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七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字學典
第七卷目錄
字學總部彙考七
元吾丘衍學古編〈字源七辯〉
鄭枃衍極〈至朴篇 書要篇 造書篇〉
明陶宗儀書史會要〈外域書〉
趙撝謙六書論〈象形論 指事論 會意論 諧聲論 假借論 轉注論〉
虞淳熙德園集〈三十二體金剛經〉
王應電同文備考〈序 書法指要 布字原病 六義圖解〉
字學典第七卷
字學總部彙考七
編輯《元吾丘衍學古編》
編輯
《字源七辨》
編輯
一曰科斗書。科斗書者,倉頡觀三才之文及意度,為 之文字之祖,即今之偏傍也。畫文形如水蠱,故曰「科 斗。」
二曰籀文、大篆。籀文者,史籀取倉頡形意配合為之, 大篆是也。史籀所作,故曰《籀文》。
三曰小篆。小篆者,李斯省籀文之法,同天下書者也。 比《籀文》體,十存其八,故謂之「八分小篆。」既有小篆,故 謂籀文為大篆也。
四曰秦隸。秦隸者,程邈以文牘繁多,難於用篆,因減 小篆為便用之法,故不為體勢。若漢款識篆字相近, 非有挑法之隸也。便於佐隸,故曰「隸書。」即是秦權、漢 量上刻字,人多不知,亦謂之篆,誤矣。或謂秦末有隸, 且疑程邈之說,故詳及之。
五曰「八分。」八分者,漢隸之未有《挑法》者也。比秦隸 易識,比隸字則微似篆。若用篆筆作漢隸字,即得之 矣。八分與隸,人多不分,故言其法。
六曰漢隸。漢隸者,蔡邕《石經》及漢人諸碑上字是也。 此體最為後出,皆有挑法,與秦隸同名,其實則異,又 謂之八分。
七曰《款識》。《款識》者,諸侯本國之文也。古者諸侯書不 同文,故形體各異。秦斯小篆,始一其法。近之學者取 款識字為用,一紙之上,齊楚不分,人亦莫曉其謬。今 分作外法,故末置之,不欲亂其源流,使可考其先後 耳。
《鄭枃衍極》
編輯
《至朴篇第一》
編輯
「至朴散而八卦興,八卦興而書契肇,書契肇而篆籀 滋,飛天八會」已前,不可得而詳也。皇頡以降,凡變五 矣,其人亡,其書存,古今一致,作者十有三人焉。予生 千載之下,每覽昔人殘銘斷碣,未嘗不為之歔欷而 三歎也。在昔結繩之政始分,龍穗之章中輟,於是倉 史氏出,仰觀俯察,以造《六書》,通天地之幽祕,為百王 之憲章,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若稽古大禹, 既平水土,鑄鼎象物,勒銘告成,而功被萬世。三代之 末,周籀蔚有奇秀,篆隸攸祖。孔子採摭舊作,緣飾篆 文。天授其靈,刱物垂則,呂政暴興,天人之道,壞亂極 矣。李斯者適際其時,陶埏偃仰,專名擅作,悉燔舊章, 天下行秦篆矣。程邈亦參定篆文,增衍隸佐,趨時便 宜。蔡邕《鴻都石經》,為古今不刊之典;張芝、鍾繇,鹹得 其道。伯英聖於一筆書,元常神妙於銘石。王羲之有 高人之才,一發新韻,晉宋能人,莫敢讎擬。李陽冰生 於中唐,獨蹈孔軌,潛心改作,過於秦、斯。張旭天分高 深,渾然無蹟;顏真卿含弘光大,為書統宗,其氣象足 以儀表衰俗。五代而「宋,奔馳崩潰,靡所底止。蔡襄毅 然獨起,可謂間世豪傑之士也。」嗚呼!書其難哉!文籍 之生久矣,能書者何闊希焉。蓋夫人能書也,吾求其 能於夫人,是以難也。今予得其人而不表章之,使來 者無所取則,以至乎書道之妙,予則有罪也。厥今區 夏同文,奎壁有爛,異能間作,黼黻皇猷,三代以還,莫 此為盛。大比之制已興,保氏之教必立,草茅論著,或 者有取焉爾。
《書要篇第二》
編輯
