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字學典/第001卷

理學彙編 文學典 第二百六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一卷
理學彙編 字學典 第二卷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字學典

 第一卷目錄

 字學總部彙考一

  上古太昊伏羲氏一則 炎帝神農氏一則 黃帝有熊氏一則 少昊金天氏一則

  顓頊高陽氏一則 帝嚳高辛氏一則

  陶唐氏帝堯一則

  夏后氏總一則

  周總一則 成王一則

  秦始皇帝一則

  漢武帝一則 平帝元始二則

  後漢光武帝建武一則 章帝一則 和帝一則 靈帝熹平二則

  晉武帝咸寧一則

  南齊武帝一則

  梁簡文帝一則

  北魏世祖始光一則 太延一則 世宗延昌一則

  北周太祖一則

  唐中宗嗣聖一則 元宗開元一則 天寶一則 代宗大曆一則 文宗開成一則

  遼太祖神冊一則 天贊一則

  宋太宗雍熙一則 神宗一則 哲宗元祐一則 紹聖一則 徽宗崇寧一則 欽宗靖

  康一則 高宗紹興一則

  金太祖天輔一則 熙宗皇統一則 章宗明昌二則

  元世祖至元七則 武宗大德一則 文宗至順一則

  明太祖洪武二則 成祖永樂一則 世宗嘉靖一則

字學典第一卷

字學總部彙考一

編輯

上古

編輯

太昊伏羲氏始造書契

編輯

按《史記補三皇本紀》:「太昊伏羲氏造書契,以代結繩 之政。」

按《通鑑前編》,「太昊德合上下,天應以鳥獸文章,地應 以《河圖》《洛書》。於是仰觀象於天,俯觀法於地,中觀萬 物之宜,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書制有六, 一曰象形,二曰假借,三曰指事,四曰會意,五曰轉注, 六曰諧聲。使天下義理必歸文字,文字必歸六書。

釋義書畫字也。一曰「象形」,謂日月之類,象日月形體而為之也。「二曰會意」,謂武、信之類,止戈為武,人言為信,會合人意也。三曰「轉注」,謂《考》《老》之類,建類一首,文意相受,左右相注,故名《轉注》也。四曰「處事」,謂上下之類,人在一上為上,人在一下為下,各有其處,事得其宜,故曰「處事」也。五曰「假借」,謂令長之類,一字兩用也。六曰「諧聲」,謂形聲一也,如江河之類,皆以水為形,以工可為聲也。 又曰:時有龍馬負圖出於河之瑞,因而名官。命朱襄為飛龍氏造書契。

按:唐韋續《五十六種書法》:「太昊庖犧氏獲景龍之瑞, 始作《龍書》。」

按《路史》:太昊伏戲氏以龍紀官,百師服皆以龍名,作 為龍書,以立制號。而同文稽夬象,肇書契,以代結繩 之政。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而文籍繇是興矣。

炎帝神農氏始作八穗書

編輯

按《史記補三皇本紀》不載。按韋續《書法》,「炎帝神農 氏因上黨羊頭山始生嘉禾八穗,作《八穗書》。」

按《路史》「炎帝神農氏命屏封作穗書,以同文攽令。」

黃帝有熊氏命蒼頡作字始有鳥篆雲書

編輯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按《外紀》,「帝命蒼頡為左史, 沮誦為右史。蒼頡見鳥獸之跡,體類象形而制字,使 天下義理必歸文字,文字必歸六書。」

按《淮南子本經訓》:「昔者蒼頡作書,而天雨粟,鬼夜哭。」

《造書契》則詐偽萌生,去本趨末,棄耕作之業,而務錐刀之利。天知其將餓,故為「雨粟」;鬼恐為書文所劾,故「夜哭。」

按《孝經援神契》:「奎主文章,蒼頡效象,洛龜曜書,丹青 垂萌畫字。」宋均注曰:「奎星屈曲相鉤,似文字之畫,蒼 頡視龜而作書,則河洛之應,與人意所惟通矣。」 按韋續《書法》:黃帝史蒼頡寫鳥跡為文,作篆書,因卿 雲作雲書,亦黃帝時也。

按《路史》:「倉帝史皇氏,名頡,姓侯岡,龍顏侈哆,四目靈 光。」

《蒼頡廟碑》云:「蒼頡天生德於大聖,四目靈光,為百王作憲。」其銘曰:「穆穆聖蒼,熹平六年立。」按《春秋演孔圖》及《春秋元命苞》敘帝王之相云:「蒼頡四目,是謂並明;顓帝戴於,是謂崇仁帝。」請幫助識別此字。「戴干,是謂清明;堯眉八采,是謂通明;舜目重童,是謂無景;禹耳三漏,是謂大通;湯臂三肘,是謂柳翼;文王四乳,是謂含良;武王=齒,是謂剛強。」不及人臣也。故索靖《草書狀》曰:「聖皇御世,隨時之宜。蒼頡既王,書契是為。」而《世紀》乃言:黃帝史官。蒼頡取象,鳥跡始作文

《字記》其言動,策而藏之,名曰「書契」 ,妄也。

「上天作令,為百王憲。」「實有睿德,生而能書。」及受《河圖》 綠字。

《河圖玉版》云:「蒼頡為帝南巡狩,登陽虛之山,臨於元扈洛汭之水,靈龜負書丹甲青文以授帝,謂蒼頡。陽虛山在上洛。」

於是窮天地之變,仰觀奎星圓曲之勢,俯察龜文鳥 羽山川,掌指而刱文字,形位成文,聲具以相生為字, 以正君臣之分,以嚴父子之儀,以肅尊卑之序。法度 以出,禮樂以興,刑罰以著。為政立教,領事辨官,一成 不外於是而天地之蘊盡矣。

