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第060卷

經濟彙編 樂律典 第五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六十卷
經濟彙編 樂律典 第六十一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

 第六十卷目錄

 律呂部彙考十四

  明韓苑洛志樂二五聲 宮聲管圖 商聲管圖 角聲管圖 徵聲管圖

   羽聲管圖 起調則例 黃鐘宮調 商調 角調 徵調 羽調 黃鐘 十二宮調

  十二商調 十二角調 十二徵調 十二羽調 清角之調 慢角之調 少商之調 下

  徵之調 全半倍正子則例 十二律為宮七聲全半

樂律典第六十卷

律呂部彙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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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韓苑洛志樂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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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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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生五聲第六解》曰:「聲生於律。」 蓋律管從長周徑、圍積、面幕,其分寸釐毫絲忽,無不適者。以黃鐘而吹之則為宮,以太蔟而吹之則為商,以姑洗而吹之則為角,以林鐘而吹之則為徵,以南呂而吹之則為羽。此律管所以為聲之元也。然律管相生,先後上下,自然有如此之聲矣,豈人為之哉!

宮聲八十一:

宮聲管圖

宮聲管圖

解曰:以此管吹之,其聲最濁,為宮聲。曰「八十一」 者,以此管有八十一分也。此管之聲,即所謂宮,夫豈外管而別又有宮聲者,以此管而合之哉?

商聲,七十二,

商聲管圖

商聲管圖

解曰:以此管而吹之,其聲次濁,為商聲。曰「七十二」 者,以此管有七十二分也。

角聲六十四,

角聲管圖

角聲管圖

《解》曰:以此管而吹之,其聲半濁半清,清濁之閒為角。曰「六十四」 者,以此管有六十四分也。

徵聲五十四

徵聲管圖

徵聲管圖

《解》曰:以此管而吹之,其聲次清為徵。曰「五十四」 者,以此管有五十四分也。

羽聲:四十八。

羽聲管圖

羽聲管圖

《解》曰:以此管而吹之,其聲最清為羽。曰「四十八」 者,以此管有四十八分也。

《變聲第七解》曰:「變聲者,所以接五聲之音,宮比於宮,徵比於徵,雖有七名,其實五聲而已。」

變宮四十二。小分六

解曰:「角聲之實六十四,以三分之,不盡一算,既不可行,當有以通之。聲之變者二,故置一而兩三之,得九,以九因之。角聲之實六十四」 ,一九而當角數之一,為六十四箇九,六十九得五百四十,又四九得三十六,共五百七十六。以三分之,每分一百九十二。損一分下生變宮,得三百八十四。以九歸之,得二百六十,為四十九,又十八為二九,是為宮之四十二。又六為一分一之二,是即「姑洗生應鐘」 也。

《變徵》五十六。小分八

《解》曰:以變宮三百八十四,三分之,每分得一百二十八,益一分上生變徵,得五百一十二。以九歸之,得五百四,為五十六箇九,是為徵之五十六。又八為四分一之三,是為「應鐘,生蕤賓也。」以下八十四聲及六十調圖,與《律呂新書》同,俱不載,祇錄其解。

《八十四聲圖解》曰:「十二律循其相生之序,以次而為五聲二變,必足其數而後已。每一律役六律,已往者退,方來者進,如黃鐘為宮,下生林鐘為徵之類。一均既畢,黃鐘者退,大呂者進。自此以往,至於蕤賓,則變黃鐘為變徵;大呂則變黃鐘為變宮、變林鐘為變徵;夷則則變黃鐘為角,變林鐘為變宮、變太蔟為變徵;夾鐘則變黃鐘為羽,變林鐘為角,變太蔟為變宮,變南呂為變徵;無射則變黃鐘為商,變林鐘為羽,變太蔟為角,變南呂為變宮,變姑洗為變徵;仲呂則變黃鐘為徵,變林鐘為商,變太蔟為羽,變南呂為角,變姑洗為變宮,變應鐘為變徵。」 十二律各備七聲,七聲各盡十二律而後止焉。然黃鐘一均既畢,林鐘為宮,固相生之序,而太蔟為徵,至蕤賓亦仍前之序。律呂之序,其妙矣哉!《六十調圖解》曰:「始於黃鐘,終於黃鐘,有五調為一大調,黃鐘為調首。其下四調得調首,為商、徵、角、羽,而一大調備矣。」 大調五律除調首,中聲必有二陰二陽。六十調皆同。