六書之要,其諧聲乎?聲原於虛而妙於物,言者聲之 宣也,書者聲之寄也。飛龍肇音,㵳哉閴乎,其罔聞也。 夾漈山人嘗是正之,有音無文者多矣。皇元圖書,重 啟人文,諧聲之義,實宗乎五。雖古之三皇、龍書、穗書、 雲書諸作,蔑以加諸。猗歟休哉!商之倒薤,周之虎書、 魚書,其象形邪?曰:夷考禽書、龜鸞諸體,不過名物作 也。曰「《孔壁舊書》,皆科斗文字」,佳城之文,獨顯於世。曰 古文雜用籀體,非一於科斗也。蓋古文有填書、麒麟、 鍾鼎,篆有《垂露》《複書》、雜體,隸之《八分》,變而飛白、行、草, 草本隸,隸本篆,篆出於籀籀,始於古文,皆體於自然, 效法天地。然則予何取衷哉?曰漢時遠步晉唐至宋 滋弗逮矣,倉史之跡遠矣,幣刀鼎鬲,世復寡傳。《贊皇》 石刻,其非西周乎?《詛楚》其興於近代乎?石鼓《泰山碑》 暨於兩京遺書舊畫,學者不可不厭觀焉。黃庭謂「非 右軍其誰作耶?」曰:「永僧徐浩輩為之也。」《樂毅論》舊本,
希見於世,宋初王侍書別寫刻之。《洛神賦》亦後人託獻之而詭行之。墓田丙舍,其鍾太尉之懿乎?霜寒數帖,其王會稽之奧乎?李陽冰《庶子泉銘》,怡亭刻石,《二 世詔》無是過也。《浯溪碑》雅厚雄深,森嚴於《瘞鶴》,《萬安 記》其苗裔乎?《郎官廳壁序》《祭濠州文》,末年誥身,同出 一軌,所謂不約於法而允蹈焉者,一掃歐、虞、褚、薛之 疲爾。張顏疇宗與曰宗,古文籀篆,其開於程、蔡乎?石 室之書今亡矣。其言曰:「書肇於自然,陰陽生焉,形勢 立焉」,勢來不可止,勢去不可遏。若日月雲霧,若蟲食 葉,若利刀戈,縱橫皆有意象,左迴右顧,無使孤露,藏 頭護尾,力在字終,疾澀之分,執筆之度,八體變法之 元。〈音杳〉崔瑗之儔,咸受業焉。《光和》《建安》諸作,高明粹 精,非魏晉所擬議籀?隸與篆同筆,意與張留侯、蕭相 國談筆道,鍾大傅著論,可為格言矣。諸葛武侯其知 書之變矣。揚子雲《訓纂》,其《說文切韻》之本乎?《回溪》《書 衡》《肯亭》,包蒙其義,則衍極竊取之矣。夫字有九德,九 德則法。法始乎庖犧,成乎軒頡,盛乎三代,草乎秦漢, 極乎晉唐,萬世相因,體有損益,而九德莫之有損益 也。或曰:「九德孰傳乎天傳乎?」曰:「天傳之。」又問「自得。」曰: 「無愧於心為自得。」
《造書篇第三》
編輯
至哉,聖人之造《書》也,其得天地之用乎!盈虛消長之 理,奇雄雅異之觀,靜而思之,漠然無朕;散而觀之,萬 物紛錯。書之時義大矣哉!自秦以來,知書者不少,知 造書之妙者為獨少。無他,由師法之不傳也。或曰:「三 代不聞,其囂囂也,漢魏以降,何其瑣瑣耶?」曰:古昔之 民,天淳未隳,動靜云為,自中乎矩。夏商以前,非無傳 也,略也。保氏之教,立於《周官》,後世漸尚巧智,設官師 以訓敕之,去本愈遠,而防之愈密;去道愈疏,而言之 愈切。夫法者,《書》之正路也。正則直,直則易,易則可至, 至則妙,未至亦不為迷人。偭則邪,邪則曲,曲則難。學 者審其正易邪難,幾於方向矣。然則子襄、沮誦氏法 乎?曰:「法倉頡,四目而神靈。其造書,天」雨粟,鬼夜哭,有 諸?曰:「吾不知也。」李斯云:「九百年後,有法吾筆意者。」卒 如其言,曰:「陽冰非真,繼斯者也。」蔡邕學書嵩山石室 得素書八角乘芒鬼物,授以筆法,何其神耶?曰:古書 至秦而絕,斯邈之法復絕,微邕斬然矣。鍾繇見《筆經》 於韋誕,求之不得。誕死而發其墓,又祕之,將死,授其 子。會太康中,許人破冢,宋翼得之,何其祕耶?曰:「法者, 天下之公也,奚其祕?」王羲之《筆論》,同志求之弗與,誡 其子孫勿傳,「曷傳乎?」曰:「天將啟之,人能祕之。」顏魯公 下問於長史,宜有異對,而獨以鍾書十二意,何耶?曰: 發之也。其曰「妙在執筆。」又曰「如錐畫沙,如印印泥」,書 道盡矣。索靖之銀鉤蠆尾,顏清臣之屋漏,懷素之《壁 路》及釵股諸法,不若是之明且要也。或曰:李斯憸人 書奚傳?曰:「君子不以人廢言。」顏氏之書,李重光曷議 之。李氏之書可乎?曰:「使天下塞其兌,開其門可也。」《唐 書》《宋史》何夥乎?曰:未修之書也。《古今書品》,其效尤班 固《人物表》與孫虔禮、姜堯章之譜,何夸乎?曰:語其細 而遺其大,趙伯暐之《辨妄》所以作也。《宣和譜》、石峻等 書,其誕妄之尤者也。《蘭亭考》《俞松續考》,濫采群言,吾 不知其然也。黃伯思之論,其自欺者也。