蒼帝所制,乃古文蟲篆,孔壁古文蝌蚪書,即其體也。《魏略》言邯鄲淳善《蒼頡蟲篆》是矣。自蒼頡至周宣,皆《蒼頡》之體也。《宣王紀》:其史籀始作大篆十五篇,號曰《篆籀》,與蒼頡二體,所謂古文,因而用之。衛恆云:蒼頡造書,因而遂滋,則謂之字。字有六義,至三代不變改,故孔穎達云:「蒼頡至今,字體雖變,而六體之本,古今」 不易。《漢志》云:蒼頡多古字,俗師失其讀。宣帝徵齊人能正讀者張敞從受之。傳至外孫之子杜林,始為作訓,子雲因作《訓纂》。此書斷所以為《呂氏書》言蒼頡造大篆為非,謂若蒼造大篆,則置古文於何地?古文為本篆,籀其子孫矣。《孝經援神契》云:「奎主文章,蒼頡作文字者,總而為言,包意以名事也;分」 而為義,則文者祖父,字者子孫,滋蔓而相生爾。

「天為雨粟」,「鬼為夜器,龍乃潛藏。」

《論衡》曰:「河出圖,洛出書,聖帝之瑞。」 蒼頡作文字業,與天地同指,與鬼神合,何非何惡,而致雨粟鬼哭之怪哉?圖書文章,與作書何異?使天地鬼神惡人作書,則圖書出,乃無此怪,或蒼頡作書適與之會爾,蓋一說也。

文字備於以存乎記注,乃「著績別生」,「正名孚號」,而升 封於介丘。紀文字以昭異世,而文辭日昌矣。

按《雲笈七籤》:「帝服齋中宮有大鳥銜圖,體備五色,三 文成字。又至翠媯之泉,有黃龍負圖而出於河,其圖 五色畢具,白圖蘭葉而朱文,帝令侍臣寫之,以示天 下,曰河圖書。」帝既得龍鳳之圖,書蒼頡之文,即制文 章,始代結繩之政,以作書契。按蒼頡或言黃帝臣或言蒼帝皆難確據姑兩

存之

少昊金天氏始作鸞鳳之書

編輯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按韋續《書法》,「少昊金天氏 作鸞鳳書,以鳥紀官,文章衣服,取象古文。」

按《路史》:少昊青陽氏即位,諸福之物畢至,爰書鸞鳳。

顓頊高陽氏作科斗書

編輯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按韋續《書法》,「科斗書者,因 科斗之名,故飾之以形,不知年代,或雲顓頊高陽氏 所作。」

按《路史》:帝顓頊高陽氏文龍負圖,於是書科斗。 按《玉海書序》,孔壁得科斗文字書,始雲高陽氏作。 按釋之《金壺記》高陽氏狀科斗之形,作科斗書,亦曰 篆文。

帝嚳高辛氏始作人形書

編輯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按韋續《書法》,「帝嚳高辛氏 以人紀事,作仙人形書,車器衣服皆為之。」

陶唐氏

編輯

帝堯始作龜書

編輯

按《史紀》,《五帝本紀》不載。按韋續《書法》:「帝堯陶唐氏 因靈龜負圖作《龜書》。」

按《續文獻通考》:「陶唐之世,南裔有越裳氏重譯來朝, 獻神龜,蓋千歲,方三尺餘,背有蝌蚪文,記開闢以來, 堯命錄之,謂之龜曆。」

夏后氏

編輯

夏后氏始作《鐘鼎書》。

按《史記夏本紀》不載。按韋續《書法》,「夏后氏作鐘鼎 書」,以鐘鼎形為象也。

文王始作《鳥書》,武王又作《魚書》。

按《史記周本紀》不載。按韋續《書法》:「周文王時,赤雀 銜書集戶,武王丹烏入室。以二祥瑞,故作《鳥書》。」《周 法》魚書者,因素鱗躍舟所作。

成王六年制保氏教國子以六書按竹書紀年成王六年作周禮按周禮地官保氏掌諫王惡而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馭五曰

編輯

六、《書》

訂義鄭司農曰:「《六書》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也。」 賈氏曰:「《六書》象形之等,皆依許氏《說文》。書有六體,形聲實多,江河之類;左形、右聲,鳩鴿之類;右形左聲,草藻之類;上形、下聲,婆娑之類;上聲、下形,圃國之類;外形、內聲,闤闠衡御之類;外聲、內形。」

====始皇帝命李斯作大篆又刪古文為小篆書====
考證
按《史記始皇帝本紀》,不載。按蒙恬《筆經》,尚方大篆,

字皆古體,莫測其文。李斯遂刪其繁冗,取其合宜,參 為小篆。後刻諸名山碑篆玉璽銅人等,斯之下筆,趙 高以下,咸見伏焉。

按許慎《說文序》:「孔子書《六經》,左丘明述《春秋傳》,皆以 古文,其後分為七國,文字異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 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取史籀大 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是時秦大發隸卒,興役 戍官獄,職務繁,初有隸書,以趨約《易》,而古文由此絕 矣。」

