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二百二十五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二百二十五卷目錄
宗廟祀典部彙考十九
禮記〈曲禮 王制 月令 曾子問 禮器 郊特牲 明堂位 喪服小記 大傳
雜記 祭法〉
大戴禮〈遷廟 釁廟〉
釋名〈釋宮室〉
禮儀典第二百二十五卷
宗廟祀典部彙考十九
編輯《禮記》
編輯
《曲禮》
編輯
天子以犧牛,諸侯以肥牛,大夫以索牛,士以羊豕。
〈陳注〉毛色純而不雜曰犧,養於滌者曰肥,求得而用之曰索。 疏曰:「此謂天子大夫士也。若諸侯大夫即用少牢,士則用特牲。其喪祭,則大夫亦得用牛,士亦用羊豕。故《雜記》云:『上大夫之虞也,少牢,卒哭成事,祔皆太牢。下大夫之虞也,特牲卒哭成事,祔皆少牢』」是也。
凡祭宗廟之禮:牛曰《一元大武》,豕曰剛鬣,豚曰腯肥, 羊曰柔毛,雞曰翰音,犬曰羹獻,雉曰疏趾,兔曰明視, 脯曰《尹祭》,槁魚曰商祭,鮮魚曰脡祭,水曰清滌,酒曰 清酌,黍曰薌合,粱曰薌萁,稷曰明粢,稻曰嘉蔬,韭曰 豐本,鹽曰鹹鹺,玉曰嘉玉,幣曰量幣。
〈陳注〉元,頭也。武,足跡也。牛肥則跡大,豕肥則鬣剛。腯者,充滿之貌。羊肥則毛細而柔弱。翰,長也。雞肥則鳴聲長,犬肥則可為羹以獻,雉肥則兩足開張,兔肥則目開而視明。尹,正也。脯,欲旉割方正。槁,乾也。商,度也,商度其燥濕之宜。脡,直也。魚之鮮者不餒敗則挺然而直。水,元,酒也,水可溉濯,故曰清滌。古之酒醴皆有清有糟,未泲者為糟,既泲者為清也。黍熟則粘聚不散,其氣又香,故曰薌合。粱穀之強者,其莖葉亦香,故曰薌萁,稷粟也。明則足以交神。祭祀之飯謂之粢盛。蔬,與「疏」同,立苗疏則茂盛嘉美也。「豐本」,根本豐盛也。鹹鹺,鹽味之厚也。「嘉玉」,無瑕之玉,量幣中廣狹長短之度也。
《王制》
編輯
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諸侯五廟,二 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太 祖之廟而三。士一廟,庶人祭於寢。
〈陳注〉「諸侯太祖」,始封之君也。「大夫太祖,始爵者也。士一廟,侯國中、下士也,上士二廟。天子諸侯正寢,謂之路寢;卿大夫士曰適室,亦謂之適寢。庶人無廟,故祭先於寢也。」
天子諸侯宗廟之祭: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嘗,冬曰烝。
〈陳注〉鄭氏曰:「此蓋夏、殷之祭名。」周則春曰祠,夏曰礿,以禘為殷祭。 《疏》曰:「礿,薄也。春物未成,祭品鮮薄也。禘者,次第也。夏時物雖未成,宜依時次第而祭之。嘗者,新穀熟而嘗也。烝者,眾也,冬時物成者眾也。鄭疑為夏、殷祭名者,以其與周不同,其夏、殷之祭又無文,故稱『蓋』以疑之。」
天子犆礿祫,禘《祫嘗》祫烝。
〈陳注〉祫也也。其禮有二:時祭之祫,則群廟之主皆升而合食於太祖之廟,而毀廟之主不與。三年大祫,則毀廟之主亦與焉。天子之禮,春礿則特祭者,各於其廟也。禘、嘗、烝皆合食。 石樑王氏曰:「特礿者,春物全未成,止一時祭而已,於此時不祫也。夏物稍成,可於此時而祫;秋物大成,冬物畢成,皆可祫。故曰祫、禘、祫、嘗、祫、烝」而礿,則特也。
諸侯,「礿則不禘,禘則不嘗,嘗則不烝,烝則不礿。」
〈陳注〉南方諸侯,春祭畢則夏來朝,故闕禘祭。西方諸侯,夏祭畢而秋來朝,故闕嘗祭。四方皆然。 石樑王氏曰:「諸侯歲朝,為廢一時之祭,王事重也。
諸侯礿犆禘,一犆一祫,嘗、祫烝祫。」
〈陳注〉犆礿礿犆,非有異也,變文而已。祫嘗祫烝與嘗祫烝祫亦然。諸侯所以降於天子者,禘一犆、一祫而已。言夏祭之禘,今歲犆,則來歲祫;祫之明年又犆,不如天子每歲三時皆祫也。 石樑王氏曰:「物稍成未若大成,其成亦未可必,故夏禘之時,可祫、可犆,不可嘗也。秋冬物成可必,故此二時必可祫,故不雲犆而雲嘗祫、烝、祫」,此一節專為祫祭發也。
愚按:此章先儒以為「夏、殷之制,然禘王者之大。」
祭也。今以為四時常祭之名,何歟?豈周更時祭之名,而後禘專為大祭歟?又《周官制度》云:「先王制禮,必象天道,故月祭象月,時享象時,三年之祫,五年之禘象閏。」 又云:「《王制》之言祫,非三年之制也。」
《月令》
編輯
仲春之月,「天子乃鮮羔開冰,先薦寢廟。」
〈陳注〉「獻羔以祭司寒之神。開冰先薦寢廟」者,不敢以人之餘奉神也
季春之月,天子始乘舟,薦鮪於寢廟,乃為麥祈實。〈陳注〉因薦鮪,並祈麥實。〈大全〉方氏曰:「必乘舟而後《薦鮪》者,所以示親漁也。」
孟夏之月,農乃登麥,天子乃以彘嘗麥,先薦寢廟。 仲夏之月,農乃登黍,天子乃以雛嘗黍,羞以含桃,先 薦寢廟。
孟秋之月,農乃登穀。天子嘗新,先薦寢廟。
仲秋之月,「天子以犬嘗麻,先薦寢廟。」
季秋之月,「天子乃以犬嘗稻」,先薦寢廟。
季冬之月,命漁師。始漁,天子親往,乃嘗魚,先薦寢廟, 乃命同姓之邦,供寢廟之芻豢。
《曾子問》
編輯
《曾子問》曰:「喪有二孤,廟有二主,禮與?」孔子曰:「天無二 日,土無二王,嘗禘郊社,尊無二上。未知其為禮也?」
〈陳注〉二孤、二主,當時有之。曾子疑其非禮,故問夫子。嘗、禘、郊、社,祭之重者,各有所尊,不可混拜而祭之。喪可得有二孤,廟可得有二主乎?
