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261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二百六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二百六十一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二百六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二百六十一卷目錄

 三禮部總論二

  宋朱子全書論考禮綱領

  朱子大全集答應仁仲

  元吳澂三禮敘錄儀禮 周禮 禮記

  群書備考三禮

經籍典第二百六十一卷

三禮部總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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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全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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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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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敘有典,敕我五典五惇哉;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 庸哉!」這箇典禮,自是天理之當然,欠他一毫不得,添 他一毫不得。惟是聖人之心與天合一,故行出這禮, 無一不與天合,其間曲折厚薄淺深,莫不恰好,這都 不是聖人白撰出,都是天理決定合著如此。後之人 此心未得似聖人之心,只得將聖人已行底聖人所 傳於後世底,依這樣子做得合時,便是合天理之自 然。

聖人有作古禮,未必盡用,須別有箇措置,視許多瑣 細制度,皆若具文,且是要理會大本大原。曾子臨死, 丁寧說:「君子所貴乎道者三:動容貌斯遠暴慢矣;正 顏色斯近信矣出辭氣斯遠鄙倍矣。籩豆之事,則有 司存」上許多,正是大本大原。如今所理會許多,正是 籩豆之事。曾子臨死,教人不要去理會這箇。「夫子焉 不學,而亦何常師之有」,非是孔子如何盡做這事。到 孟子,已是不說到細碎上,只說「諸侯之禮,吾未之學 也,吾嘗聞之矣,三年之喪,齊疏之服,餰粥之食,自天 子達於庶人」,這三項便是大原大本。又如說井田,也 不曾見《周禮》,只據《詩》裏說「雨我公田,遂及我私。」由此 觀之,雖周亦助也,只用詩意帶將去。後面說「鄉田同 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八家皆私百畝, 同養公田』。只說這幾句,是多少好。這也是大原、大本」 處。看《孟子》,不去理會許多細碎,只理會許多大原、「大 本。」又曰:「公今且收拾這心下,勿為事物所勝。且如一 日,全不得去講明道理,不得讀書,只去應事,也須使 這心常常在這裏。若」不先去理會得這本領,只要去 就事上理會。雖是理會得許多骨董,只是添得許多 雜亂,只是添得許多驕吝。

今日百事無人理會。姑以禮言之,古禮既莫之考,至 於後世之沿革因襲者,亦浸失其意,而莫之知矣。非 止浸失其意,以至名物度數亦莫有曉者,差舛譌謬, 不堪著眼。三代之禮,今固難以盡見,其略幸散見於 他書。如《儀禮》十七篇,多是士禮,邦國人君者僅存一 二,遭秦人焚滅之後,至河間獻王始得《邦國禮》五十 「八篇獻之,惜乎不行。」至唐此書尚在,諸儒註疏猶時 有引為說者,及後來無人說著,則書亡矣,豈不大可 惜!叔孫通所制《漢儀》及曹褒所修,固已非古,然今亦 不存。唐有《開元》《顯慶》二《禮》,《顯慶》已亡,開元襲隋舊為 之。本朝修《開寶禮》,多本《開元》,而頗加詳備。及政和間 修《五禮》,一時姦邪以私智損益,疏略牴牾,更沒理會。 又不如《開寶禮》。

「《儀禮》,禮之根本,而《禮記》乃其枝葉。《禮記》乃秦漢上下 諸儒解釋《儀禮》之書,又有他說附益於其間。今欲定 作一書,先以《儀禮》篇目置於前,而附《禮記》於後,如射 禮則附以射義,似此類已得二十餘篇。若其餘《曲禮》 《少儀》,又自作一項,而以類相從。若疏中有說制度處, 亦當採取以益之。」舊嘗以此例授潘恭叔,渠亦曾整 「理數篇。今居喪無事,想必下手。《儀禮》舊與《六經》《三傳》 並行,至王介甫始罷去。其後雖復《春秋》,而《儀禮》卒廢。 今士人讀《禮記》而不讀《儀禮》,故不能見其本末。」 賀孫因問:「祭禮附《祭義》。如說孝許多,如何來得?」曰:「便 是祭禮難附。兼《祭義》前所說,多是天子禮。若《儀禮》所 存,唯《少牢饋食》,《特牲饋食禮》是諸侯大夫禮,兼又只 是有饋食。若天子祭,便合有初間祭腥等事。如所謂 『建設朝事,燔燎羶薌』,若附《儀禮》,此等皆無入頭處。意 間欲將《周禮》中天子祭禮這項作一總腦,卻以《禮記》 附。如疏中有說天子處,皆編出。」因云:「某已衰老,其間 合理會文字,皆起得箇頭在。及見其成與不見其成, 皆未可知。萬一不及見此」書之成。諸公千萬勉力整 理得成。此書所係甚大。

問賀孫所編《禮書》。曰:「某嘗說,使有聖王復興,為今日 禮,怕必不能悉如古制。今且要得大綱是。若其小處, 亦難盡用。且如《喪禮》冠服斬衰如此,而吉服全不相 似,卻到遭喪時,方做一副當如此著,也是詫異。」賀孫 問:「齊斬尚存此意,而齊衰期便太輕。大功小功以下 又輕,且無降殺。今若得斟酌古今之儀,制為一式,庶 幾行之無礙,方始立得住。」曰:「上面既如此,下面如何 盡整頓得!這須是一齊都整頓過,方好,未說其他瑣細處。且如冠,便須於祭祀當用如何,底,於軍旅當用 如何,底於平民當用如何,底於見長上當用如何,底 於朝廷治事當用如何底,天子之制當如何,卿大夫 之制當如何,士當如何,庶人當如何。」這是許多冠都 定了,更須理會衣服等差,須用上衣下裳。若佩玉之 類,只於大朝會大祭祀用之。五服各用上衣下裳,齊 斬用粗布。期功以下,又各為降殺。如上組衫一等,紕 繆鄙陋服色都除了。如此便得大綱正。今若只去零 零碎碎理會些小,不濟事。如今若考究《禮經》,須是一 一自著考究教定。