起調則例 黃鐘內調十二律倣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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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鐘宮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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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宮宮林 太 南 姑 應 蕤。

商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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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南 姑 應 蕤, 《大 夷》。

角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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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應 蕤 大 夷 夾 無。

徵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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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太 南 姑 應 蕤 大。

羽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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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姑 應 蕤, 大 夷 夾。

黃鐘外調十二律倣此

黃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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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宮 黃。宮。林 太 南 姑 應 蕤。

為商 無 仲 黃。商。林 太 南 姑。

為「《角 夷 》夾 」無 仲 黃。角。林 太。

為徵 仲 黃。徵。林 太 南 姑 應

為羽 夾 ,無 仲 黃。羽:林 太 南。

黃鐘用二變七轉歸宮之調,十二律皆然。

起宮 林 太 南 姑 應 蕤。

《大 》。應宮: 夷 夾 無 仲 黃 林

太 。應宮: 南 姑 應 蕤, 《大 夷》。

夾 。應宮: 「無 仲」 《黃 林》 太 南。

姑 應 蕤 ,大 夷 ,夾 ,無。

仲 。應宮: 黃 林 太 南 《姑 應》。

蕤:宮。大 夷 夾 《無 仲》。 收宮

黃鍾用五聲,不用二變九轉歸宮之調,十二律皆然。

起宮 《林》。太。南:姑:應, 蕤大。 應宮 夷 夾 無 仲 黃 林

太 。應宮: 南 姑 應 蕤, 大 夷夾。 應宮 「無 仲」 《黃 林》 太 南。

姑 :應宮: 應 蕤 大 夷 夾 無仲。 應宮 黃 林 太 南 《姑 應》。

蕤 :應宮: 大 夷 夾 無 仲 黃林。 應宮 太 南 姑 應 蕤, 大夷。夾 無。仲。羽 角收宮 林 太。

十二宮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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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十二商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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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角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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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十二徵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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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十二羽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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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周樂起羽,黃鍾調十二律皆然。

黃鐘起宮之羽,十回宮,所謂「若樂九變」者也;羽:南 姑 應 蕤, 大 夷 夾, 「無 仲。」 「黃」,黃鍾起徵之羽,九回宮,所謂若樂八變者也。姑 應 蕤, 大 夷, 夾 無 仲。 《黃》,黃鍾起商之羽,八回宮。

應 蕤 大 夷 夾 無 仲。 黃,黃鍾起羽之羽,七回宮,所謂「若樂六變」者也。蕤: 大 夷 夾 「無 仲。」 《黃》,黃鍾起角之羽,六回宮。

大 夷 夾 《無 仲》。 黃。

黃鍾之變宮,雖不起調,乃回宮之律。五轉四變,即回宮,所謂上九,徵九,商八,羽七,角六,宮五者是也。清角雙調十二律皆然。

「黃鍾生林鍾」 ,林鍾以羽起聲為姑洗,姑洗為黃鍾之角,則林鍾乃黃鍾清角之調。此調甚整,古人多用之。但起林鍾羽,用周制,不如起黃鍾為盡善。《雙歸宮》甚深雅。

黃。《林》。太。南:姑:變宮應。變徵蕤:《大》。夷。夾。無。仲。變宮黃。變宮《林》。雙歸宮損益隔八《連珠調》十二律皆然。

此為諸調之首,最為深雅,天然之妙。人但知起調之宮「黃鍾生林鍾」,而不知黃鍾十二律既備,復生黃鍾以歸宮,又復生林鍾以起調。如一。請幫助識別此字。之相連。本末皆生。與諸調不同。

黃林太南姑應蕤大夷夾無仲黃。歸宮:林太南姑應蕤大夷夾無仲黃仲。歸宮

清角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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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鍾以姑洗為羽,《周樂》以羽起聲為姑洗,姑洗乃黃鍾之角,然用姑洗半聲,故為清角。黃鍾起調,林鍾起宮,姑洗起聲。

姑:半。應。蕤:《大》。夷。夾。無。仲。黃。變子《林》。

慢角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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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鐘宮至姑洗角改調,仍用姑洗全聲,《黃鐘》起調,《姑洗》接調;

姑:全。應。蕤:《大》。夷。夾。無。仲。黃。變半《林》。太。南:姑:

少商之調亦云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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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呂以太蔟為羽,《周樂》以羽起聲為太蔟,太蔟乃黃鐘之商,然用太蔟半聲,故為少商。黃鐘起調,仲呂起宮,太蔟起聲。

太。半。南:姑:應。蕤:《大》。夷。夾。無。仲。

下徵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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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射以林鐘為羽,《周樂》以羽起聲為林鐘,林鐘為黃鐘之徵,然用林鐘半聲,故為下徵。黃鐘起調,無射起宮,林鐘起聲。

《林》。半。太。南:姑:應。蕤:《大》。夷。夾。無。仲。黃。《林》。

自周公作樂之後,前代之制無考,後世皆宗周樂,故起調率若此清少,下三調皆用子若然,器須三十六,否則兼音。

《孫子》曰:「聲不過五」 ,五聲之用,至不可窮也。此其大凡也,或備或摘,在乎人之所用耳。

全半倍正子則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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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古法,一均七聲歸宮,律管各自備全半、正、倍之外, 不須再具。子聲最整齊,自然應鐘管之全徵即蕤賓 之半聲,應鐘管之全羽即夷則之半聲也。

宮、徵、商、羽兩倡兩和,四聲已具,再起倡聲,其序該半 者,復以全起,每四聲即起全聲,不須用子聲矣。八聲 而後別起全,則應鐘變徵為仲呂半聲,生黃鐘半聲, 和聲反長,必用子聲,一聲復起全。

長調左轉,至八聲用半,九聲復用全起倡。若依次用 半,如夷則承大呂,用半之後,生夾鐘之半,長於夷則 宮,倡短而徵和長,則夾鐘當用半之半為子聲。至於 無射之子,生仲呂之子,仲呂又長,則當用子之子。然 呂無四聲,止有正倍子之三聲,不可行矣。故凡長調 至九聲,則當復用全。第十三該起全,遇黃鐘則用半, 尊律也,倡和亦諧,右轉至九聲起半。