《明陶宗儀書史會要》
編輯
《外域書》
編輯
《回回》字橫行而寫,自前抵後,復歸於前。
日本國於宋景德三年,嘗有僧入貢,不通華言,善筆 札,命以牘對,名「𡧯照」,號圓通大師。國中多習王右軍 書,照頗得筆法。後南海商人船自其國還,得國王弟 與照書,稱「野人若愚」,又左大臣滕原道長書,又治部 卿源從英書,凡三書,皆二王之跡。而若愚章草特妙, 中土能書者亦鮮能及,紙墨光精。左大臣乃國之上 相,治部九卿之列也。曩余與其國僧曰克全字大用 者,偶邂逅於海陬一禪剎中,頗習華言,雲彼中自有 「國」字,字母僅四十有七,能通識之,便可解其音義。因 索寫一過,就叩其理,其聯輳成字處,髣髴蒙古字法 也。全又以彼中字體,寫中國詩文,雖不可讀,而筆勢 縱橫,龍蛇飛動,儼有顛素之遺。
西洋馬八兒等國人,以長細銛刀右手執用,託以左 母指,橫刻「貝葉」為字,或暮夜交睫書之,迅速精利,皆 不失行理,即古刀書之流也。
琉球國職貢,中華所上表,用木為簡,高八寸許,厚三 分,闊五分;飾以髹,釦以錫,貫以革而橫行,刻字於其 上。其字體科斗書。
真臘國,或稱占臘,其國自稱曰「甘孛智。」元朝按《西番 經》,名其國曰「澉浦只」,蓋亦「甘孛智」之近音也。尋常文 字及官府文書,皆以麂鹿皮以物染黑,隨其大小闊 狹,以意裁之。用一等粉,如中國白善粉之類,搓為小 條子,其名為「梭。」拈於手中,就皮畫以成字,永不脫落。 用畢,則插於耳之上,字跡亦可辨認為何人書寫。須 以濕物揩拭方去,大率字樣正如回鶻字,凡文書皆 自後向前,卻不自上書下也。或雲其字母音聲,正與 蒙古音聲相類,但所不同者三兩字耳康國文字似胡書。
雲南大理國僰人。蒙氏。保和年間,遣張志成學書於 唐,有晉人筆意,故今重王羲之書。
《趙撝謙六書論》
編輯
《象形論》
編輯
昔者聖人之造書也,其肁於象形乎?故象形為文字 之本,而指事、會意諧聲,皆由是而出焉。象形者,象其 物形,隨體詰詘而畫其跡者也。其別有《正生》十穜。〈俗用 種〉《十穜》者,數位之形則一囗。〈圍同〉之類是也。天文之形, 則回之類是也。地理之形,則「水廠」〈岸同〉之類是也;人 物之形,則《子呂》之類是也。屮木之形,則禾尗之類是 也;蟲獸之形,則蟲牛之類是也;飲食之形,則《酉𠕎》之 類是也;服飾之形,則《衣巾之類》是也;宮室之形,則 〈作壹非〉〈郭通〉之類是也;器用之形,則弓矢之類是也。此 十穜直象其形,故謂之「正生。」推之,則又有所謂「兼生」 者二焉:其一曰「形兼意」,日月之類是也;其一曰「形兼 聲。」箕之類是也。以其兼乎它類,故謂之「兼生。」以是 推之,則象形之義,可觸類而通矣。《夾漈》所謂「十形猶 子姓,兼聲兼意猶因亞」者是也。雖然,若鼠之首佀,臼 巢㞢腹佀臼,耑之足佀,而毛類反手,月形近𠕎,苟泥。 〈去〉而不通,則於《象形》之義。矣。烏乎,古篆廢而分隸 興,分隸興而字學昧,是故「分」《隸》有「匕」〈音比〉無。〈音化〉《有𠂇 無》,又有冂。〈冪非〉無。〈垌同〉「有未」「無未。」〈稽同〉循而至於支攴。〈普木 切〉同書《殳》。〈音殊〉〈沒同〉並作。〈秦〉〈泰〉〈奉〉〈春〉之首。無 異己巳。〈佀〉《𢎘》。〈胡感切〉巴。〈節通〉之體莫別《好古君子》。論至乎 此,豈直三嘆而已哉!