南北朝是甚時節,而士大夫間禮樂不廢。有考禮者, 說得亦自好。

《通典》好一般書,向來朝廷理會制度,某道:「卻是一件 事,後來只恁休了。」又曰:「《通典》亦自好設一科。」又曰:「《通 典》中間。」一作後面數卷議亦好。

祖宗時,有開寶通禮科學究試《默義》,須是念得《禮》熟, 是得禮官用此等人為之,介甫一切罷去,盡令作大 義。故今之禮官,不問是甚人皆可做。某嘗謂朝廷須 留此等專科,如史科亦當有。

叔器問四先生《禮》。曰:「二程與橫渠多是古禮。溫公則 大概本《儀禮》,而參以今之可行者。要之,溫公較穩,其 中與古不甚遠,是七八分好。若伊川《禮》,則祭祀可用。 婚禮,惟溫公者好。」

嘗見劉昭信云:「《禮》之趨翔、登降、揖遜,皆須習,也是如 此。漢時如甚《大射》等禮,雖不行,卻依舊令人習,人自 傳得一般。今雖是不能行,亦須是立科,令人習得,也 是一事。」

古者禮學是專門名家,始終理會此事,故學者有所 傳授,終身守而行之。凡欲行禮,有疑者輒質問所以 上自宗廟朝廷,下至士庶鄉黨典禮,各各分明。漢唐 猶有此意,如今直是無人。如前者某人丁所生繼母 憂,《禮經》必有明文,當時滿朝更無一人知道合當是 如何,大家打鬨一場。後來只說「莫若從厚」,恰似無奈 何,本不當如此姑徇人情。從厚為之,是何所為如此? 豈有堂堂中國朝廷之上以至天下儒生無一人識 此禮者?然而也是無此人。州州縣縣秀才與太學秀 才,治《周禮》者不曾理會得《周禮》,治《禮記》者不曾理會 得《禮記》,治《周易》者不曾理會得《周易》,以至《春秋》《詩》都 恁地,國家何賴焉?

古禮難行,後世苟有作者,必須酌古今之宜。若是古 人如此繁縟,如何教今人?要行得古人上下習熟,不 待家至戶曉,皆如饑食而渴飲,略不見其為難。本朝 陸農師之徒大扺說《禮》,都要先求其義。豈知古人所 以講明其義者,蓋緣其儀皆在,其具並存,耳聞目見, 無非是禮。所謂三千三百者,較然可知。故於此論說 其義,皆有據依。若是如今古禮散失,百無一二存者, 如何懸空於上面說義?是說得甚麼義?須是且將散 失諸《禮》,錯綜參考,令節文度數一一著實,方可推明 其義。若錯綜得實,其義亦不待說而自明矣。

禮時為大,使聖賢有作,必不一切從古之禮。疑只是 以古禮減殺,從今世俗之禮,令稍有防範節文,不至 太簡而已。觀孔子欲從先進,又曰「行夏之時,乘殷之 輅」,便是有意於損周之文,從古之樸矣。今所集禮書, 也只是略存古之制度,使後人自去減殺,求其可行 者而已。若必欲一一盡如古人衣服冠履之纖悉畢 備,其勢也行不得。

「古禮繁縟,後人於禮日益疏略。然居今而欲行古禮, 亦恐情文不相稱,不若只就今人所行禮中刪修,令 有節文制數等威足矣,古樂亦難遽復,且於今樂中 去其噍殺促數之音,並考其律呂,令得其止。更令掌 詞命之官制撰樂章,其間略述教化訓戒及賓主相 與之情,及如人主待臣下恩意之類,令人歌之,亦足」 以養人心之和平。《周禮》「歲時屬民讀法」,其當時所讀 者,不知云何。今若將孝弟忠信等事撰一文字,或半 歲,或三月一次,或以城市,或於鄉村,聚民而讀之,就 為解說,令其通曉,及所在立粉壁書寫,亦須有益。 禮樂廢壞二千餘年,若以大數觀之,亦未為遠,然已 都無稽考處。後來須一箇大大底人出來,盡數拆洗 一番,但未知遠近在幾時。今世變,日下恐必有箇碩 果不食之理。以上語類十六條

臣聞之,六經之道同歸,而禮樂之用為急。遭秦滅學, 禮樂先壞。漢晉以來,諸儒補緝,竟無全書,其頗存者, 三禮而已。《周官》一書,固為禮之綱領,至其儀法度數, 則《儀禮》乃其本經,而《禮記·郊特牲》《冠義》等篇乃其義 說耳。前此猶有《三禮通禮》、學究諸科,禮雖不行,而士 猶得以誦習而知其說。熙寧以來,王安石變亂舊制, 「廢罷《儀禮》,而獨存《禮記》之科,棄經任傳,遺本宗末,其 失已甚。而博士諸生,又不過誦其虛文,以供應舉。至 於其間亦有因儀法度數之實而立文者,則咸幽冥 而莫知其源,一有大議,率用耳學臆斷而已。若乃樂

之為教,則又絕無師授,律尺短長,聲音清濁,學士大
考證
夫莫有知其說者,而不知其為闕也。」故臣頃在山林,

嘗與一二學者考訂其說,欲以《儀禮》為經,而取《禮記》 及諸經史雜書所載有及於禮者,皆以附於本經之 下,具列註疏。諸儒之說,略有端緒。而私家無書,檢閱 無人,抄寫久之未成。會蒙除用,學徒分散,遂不能就。 而鍾律之制,則士友間亦有得其遺意者。竊欲更加 參考,別為一書,以補「六藝之闕,而亦未能具也。欲望 聖明特詔有司,許臣就祕書省、太常寺關借禮樂諸 書,自行招致舊日學徒十餘人,踏逐空閒官屋數間, 與之居處,令其編類。雖有官人,亦不繫銜請俸,但乞 逐月量支錢米,以給飲食紙札油燭之費。其抄寫人 即乞下臨安府差撥貼司二十餘名,候結局日量支 犒賞。」別無推恩,則於公家無甚費用,而可以興起廢 墜,垂之永久,使士知實學,異時可為聖朝製作之助, 則斯文幸甚,天下幸甚。乞脩三禮劄子