昔者齊桓公亟舉兵,作偽主以行。及反,藏諸祖廟。廟 有二主,自桓公始也。
〈陳注〉《師》行而載遷廟之主於齊車,示有所尊奉也。既作偽主,又藏於廟,是二失矣。
《喪之二孤》,則昔者衛靈公適魯,遭季桓子之喪,衛君 請弔,哀公辭,不得命,公為主。客入弔,康子立於門右, 北面。公揖讓升自東階,西鄉;客升自西階,弔。公拜,興 哭,康子拜稽顙於位,有司弗辯也。今之二孤,自季康 子之過也。
《曾子問》曰:「古者師行,必以遷廟主行乎?」孔子曰:「天子 巡守,以遷廟主行,載於齊車,言必有尊也。今也取七 廟之主以行,則失之矣。」
〈陳注〉遷廟主,謂新祧廟之主,齊車金路也,又名公禰,
當七廟。五廟無虛主。虛主者,惟天子崩,諸侯薨,與去 其國,與祫祭於祖,為無主耳。吾聞諸老聃曰:「天子崩, 國君薨,則祝取群廟之主而藏諸祖廟,禮也。卒哭成 事,而後主各反其廟。」
〈陳注〉崩薨而群主皆聚祖廟,以喪「三年不祭」,且象生者為凶事而聚集也。
「君去其國」,太宰取群廟之主以從,禮也。
〈陳注〉去國而群廟之主皆行,不敢棄其先祖也。
祫祭於祖,則祝迎四廟之主。主出廟入廟必蹕。
〈陳注〉諸侯五廟,祫祭則迎高曾祖禰入太祖之廟。主出入而蹕止,行人不欲其瀆也。
《曾子問》曰:「古者師行無遷主,則何主?」孔子曰:「主命。」問 曰:「何謂也?」孔子曰:「天子諸侯將出,必以幣帛皮圭告 於祖禰,遂奉以出,載於齊車以行。每舍奠焉而後就 舍。反必告。設奠卒,斂幣玉,藏諸兩階之間乃出,蓋貴 命也。」
〈陳注〉既以幣玉告於祖廟,則奉此幣玉猶奉祖宗之命也,故曰:「主命每舍,必奠神之也,反則設奠以告而埋藏之,不敢褻也。」〈大全〉臨川吳氏曰:「無遷主,謂諸侯受封,傳繼未六世者,未有當毀之廟,故無已遷之主也。廟無虛主,有廟者不可以其主行主命,謂雖無木主,但所受於神之命即是主也。」
《禮器》
編輯
三代之禮一也,民共由之,或素或青。夏造殷因,周坐 屍詔侑武方,其禮亦然,其道一也。夏立屍而卒祭,殷 坐屍,周旅酬六屍。曾子曰:「周禮其猶醵與!」
〈陳注〉周之禮,屍即位而坐。詔者,告屍以威儀之節。侑者,勸屍為飲食之進。詔與侑皆祝官之職。祝不止一人,無方,謂無常人也。宗廟中可告之事,皆得告之也。亦然,亦如殷之禮也。禮同本於道之同,故云「其道一也。」夏之禮,屍當飲食則暫坐,若不飲食則惟立,以俟祭事之終也。殷則屍雖無事亦坐。周家祫祭之時,群廟之祖皆聚於后稷廟中。后稷屍尊,不與子孫為酬酢,毀廟之祖又無屍,故惟六屍而已。此六屍自為昭穆次序,行旅酬之禮。故《曾子》言「周家此禮,其猶世俗之醵與?」醵,斂錢共飲酒也。錢之所斂者均,則酒之所飲必均,此六屍之旅酬,如醵之均平也。
天道至教,聖人至德。廟堂之上,罍尊在阼,犧尊在西。 廟堂之下,縣鼓在西,應鼓在東,君在阼,夫人在房。大 明生於東,月生於西,此陰陽之分,夫婦之位也。君西 酌犧象,夫人東酌罍尊,禮交動乎上,樂交應乎下,和 之至也。
〈陳注〉天道陰陽之運,極至之教也。聖人禮樂之作,極至之德也,無以復加,故以「至」言。罍尊,夏后氏之尊也;犧尊,周尊也。縣鼓大,應鼓小,設禮樂之器,一以西為上,故犧尊、縣鼓皆在西,而罍尊與應鼓皆在東也。天子諸侯皆有左右房,此夫人在西房也。君在東而西酌犧象,夫人在西而東酌罍尊,此禮交動乎堂上也。縣鼓、應鼓,相應於堂下,是樂交應乎下也。罍尊畫為山雲之形,犧尊畫鳳羽而象骨飾