《指事論》
編輯
事猶物也,指事者,加物於象形之文,直著其事,指而 可識者也。聖人造書,形不可象,則屬諸事,是以其文 繼象形而出,象形文也,指事亦文也,象形文之純,指 事文之加也。故曰:「正生附本。」蓋造指事之本,附於象 形,如《本末朱》《禾未朿》之類是也。夫木,象形文也,加一 於下則指為本,加一於上則指為末,加一於中則指 「為朱;以其首曲而加,則指為禾;以其支葉之繁而加, 則指為未;以其條榦有物而加,則指為朿。其字既不 可謂之象形,又不可謂之會意,故謂之指事。」指事之 別有十類,如象形之所陳者,茲不復述。此外又有兼 諧聲而生之一類,曰「事兼聲」,齒金之類是也。夾漈謂 指事,類乎象形,斯言既得之矣。然又以《史外》之類入 乎《指事》之篇,抑亦何為而然邪?
《會意論》
編輯
《會意》者,或合其體而兼乎義,或反其文而取乎意,擬 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者也。其書出於象形指事,「象 形」指事,文也,諧聲,字也,會意,文字之閒也,但其文則 反諸象形指事之文耳。故曰「正生歸本。」其別有五:曰 反體會意,曰省體會意,曰同體會意,曰二體會意,曰 三四五體會意。反體者如:「乃」水之長也。象其形焉。 𠂢則水之衺流別者,故反。則為𠂢之類是也。省體 者,如月形兼「意」字也;夕則月見,故月省則為「夕」之類 是也。同體者,如二口為吅,「三犬為猋」之類是也。二體 者,如艸生田上則為苗;鼠居穴下則為竄之類是也。 三、四、五體者,從臼匊水,臨皿則為盥;土上有廣從八, 以分其里,則為廛;從臼持缶置於几上,有鬯酉而飾 之以彡,則為鬱其類是也。曰「並生」者,言並乎象形指 事之文而生也。夾漈以文有子母,一子一母為諧聲 是也。其以二母合為會意則未也。今觀其所著《六書, 略》以「羹」「便」等字入於《會意》之篇,其人文固謂之母,羹 本作「鬻」,其母在。然則羙?「更」三字,胡可謂之母哉? 《夾漈》尚爾,而況於佗乎?
《諧聲論》
編輯
「《六書》之要,在乎諧聲。」聲原於虛,妙於物而無不諧故 也。洋洋乎諧聲之道,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何其神哉! 然其為字,則主母以定形,因母以主意,而附佗字為 子,以調合其聲者也。原夫造諧聲㞢法,或取聲以成 字,或取音以成字。聲者,平上去入四聲也;音者,角徵 羽商宮半徵半商七音也。有同聲者,則取同聲而諧, 如倥銅而諧《空同聲》之類是也。無同聲者,則取轉聲 而諧,如控洞而諧《空同聲》之類是也。無轉聲者,則取 㫄聲而諧,如《叨江》而諧《刀工》聲之類是也。亡旁聲者, 則取正音而諧,如《簫昵》而諧《肅尼》音之類是也。無正 音者,則取旁音而諧,如《知威》而諧《矢戍音》之類是也。 有惟取同音而諧者,如《風開》而諧《凡幵是也,此其大 略也。若其別,則有聲兼意,如〈禮貫〉》之類;「三體」、四體,如 《歸》之類。〈歸從婦省從止𠂤聲從彳從攴從人,豈省聲。〉陳而觀之,究而言 之,又有𠂇定意而又諧聲者,松柏之類也。又定意而 屮諧聲者,《雞都》之類也。其或定意於上而諧聲於下 者,蓮。之類也。定意於下而諧聲於上者,《帬常》之類 也。其有形定於外,而聲諧於內者,《園圃》之類也;意定 於內,而聲諧於外者,《徽輿》之類也。有從聲之文。居 而卒難認者,倝黃之類也。其言之於《語論》,「寸」之於寺 專之類,則謂之因母以主意。其□之於園國,晶之於參晨之類,則謂之主母以定形。班孟堅、衛巨山謂諧 聲為形聲,失其義也。又有所謂從聲而省者,蓋省文 有聲關於義者,有義關於聲者,如甜之從舌以為義, 舌之所嗜者甘故也。謂恬之從舌,則非矣。蓋從甜省 為聲而關於義故也。如營之從熒,省聲也,以呂為義 以熒為聲故也。謂勞從熒則非矣,蓋從營省為義而 關於聲故也。諧聲之道,既有無不諧之妙,又有纍加 之要。如讀誦之讀,主言以為意。從衒賣。〈古儥〉之賣者,諧 其聲也。「賣」則從貝,為意又從順。〈古睦〉之。而諧。又 從「菌。」〈音陸〉之。而諧纍相加而不厭煩者,此諧聲之 道所以無窮也。余謂主母以定形,因母以主意,而附 他字為子,以調合其聲者,庶幾近之矣。學者儻即是 觸類而推之,則於諧聲乎何有?