《儀禮》附記似合只依《德章》本子,蓋免得拆碎記文。本 篇如要逐段參照,即於章末結雲「右第幾章」,《儀禮》即 雲「記某篇第幾章」,當附此。不必載其全文只如此亦自便於檢閱《禮記》 即雲「當附《儀禮》某篇第幾章。」又如此,《大戴禮》亦合收 入,可附《儀禮》者附之,不可者分入五類,如《管子弟子 職篇》,不合附入《曲禮》類。其他經傳類書說《禮》文者,並 合編集,別為一書。《周禮》即以祭禮、賓客、師、田、喪紀之 屬事別為門,自為一書。如此即禮書大備。但功力不 少,須得數人分手,乃可成耳。若作《集注》,即諸說可附 入,或有己見,亦可放溫公、揚子《法言》太元例也。分為 五類,先儒未有此說。第一類皆上下大小通用之禮, 第二類即國家之大制度,第三類乃禮樂之說,第四 類皆論學之精語,第五類論學之粗者也。大戴禮亦可依此分 之卷數之說,須俟都畢,通計多少而分之,今未可定 也。其書則合為一書者為是,但通以《禮書》名之,而以 《儀禮附記》為先,《禮記分類》為後。如《附記》初卷首即雲, 「《禮書》第一本行下,寫『《儀禮附記》一』」;次行雲,「《士冠禮》第 一本行下,寫『《儀禮》一。《冠義》』」第二本行下寫,「《禮記》一《分 類》。」初卷首第一行雲,「禮書第幾本」行下寫「《禮記分類》 一」;次行云:「《曲禮》上」第一本行下寫「《禮記》幾。」通前篇數計之其 《大戴》《管子》等書,亦依此分題之。答潘恭敬

《喪大記》上下,自天子達於庶人者,居喪之禮也。若其 送死之節,禮文制數,則貴賤之等,固不同矣。今以天 子諸侯大夫之禮附於士禮之篇,殊不相入,自合採 集別為一篇。但以世俗拘忌,不敢別立篇名。故欲只 因《喪大記》篇包舉王侯士庶之禮,而放士禮次第,分 其章段。凡言禮之法而似經者,則依經例雜法,與此 篇相表裏。凡記事實有議論者,則依《記例》似稍明白, 但恐其間尚有脫漏差舛,可更詳之。其《虞禮》以下,尚 闕如「天子九月而卒哭」及九虞、七虞等語,當別為下 篇,依《士禮》次第編集。卻於見編《卒哭》等禮篇內刪出 三傳作主等說,亦當附入。其杜預邪說,前輩已有掊 擊之者,亦當載《王侯大夫制度》皆入此篇。其《書禮》《論 語》內說諒陰制度,及《左傳》說天子諸侯喪事,亦皆依 《記》例,隨事附於章目之後。如《諒陰》及「後世子皆為三 年」之類,即附《祥禫章》。後《譏華元》、樂舉及《仲幾對宋公 楄柎》、藉幹語之屬,即附《棺槨》《窆葬》等章。《楚恭王能知 其過》之類,即入《誄諡章》。如此類更推廣求之可附即附但《顧命》《康王 之誥》,恐尤不可遺,然又不可分,只於篇末附入,如何?

始死三日而殯。止。遂卒哭。用剛日,哀薦成事。節注

將旦而祔。辭一也。注末雲哀薦成事一句未知當附何處饗辭:之 饗。右《卒哭 記》。云云 明日,以其班祔。尚饗,右 祔。云云 祔杖不上於堂。 期而小祥曰薦,此常事。 右《小祥 記》。云云 又期而大祥曰:「薦此祥事。」右《大 祥 記》。云云 中月而《禫》,「未配」右《禫 記》。云云 《注中》雲「見某篇。」云云者。更契勘今所定本,恐已刪去, 隨事改正。答黃直卿

祭禮「廟制」一

以《王制》《祭法》等篇為首,說「廟制」 處,凡若此類者皆附之,自為一篇,以補《經》文之闕。

《特牲》二。

「依《冠昏禮》附記」 及他書親切可證者。

《少牢》三。同上有司四:同上《祭義》五。

以本篇言「士大夫之祭者」 為主,諸篇似此者皆附之本篇,中間有言天子諸侯禮處,卻移入《祭統》。

獻六。

以《大宗伯》篇「首掌先王之饗」 為主,而以《禮運》「禮之大成」 一章附之。《周禮》及《禮記》中如此類者,皆附其後。如《周禮》籩人、醢人、司尊彝之屬,正與《禮運》相表裏,《禮運》篇已寫去,在《直卿》處可更考之。依此篇定如禘祫之義,則《春秋纂例》中趙伯循說,亦當收載。

郊社七:

以《大宗伯》「祀天神、祭地祇」 之目為主,凡諸篇中言此類者皆附之。如《皇王大統》中論郊社處,亦當收入註疏後。

《祭統》八

以本篇言「諸侯、天子之禘者」 為主,凡諸篇言郊廟祀饗之義者,皆附其後。篇內言士大夫之禮處,卻移在《祭義》篇內。

《王制》乃通有夏商之法,當為首,《周禮》次之,《禮記》燔柴 以下又次之,此為總括祭祀之禮。而《廟制》以下,各隨 事為篇,明賤以及貴,前數類皆然也。答吳伯豐 某前日奉書說《祭禮》篇目內《郊社篇》中,當附見《逸禮》 中霤一條,此文散在《月令註疏》中,今已拆開,不見本 文次序。然以《中霤》名篇,必是以此章為首。今亦當以 此為首,而戶竈、門行以次繼之,皆以注中所引為經, 而《疏》為注。其首章即以《逸禮》《中霤》冠之,庶幾後人見 得古有此書,書有此篇,亦存羊之意也。疏中有其篇 名。必是唐初。其書尚在。今遂不復見。答吳伯豐 「某今歲益衰,足弱不能自隨,兩脅氣痛,攻注下體,結 聚成塊,皆前所未有,精神筋力,大非前日之比。加以 新舊凋零,如蔡季通、呂子約皆死貶所,令人痛心,益 無生意,決不能復支久矣,所以未免惜此。」餘日,正為 所編《禮傳》,已略見端緒,而未能卒就,若更得年餘間 未死,且與了卻,亦可以瞑目矣。其書大要以《儀禮》為 本,分章附疏,而以《小戴》諸義各綴其後。其見於他篇, 或他書可相發明者,或附於經,或附於義。又其外如 《弟子職》保傅傅之屬,又自別為篇,以附其類。其目有 《家禮》,有《鄉禮》,有《學禮》,有《邦國禮》,有《王朝禮》,有《喪禮》,有 《祭禮》,有《大傳》,有《外傳》。今其大體已具者蓋十七八矣。 因讀此書,乃知漢儒之學有補於世教者不小。如國 君承祖父之重,在《經》雖無明文,而康成與其門人答 問,蓋已及之,具於賈《疏》,其義甚備,若已預知後世當 有此事者。今吾黨亦未之講,而憸佞之徒又飾邪說 以蔽害之,甚可歎也。答李季章

詹元善舊為《周禮》學,今亦甚留意。見《禮目》之書,甚歎 伏。但渠亦好《國語》等書,某竊以為,唯《周禮》為周道盛 時聖賢製作之書。若此類者,皆衰周末流文字,正子 貢所謂「不賢者識其小者。」其間又自雜有一時僭竊 之禮,益以秉筆者脂粉塗澤之謬詞,是所以使周道 日以下衰,不能振起之所由也。至如《小戴祭法》,首尾 皆出《魯語》,以為禘、郊、祖、宗,皆以其有功於民而祀之, 展轉支蔓,殊無義理。凡此之類,棄之若可惜而存之, 又不足為訓。故《小戴》別其文,不使相近,讀者猶不甚 覺,豈亦有所病於其言與?又如《祭法》所記廟制,與《王 制》亦小不同,不知以何為正?此類非一,更望精擇而 審處之。蓋此雖止是纂述,未敢決然去取,然其間「輕 重予奪」之微意,亦不可全鹵莽也。答余正甫

「嗚呼!禮廢久矣!士大夫幼而未嘗習於身,是以長而 無以行於家,長而無以行於家,是以進而無以議於 朝廷,施於郡縣,退而無以教於閭里,傳之子孫,而莫 或知其職之不脩也。」長沙郡博士邵君囦得吾亡友 敬夫所次《三家禮範》之書而刻之學宮,蓋欲吾黨之 士相與深考而力行之,以厚彝倫而新陋俗,其意美 矣。然程、張之言猶頗未具,獨司馬氏為成書,而讀者 見其節文度數之詳,有若未易究者,往往未見習行, 而已有望風退怯之意。又或見其堂室之廣,給使之 多,儀物之盛,而竊自病其力之不足,是以其書雖布, 而傳者徒為篋笥之藏,未有能舉而行之者也。殊不 知《禮》書之文雖多,而亦有所謂不若「禮不足而敬有 餘」者。今乃以安於驕佚而逆憚其難,以小不備之故 而反就於大不備,豈不誤哉!故某嘗欲因司馬氏之 書,參考諸家之說,裁訂增損,舉綱張目,以附其後,使 覽之者得提其要,以及其詳,而不憚其難,行之者雖 貧且賤,亦得以具其大節,略其繁文,而不失其本意 也。顧以病衰,不能及已。今感邵君之意,輒復書以識 焉。跋三家禮範

禮不難行於上,而欲其行於下者難也。」蓋朝廷之上, 典章明具,又自尚書省置禮部尚書、侍郎以下至郎 吏數十人,太常寺置卿、少以下至博士、掌故又數十 人,每一舉事,則按故事施行之。而此數十人者,又相 與聚而謀之,於其器幣牢醴,共之受之,皆有常制。其 降登執事之人,於其容節又皆習熟見聞,無所違失, 一有不當,則又有諫官、御史援據古今而質正之,此 所謂不難行於上者也。惟州縣之間,士大夫庶民之 家,禮之不可已而欲行之,則其勢可謂難矣。總之,得 其所以不合者五,必欲舉而正之,則亦有五說焉。蓋 今上下所共承用者,《政和五禮》也。其書雖常班布,然 與律令同藏於理,官吏之從事於法「理之間者多,一 切俗吏不足以知其說,長民者又不能以時布宣,使 通於下,甚者至或並其書而亡之。此禮之所以不合 者一也。《書》脫幸而存者,亦以上下相承,沿習苟簡,平 時既莫之習,臨事則驟而學焉,是以設張多所謬盭, 朝廷又無以督察繩糾之。此禮之所以不合者二也。」 祭器常經政和改制,盡取古器物之存於今者以為 法,今郊廟所用,則其制也,而州縣專取聶氏《三禮》制 度,醜怪不經,非復古制,而政和所定,未嘗頒降。此禮之所以不合者三也。州縣惟三獻官有祭服,其分獻 執事陪位者皆常服也。古今雜糅,雅俗不辨,而縣邑 直用常服,不應禮典。此禮之所以不合者四也。又《五 禮》之書,當時脩纂,出於眾手,其間亦有前後自相矛 盾及疏略不備處,是以其事難盡從。此禮之所以不 合者五也。禮之所以不合者五,必將舉而正之,則亦 有五說焉。曰:「禮之施於朝廷者,州縣士民無以與知 為也,而盡頒之,則傳者苦其多,習者患其博而莫能 窮也。故莫若取自州縣官民所應用者,參」以近制,別 加纂錄,號曰「《紹興。纂》次《政和民臣禮略》,鋟板模印而 頒行之,州縣各為三通。

一通於守令廳事,一通於學,一通於名山寺觀。

皆櫝藏之,守視司察,體如詔書。而民庶所用,則又使 州縣自鋟之板,正歲則摹而揭之市井村落,使通知 之,則可以永久矣。此一說也。禮書既班,則又當使州 縣擇士人之篤厚好禮者講誦其說,習其頒禮,州縣 各為若干人,廩之於學,名曰「治禮」,每將舉事,則使教 焉。又詔監司如提學司者,察其奉行不如法者,舉繩 「治之」,此二說也。祭器不一,郡縣所用至廣。