按《水經注》:秦始皇登於嶧山之上,命丞相李斯以大 篆勒銘山嶺,名曰「晝門。」

「按《續文獻通考》,李斯增損大篆,異同籀文,謂之小篆, 亦曰秦篆,世謂之『玉著篆,又謂之八分小篆。蓋比籀 文十存其八』。」雲。圻按:「小篆之體又復有八:曰鼎、小篆, 曰薤葉,曰垂露,曰懸針,曰纓絡,曰柳葉,曰剪刀,曰外 國胡書。古文可謂上古,大篆謂中古,小篆謂下古。 又按《續通考》,程邈增減大篆,去其繁複,為隸人佐書, 故」名隸書。又曰:佐書,秦之權量所刻是也。不為體勢, 與漢款識篆文相類,非有挑法之隸也。

武帝作靈芝書

編輯

按《漢書·武帝本紀》,不載。按韋續《墨藪》,漢武代有靈 芝三莖生於殿前,遂歌芝房之曲,因述為靈芝書,又 名芝英。 又按《墨藪》,武帝有鼎小篆,汾陰得鼎而作 也。

平帝元始 年徵天下通小學者各記字庭中揚雄取作訓纂篇

編輯

按:《漢書平帝本紀》,不載。按《藝文志》:「元始中,徵天下 通小學者以百數,各令記字於庭中。揚雄取其有用 者以作《訓纂篇》,順續《蒼頡》,又易《蒼頡》中重復之字,凡 八十九章。臣復續揚雄作十三章,凡一百三章,無『復』」 字。六藝群書所載略備矣。《蒼頡》多古字,俗師失其讀。 宣帝時,徵齊人能正讀者,張敞從受之。傳至外孫之 子杜林,為作《訓故》並列焉。《訓纂》一篇,揚雄作《別字》十 三篇.,杜林《蒼頡訓纂》一篇,《蒼頡傳》一篇,杜林《蒼頡故》 一篇.。 按《揚雄傳》,「雄字子雲,蜀郡成都人也。年四十 餘,遊京師秦賦,除為郎,給事黃門。及王莽篡位,轉為 大夫。時校書天祿閣劉棻嘗從雄學作奇字,有好事 者載酒餚從游學。」

元始 年,安漢公王莽復定《六書》之制,又改「疊」字為 三田。

按《漢書。平帝本紀》,不載。按許慎《說文序》,「亡新居攝, 使大司空甄豐等校定文書之部,自以為應製作,頗 改定古文。時有六書:一曰古文,二曰奇字,三曰篆書, 四曰佐書,五曰繆篆,六曰《鳥蟲》。」

按:《續文獻通考》:「王莽以疊字三日太盛,改為三田。」

後漢

編輯

光武帝建武十七年馬援奏請郡國印章宜薦通曉古文字者從之

編輯

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不載。按《馬援傳》,「光武建武 十七年,璽書拜援伏波將軍。」

援上書曰:「臣所假伏波將軍印書,『伏』字犬外嚮;城皋令印,皋字為『白下羊,承印四下羊,尉印白下人,人下羊,即一縣長吏印文不同,恐天下不正者多,符印所以為信也。所宜齊同,薦曉古文字者』。」事下大司空,正郡國印章。奏可。

章帝始作章草書

編輯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按《法書要錄》,章草本漢 章帝書也。今《淳化官帖》有「海鹹、河淡」,其書為後世章 草。宗建初中,杜度善草書,見稱於章帝,上貴其蹟,詔 使草書上事。蓋因章奏,後世謂之「章草。」

和帝命賈逵修理舊文許慎並撰說文字解及古文孝經並上祕府

編輯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不載。按《許慎傳》:「慎少博學,時 語曰:『《五經》無雙許叔重』。為郡功曹,舉孝廉,再遷除洨 長,作《說文解字》十四篇。」

按《書史會要》:「賈逵,和帝時修理《蒼頡舊史》。」

按《續文獻通考》:「和帝時,申命賈逵修理舊文。於是許 慎采史籀、李斯、揚雄之書,博訪通人,考之於逵,作《說 文解字》,六藝群書之詁,皆訓其意,而天地鬼神、山川 草木、鳥獸蟲魚,雜物奇怪,王制禮儀,世間人事,莫不 畢載。許慎又學《孝經》孔氏古文說。」《古文》《孝經》者,孝昭 時魯國三老所獻,建武時給事中議論,衛宏所校,皆 口傳,官無其說。許慎復撰具一篇,和帝時與《說文》並 上祕府。

靈帝熹平四年詔諸儒正五經文字

編輯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熹平四年春三月,詔諸儒正五 經文字,刻石立於太學門外。」按《儒林傳序》:「四年詔 諸儒正定《五經》,刊於石碑,為古文、篆隸三體書法,以 相參檢,樹之學門,使天下咸取則焉。」按《蔡邕傳》:「邕字伯喈,陳留人也。建寧三年,召拜郎中,校書東觀。邕 以經籍去聖久遠,文字多謬,俗儒穿鑿,疑誤後學,熹 平四」年,乃與五官中郎將堂谿典、光祿大夫楊賜、諫 議大夫馬日磾、議郎張馴、韓說、太史令單颺等,奏求 正定《六經》文字,靈帝許之。邕乃自書冊於碑,使工鐫 刻,立於太學門外。碑始立,其觀視及摹寫者,車乘日 千餘兩,填塞街陌。