《假借論》
編輯
夾漈曰:「學者之患,在於識有義之義而不識無義之 義。假借者,無義之義也。假借本非己有,因它所授,故 於己為無義。」又曰:「六書之難明,為假借之難明也。六 書明則六經如指諸掌,假借明則六書如指諸掌。」故 夾漈之《六書,略》於假借一門為甚詳。雖然,猶憾其惑 於轉注之旨,遂有葉音借義不借義之誤。今因其誤 而定之,則假借、轉注之旨,其庶幾矣。夫假借之所以 別者五,而生有三:曰因義之借;曰無義之借;曰因借 之借,是為託生;曰同音並義,不為假借,是為反生;曰 轉注而假借,是為兼生。此五者,假借之所以別也。因 義之借者,初本裁衣之始,而借為凡物之始;狀本犬 之形象,而借為萬物之狀也;無義之借者,「易」本蜥易 之易,而借為變易之易。「財」本貨財,而借為財成之財 也。「因借而借」者,商本商度之商,既借為宮商之商矣, 而又借為商賈之商也。㞢本㞢艸之㞢,既借為出往 之之矣,而又借為語詞之之也。同音並義不為假借 者,「台說」之「台」,即「台我」之台,皆得從口而為意,從㠯而 為聲也。「壬儋」之「壬」,既象治壬之形;「壬娠」之壬,亦象褱 壬之形也。轉注而假借者,如「頃」本頃大之頃,既轉而 為頃刻之頃矣,因頃刻之聲而借為頃畝之頃。「過」本 「過踰」之過,既轉而為「既踰曰過」之過矣,因既踰曰過 之聲而借為過失之過也。《夾漈》又有語詞之借,五音 之借,《三詩》之借,十日十二辰,方言之借之類,此即所 謂無義之借,故不復出。烏乎假借之旨,不明於世,以 至書「然燎之然」,更加「火」,「州渚」之州,復加「水」,「果」字有「艸」, 「須」字有「髟」,如此之類,何可枚舉,尚奚論丁寧之類不 用口,車渠馬瑙之類不須石哉?
《轉注論》
編輯
轉注者,展轉其聲而注釋為它字之用者也。有因其 意義而轉者,有但轉其聲而無意義者,有再轉為三 聲用者,有三轉為四聲用者,至於八九轉者亦有之。 其轉之之法,則與《造諧聲》相類。有轉同聲者,有轉旁 聲者,有轉正音者,有轉旁音者,有唯取其書而轉者。 轉注之別有五,曰因義轉注者。惡本善惡之惡,以有 惡也則可惡。〈去聲下同〉故轉為「憎惡」之「惡。」「齊」本「齊一」之「齊。」 以其齊也。則如《齊》。〈與齋通下同〉故轉為齊。莊之齊。此其類 也。曰無義轉注者。如荷乃蓮荷之荷。而轉為負荷。〈上聲 下同〉之《荷雅》。〈作鴉非〉本《烏雅》之「雅」,而轉為《風雅》。〈上聲下同〉之《雅》, 此其類也。曰:「因轉而轉者,如長本長短之長,則物莫 先焉,故轉為長。」〈上聲〉幼之長。〈上聲〉長。〈上聲〉則有餘故,又轉為 長。〈去下同〉「物之長行」,本行止之行,則有蹤跡,故轉為「德 行。」〈去聲〉之行。〈去聲〉行。〈去聲〉則有次敘,故又轉為「行。」〈杭〉《𠛱》之行。 〈杭〉又謂之「行。」〈衡〉行。〈〉之行。〈〉行。〈去聲下同〉「行」之行,此其類 也。此三者謂之乇生。又有二用,曰雙音並義,不為轉 注者,如朋。〈鳳同〉《皇》。〈凰非〉《之朋》即「鶤朋。」〈〉之《朋》文,皆象其飛 形。《杷枋》之杷,補訝切,收麥之器,白加切,又為木名,樂 器之枇杷。〈續作琵琶〉皆得從木以定意,從巴皆得諧其聲, 此其類也,是謂反生。又有兼用曰假借而轉注者,來 乃「來牟」之來,既借為「來往」之「來」矣,而又轉為「勞來。」〈去聲〉 之來也。風。乃風蟲之風。既借為吹噓之風矣。因轉為 風刺之風。〈去聲〉此其類也。又有方音葉音者,不在轉注 例也。如《聯叕》之叕,陟衛切,南方之人則有「株列切」音 「兄弟」之兄,呼庸切,東吳之人則以「呼榮切」之「上下」之 「下」,讀如華夏,押於語韻,則音如戶。