諸祭唯釋奠、從祀所用器物為多,當約此數為定,一州一縣必具之。

難以悉從朝廷給也。但每事給一,以為準式,付之州 縣,櫝藏於太守廳事,使以其制為之,以給州用,以賦 諸縣。

或恐州縣自造,不能齊同,即賦錢於州縣各為若干,詣行在所屬製造。

其器物用者,自為一庫,別置主典,與所櫝藏者。守令 到罷,舉以相付,書之印紙,以重其事。禮書禮服並用此法此三 說也。祭服則當準《政和禮》,州縣三獻分獻執事、贊祝、 陪位之服,舉其所有者,議其所無者補之,使皆為古 禮服。

釋奠分獻之屬,皆用士人,餘祭皆用人吏,當殊其製。

「製造頒降,如祭器法」,此四說也,《禮》書之不備者。

某嘗考《釋奠儀》之失,今別出之。

更加詳考而正之,仍為圖。其班序、陳設、行事、升降之 所,事為一圖,與《書》通班之。守視如書法則見者曉然矣。此 五說也。夫禮之所以不合者如此,必將舉而正之,其 說又如此,亦可謂明白而易知矣。而世未有議之者, 則以苟簡之俗勝,而莫致意焉故也,是其所以每難 也。愚故曰:「禮不難行於上,而欲其行於下者難也。」故 述斯議,以為有能舉而行之,則庶乎其有補焉爾。民臣 禮議 以上文集九條

朱子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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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應仁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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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書方了得。《聘禮》已前,已送致道,令與四明一二朋 友抄節疏義附入,計必轉呈。有未安者,幸早見教,尚 及改也。覲禮以後,黃婿攜去廬陵,與江右一二朋友 成之,尚未送來,計亦就草槁矣。前賢常患《儀禮》難讀, 以今觀之,只是經不分章,記不隨經,而註疏各為一 書,故使讀者不能遽曉。今定此本,盡去此諸弊,恨不 「得令韓文公見之也。」

熹目盲,不能親書所喻,編《禮》如此,固佳,然卻大移動 本文,恐亦未便耳。老病益侵,而友朋相望,皆在千百 里外,恐此自不能成,為終身之恨矣!向在長沙、臨安, 皆常有意欲藉官司之力為之,亦未及開口而罷。天 於此學如此,其厄之何耶!可歎!可歎!

元吳澂三禮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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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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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禮》十七篇,漢興,高堂生得之,以授瑕丘蕭奮,奮授 東海孟卿,卿授後倉,倉授戴德、戴聖、《大戴》、小戴,及劉 氏《別錄》所傳十七篇,次第各不同,尊卑吉凶,先後倫 序,惟《別錄》為優,故鄭氏用之,今行於世。《禮經》殘缺之 餘,獨此十七篇為完書,以唐韓文公尚苦難讀,況其 下者。自宋王文公行新經義,廢黜此經,學者益罕傳 習。朱子考定《易》《書》《詩》《春秋》四經,而謂《三禮》體大,未能 緒正,晚年欲成其書於此,至惓惓也。《經傳通解》乃其 編類草槁,將俟喪祭禮畢而筆削焉,無祿弗逮,遂為 萬世之闕典。澂每伏讀而為之惋惜。竊謂《樂經》既亡, 《禮經》僅存,五《易》之《彖傳》《象傳》,本與《繫辭》《文言》《說卦》《序 卦》《雜卦》諸傳共為十翼,居《上、下經》二篇之後者也,而 後人以入卦爻之中;《詩》《書》之序,本自為十篇,居《國風》 《雅》《頌》《典》《謨》《誓》、誥之後者也,而後人以冠各篇之首。《春 秋》三經、三傳初皆別行,《公》《穀》配經,其來已久,最後注 《左氏》者,又分傳以附經之年,何居?夫《傳》文、序文與經 混淆,不惟非所以尊經,且於文義多所梗礙,歷千數 百年而莫之或非也,「莫之或正也。」至東萊呂氏於《易》, 始因晁氏本,定為《經》二篇、傳十篇。朱子於《詩》《書》各除 篇端,《小序》合而為一,以寘經後。《春秋》一經,雖未暇詳 校,而亦別出《左氏經》文,併以刊之臨漳於是《易》《書》《詩》 《春秋》悉復夫子之舊。五經之中,其未為諸儒所亂者惟二《禮經》。然三百三千,不存蓋十之九矣。朱子補其 遺闕,則編類之初,不得不以《儀禮》為綱,而各疏其下。 「脫槁」之下,必將有所科別,決不但如今槁本而已。若 執槁本為定,則《經》之章也,而以《後記》補記補傳分隸 分古於其左也,與《彖、象傳》之附《易經》者,有以異乎?否 也?《經》之篇也,而以傳篇、記篇補篇錯處於其間也,與 《左氏傳》之附《春秋經》者有以異乎?否也?夫以《易》《書》《詩》 《春秋》之四經既幸而正,而《儀禮》之一經又不幸而亂, 是豈朱子之所以相遺經者哉?徒知尊信草創之書, 而不能探索未盡之意,亦豈朱子之所以望後學者 哉?嗚呼!由朱子而來,至於今將百年,然而無有乎爾 澂之至愚不肖,猶幸得以私淑於其書,實受罔極之 恩,善繼者卒其未卒之志,「善述者成其未成之事」,抑 亦職分之所當然也。是以忘其僭妄,輒因朱子所分 《禮》章,重加倫紀,其《經》後之記,依《經》章次秩序,其文不 敢割裂,一仍其舊,附於篇終。其十七篇次第,並如鄭 氏本,更不閒以它篇,庶十七篇正經不至雜糅。二戴 之《記》中有《經》篇者,離之為逸經。禮各有義,則《經》之傳 也。以戴氏所存,兼劉氏所補,合之而為《傳》,正《經》居首, 《逸經》次之,《傳》終焉;皆別為卷而不相紊。此外悉以歸 諸戴氏之《記》。朱子所輯及黃氏《喪禮》、楊氏《祭禮》,亦參 伍以去其重復,名曰《朱氏記》,而與二戴為三。凡周公 之典,其未墜於地者,蓋略包舉而無遺。造化之運不 息,則天之所秩,未必終古而廢壞有議禮制度、考文 者出,所損所益,百世可知也。雖然,苟非其人,禮不虛 行。存誠主敬,致知力行,下學而上達,多學而一貫,以 得夫堯、舜、禹、湯、文、武、周、孔之心,俾吾朱子之學未流 不至於漢儒。學者事也,澂也,不敢自棄,同志其尚敦 勗之哉!