按《文獻通考》:「靈帝熹平四年,立《石經》於太學,命議郎 蔡邕為古文篆隸三體書之。」

熹平六年,詔求工鳥篆書者,帝自造《羲皇篇》。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不載。按《蔡邕傳》:「初,帝好學,自 造《羲皇篇》五十章,因引諸生能為文賦者,諸為尺牘 及工書鳥篆者,皆引召,遂至數十人。」

武帝咸寧五年得竹簡小篆詔藏祕府而以今文寫之

編輯

按《晉書武帝本紀》,「咸寧五年冬十月,汲郡人不準掘 魏襄王冢,得竹簡小篆古書十餘萬言,藏於祕府。」 按《束晳傳》:「汲郡人盜發魏襄王墓,得竹書數十車,漆 書皆科斗字。武帝以其書付祕書,校綴次第,尋考指 歸,而以今文寫之。」

南齊

編輯

武帝作瑞華書

編輯

按《齊書武帝本紀》。不載按《書史會要》。武帝工行草。 嘗睹落英茂木,作「瑞華書為辭紀之。」

按:《續文獻通考》:「齊武帝睹落英茂木,為花草書。」

簡文帝命顧野王撰玉篇三十卷使學士及蕭愷等刪改之

編輯

按《梁書簡文帝本紀》。不載按《陳書顧野王傳》,「野王 幼好學。長而遍觀經史。蟲篆奇字。無所不通。其所撰 著《玉篇》三十卷。」

按:《續文獻通考》:「梁太宗時,顧野王奉令撰《玉篇》。特嫌 其書詳略未當,以蕭愷博學文字為善,使與學士刪 改。」

北魏

編輯

世祖始光二年初造新字千餘

編輯

按《魏書世祖本紀》:「始光二年三月詔曰:在昔帝軒刱 製造物,乃命倉頡因鳥獸之跡,以立文字。自茲以降, 隨時改作,故篆隸草楷並行於世。然經歷久遠,傳習 多失其真,故令文體錯謬,會義不愜,非所以示軌則 於來世也。孔子曰:『名不正則事不成』。此之謂矣。今制 定文字,世所用者,頒下遠近,永為楷式。」

太延五年江彊上書三十餘法

編輯

按《魏書世祖本紀》,不載。按《江式傳》,「式六世祖瓊,字 孟琚,晉馮翊太守,善蟲篆訓。詁祖彊,字文威,太延五 年,上書三十餘法,各有體例。」

世宗延昌三年江式上表請撰集字書詔許之

編輯

按《魏書世宗本紀》,不載。按《江式傳》:「延昌三年三月, 式上表曰:『臣聞庖犧氏作而八卦列其畫,軒轅氏興 而龜策彰其彩。古史:倉頡覽二象之爻,觀鳥獸之跡, 別創文字,以代結繩,用書契以維事。宣之王庭,則百 工以敘,載之方冊,則萬品以明。迄於三代,厥體頗異。 雖依類取制,未能悉殊倉氏矣。故《周禮》八歲入小學, 保』」氏教國子以六書:一曰指事,二曰象形,三曰形聲, 四曰會意,五曰轉注,六曰假借。蓋是史頡之遺法也。 及宣王太史史籀著大篆十五篇,與古文或同或異, 時人即謂之「籀書。」至孔子定《六經》,左丘明述《春秋》,皆 以古文厥意可得而言。其後七國殊軌,文字乖別。暨 秦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蠲罷不合秦文者,斯作《倉 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歷篇》,太史令胡母敬作《博 學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於是 秦燒經書,滌除舊典,官獄繁多,以趣約易,始用隸書, 古文由此息矣。隸書者,始皇使下杜人程邈附於小 篆所作也。以邈徒隸,即謂之「隸書。」故秦有八體:一曰 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書,四曰「蟲書」,五曰「摹印」,六 曰署書,七曰「殳書」,八曰「隸書。」漢興,有尉律學,復教以 籀書,又習八體,試之課最,以為尚書史。吏民上書,省 字不正,輒舉劾焉。又有草書,莫知誰始。考其書形,雖 無厥誼,亦是一時之變通也。孝宣帝時,召通《倉頡》讀 者,獨張敞從之受。涼州刺史杜鄴、沛人爰禮,講學大 夫秦近,亦能言之。孝平時,徵禮等百餘人說文字於 未央宮中,以禮為小學元士,黃門侍郎揚雄採以作 《訓纂篇》。及亡,新居攝,自以應運製作,使大司空甄豐 校文字之部,頗改定古文。時有六書:一曰「古文」,孔子 壁中書也;二曰「奇字」,即古文而異者;三曰「篆書」,雲小 篆也;四曰「佐書」,秦隸書也;五曰「繆篆」,所以摹「印也;六 曰鳥蟲」,所以幡信也。「壁中書」者,魯恭王壞孔子宅而 得《禮》《尚書》《春秋》《論語》《孝經》也。又北平侯張倉獻《春秋 左氏傳》書體與孔氏相類,即前代之古文矣。後漢郎

