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曆象彙編 第一百四十三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一百四十三卷目錄
血肉異部彙考一
漢書〈五行志〉
觀象玩占〈水雜變〉
血肉異部彙考二
漢〈惠帝一則 哀帝建平一則〉
後漢〈桓帝建和一則〉
晉〈武帝太康一則 惠帝元康一則 永康一則 愍帝建興二則〉
梁〈武帝天監一則〉
陳〈後主至德一則〉
北齊〈武成帝河清一則 後主武平一則〉
北周〈宣帝大象一則〉
唐〈高祖武德二則 睿宗光宅一則 中宗景龍一則 代宗大曆一則 德宗貞元一則
憲宗元和一則 僖宗乾符一則 廣明一則〉
宋〈高宗紹興一則 孝宗淳熙一則 理宗端平一則 寶祐一則〉
金〈哀宗天興一則〉
元〈順帝至正一則〉
明〈憲宗成化一則 武宗正德二則 世宗嘉靖三則 神宗萬曆二則 熹宗天啟一則
愍帝崇禎一則〉
血肉異部紀事
庶徵典第一百四十三卷
血肉異部彙考一
編輯《漢書》
編輯
《五行志》
編輯
傳曰:「視之不明,是謂不悊,厥咎舒,厥罰恆奧,時則有 赤眚赤祥。」京房《易傳》曰:「歸獄不詳,茲謂追非,厥咎 天雨血。茲謂不親,民有怨心,不出三年,無其宗人。」又 曰:「佞臣祿,功臣僇,天雨血。」
《觀象玩占》
編輯
《水雜變》
編輯
水色變赤。《京房》曰:「流水化血,兵起。」又曰:「任用殘賊,殺 戮不辜,則水化血。」
血肉異部彙考二
編輯漢
惠帝二年天雨血
編輯按《漢書惠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惠帝二年,天雨 血於宜陽一頃所,劉向以為赤眚也。時又冬雷,桃李 華,常奧之罰也。是時政舒緩,諸呂用事,讒口妄行,殺 三皇子,建立非嗣,及不當立之王,退、王陵、趙堯、周昌。 呂太后崩,大臣共誅滅諸呂,殭屍流血。京房《易傳》曰: 「歸岳不解,玆謂追非,厥咎天雨血。茲謂不親,民有怨 心,不出三年,無其宗人。」又曰:「佞人祿,功臣僇,天雨血。」
哀帝建平四年雨血
編輯按《漢書,哀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建平四年四月, 山陽湖陵雨血,廣三尺,長五尺,大者如錢,小者如麻 子。後二年,帝崩,王莽擅朝,誅貴戚丁、傅,大臣董賢等, 皆放徙遠方,與諸呂同象。誅死者少,雨血亦多。」
後漢
編輯桓帝建和三年雨血
編輯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建和三年「七月庚申,廉縣雨肉。」
〈注〉《續漢志》曰:「肉似羊肺,或大如手。」
按《五行志》:「建和三年秋七月,北地廉雨肉,似羊肋,或 大如手。近赤祥也。」時梁太后攝政,兄冀專權,枉收李 固、杜喬等,天下冤之。其後梁氏誅滅。
晉
編輯武帝太康五年池水變為血
編輯按《晉書武帝本紀》,「太康五年夏四月,任城魯國池水 赤如血。」 按《五行志》,「太康五年四月壬子,魯國池水 變赤如血。」此赤祥也。是後四載而帝崩,王室遂亂。
惠帝元康六年呂縣有流血
編輯按《晉書惠帝本紀》,「元康六年三月,呂縣有流血,東西 百餘步。」 按《五行志》,「元康五年三月,呂縣有流血,東 西百餘步。」此赤祥也。至元康末,窮凶極亂,僵且流血 之應也。干寶以為後八載而封雲亂徐州,殺傷數萬 人,是其應也。〈按紀作六年志作五年互異〉
永康元年雨血