《儀禮逸經》八篇,澂所纂次。漢興,高堂生得《儀禮》十七 篇。後魯共王壞孔子宅,得古文《禮經》於孔氏壁中,凡 五十六篇。河間獻王得而上之,其十七篇與《儀禮》正 同,餘三十九篇藏在祕府,謂之《逸禮》。哀帝初,劉歆欲 以列之學官,而諸博士不肯置對,竟不得立。孔、鄭所 引《逸禮》中霤《禮禘於太廟禮》《王居明堂禮》,皆其篇也。 唐初猶存,諸儒曾不以為意,遂至於亡,惜哉!今所纂 八篇,其二取之《小戴記》,其三取之《大戴記》,其三取之 《鄭氏注》。「《奔喪》也,中霤也,禘於太廟也,王居明堂也」,固 得《儀禮》三十九篇之四,而《投壺》之類未有考焉。疑古 禮逸者甚多,不止於三十九也。《投壺》《奔喪》篇首與《儀 禮》諸篇之體,如《一公冠》等三篇,雖已不存此例,蓋作 《記》者刪取其要以入《記》,非復正《經》全篇矣。《投壺》大《小 戴》不同,《奔喪》與《逸禮》亦異,則知此二篇亦經刊削,但 未如《公》《冠》等篇之甚耳。五篇之《經》文,殆皆不完,然實 為《禮經》之正篇,則不可以其不完而擯之於《記》,故特 纂為《逸經》,以續十七篇之末。至若《中霤》以下三篇,其 《經》亡矣,而篇題僅僅見於注家片言隻字之未泯者, 猶必收拾而不敢遺,亦「我愛其禮」之意也。

《儀禮傳》十篇,澂所纂次。按《儀禮》有《士冠禮》《士昏禮》,《戴 記》則有《冠義》《昏義》,《儀禮》有《鄉飲酒禮》《鄉射禮》《大射禮》, 《戴記》則有《鄉飲酒義》《射義》,以至於燕聘皆然。蓋周末 漢初之人作以釋《儀禮》,而戴氏抄以入《記》者也。今以 此諸篇正為《儀禮》之《傳》,故不以入《記》。依《儀禮》篇次,稡 為一編。文有不次者,頗為更定。《射義》一篇,迭陳天子、 諸侯、卿、大夫、士之射,雜然無倫,釐之為《鄉射義》《大射 義》二篇,《士相見義》《公食大夫義》,則用清江劉氏原父 所補,並因朱子而加考詳焉。於是《儀禮》之經,自一至 九,經各有其傳矣,惟《覲義》闕然。《大戴朝事》一篇,實釋 諸侯朝覲天子及相朝之禮,故以備《覲禮》之義,而共 為《傳》十篇雲。

《周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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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官》六篇,其《冬官》一篇闕。《漢藝文志》序列於禮家,後 人名曰《周禮》。文帝嘗召至魏文侯時老樂工,因得《春 官大司樂》之章。景帝子河間獻王好古學,購得《周官》 五篇.。武帝求遺書得之,藏於祕府,禮家諸儒皆莫之 見。哀帝時,劉歆校理祕書,始著於錄略,以《考工記》補 《冬官》之闕。歆門人河南杜子春能通其讀,鄭眾、賈逵 受業於杜,漢末馬融傳之鄭元。元所注今行於世,宋 張子、程子甚尊信之,王文公又為《新義》。朱子謂「此經 周公所作,但當時行之,恐未能盡,後聖雖復損益可 也。」至若肆為排觝訾毀之言,則愚陋無知之人耳。《冬 官》雖闕,今仍存其目,而《考工記》別為一卷,附之《經》後 雲。

《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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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戴記》三十六篇,澂所序次。漢興,得先儒所記《禮書》 三百餘篇,大戴氏刪合為八十五,小戴氏又損益為 四十三。《曲禮》《檀弓》《雜記》分上下,馬氏增以《月令》《明堂 位》《樂記》,鄭氏從而為之註,總四十九篇。精粗雜記,靡 所不有。秦火之餘,區區掇拾,所謂「存十一於千百」,雖 不能以皆醇,然先王之遺制,聖賢之格言,往往賴之 而存。第其諸篇出於先儒著作之全書者無幾,多是記者。旁搜博採,勦取殘編斷簡,會稡成篇,無復詮次, 讀者每病其雜亂而無章。唐魏鄭公為是作《類禮》二 十篇.,不知其書果何如也,而不可得見。朱子嘗與東 萊先生呂氏商訂《三禮》篇次,欲取《戴記》中有關於《儀 禮》者附之經;其不係於《儀禮》者仍別為記。呂氏既不 及答,而朱子亦不及為。幸其大綱存於文集,猶可攷 也。晚年編校《儀禮經傳》,則其條例與前所商訂又不 同矣。其間所附《戴記》數篇,或削本篇之文,補以它篇 之文,今則不敢,故止就本篇之中科分櫛剔,以類相 從。俾其上下章文義聯屬章之大指標識於左,庶讀 者開卷瞭然。若其篇第,則《大學》《中庸》,程子、朱子既表 章之以與《論語》《孟子》並而為四書,固不容復廁之《禮》 篇,而《投壺》《奔喪》實為禮之正經,亦不可以雜之於《記》。 其《冠義》《昏義》《鄉飲酒義》《射義》《燕義》《聘義》六篇,正釋《儀 禮》,別輯為傳,以附經後矣。此外猶三十六篇,曰《通禮》 者九:《曲禮》《內則》《少儀》《玉藻》《通記》《小大儀》文,而《深衣》附 焉。《月令》《王制》專記國家制度,而《文王世子》《明堂位》附 焉。曰「喪禮」者十有一,《喪大記》《雜記》《喪服小記》《服問》《檀 弓》《曾子問》六篇,記喪,而《大傳》《間傳》《問喪三年》、問《喪服》 《四制》五篇,則喪之義也。曰「祭禮」者四,《祭法》一篇,記祭, 而《郊特牲》《祭義》《祭統》三篇,則祭之義也。曰「通論」者十 有二,《禮運》《禮器》《經解》一類,《哀公問》仲尼燕居、《孔子閒 居》一類,《坊記》《表記》《緇衣》一類,《儒行》自為一類,《學記》《樂 記》,其文體又非諸篇比,則以為是書之終。嗚呼!由漢 以來,此書千有餘歲矣。而其顛倒糾紛,至朱子始欲 為之是正,而未及竟,豈無望於後之人歟?用敢竊取 其義,脩而成之?篇章文句,秩然有倫,先後始終,頗為 精審。將來學《禮》之君子於此考信,豈有取乎?非但為 戴氏忠臣而已也。