中扶風曹喜號曰「工篆」,小異斯法而甚精巧。自是後
考證
學皆其法也。又詔侍中賈逵修理舊文,殊藝異術,王

教一端,苟有可以加於國者,靡不悉集。逵即汝南許 慎,古文學之師也。後慎嗟時人之好奇,歎儒俗之穿 鑿,惋文毀於譽,痛字敗於訾,更詭任滑,變亂於世,故 撰《說文解字》十五篇,首一終亥,各有部屬,包括六藝 群書之話,評釋百氏諸子之訓,天地山川,草木鳥獸, 昆蟲雜物,奇怪珍異,王制禮儀,世間人事,莫不畢載。 可謂類聚群分,雜而不越,文質彬彬,最可得而論也。 左中郎將陳留蔡邕,採李斯、曹喜之法,為古今雜形, 詔於太學立石碑,刊載五經,題書楷法,多是邕書也。 後開鴻都,書畫奇能,莫不雲集。於時諸方獻篆,無出 邕者。魏初,博士清河張揖著《埤倉廣雅》《古今字詁》,究 諸埤廣,綴拾遺漏,增長事類,抑亦於文為益者。然其 字詁,方之《許慎篇》,古今體用,或得或失矣。陳留邯鄲 淳亦與揖同時,博古閑藝,特善《倉》《雅》《許氏字指》、八體、 六書,精究閑理,有名於揖。以書教諸皇子,又建《三字 石經》於漢碑之西,其文蔚炳,三體復宣。較之《說文》,篆 隸大同,而古字少異。又有京兆韋誕、河東衛覬二家, 並號能篆。當時臺觀榜題,寶器之銘,悉是誕書,咸傳 之子孫,世稱其妙。晉世,義陽王典祠令任城呂忱表 上《字林》六卷,尋其況趣,附託許慎《說文》,而按偶章句, 隱別古籀奇惑之字,文得正隸,不差篆意也。忱弟靜, 別放,故左校令李登聱類之法,作《韻集》五卷,宮商請幫助識別此字。 徵、羽,各為一篇,而文字與兄,便是魯、衛音讀,《楚》《夏》時 有不同。皇魏承百王之季,紹五運之緒,世易風移,文 字改變,篆形繆錯,隸體失真,俗學鄙習,復加虛巧,談 辨之士,又以意說炫惑於時,難以釐改。故《傳》曰:「以眾 非,非行正。」信哉得之於斯情矣。乃曰「追來為歸,巧言 為辨,小兒為䨲,神蟲為蠶」,如斯甚眾,皆不合孔氏古 書、史籀大篆、許氏《說文》《石經》三字也。凡所關古,莫不 惆悵焉。嗟夬!文字者,六藝之宗,王教之始,前人所以 垂今,今人所以識古,故曰本立而道生。孔子曰:「必也 正名乎!」又曰:「述而不作。」《書》曰:「予欲觀古人之象。」皆言 遵修舊史,而不敢穿鑿也。臣六世祖瓊,家世陳留,往 晉之初,與從父兄應元俱受學於衛覬古篆之法,倉 雅方言《說文》之誼,當時並收善譽。而祖官至太子洗 馬,出為馮翊郡,值洛陽之亂,避地河西,數世傳習,斯 業所以不墜也。世祖太延中,皇威西被,牧犍內附,臣 亡祖文威杖策歸國,奉獻五世傳掌之書,古篆八體 之法,時蒙褒綠,敘列於儒林,官班文省,家號世業。暨 臣闇短,識學庸薄,漸「漬家風,有沗無顯。但逢時來,恩 出願外。每承澤雲津,廁霑漏潤,馳驅文閣,參預史官, 題篆宮禁,猥同上哲。既竭愚短,欲罷不能。是以敢藉 六世之資,奉遵祖考之訓,竊慕古人之軌,企踐儒門 之轍。」輒求撰集古來文字,以許慎《說文》為主,爰採孔 氏《尚書》《五經音注》《籀篇》《爾雅》《三倉》,凡將《方言》《通俗文》 祖文宗《埤倉》《廣雅》《古今字詁》《三字》《石經》《字林》《韻集》「諸 賦,文字有六書之誼者,皆以次類編聯文,無復重糾 為一部。其古籀奇惑俗隸諸體,咸使班於篆下,各有 區別。詁訓假借之誼,僉隨文而解;音讀楚夏之聲,並 逐字而注。其所不知者,則闕如也。脫蒙遂許,冀省百 氏之觀,而同文字之域。典書祕書所須之書,乞垂敕 給。並學士五人,嘗習文字者,助臣披覽;書生五人,專 令抄寫。侍中、黃門、國子祭酒一月一監,評議疑隱,庶 無紕繆。所撰名目,伏聽明旨。」詔曰:「可如所請,並就太 常,冀兼教八書史也。其有所須,依請給之。名目待書 成重聞式。」於是撰集字書,號曰《古今文字》,凡四十卷。 大體依許氏《說文》為本,上篆下隸。

北周

編輯

太祖命趙文深等刊定隸書六體

編輯

按《周書太祖本紀》,不載。按《趙文深傳》,「太祖以隸書 紕繆,命文深與黎季明、沈遐等依《說文》及《字林》刊定 六體,成一萬餘言,行於世。」

中宗嗣聖六年武太后作十有二文詔天下書契咸用其字

編輯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按《武后傳》,載初中「武后」作 「曌。」請幫助識別此字。《埊》。請幫助識別此字。囝○。請幫助識別此字。《𢘗》。請幫助識別此字。請幫助識別此字。請幫助識別此字。請幫助識別此字。十有二文太后自名 「曌。」