之,故亦曰「犧象。」此章言諸侯時祭之禮。〈《大全》。〉延平周氏曰:「天道無非教,凡有象者皆至教也;聖人無非德,凡在於動作之間者皆至德也。自罍在阼而下,皆所謂至教、至德者也。雷,陽也;牛,陰也,故罍尊在左而犧尊在右者,陰陽之位也。以縣鼓而對應鼓,則應鼓非縣,乃提之者也;以應鼓而對縣鼓,則懸鼓非應乃倡之者也。倡者為陽,和者為陰,故縣鼓在右而」應鼓在左者,陰陽之配也。君在東阼,所以祖日之生於東,夫人在西房,所以祖月之生於西,此陰陽之位也。君在東階,而西酌犧象,所以祖日之西行,夫人在西房,而東酌罍尊,所以祖月之東行,此陰陽之配也。君陽也,夫人陰也,君與夫人之禮,交舉於上,此陰陽之體見於禮者也。六律陽聲也,六呂陰聲也。律呂之聲交應於下,此陰陽之聲發於樂者也。一陰一陽之謂道,而道者德教之所自出也。
「《太廟之內》,敬矣。君親牽牲,大夫贊幣而從;君親制祭, 夫人薦盎;君親割牲,夫人薦酒。卿大夫從,君命婦從 夫人」,洞洞乎其敬也,屬屬乎其忠也,勿勿乎其欲其 饗之也。
〈陳注〉君出廟門迎牲,親牽以入,然必先告神而後殺,故大夫贊佐執幣而從君,君乃用幣以告神也。殺牲畢而進血與腥,則君親割制牲肝,以祭神於室。此時君不親獻酒,惟夫人以盎齊薦獻。及薦熟之時,君又親割牲體,然亦不獻,故惟夫人薦酒也。「洞洞,敬之」,表裡無間也。「屬屬」,誠實無偽也。「勿勿」,勉勉不已也。
納牲詔於庭,血毛詔於室,羹定詔於堂,三詔皆不同 位,蓋道求而未之得也。設祭於堂,為祊乎外,故曰:「於 彼乎,於此乎。」
〈陳注〉詔,告也。牲入在庭,以幣告神,故云「納牲詔於庭。」殺牲取血及毛入,以告神於室,故云「血毛詔於室。」羹,肉汁也。定,熟肉也。煮之既熟,將迎屍入室,乃先以俎盛羹,及定而告神於堂,此是薦熟未食之前也。道,言也。此三詔者,各有其位,蓋言求神而未得也。「設祭於堂」者,謂薦腥爓之時,設饌在堂也。祊,祭之明日,繹祭也。廟門謂之祊,設祭在廟門外之西旁,故因名為祊也。記者又引古語云:「於彼乎,於此乎」,言不知神於彼饗之乎?於此饗之乎?
大饗,其王事與三牲、魚、臘,四海九州之美味也。籩豆 之薦,四時之和氣也。內金,示和也。「束帛加璧」,尊德也。 龜為前列,先知也。金次之,見情也。丹漆、絲纊、竹箭,與 眾共財也。其餘無常貨,各以其國之所有,則致遠物 也。其出也,《肆夏》而送之,蓋重禮也。
〈陳注〉大饗,祫,祭也。言王事者,明此章所陳,非諸侯所有之事也。三牲,牛羊豕也。臘,獸也。《少牢禮》云:「臘用麋籩豆。」所薦品味,皆四時和氣之生成。「內金」,納侯邦所貢之金也。示和,示諸侯之親附也。一說金性,或從或革,隨人,故言和也。君子於玉比德,諸侯來朝,璧加於束帛之上,尊德也。陳列之序,龜獨在前,以其知吉凶,故先之也。金在其次,以人情所同欲,故云「見情也。」自「三牲」以下至丹漆等物,皆侯邦所供貢,並以之陳列,或備器用,與眾共財,言天下公共所有之物也。「『其餘無常貨」,謂九州之外蠻夷之國,或各以其國所有之物來貢,亦必陳之,示其能致遠方之物也,但不以為常耳。諸侯為助祭之賓,禮畢而出,在《無算》爵之後,樂工歌《陔夏》之樂章以送之,設施如此,蓋重大之禮也。注讀「肆』為陔」者,《周禮》「鍾師掌《九夏》,屍出入,奏《肆夏》,客醉而出,則奏《陔夏》」,故知此當為「陔」也。
《郊特牲》
編輯
饗禘。〈音禴〉「有樂而食嘗無樂」,陰陽之義也。凡飲,養陽氣 也;凡食,養陰氣也,故春禘而秋嘗,春饗孤子,秋食耆 老,其義一也。而食嘗無樂,飲養陽氣也,故有樂;食,養 陰氣也,故無聲。凡聲,陽也。