《明諒》之「明」,讀如姓 名,押於陽韻,則音如「芒。」〈忙茫並非〉凡此之類,不能悉載。吳 棫《韻補協音》,庶矣。「方音」之類,迄今無書,然亦不必書 也。若夫衰有四音,齊有五音,不有六音。有《七音差》, 有八音數,有《九音辟》,十有一音之類,或主意義,或無 意義,然轉聲而無意義者多矣。學者引伸觸類而通 其餘可也。然自許叔重以來,以同意相受,考「老」字為 轉注依聲。「事令長」字為假借之說既興,鄭元以之 而解經,夾漈以之而成略,遂失假借、轉注之本旨。蕭 楚謂一字轉其聲而讀之,是為轉注。及近世程端禮 編《讀書分年日程》,雖有轉注為轉聲、假借為借聲之 說,惜其不能立例確。〈確非〉論亦無攸定,余故不得不為 之詳辯也。今夫「老」字從人從毛從「匕」者,人之毛匕而 白,則為老,會意字也。考者,老也,故從「老」省定意;從「丂者,諧聲字也,初非以「老」字轉而為「考」也。又若《耆》〈渠伊切〉 《耇》。〈古厚切〉〈常句切〉〈丁念切〉《孝耋》:〈批結切〉六字皆從老,省以 為意。「從旨」,句勿占至以為聲。孝則從子,承父道而為 會意。今夾漈以之入轉注之篇,可乎哉?又若以日月 成《易》,而轉為「明」,以目少作眇,而轉為省,此又不達其 旨之冘也。烏乎?轉注之旨一失,遂至詭㪅妄改。是以 葛稚川加「彡」於「形景」之「景」而作「影」,王逸少從「車」於 《陳之陳》。〈本作敶〉而為陣,至若「《日莫》之莫」,㪅加日,《烏雅》之 雅,復作《鴉獻亯》。〈響〉《亯》。〈俗作烹〉飪亯。〈許庚切〉《通》之體,皆異匕 箸。〈作著非〉箸。〈俗作著〉見《依箸》。〈俗作著〉之類並殊。要之沾〈作添非〉 《𠕎》。之從「艸」,若此者甚眾,皆昧於轉注之指者也。〈按此
《篇》古字甚多,未悉其詳,止照原本載入。
〉《虞淳熙德園集》
編輯
《三十二體金剛經》
編輯
僧窅《三十二體金剛經》,芒書七十二種,華書七十一 種,貝書十一種,節取三十二配三十二分。
《王應電同文備考》
編輯
《序》
編輯
道也者,文之體;質也;文也者,道之神;用也;六書也者, 文之輈。軸乎?溥之宣教明化,遠之垂後憲前。故曰「王 政之始,經藝之本也。」粵昔大猷之時,氣化純完,文字 闡揚,於是經恆明而政日休。自時厥後,氣化漓而文 字舛,六籍散而治教龐。蓋文字之興衰,實與造化相 為倚伏,故聖者作之,明者述焉,昭代之所隆,而否德 之所略也。自有《書契》以來,倉頡古文,判洪濛而開之 者也。意融而理勝,文約而義該,明如日星,賁如草木, 易而易知,簡而易從矣。歷帝王而降,禮制至周始備, 器法皆古所未有,故字亦多古文之所無,史籀變為 大篆,字學中不可闕焉者也。鍾鼎多出於三代之季, 良庸真贗,不可復別,取二三冊而已。小篆非聖王是 師,以六國之所擅作者,參以己見,畫皆如箸,以便筆 札,《六書》之體於是大壞。至又變而隸、而楷,而草,存者 幾希矣。自是以來,雖或以篆名家,皆子孫於李斯者 也。或宗古文而真妄雜焉,至以私意作為奇巧,或欲 布置以為齊整,夸紕者傳譌以為博,滯陋者執守以 為經,而其義不可復尋矣。今欲釐正之,苟復循末世 支離之跡,與之秤量較計議論,不愈煩,去道不愈遠 哉?故欲究作者之意,必盡解前人之縛,而後可與言 也。夫三才萬物,靡不有形象。形也者,肖其形而識之。
日。月:星。雲:水。火。《山》。石,
此字學之本也。其涉於影響思慮之所及而不可以 形傳也,則以其形而反仄增損,或重疊配合。
反人為,為。《仄山》為。《田為》。增:「木為本,末囗為。」損木為「月為夕」,重從。屾沝疊品。芔茻配。合。為。木為?