按《通鑑綱目》:鳳閣侍郎宗秦客改造十二字以獻,至 是行之。曌即「照」字也。

按《宣和書譜》,「天后出新意,增減前人筆畫,自我作古」, 為十九字,曰:請幫助識別此字。《埊》。請幫助識別此字。囝。請幫助識別此字。請幫助識別此字。請幫助識別此字。 《𢘗》。《曌》。請幫助識別此字。請幫助識別此字。《圀》。請幫助識別此字。請幫助識別此字。請幫助識別此字。請幫助識別此字。請幫助識別此字。 請幫助識別此字。當時臣下章奏與天下書契,咸用「其」字。按唐書武

後傳止有十二文,與《宣和書譜》異,故並戴。

按鄭樵《通志》。請幫助識別此字。代天《埊》《代地》。請幫助識別此字。《代日》。請幫助識別此字。《代月》。又作請幫助識別此字。○ 代,《星𢘗》代臣。請幫助識別此字。《代載》。請幫助識別此字。代初。請幫助識別此字。代年。請幫助識別此字。《代正》又作。請幫助識別此字。 《曌代照》請幫助識別此字。《代證》:請幫助識別此字。《代聖》:請幫助識別此字。代授。請幫助識別此字。「代戴圀代國武后 更造」十八字「代舊」十六字,史臣儒生皆謂其草創無 義。以臣觀之,天作請幫助識別此字。《日作》。請幫助識別此字。並篆文也。「年」作。請幫助識別此字。正作 請幫助識別此字。「並古文行於世者」,《授古文》亦有作。請幫助識別此字。請幫助識別此字。者,「國亦有 作圀」者,《地籀》,文或有作。請幫助識別此字。《者星》崔希裕《纂古》而作○, 孰謂其草創而無所本與?按鄭樵通志與宣和書譜又微有不同 按:《續文獻通考傳記》又言:「則天好改新字,有言國中 有或,或者蜮也,乞一武鎮之。」乃改作請幫助識別此字。復言:「武在囗 中,與囚何異?」乃改作《圀》。

元宗開元七年置校書郎刊正文字定五體之制

編輯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百官志注》:「開元七年,弘 文館置校書郎。」讎校錯誤。

按《唐六典》:「校書郎、正字掌讎校典籍,刊正文字。其體 有五:一曰古文,廢而不用;二曰大篆,惟石經載之;三 曰小篆,印璽旛碣所用;四曰八分,石經碑碣所用;五 曰隸書,典籍表奏公私文疏所用。」

天寶三載詔改尚書古文從今文

編輯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藝文志注》,天寶三載,詔 集賢學士衛包改古文,從今文。

按《冊府元龜》,天寶三載詔曰:「朕欽惟載籍,討論墳典, 以為先王令範,莫越於唐虞;上古遺書,實稱於訓誥。 雖百篇奧義,前代或亡,而六體奇文,舊規猶在。但以 古先所制,有異於當今;傳寫浸訛,有疑於後學。永言 刊革,必在從宜。尚書應是古體文字,並依今字繕寫 施行,其舊本仍藏之書府。」

代宗大曆十二年顏真卿上所著韻海鏡源詔付集賢院貯之

編輯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按《藝文志》。「顏真卿《韻海鏡 源》三百六十卷。」

按《續文獻通考》:「代宗大曆十二年,顏真卿獻所著《韻 海鏡源》三百六十卷,詔下祕閣及集賢書院貯之。」

文宗開成二年太學創立石壁九經上令翰林勒字官唐元度復校字體

編輯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云云。

按《宣和書譜》,「元度精於小學,推原字畫,使有指歸,為 十體,曰古文,曰大篆,曰小篆,曰八分,曰飛白,曰薤葉, 曰懸針,曰垂露,曰鳥書,曰連珠。網羅古今繩墨,蓋亦 無餘。」

按《續文獻通考》:「文宗開成初,唐元度於國子監復定 石經、《九經》字體,依故司業張參《五經字樣》為定。諸經 之中別有闕疑,舊字樣未載者,特與勘宮,商較是非, 取其適中者,纂錄為《新加九經字樣》一卷,請附《五經 字樣》之末。從之。」