〈陳注〉饗,春饗孤子也。禴,春祭宗廟也。孤子死事者之子孫。食,秋食耆老也。嘗,秋祭宗廟也。周之禮,春祠、夏禴、秋嘗、冬烝、春禴,夏,殷之禮也。饗禮主於酒,食禮主於飯。周制則四時之祭皆有樂。
「鼎俎奇而籩豆偶」,陰陽之義也。籩豆之實,水土之品 也。不敢用褻味而貴多品,所以交於旦明之義也。
〈陳注〉自一鼎至九鼎,皆奇數。其十鼎者,陪鼎三,則正鼎亦七也。十二鼎者,陪鼎三,則正鼎亦九也。正鼎,鼎別一俎,故云「鼎俎奇也。」「籩豆偶」者,據《周禮掌客》及前篇所舉,皆是偶數。
孔子曰:「繹之於庫門內,祊之於東方,朝市之於西方, 失之矣。」
〈陳注〉繹,祭之明日又祭也。繹是堂上接屍,祊是於室內求神,皆一時之事。繹之禮當於廟門外之西堂,今乃於庫門內。祊,當在廟門外西室,今乃於廟門外東方。「朝市」,即《周禮》所謂「朝時而市」也,當於市內
近東,今乃於市內西方,此三事皆違於禮,故曰「失之矣。」
有虞氏之祭也,尚用氣。血腥爓祭,用氣也。
〈陳注〉「尚用氣」,以用氣為尚也。初以血詔神於室,次薦腥肉於堂爓,次腥亦薦於堂,皆未熟,故云「用氣。」
殷人尚聲,臭味未成,滌蕩其聲,樂三闋,然後出迎牲。 聲音之號,所以詔告於天地之間也。
〈陳注〉牲未殺則未有臭味,故云「臭味未成。」滌蕩宣播之意。鬼神在天地間,與陰陽合散同一理,而聲音之感,無間顯幽,故殷人之祭,必先作樂三終,然後出而迎牲於廟門之外,此是欲以此樂之聲音號呼而詔告於兩間,庶幾其聞之而來格來享也。殷人先求諸陽,凡聲陽也。
「《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鬱合鬯臭,陰達於淵泉。灌以圭 璋,用玉氣也。既灌,然後迎牲,致陰氣也。
〈陳注〉周人尚氣臭,而祭必先求諸陰,故牲之未殺,先酌鬯酒灌地以求神,以鬯之有芳氣也,故曰:「灌用鬯臭。」又擣鬱金香草之汁,和合鬯酒,使香氣滋甚,故云「鬱合鬯」也。以臭而求諸陰,其臭下達於淵泉矣。灌之禮以圭璋為瓚之柄,用玉之氣,亦是尚臭也。灌後乃迎牲,是欲先致氣於陰以求神,故云「致陰氣」也。
蕭合黍稷,臭陽達於牆屋。故既奠然後焫蕭合羶薌。 凡祭慎諸此。
〈陳注〉「蕭,香蒿也。取此蒿及牲之脂膋,合黍稷而燒之,使其氣旁達於牆屋之間,是以臭而求諸陽也。」此是周人先求諸陰之禮。既奠,謂薦孰之時。蓋堂上事屍禮畢,延屍於戶內而薦之孰,祝先酌酒,奠於鉶羹之南,而屍猶未入。蕭脂,黍稷之燒,正此時也。馨香,即黍稷也。「既奠」以下,是明上文焫蕭之時,非再焫也。此是天子諸侯之禮,非大夫士禮也。
魂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故祭求諸陰陽之義也。殷 人先求諸陽,周人先求諸陰,詔祝於室,坐屍於堂,用 牲於庭,升首於室,直祭祝於主,索祭祝於祊。不知神 之所在,於彼乎,於此乎?或諸遠人乎?祭於祊,尚曰求 諸遠者與?
〈陳注〉「詔祝於室」,謂天子諸侯之祭。朝事之時,祝取牲之膟膋燎於爐炭,而入告神於室也。「坐屍於堂」者,灌鬯之後,屍坐戶西南面也。「用牲於庭」,謂殺牲也。「升首於室」,升牲之首也。直祭,正祭也。祭以薦孰為正,正祭之時,祝官以祝辭告於神主,如雲「薦歲事於皇祖伯某甫」是也。索,求也,求索其神靈而祭之,則祝官行祭於祊也。祊有二,一是正祭時,設祭於廟,又求神於廟門之內而祭之。《詩》云:「祝祭於祊。」此則與祭同日,一是明日繹祭,祭於廟門之外也。尚庶幾也。祭於祊,庶幾可求之於遠處乎?