編輯按《晉書惠帝本紀》,永康元年三月,尉氏雨血。 按《五 行志》,永康元年三月,尉氏雨血。夫政刑舒緩,則有常燠赤祥之妖。此歲正月,送愍懷太子幽於許宮,天戒 若曰,不宜緩恣奸人,將使太子冤死。惠帝愚眊不寤, 是月愍懷遂斃,於是王室成釁,禍流天下。淖齒殺齊 泯王曰:「天雨血沾衣,天以告也。」此之謂乎?京房《易傳》 曰:「歸獄不解,茲謂追非,厥咎天雨血,茲謂不親,下有 惡心,不出三年無其宗。」又曰:「佞人祿,功臣僇,天雨血 也。」
愍帝建興元年十二月河東地震雨肉
編輯按:《晉書愍帝本紀》云云。
建興四年,丞相府斬人,血逆流上柱。
按《晉書愍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十二月景 寅,丞相府斬督運令史淳于伯,血逆流上柱,二丈三 尺。」此赤祥也。是時後將軍褚鎮廣陵,丞相揚聲北 伐,伯以督運稽留及役使贓罪,依軍法戮之。其息訴 稱:「督運事訖,無所稽乏,受賕役使,罪不及死。兵家之 勢,先聲後實,實是屯戍,非為征軍。自四年已來,運漕 稽停,皆不以軍興法論」,僚佐莫之理。及有變,司直彈 劾眾官,元帝不問。遂頻旱三年。干寶以為冤氣之應 也。郭景純曰:「血者水類,同屬於」坎,《坎》為法象。水平潤 下,不宜逆流。此「政有咎失」之徵也。
梁
編輯武帝天監十五年殺人於市血直上丈餘
編輯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五行志》,「天監十五 年七月,荊州市殺人而身不僵,首墮於地,動口張目, 血如竹箭,直上丈餘,然後如雨細下。是歲荊州大旱。」 近赤祥,冤氣之應。
陳
編輯後主至德三年有赤物隕殿前化為血
編輯按《陳書後主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至德三年十二 月,有赤物隕於太極殿前。初下時,鐘皆鳴。又嘗進白 飲,忽變為血。又有血沾殿階,瀝瀝然。至御榻。尋而國 滅。」
北齊
編輯武成帝河清二年雨血
編輯按:《北史齊武成帝本紀》,「河清二年冬十二月,雨血於 太原。」
按《隋書五行志》:河清二年,太原雨血。劉向曰:「血者,陰 之精,傷害之象,殭屍之類也。」明年,周師與突厥入並 州,大戰城西,伏屍百餘里。京房《易飛候》曰:「天雨血染 衣,國亡君戮。」亦後主亡國之應。
後主武平年有血點地
編輯按:《北齊書後主本紀》,不載。 按《隋書五行志》:「武平中, 有血點地,自咸陽王斛律明月宅而至於太廟。大將, 社稷之臣也,後主以讒言殺之。天戒若曰,殺明月則 宗廟隨而覆矣。後主不悟,國祚竟絕。」
北周
編輯宣帝大象元年池水化為血
編輯按:《周書宣帝本紀》:「大象元年六月,咸陽有池水變為 血。」
按《隋書五行志》:「大象元年,咸陽池水變為血。」與陳太 建十四年同占。是時刑罰嚴急,未幾國亡。
唐
編輯高祖武德 年突厥國中雨血三日
編輯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武德七年,「江水化為血。」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武德七年,河間 王孝恭征輔公祏,宴群師於舟中。孝恭以金盌酌江 水,將飲之,則化為血。孝恭曰:「盌中之血,公祏授首之 祥。」
睿宗光宅元年有氣如血腥
編輯按《唐書。睿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光宅初。宗室岐 州刺史崇真之子橫杭等。夜宴。忽有氣如血腥。