太祖神冊五年頒行契丹大字

編輯

按《遼史太祖本紀》:「神冊五年正月己丑,始製契丹大 字。秋九月壬寅,大字成,詔頒行之。」

按《書史會要》:「太祖多用漢人教以隸書之半增損之, 製契丹字數千,以代刻木之約。」

天贊三年詔礱闢遏可汗故碑以契丹突厥漢字紀其功

編輯

按《遼史太祖本紀》云云。

太宗雍熙二年命徐鉉句中正刊定許慎說文

編輯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按《徐鉉傳》,鉉嘗受詔與句 中正、葛湍、王惟恭等同校《說文》。序曰:「許慎《說文》十四 篇,並序目一篇,凡萬六百餘字。聖人之旨,蓋雲備矣。」 夫八卦既畫,萬象既分,則文字為之大輅,載籍為之 大轡,先王教化所以行於百代,及物之功與造化,均 不可忽也。雖五帝之後,改易殊體,六國之世,文字異 形,然猶存篆籀之跡,不失形類之本。及暴秦苛政,散 隸聿興,便於末俗,人競師法。古文既變,巧偽日滋。至 漢宣帝時,始命諸儒修《倉頡》之法,亦不能復。至光武 時,馬援上疏,論文字之譌謬,其言詳矣。及和帝時,申 命賈逵修理舊文。於是許慎采史籀、李斯、揚雄之書, 博訪通人,考之於逵,作《說文解字》。至安帝十五年始 奏上之,而隸書之行已久,加以行、草八分紛然間出, 反以篆籀為奇怪之跡,不復經心。至於六籍舊文,相 承傳寫,多求便俗,漸失本原。《爾雅》所載草木魚鳥之 名,肆志增益,不可觀矣。諸儒傳釋,亦非精究,小學之 徒,莫能矯正。唐大曆中,李陽冰篆跡殊絕,獨冠古今, 於是刊定《說文》,修正筆法,學者師慕,篆籀中興,然頗 排斥許氏,自為臆說。夫以師心之獨見,破先儒之祖 述,豈聖人之意乎?今之為字學者,多從陽冰之新義, 所謂貴耳而賤目也。自唐末喪亂,經籍道息。有宋膺 運,人文國典,粲然復興。以為文字者六藝之本,當由 古法。乃詔取許慎《說文解字》,精加詳校,垂憲百代。臣 等敢竭愚陋,備加詳考。有許慎注義,序例中所載而 諸部不見者,審知漏落,悉從補錄。復有經典相承傳 寫,及時俗要用而《說文》不載者,皆附益之,以廣篆籀 之路。亦皆形聲相從,不違六書之義者。其間《說文》具 有正體,而時俗譌變者,則具於注中。其有義理乖舛, 違戾六書者,並列序於後。俾夫學者無或致「疑。大抵

此書,務援古以正今,不徇今而違古。若乃高文大冊
考證
則宜以篆籀著之金石。至於常行簡牘,則草隸足矣。」

又「許慎註解,詞簡義奧,不可周知。陽冰之後,諸儒箋 述有可取者,亦從附葉。猶有未盡,則臣等粗為訓釋, 以成一家之書。」《說文》之時,未有反切,後人附益,互有 異同。孫愐《唐韻》行之已久,今並以孫愐音切為定,庶 幾學者有所適從焉。按《句中正傳》:中正精於字學, 太平興國二年,獻八體書。太宗素聞其名,召入,授著 作郎,直史館。被詔詳定篇韻,與徐鉉重校定《說文》,模 印頒行。太宗覽之嘉賞。嘗以大小篆、八分三體書《孝 經》摹石,咸平三年表上之。真宗召見便殿賜坐,問所 書幾時,中正曰:「臣寫此書,十五年方成。」上嘉歎良久, 賜金紫,命藏於祕閣。

按《續文獻通考》:「太宗雍熙二年,命徐鉉句中正刊定 許慎《說文》,正天下字學,書成計十四篇,上之御府。」

神宗   年王安石作字說二十四卷以進

編輯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按《王安石傳》:「安石晚居金 陵,作字說,多穿鑿傅會,其流入於佛老,一時學者無 敢不傳習,主司純用以取士,士莫得自名一說,先儒 傳註一切廢不用。」

按《續文獻通考》:「神宗時,王安石以字學久不講,作《字 說》二十四卷以進。」

哲宗元祐二年禁科舉用王氏字說

編輯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紹聖元年除字說之禁

編輯

按:《宋史哲宗本紀》:紹聖元年六月「甲申,除進士引用 王安石字說之禁。」

徽宗崇寧三年置書學詔習篆隸草三體

編輯

按《宋史徽宗本紀》,「崇寧三年六月壬子,置書畫算之 學。」按《選舉志》:「書學生習篆、隸、草三體。」明《說文、字說》 「《爾雅》《大雅》《方言》,兼通《論語》《孟子》義,願占大經者聽。」篆 以古文、大小二篆為法,隸以二王、歐、虞、顏、柳真行為 法,草以章草、張芝九體為法。考書之等,以方圓肥瘦 適中,鋒藏畫勁,氣清韻古,老而不俗為上。方而有圓 筆,圓而有方意,瘦而不枯,肥而不濁,各得一體者為 中;方而不能圓,肥而不能瘦,模倣古人筆畫不得其 意,而均齊可觀,為下。

欽宗靖康元年復禁用王安石字說

編輯

按《宋史欽宗本紀》不載。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高宗紹興十七年定書學之制

編輯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按《玉海》。紹興十七年。翰林 院選試書生。以五體書。王虞鍾真小字批答書學祗候,以六體 書。勾勒書《藝學》試七體書。玉著篆待詔以七體書。

太祖天輔三年八月頒女直字

編輯

按《金史太祖本紀》,天輔三年八月己丑,頒女直字。 按《選舉志》,金承遼後,凡事欲軼遼世,故進士科目,兼 采唐宋之法而增損之,以策論進士取其國人而用 女直文字,以為程文,斯蓋就其所長以收其用,又欲 行其國字,使人通習而不廢耳。按《完顏希尹傳》,希 尹本名穀神,歡都之子也。自太祖舉兵,常在行陣,金 人初無文字,國勢日強,與鄰國交好,迺用契丹字,太 祖命希尹撰本國字,備制度。希尹乃依倣漢人楷法, 因契丹字制度合本國語,製「女直」字。天輔三年八月, 《字書》成,太祖大悅,命頒行之。