《祊》之為言倞也,肵之為言敬也。富也者,福也。首也者, 直也,相饗之也。嘏,長也,大也。屍,陳也。《毛血》,告幽全之 物也。告幽全之物者,貴純之道也。
〈陳注〉倞,遠也。承上文求諸遠者而言,屍有肵俎,是主人敬屍之俎也。人君嘏辭有富,以福言也。牲體首在前,升首而祭,取其與神坐相直也。相,詔侑也,所以詔侑於屍,欲其享此饌也。屍使祝致嘏辭於主人,嘏有長久廣大之義也。屍神像,當為主之義,今以訓陳,記者誤耳。殺牲之時,先以毛及血告神者,血在內是告其幽,毛;在外,是告其全也。「貴純」者,貴其表裡皆善也。
《血祭》,盛氣也。祭肺肝心,貴氣主也。祭黍稷,加肺;祭齊, 加明水,報陰也。取膟膋燔燎升首,報陽也。明水涗齊, 貴新也。凡涗,新之也。其謂之明水也,由主人之潔著 此水也。
〈陳注〉有血有氣乃為生物。血由氣以滋死,則氣盡而血亦枯矣。故血祭者,所以表其氣之盛也。肺、肝心皆氣之所舍,故云氣主。周祭肺,殷祭肝,夏祭心也。「祭黍稷加肺」者,謂屍惰祭之時,以黍稷兼肺而祭也。「祭齊加明水」,謂屍正祭之時,陳列五齊之尊,又加明水之尊也。祖考形魄歸地屬陰,而肺於五行屬金,金水陰也,故加肺加明水,是以陰物而報陰靈也。膟膋,腸間脂也。先燔燎於爐,至薦熟,則合蕭與黍稷燒之。黍稷陽也,牲首亦陽體,魂氣歸天為陽,此以陽物報陽靈也。明水,陰鑑所取,月中之水,涗猶清也,泲漉五齊而使之清,故云「涗齊。」所以設明水及涗齊者,貴其新潔也。凡涗,新之也,專主涗齊而言,故下文又釋明水之義。「潔著」,潔淨而明著也。自月而生,故謂之明。《周禮》「五齊:一泛齊,二醴齊,三盎齊、四緹齊、五沈齊。」
君再拜稽首,肉袒親割,敬之至也。敬之至也,服也。拜, 服也。稽首,服之甚也。肉袒,服之盡也。祭稱孝孫、孝子, 以其義稱也。稱「曾孫某」,謂國家也。祭祀之相,主人自 致其敬,盡其嘉,而無與讓也。
〈陳注〉《服》者,服順於親也。拜,服也,謂再拜是服順也。《稽
「首為服順之甚,肉袒為服順之盡」 ,言服順之誠在內,今又肉袒,則內外皆服矣,故云「服之盡。祭主於孝。」 士之祭稱孝孫孝子,是以祭之義為稱也。諸侯有國,卿大夫有家,不但祭祖與禰而已,其祭自曾祖以上,惟稱曾孫,故云「稱曾孫某,謂國家也。」 蓋大夫三廟,得事曾祖也。上士二廟,事祖禰,中下士一廟,祖禰共之,相詔侑於屍也。相者不告屍以讓,蓋是主人敬屍,自致其誠敬,盡其嘉善,無所與讓也。
「腥肆爓腍祭」,豈知神之所饗也?主人自盡其敬而已 矣。「舉斝角,詔妥屍。」古者屍無事則立,有事而後坐也。 屍,神象也。祝,將命也。
〈陳注〉祭之為禮,或進腥體,或薦解剔,或進湯沈,或薦煮孰,豈知神果何所享乎?主人不過盡其敬心而已。斝與角,皆爵名。詔告。妥,安也。屍始即席,舉斝角之時,祝告主人拜屍以妥安其坐。前篇言「夏立屍而卒祭」,此言「古」者,蓋指夏時也。
縮酌,用茅明酌也。醆酒,涗於清汁。獻涗於醆酒。
〈陳注〉縮酌,謂醴齊濁泲而後可斟酌,故云「縮酌」也。用茅者,以茅覆藉而泲之也。《周禮》三酒,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清酒。事酒,為事而新作者,其色清明,謂之明酌。言欲泲醴齊,則先用此明酌和之,然後用茅以泲之也。醆酒,盎齊也;涗,泲也。清謂清酒也。清酒冬釀,接夏而成,盎齊差清,先和以清酒,而後泲之,故云「醆酒涗於清」,以其差清,故不用茅也。「汁獻」謂摩挲秬鬯及鬱金之汁也。秬鬯中有煮鬱,又和以盎齊,摩挲而泲之,出其香汁,故云「汁獻涗於醆酒」也。
猶明清與醆酒於《舊澤》之酒也。
〈陳注〉上文所泲三者之酒,皆天子諸侯之禮。作《記》之時,此禮已廢,人不能知其法,故言此以曉之。曰:「泲醴齊以明酌,泲醆酒,以清酒泲汁獻以醆酒」者,即如今時明清醆酒泲於舊醳之酒也,猶,若也。舊謂陳久也。澤,讀為醳。醳者,和醳醴釀之名,後世謂之醳酒。
《明堂位》
編輯
季夏六月,以禘禮祀周公於太廟,牲用「白牡。」
〈陳注〉《白牲》,殷牲也。 方氏曰:「止用時王之禮者,諸侯之事。通用先王之禮者,天子之事。」
尊用犧象、山罍鬱尊用黃目,灌用玉瓚大圭,薦用玉 豆、雕爵用玉,琖仍雕,加以璧散璧角。俎用梡嶡,升 歌《清廟》,下管《象》,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皮弁素積,裼 而舞《大夏》,昧東夷之樂也,任南蠻之樂也。納夷蠻之 樂於太廟,言廣魯於天下也。君卷冕立於阼,夫人副 褘立於房中。君肉袒迎牲於門,夫人薦豆籩,卿大夫 贊,君命婦贊,夫人各揚其職,百官廢職,服大刑,而天 下大服。