中宗景龍二年血祥見
編輯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景龍二年七月 癸巳。赤氣際天。火光燭地。三日乃止。」赤氣血祥也。
代宗大曆十三年泥像流血
編輯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大曆十三年二 月。太僕寺有泥像。左臂上有黑汗滴下。以紙承之血 也。
德宗貞元十七年池水赤如血
編輯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貞元十七年,福 州劍池水赤如血。」
憲宗元和十四年血見鄆州
編輯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元和十四年二 月。鄆州後事院門前地。有血方尺餘。色甚鮮赤。不知 所從來。人以為自空而墮也。」
僖宗乾符六年中書堂有死人血污地
編輯按《唐書僖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乾符六年,中書 政事堂忽旦有死人。血污滿地,不知主名。」
廣明二年雨血
編輯按《唐書僖宗本紀》:「廣明二年十二月,雨血於靖陵
宋
編輯高宗紹興二十年流血跡十餘里
編輯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十年十一月, 建昌軍新城縣永安村大風雪,夜半若數百千人行 聲語笑歌哭雜擾,忽遽而凝寒陰塞,咫尺莫辨。明旦 雪中有人畜鳥獸蹄跡,流血污染十餘里,入山乃絕。」
孝宗淳熙十三年三月地中涌血
編輯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三年。行都民 家。有血。自地中出。濺染污人衣。
理宗端平三年雨血
編輯按《宋史理宗本紀》:「端平三年七月甲申,雨血。」
寶祐二年蜀雨血
編輯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金
編輯哀宗天興 年荊王守純第產肉芝
編輯按《金史哀宗本紀》不載。 按《守純傳》:「天興初,守純府 地產肉芝一株,高五寸許,色紅鮮可愛。既而枝葉津 流,濡地成血,臭不可聞,剷去復生者再。夜則房榻間 群狐號鳴,秉燭逐捕,則失所在。未幾,訛可出質,哀宗 遷歸德。明年正月,崔立亂。四月癸巳,守純及宗室皆 死青城。」
元
編輯順帝至正十五年雨血
編輯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明昭代典則》。至正十五 年。薊州雨血。
明
編輯憲宗成化十三年地涌血
編輯按《大政紀》:「成化十三年二月甲午,浙江山陰地忽湧 泉如血,高尺餘。」
武宗正德六年雨血
編輯按《江西通志》:「正德六年夏五月,吉安府雨血。」
正德十四年,雨血。
按《江西通志》:「正德十四年七月,吉安府雨血,著衣皆 赤。」
世宗嘉靖三十一年地湧血
編輯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十一年,山陰地湧血。五月,倭焚 黃岩。」
嘉靖三十三年,地湧血。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十三年,慈谿地湧血。」
嘉靖四十年,地湧血。
按《浙江通志》:「嘉靖四十年,嘉興地湧血。」