《大戴記》三十四篇,澂所序次。按《隋志》,《大戴記》八十五 篇,今其書闕前三十八篇,始三十九,終八十一,當為 四十三篇。中間第四十三、第四十四、第四十五、第六 十一四篇,復闕第七十三有二,總四十篇。據雲八十 五篇,則末又闕其四。或雲止八十一,皆不可考。竊意 《大戴》類稡此記多為小戴所取,後人合其餘篇,仍為 《大戴記》。已入《小戴記》者,不復錄而闕其篇。是以其書 冗泛,不及《小戴書》甚。蓋彼其膏華而此其查滓爾。然 尚或間存精語,不可棄遺。其與《小戴》重者,《投壺》《哀公 問》也。《投壺》《公冠》《諸侯遷廟》《諸侯釁廟》四篇,既入《儀禮 逸經》。《朝事》一篇,又入《儀禮傳》。《哀公問》,《小戴》已取之,則 於彼宜存,於此宜去。此外猶三十四篇。《夏小正》,猶《月 令》也。《明堂》猶《明堂位》也。《本命》以下雜錄事辭,多與《家 語》《荀子》《賈》《傅》等書相出入,非專為記禮設,《禮運》以下 諸篇之比也。《小戴文》多綴補,而此皆成篇,故其篇中 章句,罕所更定。惟其文字錯誤,參互考校,未能盡正, 尚以俟好古博學之君子云。

群書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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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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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之為經有三:《周禮》一書,固為禮之綱領,至其「儀法 度數」,則《儀禮》乃其本經,而《禮記》其義疏也。《周禮》作於 周公。

其建官以六典,其取民以什一,其教民以鄉遂,其養士以學校,其威民以肉刑,其封建以五等,其制田以井邑溝洫之法,其聯民以比閭族黨之制。大而冠、婚、喪、祭之文,以至服食器用之度,微而羽毛鱗甲之形,以至蠹狸蛙龜之類,無不竭心力以為之,經畫區處,各當而後已。賈逵謂「六年所制」 ,得之,而鄭家謂「作之子豐」 ,失矣。

至劉歆而始著。

漢時有李氏,得《周官》,上河間獻王獨缺《冬官》一篇,遂取《考工記》以補其缺,合成六篇,奏之。至王莽時,劉歆信之,以為周公致太平之跡,始置博士以行於世。

通其說者,《杜氏子春》也。

子春受業於歆,因以教授。是後馬融作《周官傳註》授鄭元,元作《周官註略》,蘇綽、王通皆尊信之。

何休以為《六國陰謀》之書,林孝存以為「瀆亂不經」之 說。

周室班爵祿之法,孟子時已去其籍,則未經秦火時已無《周禮》矣,況漢乎?林作《十論》《七難》以排之,亦一見也。

歐陽氏疑其「設官太多。」

如奄閽、卜、祝,各設命官,衣膳泉貨,俱有司屬。五官之屬,合大夫士計之,無慮三千。

陳氏疑其與《周官》不合。

《周官》司徒掌邦教,司空掌邦土,自唐虞以來已然矣。今地官於教事殊略,而田野井牧、鄉遂稼穡之事,殆皆司空職耳。《周官》初無邦事之名,今所謂事者,未知定為何事,書缺亡而以《考工記》補之,天下之事,止於百工而已耶。

蘇潁濱有《三不可信之評

王畿千里,無地以容稍甸郊都之制,一不可信也。《孟子》班爵公侯百里,今則公五百里,侯四百里,二不可信也。井田溝洫之難通,三不可信也。

胡五峰《有無一官完善之論》。

太宰之屬六十,而六官之所掌,類皆期會簿書之末,非冢宰統百官均四海之治也。百乘之家,不畜聚斂之臣,今天官有宰夫者,專聚財用,使百官有司斂民之財,是上下交征,以危亡其國矣。王者守禮,無所忌諱。今《天官甸師》乃曰「喪事」 ,代王受眚災,此楚昭、宋景之所不為者也,而謂周公立以為訓,開後王忌諱之端乎?王后之職,恭儉不妒忌,率夫人嬪婦以承天子,奉宗廟而已。今內宰凡建國,左右立市,豈後之職也哉?內小臣掌王后之命,後有好事於四方,則使往,有好事於卿大夫,亦如之。婦人無外事,以貞潔為行。若外通諸侯,內交群下,則將安用君矣?祭祀自有常禮,今內祝掌宮中禱祠禳禬之事,此殆漢世女巫入宮厭勝之事耳。劉歆乃以為太宰之屬置於王宮,其誣周公也甚矣。冢宰當以天下自任,凡宮中之事,有關法度者,固當任其責也。若世婦之宮,具典婦之女功,乃後夫人之職也,何為而亦統於冢宰耶?王裘服,夫人嬪婦之任也。今既有司裘,又有縫人、屨人等九官,皆掌衣服者,膳夫、酒正之職,固不可廢。又有醫獸等五官,皆醫事者,帷幕次舍之事,故不可廢。而皂隸之所作,亦置五官焉。凡此既不應冗濫,且皆執技事以役於人者也,而以為冢宰之屬,何也?太宰之屬六十有二,考之未有一官完善者,則五卿之屬可知矣。