〈陳注〉尊,酒器也。犧,犧尊也。象,象尊也。山罍,刻畫山雲之狀於罍也。鬱尊,盛鬱鬯酒之尊也。黃目,黃彝也。卣罍之類,以黃金鏤其外為目,因名也。灌酌,鬱鬯以獻屍也。以玉飾瓚,故曰「玉瓚。」以大圭為瓚柄,故言「玉瓚大圭」也。薦,祭時所薦葅醢之屬。玉豆,以玉飾豆也。籩也。雕飾其柄,故曰「雕。」夏世爵名。琖以玉飾之。仍,因也,因爵形而雕飾之,故曰仍雕。加者,夫人亞獻於屍也。璧角,瑤爵也。夫人獻後,賓用璧,散獻屍散角,皆以璧飾其口。虞俎名梡,夏俎名嶡,梡形四足如案,嶡則加橫木於足中央,為橫距之形也。《清廟》,《周頌》升樂工於廟之堂上,而歌此詩也。下,堂下也。管,匏竹也,象《象武》詩也。堂下以管吹,象《武》之詩,故云「下管象」也。朱干,赤盾也。玉戚,玉飾斧柄也。著袞冕而執此干戚,以舞武王伐紂之樂。又服皮弁,見裼衣,而舞夏后氏《大夏》之樂。五冕皆周制,故用以舞周樂。皮弁,三王之服,故用以舞夏樂也。昧、任,皆樂名。廣魯於天下,言周公勳業之盛,廣及於四夷,故廣大其國禮樂之事,以示天下也。副,首飾也。褘,褘衣也。本王后之服,亦以尊周公,故得服之也。房,太廟之東南室。贊,助也。命婦,內則世婦,外則卿大夫之妻也。揚,舉也。廢,不舉也。大服敬服,周公之德也。
「是故,夏礿、秋嘗、冬烝、春社、秋省而遂大蜡」,天子之祭 也。
〈陳注〉魯在東方,或有朝於方岳之歲,則廢春祠,故此略之。秋省,省斂也。年不順成,則八蜡不通,必視年之上下,以為蠟之豐嗇。
「大廟,天子明堂。庫門,天子皋門。雉門,天子應門。」「振木 鐸於朝」,天子之政也。
〈陳注〉魯無明堂,而大廟如明堂之制。天子五門:路、應、雉、庫、皋,由內而外。路門亦曰「畢門。」今魯庫門之制,如天子皋門,雉門之制,如天子應門。
「山節藻梲,復廟重檐,刮楹達鄉,反坫出尊崇坫,康圭 疏屏」,天子之廟飾也。
〈陳注〉《復》廟上下重屋也。重檐者,簷下復有板簷,免風
雨之壞壁,以密石摩柱,使其精澤,故云「刮楹達通」 也。鄉,窗牖也。每室四戶八窗,窗戶相對,故云「達鄉。」 兩君好會,反爵之坫,築土為之,在兩楹間而近南,蓋獻酬畢則反爵於其上也。凡物在內為入,在外為出,以坫在尊之外,故云「反坫出尊」 ,言坫出在尊之外也。崇,高也。康,安也。凡物措之得所,則無危墜之失。圭,禮器之重者,不可不謹,故為此高坫以康圭也。《疏屏》者,刻鏤於屏,使之文理疏通也。
魯公之廟,《文世室》也。武公之廟,《武世室》也。
〈陳注〉魯公伯禽也。武公,伯禽之元孫。其室世世不毀,故言世室。 方氏曰:「周以祖文王為不毀之廟,而魯以伯禽之廟比之,故曰『文世室。宗武王為不毀之廟,而魯以武公之廟比之,故曰『武世室』』。」
《喪服小記》
編輯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廟。庶子 王,亦如之。
〈陳注〉四廟,謂高、曾、祖、禰四親廟也。始祖居中為五,並高祖之父祖為七。或世子有廢疾不可立,而庶子立為王者,其禮亦然。 趙氏曰:「禘,王者之大祭也。王者既立始祖之廟,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祀之於始祖之廟,而以始祖配之也。」〈大全〉方氏曰:「王立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此言王者止立四廟者,據月祭之親廟言之也。蓋遠廟為祧,有二祧,享嘗乃止。既言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則祭及其二祧可知矣,此所以不言之也。」 陸氏曰:「此言王者後世或更衰亂,統序既絕,其子孫有特起者。若漢光武復有天下,既復七廟,則其曾祖禰當」別立廟祀之,故曰「庶子王亦如之」也。若孝文繼孝惠,雖非適子,其承祭祀不言可知。今經言此者,正為庶子不祭,庶子王然後祭耳。
《禮》:「不王不禘。」
〈陳注〉《禘》,王者之大祭,諸侯不得行之。
《大傳》
編輯
《禮》:「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陳注〉方氏曰:「此禘也,以其非四時之常祀,故謂之間祀;以其及祖之所自出,故謂之追享;以其比常祭為特大,故謂之大祭;以其猶事生之有享焉,故謂之肆獻。祼名雖不同,通謂之禘也。」