於形不類,而意則可通,或配他文成字。
土受昜明曰「場。」 心思成相曰「想。」 凡動蟲生為風。禾味入口為「和。」
故曰:「會意」也。天地,氣化也,神而不有,萬物,叢生也,蠢 而無為。裁成天地,曲成萬物,惟人而已。故「酢」萬變, 紛紜百慮,孰非事也?以形以意,合數文而為經綸之 象。
從。又持肉乾示,為祭事從。又持弓矢,為射事從。哭亡為事從目加木,為相度之事,
故曰「處事」,謂以人處事。又曰「指事」,謂指人之事,即古 語象事之謂也。書灋有限而物類無窮,字烏能盡之 哉!主一字之形而以他字之聲合之,因其形之同而 知為是類,因其聲之異而知為是物是義。
《雨而從》,路廷林虧之聲,則為露霆霖雩日而從。鄉,厤京之聲,則為「曏曆景」,
故曰「形聲。」
霰之從散,雺之從矛。昨之從「乍」 ,「映」 之從央。
非本聲而諧之,故又曰「諧聲也。」夫聲出於天,或有餘 焉,或不足焉。聲之有餘也一義而各為一聲,不能聲 為之制字也,故以一字而轉為數聲。
正轉平,中轉去,辟君也;轉「僻」 ,譬闢避四聲。「穴」 ,臥器也。轉去聲,又「淫」 、「沈」 、「酖」 三聲。
《轉注》之謂也,聲之不足也,一聲而或兼數義,不能義 為之制字也,故以一字而借為數義。
《風氣》也,借風俗;「夷」 ,「東夷」 也,借「平」 ,又借傷能。「獸也」 ,借才能之;「草」 盛長也,借「往」 ,又借語詞。
假借之謂也。前人之論,雖各有發明,但不無得失。且 《六義》人之所常言也;三母則人之所未講也。故畫母 有十,雖體有萬變,不能違也。字母二百四十,子孫相 仍,至不能生而止;雖字以萬計,不能遺也。聲母二十 八,交錯於字母之中,雖聲以萬計,亦不能外也。自本 而該末,挈之如珠聯網布;泝流而還源,理之如攻玉 捕亡,用甲勾乙,損盈益虧,刊俗而復古,定一而同歸。 故知三母可以制字,明六義可以釋經。六義之未定, 三母之不講,又何《六書》之雲?且夫結字有主客,筆勢 有逆順,畫有清濁奇正,體有向背動靜。故天文多圓爛然一天星斗;地理多方,宛如大地山河。人道統成, 參於俯仰動植。玉箸施於數目,其畫「直;科斗施於主 點,其畫單;鳥獸動而草木植,取用於鳥跡柳葉也;服 食居器,變動流行,化裁於鍾鼎諸文也。」其類有八,書 法亦異。考於古文,有潤色而無造作,驗之人心,有融 釋而無阻礙。電蓋竊取之矣。後有覺者,欲知其方,曰: 「法天也,崇古也,致虛也,研幾也,窮神也。天則開而我 不與,古則因而我無」作,虛則待其露而不先,機則成 其能而不惰,神則天機流行,莫知其所以然而然也。 可以與於斯義矣。昔者周公嘗設其官曰「諭書名矣」, 見於行事,故弗存也。孔門嘗載諸言曰:「書同文矣,無 王者作,故弗為也。」我太祖高皇帝操三重之柄,兼尊 徵之善,嘗命儒臣為《正韻》矣,但日不暇給,間以小篆 正楷書之譌,而未嘗以古文正小篆之謬。且嚴於章 奏,而略於經史,古今刀筆之吏,或所玩習,而經學士 大夫多不識知。今上嗣位,五星聚室。夫室,天子之北 宮也,壁實附之,為文書之祕府,而五星聚焉,非天將 興起斯文之兆歟?故今三才之義,幽隱畢揚,而文字 之書,明習者眾。愚也生值其時,化機自中,光不容掩, 流不能塞,撰述成書。然而病困之餘,功不逮識,指歸 未竟。昔漢武中興,大協音樂,而未諧厥成。倪寬云:「天 子建中和之極,兼總條貫,金聲而玉振之,遂一取裁 於帝。六書之旨,其必有待於天皇考文而折衷之哉!」 因題曰《同文備考》雲。
《書法指要》
編輯
得此十法,則橫豎、曲直、方圓、奇耦,下筆更莫能逃,天下字更不出此,猶之昔人所稱《永字八法》。但彼止於四法可楷而不可篆,故更定十法如左:
一英日切。數之始也。又讀若《雞單》。即畫卦之奇單字。
也。因三聲相混,故並借用「一」,亦借用「壹。」伏羲畫卦,倉頡制字,咸起自一畫,見天文《四 》。等字從一在上,若天蓋也。「等」字從一在下,若「地載」也。壬。「從一在中」,若負荷也《二三》。從一而積,從一而變。
讀若棍,教穩切,一以貫之也。象正直頂天立地形。
借為擊器名畫,見《人容十七師》云:「卦畫一奇一耦而陰陽立,文字一從一橫而變化行 。」壬從。在中。從。對列。從。在旁。從。有輔 ㄟ從&401B6&右戾。字從之。從。左戾。字從之。
讀若「徹」字,見《植物一》,此取其中畫象發達透出。
形 。從。而徹於下也。ㄟ從。而左右下出「也ㄨ」字從之ˊㄟ從。而左右上出也。字從之,《卝從》。而左右旁出也ㄚ。《從》,岐而上徹也。等字。從之。從。岐而下徹也。等字從之,彡從。而重垂於下也。
俗作畎。坤捲切。田間水道。即水字中畫也。象水流。