況一壞於王莽,再壞於蘇綽,三壞於安石經,三大壞 而《周禮》所存無幾矣。然隋之名儒,慕其為王道之極。

文中子居家未嘗廢《周禮》,曰:「王道之極也。如有用我,執此以往。」

《唐之英主》,嘆其為《真聖》作者。

唐太宗觀《周禮》,歎曰:「真聖人作也。」

至張、程、朱,皆有取焉。

張子謂《周禮》是的當之書,然其間必有末世增入者,如《詛盟》之類,必非周公之作。程子曰:「《周禮》一書,周公致太平之大法在其中。」 朱子曰:「《周官》遍布周密,乃周公運用天理爛熟之書。」 又曰:「其間細碎處,雖可疑,其大體直是非聖人做不得。」

則吾又不敢輕棄之也。

按:「朝、宗、覲、遇」 乃諸侯四時之朝,而皆屬之春官者,以大宗伯為禮官也。蒐、苗、獮、狩乃天子四時之田,而皆屬之夏官者,以大司馬為兵官也。司寇掌邦刑而復掌賓客者,蓋諸侯朝覲會同之禮既畢,則降而肉袒請刑,司寇掌之,所以威懷諸侯也。《冬官》掌邦土,而《土訓》乃屬之司徒,土方又屬之司馬者,蓋《土訓》掌地啚,「王巡狩則來王車以詔地事,土方致日景,王巡狩則班土宜,以樹王舍」 ,各司其事也。世婦在《天官》者二十七,在春官者八十四,其數不同,其爵亦不能以不異也。《環人》之在夏官者掌致師,在秋官者掌迎送賓客,其職不同,其名亦不嫌其同也。保章氏「掌天星,察五物以詔救事」 ,乃事天之禮,故不屬天官而屬《禮官》也。《職方氏》之掌地啚,因巡狩以巡戒令,乃清道之職,故不屬《地官》而屬《司馬》也。《司儀》、司刑所以同為司寇之屬者,蓋明刑固所以弼教,而析民亦係於降典,職不同而事有相因者。舞師、樂師之不得為一官者,蓋一以為民禱祀,一以掌教國子,事不同而用亦有不同者焉。五官分其目以贊冢宰,冢宰總其事以贊於王,則體統正而政由於一矣。大事必詔於王,小事自裁以行,則上下安而信任亦專矣。官雖多而事必攝,豈得為冗員乎?大閱民以警其怠,豈得為苛政乎?膳夫不敢會王后、世子之膳,外府不敢會王之服,所以然者,蓋有司不當計王后之用度,而至尊不可受有司之約束矧?太宰以九式內節財用,固有不會之會矣。歲終則考百官,三歲則計群吏,所以然者,蓋官府之事約,故歲終必致其事;群吏之事煩,故三歲乃致其治。矧小宰而下,有日成月要歲會之典,固已考而不必考矣。《遂人》《匠人》不同於溝洫者,一以長言之,一以方言之,因地以順其勢,故其縱橫有不同,均之以便民爾。買田所以屬於《載師》者,田為縣官所鬻,而非商賈所受,四民不相易業,若以為商賈之田,則工亦當有田矣。

《儀禮》出於《孔壁》。

周公損益三代之制,冠、婚、喪、祭之禮,朝、聘、享、射之儀。漢初有《高堂生傳》,始於《士冠禮》,終於有司徹吏。闕。《古經》:闕七字合五十六篇。並威儀之事。無傳之者。惟《古經》十七篇。與高堂生所傳不殊。而字亦多有異。

而《后蒼》最明其業
考證

自高堂生至宣帝時,后蒼最明其業,乃為《曲臺記》,十萬餘言。蒼授二戴及慶普。

為之《註》者,鄭元;為之《疏》者,賈逵也。

大戴、小戴、慶普三家並立,《後漢》惟曹充傳慶氏以授其子褒,然三家雖存並微,相傳不絕。漢末鄭元傳小戴之學,後以古經校之,取其於義長者作註,為鄭氏學。

《韓子》「苦其難讀」,朱子看得有緒,甚善。

《語錄》曰:「看《儀禮》有緒」 ,甚善。此書雖難讀,然卻都是重複倫類。若通之,則有先後,彼此足以互相發明,久之自通貫也。

後世徒以其推《士禮》而達之天子,以為殘缺不可考 之書,過矣。

今《儀禮》多是士禮。如河間獻王得《古禮》五十六篇,其中卻有天子諸侯禮。所以班固言愈於推士禮以知天子諸侯之禮,是固時其書尚在,今亡矣。

《禮記》乃七十子共撰。

孔子詔七十子共撰所聞以為「記』,或錄舊《禮》之文,或錄變《禮》之文,或兼記仁義,或雜序得失。漢時雜出者二百四十一篇,而二戴刪之。

而《大戴》《小戴》刪其重複。

《大戴德》刪為八十五篇,《小戴聖》又刪為四十六篇,又取《月令》《明堂》三篇,合為四十九篇。

今所用者,陳澔之《集說》也。朱子為《通解》《集傳》,勉齋成 《喪》《祭》二禮,當矣。

王安石變取士法,棄經任《傳》,而《儀禮》遂廢。朱子始為《儀禮經傳通解》,以《儀禮》為綱,而附《禮記》於後。如《射禮》則附以《射義》,《冠禮》則附以《冠義》,至燕享之禮,莫不皆然。若其餘《曲禮》少儀,又自作一項而以類相從,《喪》《祭》二禮,托勉齋成之。此於《禮經》之全,庶無議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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