熙宗皇統五年五月戊午初用御製小字

編輯

按《金史熙宗本紀》云云。按《完顏希尹傳》,熙宗亦製 女直字,與希尹所製字俱行用。希尹所撰,謂之女直 大字,熙宗所撰,謂之「小字。」

章宗明昌二年諭罷契丹字

編輯

按《金史章宗本紀》。明昌二年「四月癸巳。諭有司,自今 女直字直譯為漢字。國史院專寫契丹字者罷之。」十 一月丙午朔。制諸女直人不得以姓氏譯為漢字。 明昌五年以葉魯穀神製女直字。詔依倉頡立廟 按《金史章宗本紀》。五年春正月乙亥。以葉魯穀神始 製女直字。詔加封贈。依倉頡立廟盩厔例。祠於上京 納里渾莊、歲時致祭

世祖至元六年二月己丑詔以新製蒙古字頒行天下七月己巳立諸路蒙古字學

編輯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按《八思巴傳》:帝師八思巴 者,土番薩斯迦人,族款氏也。相傳自其祖朵栗赤,以 其法佐國主霸西海者十餘世。八思巴生七歲,誦經 數十萬言,能約通其大義,國人號之聖童,故名曰八 思巴。少長,學富五明,故又稱曰班彌怛。歲癸丑,年十 有五,謁世祖於潛邸,與語大悅,日見親禮。中統元年, 世祖即位,尊為國師,授以玉印,命製《蒙古新字》,字成 上之,其字僅千餘,其母凡四十有一。其相關紐而成 字者,則有韻關之法。其以二合、三合、四合而成字者, 則有語韻之法,而大要則以諧聲為宗也。至元六年, 詔頒行於天下,詔曰:「朕惟字以書言,言以紀事,此古 今之通制。我國家肇基朔方,俗尚簡古,未遑製作,凡施用文字,因用漢楷及『畏吾』字,以達本朝之言。考諸 遼、金以及遐方諸國,例各有字。今文治寖興,而字書 有闕,於一代制度,實為未備,故特命國師八思巴創 為蒙古新字,譯寫一切文字,期於順言達事而已。自 今已往,凡有璽書頒降者,並用蒙古新字,仍各以其 國字副之。」遂升號八思巴曰大寶法王,更賜玉印。 按石墨鐫華,蒙古字法,皆梵天迦盧之變也,故與佛 真言相類。《重陽萬壽宮元碑》,皆以蒙古字書,其署年 月處用雙鉤書,如今世傳飛白字。

至元九年。和禮霍孫奏請百官子弟入蒙古字學 按《元史世祖本紀》,九年七月壬午,和禮霍孫奏,「蒙古 字設國子學,而漢官子弟未有學者,及官府文移猶 有畏吾字。」詔自今凡詔令並以蒙古字行,仍遣百官 子弟入學。

至元十二年,分置翰林院,專掌蒙古文字。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二年三月庚子,從王磐、竇默等 請,分置翰林院,專掌蒙古文字,以翰林學士承旨撒 的迷底里主之。」

至元十九年夏四月己酉,刊行蒙古畏吾兒字所書 《通鑑》。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一年,敕「宣命劄付皆用蒙古書。」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一年夏四月戊午,敕中書省 奏目及文冊,皆不許用「畏吾」字,其宣命劄付並用蒙 古書。

至元二十三年,翰林院請以「畏吾」字翻譯纂修《國史》, 從之。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三年三月戊午,翰林承旨撒 里蠻言,「國史院纂修太祖累朝實錄,請以畏吾字翻 譯,俟奏讀然後纂定。」從之。

至元二十六年,尚書省請用《亦思替非》文字,並請公 卿子弟入學肄習。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按《續文獻通考》:至元二十 六年,尚書省言,「亦思替非文字,宜施於用,今翰林院 益福的哈魯丁能通其字,乞授以學士,凡公卿子弟, 與俊民依漢人入學,肄習為便。」

武宗大德十一年中書右丞孛羅鐵木兒以國字譯孝經進詔刻板施行

編輯

按《元史武宗本紀》:大德十一年八月辛亥,中書右丞 孛羅鐵木兒以國字譯《孝經》進。詔曰:「此乃孔子之微 言,自王公達於庶民,皆當由是而行。其命中書省刻 板模印,諸王而下皆賜之。」

文宗至順三年四月戊午命奎章閣學士院以國字譯貞觀政要鋟板模印以賜百官

編輯

按:《元史文宗本紀》云云。

太祖洪武八年詔頒洪武正韻

編輯

按《明昭代典則》,「洪武八年三月,《洪武正韻》書成,詔頒 行之。」

按《續文獻通考》:「太祖洪武初年,嘗召學士樂韶鳳等 刊定。韶鳳等奉詔撰成書奏,賜名曰《洪武正韻》。」自從 奏啟進呈,文字、點畫音韻,並從是書。

洪武二十三年,詔刊行《韻會》。

按明昭代典則,洪武二十三年十月戊寅,降詔刊《韻 會》。時《洪武正韻》頒行已久,上以其字義音切,未能盡 當,命翰林院重加校正。學士劉三吾言:「前太常博士 孫吾與所編《韻書》,本宋儒黃公紹《古今韻會》,凡字切 必祖三十六母,音韻歸一。」因以其書進。上覽而善之, 賜名曰《韻會定正》,命刊行焉。

成祖永樂 年詔用急就章字

編輯

按:《日知錄》註:「永樂間奉旨,用漢《急就章》字。」

世宗嘉靖八年題准鑄印局專以洪武正韻為主

編輯

按:《明會典》,嘉靖八年題准鑄印局官儒:「今後應造印 記關防,專以《洪武正韻》為主。《正韻》不載,方取許氏《說 文》。二書無從查考者,方將先儒著述六書等書參考。」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協議(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