周樂《雲門》起羽,兩倡、兩和、兩全、兩半,則易律。如黃鐘 為宮,起南呂,歷姑洗、應鐘,至蕤賓則接大呂,復起全。 至黃鐘歸宮,則序當用半,然歸宮用全聲。

咸池十四聲,則十聲至黃鐘用半,至林用全,太用半, 林復用全,黃歸宮用變全。

《管子》當用「半」之半者,不必別具子聲,止於短孔內用 兼音可也。

凡聲遇黃鐘,除為宮,《歸》用全,餘皆用半尊律也。歸宮雖用,全亦用變。

十二律為宮七聲全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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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聲倍子而為母,子聲半正而為子。若黃鐘之管,正 聲九寸為均,其子聲則四寸半。三分損一,下生林鐘 之子;又三分益一,上生太蔟之子。由是第之,終於中 呂」,以從十二母相生之法。故黃鐘為宮,而下生林鐘 為徵;林鐘上生太蔟為商,太蔟下生南呂為羽,南呂 上生姑洗為角,姑洗下生應鐘為變宮,應鐘上生蕤 賓為變徵。此黃鐘之調,皆得三分之次,故用正律之 聲。大呂為宮,而下生夷則為徵,夷則上生夾鐘為商, 夾鐘下生無射為羽,無射上生仲呂為角,仲呂生黃 鐘為變宮;黃鐘長用半,黃鐘生林鐘為變徵。此大呂 之調,用正律之聲六,半律之聲一也。太蔟為宮,而下 生南呂為徵,南呂上生姑洗為商,姑洗下生應鐘為 羽,應鐘上生蕤賓為角,蕤賓生大呂為變宮。大呂長 用半,蕤賓生大呂為變徵。用正律之聲六,半律之聲 一也。夾鐘為宮,而下生無射為徵,無射上生仲呂為 商,仲呂上生黃鐘為羽。黃鐘正律聲長,非仲呂三分 去一之次,故用子聲為羽。黃鐘下生林鐘為角,林鐘 子律聲短,非仲呂為商之次,故還用正聲為角。林鐘 生太蔟為變宮,太蔟長,用半太蔟生南呂為變徵。此 夾鐘之調正聲五,子聲二也。姑洗為宮,而下生應鐘 為徵,應鐘上生蕤賓為商,蕤賓上生大呂為羽。大呂 正律,聲非蕤賓三分去一之次,故用子聲為羽。大呂 下生夷則為角,夷則子律聲短,非蕤賓為商之次,故 還用正聲為角。夷則生夾鐘長,用半夾鐘,生無射,為 變徵。此姑洗之調,正聲五,子聲二也。仲呂為宮,而上 生黃鐘為徵。黃鐘正律聲長,非仲呂三分去一之次, 故用子聲為徵。黃鐘下生林鐘為商。林鐘子律聲短, 非仲呂為宮之次,故還用正聲為商。林鐘上生太蔟 為羽。太蔟正律聲長,非林鐘三分去一之次,故用子 聲為羽。太蔟下生南呂為角,南呂生姑洗為變宮;姑 洗長用半,姑洗生應鐘為變徵。此仲呂之調正聲四, 子聲三也。蕤賓為宮而下生大呂為徵。大呂正律聲 長,非蕤賓三分去一之次,故用子聲為徵。大呂下生 夷則為商,夷則上生夾鐘為羽。夾鐘正律聲長,非夷 則三分去一之次,故用子聲為羽。夾鐘下生無射為 角。無射子律聲短,非夷則為商之次,故還用正聲為 角。無射生仲呂為變宮,仲呂長用半,仲呂生黃鐘為 變徵用半。此蕤賓之調,正聲三,子聲四也。林鐘為宮, 而上生太蔟為徵。太蔟正律聲長,非林鐘三分去一 之次,故用子聲為徵。太蔟下生南呂為商,南呂上生 姑洗為羽。姑洗正律聲長,非南呂三分去一之次,故 用子聲為羽。姑洗下生應鐘為角,應鐘子律聲短,非 南呂為商之次,故還用正聲為角。應鐘生蕤賓為變 宮。蕤賓長用半,蕤賓生大呂為變徵用半。此林鐘之 調,正聲三,子聲四也。夷則為宮而上生夾鐘為徵。夾 鐘正律聲長,非夷則三分去一之次,故用子聲為徵。 夾鐘下生無射為商。無射子律聲短,非夷則為宮之 次,故還用正聲為商。無射上生仲呂為羽。仲呂正律 聲長,非無射三分去一之次,故用子聲為羽。仲呂上 生黃鐘為角。黃鐘正律聲長,非無射為商之次,故用 子聲為角。黃鐘生林鐘為變宮,林鐘長用半,林鐘生 太蔟為變徵,用半。此夷則之調。正聲二,子聲五也。南 呂為宮,南呂上生姑洗為徵。姑洗正律聲長,非南呂 三分去一之次,故用子聲為徵。姑洗下生應鐘為商, 應鐘子律聲短,非南呂為宮之次,故用正聲為商。應 鐘上生蕤賓為羽,蕤賓正律聲長,非應鐘三分去一 之次,故用子聲為羽。蕤賓上生大呂為角,大呂正律 聲長,非應鐘為商之次,故用子聲為角。大呂生夷則 為變宮,夷則長用半,夷則生夾鐘為變徵,用半。此南 呂之調,正聲二,子聲五也。無射為宮而上生仲呂為 徵。仲呂正律聲長,非無射三分去一之次,故用子聲 為徵。仲呂上生黃鐘為商,黃鐘正律聲長,非無射為 宮之次,故用子聲為商。黃鐘下生林鐘為羽,林鐘正 律聲長,非黃鐘子聲三分去一之次,故用子聲為羽。 林鐘生太蔟為角,太蔟正律聲長,非黃鐘子聲為商 之次,故用子聲為角。太蔟生南呂為變宮,南呂長用 半,南呂生姑洗為半徵用半。此無射之調正聲一,子 聲六也。應鐘為宮,應鐘上生蕤賓為徵,蕤賓正律聲 長,非應鐘三分去一之次,故用子聲為徵。蕤賓上生 大呂為商。大呂正律聲長,非應鐘為宮之次,故用子 聲為商。大呂下生夷則為羽,夷則正律聲長,非蕤賓 子聲為徵之次,故用子聲為羽。夷則上生夾鐘為角。 夾鐘正律聲長,非大呂子聲為商之次,故用子聲為 角。夾鐘生無射,為變宮,無射長用半,無射生仲呂,為 變徵用半。此應鐘之調,正聲一,子聲六也。此用半之 大法。若調有不同,各於其調而均聲,惟取諧和而已。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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