諸侯及其太祖;大夫、士有大事,省於其君干祫及其 高祖。
〈陳注〉上文言「諸侯不得行禘禮」,此言諸侯以下有祫祭之禮。二昭二穆與太祖而五者,諸侯之廟也。諸侯之祫,固及其太祖矣。大事,謂祫祭也。大夫三廟,士二廟一廟,不敢私自舉行,必省問於君而君賜之,乃得行焉。而其祫也,亦上及於高祖。「干」者,自下幹上之義,以卑者而行尊者之禮,故謂之「干。」祫
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柴於上帝,祈於社, 設奠於牧室,遂率天下諸侯,執豆籩逡奔走,追王太 王亶父、王季歷、文王昌,不以卑臨尊也。
〈陳注〉石樑王氏曰:「《周頌》作『駿』。以此章參之《書》,《武成》及《中庸》,有不同者。先儒言文王已備禮亶父,季歷克商後,但尊稱其號,若王者禮制,至周公相成王而後備也。」
上治祖禰,尊尊也。下治子孫,親親也。旁治昆弟,合族 以食,序以昭穆,別之以禮義,人道竭矣。
〈陳注〉「治,理而正之也」,謂以禮義理正其恩之隆殺,屬之戚疏也。合會族人以飲食之禮,次序族人以昭穆之位,上治、下治、旁治之道,皆有禮義之別,則人倫之道竭盡於此矣。
《雜記》
編輯
孟獻子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於上帝。七月日至,可 以有事於祖。」七月而禘,獻子為之也。
〈陳注〉正月,周正建子之月也。日至,冬至也,有事上帝,郊祭也。七月,建午之月也。日至,夏至也,有事於祖,禘祭也。《明堂位》云:「季夏六月,以禘禮祀周公於太廟。」蓋夏正建巳之月,郊用冬至,禮之當然。此言獻子變禮,用七月禘祭,蓋一時之事耳。
成廟,則釁之。其禮:祝、宗人、宰夫、雍人皆爵弁純衣,雍 人拭羊,宗人祝之,宰夫北面於碑南,東上。雍人舉羊 升屋,自中,中屋南面,刲羊,血流於前,乃降。門、夾室,皆 用雞,先門而後夾室,其衈,皆於屋下割雞。門當門,夾 室、中室,有司皆鄉室而立。門則有司當門北面。既事, 宗人告事畢,乃皆退。反命於君曰:「釁某廟事畢。」反命 「於寢。君南鄉於門內,朝服。既反命,乃退。」
〈陳注〉宗廟初成,以牲血塗釁之,尊神明之居也。爵弁,士服也。純衣,元衣,纁裳也。拭羊,拭之使淨潔也。宗人祝之,其辭未聞。碑,麗牲之碑也。在廟之中庭。「升屋自中」,謂由屋東西之中而上也。門,廟門也。夾室,東西廂也。門與夾室各一雞,凡三雞也,亦升屋而割之。衈者,未刲羊,割雞之時,先滅耳旁毛以薦神,耳主聰,欲神聽之也。廟則在廟之屋下,門與夾室
則亦在門與夾室之屋下也。門則當門屋之中,夾室則當夾室屋之中,故云「門當門。」 夾室,中室也。有司,宰夫祝宗人也。宗人告事畢,告於宰夫也。宰夫為攝主,反命於寢,其時君在路寢也。
「《路寢》成,則考之而不釁。」釁屋者,交神明之道也。
〈陳注〉《疏》曰:「考之」者,謂盛饌以落之。
凡宗廟之器,其名者,成則釁之以豭豚。
〈陳注〉「名」者,有名之器,若尊彝之屬也。
《祭法》
編輯
天下有王,分地建國,置都立邑,設廟祧、壇墠而祭之, 乃為親疏多少之數。是故王立七廟,一壇一墠:曰考 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曰顯考廟,曰祖考廟,皆月祭 之。遠廟為祧,有二祧,享嘗乃止。去祧為壇,去壇為墠。 壇墠,有禱焉祭之,無禱乃止。去墠曰「鬼。」
〈陳注〉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為七也。「一壇一墠」者,七廟之外,又立壇墠各一,起土為壇,除地曰墠也。考廟,父廟也。王考,祖也。皇考,曾祖也。顯考,高祖也。祖考,始祖也。始祖百世不遷,而高曾祖禰以親,故此五廟皆每月一祭也。「遠廟為祧」,言三昭三穆之當遞遷者,其主藏於二祧也。古者,祧主藏於太祖廟之東西夾室,至周則昭之遷主皆藏文王之廟,穆之遷主皆藏武王之廟也。此不在月祭之例,但得四時祭之耳,故云「享嘗乃止。」「去祧為壇」者,言世數遠,不得於祧處受祭,故云「去祧」也。祭之則為壇,其又遠者,亦不得於壇受祭,故云「去壇也,祭之則為墠。」然此壇墠者,必須有祈禱之事則行此祭,無祈禱則止,終不祭之也,去墠則又遠矣。雖有祈禱,亦不及之,故泛然名之曰鬼而已。 今按此章曰:「王立七廟,而以文武不遷之廟為二祧,以足其數」,則其實五廟而已。若商有三宗,則為四廟乎?壇墠之主藏於祧而祭於壇墠,猶之可也。直謂有禱則祭,無禱則止,則大祫升,毀廟之文何用乎?又宗廟之制,先儒講之甚詳,未有舉壇墠為言者。周公三壇同墠,非此義也。又諸儒以周之七廟始於共王之時。夫以周公製作如此其盛,而宗廟之制顧乃下同列國,吾知其必不然矣。然則朱子然劉歆之說,豈無見乎?《鄭注》此章,謂「祫乃祭之」,蓋亦覺記者之失矣。