神宗萬曆七年砲出血
編輯按《山西通志》:「萬曆七年,潞安砲出血。演武場鐵砲出 血。」
萬曆二十六年,地湧血。
按《浙江通志》:「萬曆二十六年,蕭山地湧血。」
熹宗天啟元年地湧血
編輯按《廣東通志》:「天啟元年,肇慶城西民家地湧血。」
愍帝崇禎二年雨血牡蠣生血
編輯按《福建通志》:「崇禎二年七月二十二日,雨血。」
按《廣東通志》:「崇禎二年,牡蠣血生新安南頭水灘,割 之有血,通灘皆然,民不敢採食。是年寇疫,損人甚多。」
血肉異部紀事
編輯《春秋合誠圖》「堯母慶都,蓋天帝之女,生於斗維之野。 嘗三河東南天大雷電,有血流中,生慶都。」
《新序》:武王勝殷,得二俘而問焉,曰:「而國有妖乎?」一俘 答曰:「『吾國有妖,晝見星而雨血,此吾國之妖也』。一俘 答曰:『此則妖也。雖然,非其大者也。吾國之妖,其大者 子不聽父,弟不聽兄,君令不行。此妖之大者也』。」 《獨異志》:「漢武帝自回中都,繞一山曲,見一物盤地,狀 若牛,推之不去,擊之不散。問左右,無能知者。東方朔 進曰:『請以酒一斛澆之』。」帝命酒澆之,立散。復問朔曰: 「此必秦之故獄,積其怨氣所致,酒能消愁耳。」帝撫朔 曰:「人之多知有如此者。」
《晉書五行志》:公孫文懿時,襄平北市生肉,長圍各數 尺,有頭目口喙,無手足而動搖。此赤祥也。占曰:「有形 不成,有體不聲,其國滅亡。」文懿尋為魏所誅。
吳戍將鄧喜殺豬祠神,治畢懸之,忽見一人頭往食 肉,喜引弓射之,咋咋作聲,繞屋。三日,近赤祥也。後人 白喜謀北叛,闔門被誅。京房《易傳》曰:「山見葆,江干邑 有兵,狀如人頭,赤色。」
《志怪錄》:「晉懷帝永嘉中,譙國丁杜渡江至陰陵界,時 天昏霧,在道北見一物如人倒立,兩眼垂血從頭下 地,聚兩處,各有升餘。杜與從弟齊聲喝之,滅而不見, 立處聚血皆化為螢火數千枚,縱橫飛去。」
劉聰偽建元元年正月,平陽地震,其崇明觀陷為池, 水赤如血,赤氣至天,有赤龍奮迅而去。流星起於牽 牛,入紫微,龍形委蛇,其光照地,落於平陽北十里。視 之則肉,臭聞於平陽,長三十步,廣二十七步。肉旁常有哭聲,晝夜不止。數日,聰後劉氏產一蛇一獸,各害 人而走,尋之不得,頃之見於隕肉之旁。是時劉聰納 劉殷三女,並為其後。天戒若曰:「聰既自稱劉姓,三後 又俱劉氏,逆骨肉之綱,亂人倫之則」,隕肉諸妖,其眚 亦大。俄而劉氏死,哭聲自絕矣。
《異苑》:「晉桓振在淮南,夜聞人登床聲。振聽之,隱然有 聲。求火看之,見大聚血。俄為義師所滅。」桓振,元從父 之弟也。
《搜神後記》:「王綏字彥猷。其家夜中梁上無故有人頭 墮於床,而流血滂沱。俄拜荊州刺史,坐父愉之謀,與 弟納並被誅。」
吳聶友字文悌,豫章新淦人,少時貧賤,常好射獵,夜 照見一白鹿,射中之明,尋蹤血既盡,不知所在,且已 飢困,便臥一梓樹下,仰見一箭著樹枝上,視之乃是 昨所射箭,恠其如此。於是還家賫糧,率子弟持斧以 伐之,樹微有血,遂裁截為板二枚,牽著陂塘中,板常 沈沒,然時復浮出,出家輒有吉慶,每欲迎賓客,常乘 此板,忽於中流欲沒。客大懼,友呵之,還復浮出。仕宦 大如願,位至丹陽太守。在郡經年,板忽隨至石頭。外 司白云:「濤中板入石頭來。」友驚曰:「板來必有意。」即解 職歸家。下船便閉戶,二板挾兩邊,一日即至豫章。爾 後板出,便反為凶禍,家大轗軻。今新淦北二十里餘 曰封溪,有聶友截梓樹板。濤牂柯處,有梓樹,今猶存, 乃聶友向日所栽,枝葉皆向下生。