動形。凡畫活動變化者皆從之。字見《地理》十 。從。而重。從。而稍變左右戾也。從。而橫氣之上浮。從。變於天,從。變於人, 從。變於動物。從。變於植物。從。「變於用物
˙。」讀若丸象,堅實圓渾形畫。見《天文》《七》。
從˙《在天》,從˙。在地。從˙在人。從˙「在《動物》。」從˙在植物。從˙在器。 讀若主微銳而活。「主」字從之,又讀若點。字從之。此文從˙變體
〇,俗作「圓月涓切」,象天體周旋虛通之形,舊誤傳此。
為盤,「圜」字借用之,員圓,並「非」字,見《天文》《二 》。從〇中閃爍形。從〇小而連〇,從〇小而單◎,從〇而重。從〇自中繞外。「從〇自外繞」中。 從〇而得其上半。等字從之,別作。從。稍深。等字從之。又作從。稍殺。字從之。從〇而長也。等字。從之。從〇而文理形也。等字。從之。 從〇而得其右半也。等字。從之。 從〇而得其左半也。字從之。
,俗用方法羊切,象地體廣博平正四維之形,借用。
方或誤。並「非」字見《地理》二。 從《》而得其下半地載形也。等字。從之。從而得其左半,「匪」、「匡」等字從之。 「從」《》而得其東北,「直」字從之。「從」《》而得其東南,等字。從之。「從」《》而得其西南,「從」《》而得其西北, 字從「」,而上下有所損益也。
俗用「圍月圭」切四面正方而刓其四隅,象九圍形。
字見人。《道九 〇》字失其傳久矣。師以「袁」之「中從〇」為聲也,取〇以易「員田」之四至「」也,取以易《方韋》之中從。為聲也取,以為圍 回從。而重重圍繞也。從。諧聲:並從。會意。 從。而得其左半範圍意也。「區」「匽」等字從
之。從。左半而下遺。「匿」字從之。從。右「半」而少變。字從之。
小篆作。義與集同。字急切從三。合而一之。師雲。
合三才之道,和而同之,以贊化育也字見《人道十損》,其下有覆蓋意,凡結字在上者多從此。從。而少平。為器之蓋。等字。從之。從。而少斜草屋。欲利水也。為余舍之首。「《宮室》之首,斜於缶,平於舍」者也。從。而益銳其上《為》。「等」字。從。而稍圓,為《弁》之首。從。而垂有領,為衣之首。
義與五同。乂古切。從。斜而合之,交錯參伍,以
成事之意也。以其參天兩地。為五數之五字。見人道十一 。從。而生。從。而重 十從。而安定也。
《布字原病》
編輯
凡依形布置,方為得體,苟稍有增減,易置遂失其義,自明道者觀之,殊不入目矣。今略舉數法,以見凡例,須會此法,乃無文之文,玩之而知其為正中之奇,拙中之巧也。
《字欲》充,以簡作「煩。」
作。失覆上形。 作。《失粒形》, 作。誤同於「木。」 作。作。根從上生。皆大病也。
字欲媚。以正作邪。以直作曲。
作。失端正形。 並《正形》也,今作。於義何居
字欲長短相齊,以方作「長。」
作。作。作。皆以便偏旁睹其形。則全不類矣。
字欲闊狹相勻,以「長」作闊。
作。作。作。因欲稱「闊」字,使字形失,真義不可尋。
《字欲》省,以「活」作「死。」
作「土。」作。
字欲短,分合為「離。」
字,分而「為?」字,分而「為?」「遂」訛從《貝》。《字分》為:「遂」譌。「為言
相合失體」,致子母莫辨。
「以信為母」,而從川會意。「以仁為母而從女」,會意,今反,《旁折》作。以月為母,而諧霸聲。以衣為母而會集意,今反上下析之作。唯「欲」字之相稱,殊失正義。
字畫苟簡,旨義不明。
危色。身並從「人」字建首,乃與免、象、魚、召等字同作。「人物不分」羊昔良。通作。動植莫辨,至「失圓之形」,「為圍」「為方」,皆不精之至也。
王應電六義圖解
六義貫珠圖
此處缺少一幅插圖。請考慮協助將書中此處的圖片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以Imperial Encyclopaedia - The Study of Characters - pic05.png、.jpg或.svg命名。 |
此圖本出《六書本義》。《六義相關圖》。但本象形字。彼因指事之義不明。遂誤為「指事。」故別為下數圖,欲使多見則易明也。
六義相關圖。
此處缺少一幅插圖。請考慮協助將書中此處的圖片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以Imperial Encyclopaedia - The Study of Characters - pic07 - 六義相關圖.png或.svg命名。 |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協議(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