諸侯立五廟,一壇一墠,曰考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 皆月祭之。顯考廟、祖考廟,享嘗乃止。去祖為壇,去壇 為墠。壇墠,有禱焉祭之,無禱乃止。去墠為鬼。
〈陳注〉諸侯太祖之廟,始封之君也。「月祭三廟」,下於天子也。顯考,祖考,四時之祭而已。「去祖為壇」者,高祖之父雖遷主寄太祖之廟,而不得於此受祭。若有祈禱,則去太祖之廟而受祭於壇也。去壇而受祭於墠,則高祖之祖也。
大夫立三廟一壇,曰考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享嘗 乃止。顯考祖考無廟,有禱焉,為壇祭之,去壇為鬼。
〈陳注〉大夫三廟,有廟而無主,其當遷者亦無可遷之廟,故有禱則祭於壇而已。然墠輕於壇,今一壇而無墠者,以太祖雖無廟,猶重之也。「去壇為鬼」,謂高祖若在遷去之數,則亦不得受祭於壇,祈禱亦不得及也。
適士二廟一壇,曰考廟,曰「王考廟」,享嘗乃止。皇考無 廟,有禱焉,為壇祭之。去壇為鬼。
〈陳注〉「適士」,上士也。天子上、中、下之士及諸侯之上士,皆得立廟。
《官師》一廟曰「考廟。」王考無廟而祭之。去「王考」為「鬼。」
〈陳注〉《官師》者,諸侯之中士、下士,為一官之長者,得立一廟,祖禰共之。曾祖以上若有所禱,則就廟薦之而已,以其無壇也。
庶士、庶人無廟,死曰「鬼。」
〈陳注〉庶士府史之屬。「死曰鬼」者,謂雖無廟,亦得薦之於寢也。《王制》云:「庶人祭於寢。」
王下祭殤五,適子、適孫、適曾孫、適元孫、適來孫,諸侯 下祭三,大夫下祭二,適士及庶人祭子而止。
〈陳注〉方氏曰:「元孫之子為來者,以其世數雖遠方來而未已也。」 石樑王氏曰:「庶殤全不祭,恐非。」
《大戴禮》
編輯
《遷廟》
編輯
成廟,將遷之新廟,君前徙三日齋,祝、宗人及從者皆 齋。徙之日,君元服,從者皆元服從至於廟,群臣如朝 位。君入立於阼階下,西向。有司如朝位。宗人擯,舉手 曰:「有司某請升。」君升。祝奉幣從在左,北向再拜,興,祝 聲三曰:「孝嗣侯某,敢以嘉幣告於皇考某侯。成廟將 徙,敢言。」君及祝再拜,興。祝曰:「請導」君降立於階下。奉 衣服者皆奉以從,祝奉衣服者降堂,君及在位者皆 辟也。奉衣服者至碑,君從,有司皆以次從,出廟門,奉 衣服者升車,乃步。君升車,從者皆就車也。凡出入門 及大溝渠,祝下擯,至於新廟,筵於戶牖間,樽於西序 下,脯醢陳於房中,設洗當東榮,南北堂深。有司皆先入,如朝位。祝導奉衣服者乃入,君從奉衣服者入門 左,在位者皆辟也。奉衣服者升堂,皆反位。君從升,奠 衣服於席上,祝奠幣於幾東,君北向,祝在左。贊者盥, 升,適房,薦脯醢。君盥酌,奠於薦西,反位。君及祝再拜, 興,祝聲三,曰:「孝嗣侯某,敢用嘉幣,告於皇考某侯,今 月吉日,可以徙於新廟,敢告。」再拜。君就東廂西面,祝 就西廂東面,在位者皆反,走辟如食間。擯者舉手曰: 「請反位。」君反位,祝從在左,卿大夫及眾有司諸在位 者皆反位。祝聲三,曰:「孝嗣侯某,潔為而明薦之享。」君 及祝再拜,君反位,祝徹,反位。擯者曰:「遷廟事畢,請就 燕。」君出廟門,卿大夫有司執事者皆出廟門,告事畢。 乃曰:「擇日而祭焉。」
《釁廟》
編輯
成廟,釁之以羊。君元服立於寢門內,南向。祝、宗人、宰 夫、雍人皆元服。宗人曰:「請令以釁某廟。」君曰:「諾。」遂入。 雍人拭羊。宰夫入廟門碑南,北面東上。雍人舉羊升 屋,自中,中屋南面,刲羊血流於前,乃降。門以雞,有司 當門北面。雍人割雞屋下,當門郟室。割雞於室中,有 司亦北面也。既事,宗人告事畢。皆退,反命於君。君寢 門中南面。宗人曰:「釁某廟事畢。」君曰:「諾。」宗人請就宴, 君揖之,乃退。
《釋名》
編輯
《釋宮室》
編輯
廟,貌也。先祖形貌所在也。
寢,寢也,所寢息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協議(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