《異苑》:「晉義熙中,永嘉松陽趙翼與大兒鮮共伐山桃, 樹有血流,驚而止。後忽失第三息所在,經十日自歸, 空中有語聲,或歌或哭。翼語之曰:『汝既是神,何不與 相見』?答曰:『我正氣耳。舍北有大楓樹,南有孤峰,名石 樓,小失意,便取此兒著樹杪及樓上請之,然後得下』。」 《文獻通考》:「天寶十三年,汝南葉縣南有土塊,𩰚中有」 血出。數日不止。
《唐書崔融傳》:「融曾孫能,能子彥曾治第鄭州引水灌 沼,水十步忽化為血。」
《五代史·閩世家》:王延羲,審知少子也。既立,更名曦。曦 自昶世,倔強難制,昶相王倓每抑折之,曦亦憚倓,不 敢有所發。新羅遣使聘閩,以寶劍,昶舉以示倓曰:「此 將何為?」倓曰:「不忠不孝者斬之!」曦居旁色變。曦既立, 而新羅復獻劍,曦思倓前言,而倓已死。命發塚戮其 屍,倓面如生,血流被體。
《江南野錄》:嗣主如南都,詰旦,殿庭忽見殘獐一腳,視 之乃獸食之餘。詢宿衛,莫知所以。使往詢陳陶,陶曰: 「昨暮乃狼星直日,故爾。」嗣主嘆曰:「真鴻儒矣。」
《遼史重元傳》:「重元,聖宗次子。道宗即位,冊為皇太叔。 清寧九年,車駕獵灤水,以其子涅魯古素謀,與同黨 陳國王陳六、知北院樞密事蕭胡睹等四百餘人,誘 脅弩手軍,陣於帷宮外。將戰,其黨多悔過效順,各自 奔潰。重元既知失計,北走大漠,歎曰:『涅魯古使我至 此』!遂自殺。先是,重元將起兵,帳前雨赤如血,識者謂」 敗亡之兆。
《江行雜錄》:「建炎己酉秋,杭州清波門裏竹園山平地 湧血,須臾成池,腥聞數里。明年,金人殺戮萬人」,即「暗 竹園」也。熙寧八年冬,杭州地湧血者三,最後流入於 河,腥不可聞。
《燉煌新錄》:「王琴卒後,墓門前有石人獅子,子賢寒微, 賣與汜氏,致車破牛死。汜氏就打破,皆出血。」
《續夷堅志》:何信叔,許州人。承安中進士。崇慶初,以父 憂居鄉里,庭中嘗夜見光怪,信叔曰:「此寶氣也。」率童 僕掘之,深丈餘,得肉塊一如盆盎大,家人大駭,亟命 埋之。信叔尋以疫亡,妻及家屬十餘人相繼沒,識者 謂肉塊太歲也,禍將發,故光怪先見。
乙巳春,懷州一花門生率僕掘地,得肉塊一枚,大三 四觔許。以刀割之,肉如羊,有膚膜。僕言:「地中肉塊,人 言為太歲,見者當凶,不可掘。」生云:「我寧知有太歲邪?」 復令掘之,又得肉塊二。不半年,死亡相踵,牛馬皆盡。 古人謂之「有凶禍而故犯之,是與神敵也。」申胡魯鄰 居親見之,為予言。
《霏雪錄》:「洪武乙亥冬,遣使發卒修陂塘。時山陰天樂 瀛湖掘得一物,類小兒臂,紅潤如生,無有識者,遂棄 之。此肉芝也,食之延年。」
《萊州府志》:「萊州即墨縣王豐兄弟三人。豐不信方位, 所忌嘗於太歲上掘坑,見一肉塊大如斗,蠕蠕而動, 遂填其坑,隨填而出。豐懼棄之。經宿,肉長塞於庭,兄 弟奴婢俱暴卒,惟一女子存焉。」
《庚己編》:「長洲漕湖之濱,有農婦治田,見湖灘一物,白 如雪,趨視之,乃見一小兒手也,連臂約長尺許,其下 作聲唧唧。驚走報其夫,夫往看亦甚疑怪,掘之,其根 不可窮,乃折而棄之湖。」嘗讀《神仙感遇傳》云:「蘭陵薰 靜之掘地得物,類如人手,肥潤而紅,烹而食之,踰月 髮生,力壯貌少。後值道士顧靜之曰:『神氣若是,必嘗』」 仙藥。指其脈曰:「所食者,肉芝也,壽筭龜鶴矣。」然則漕
湖之物,正此類耳。乃不幸棄於愚夫之手,惜哉《陝西通志》:朱綬,南鄭人。為御史,多所論諫。時兵馬司門內湧血,莫敢上聞,綬上疏規諷剴切,中外韙之。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協議(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