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三百二十二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三百二十二卷目錄
冠服部彙考六
唐二〈肅宗乾元一則 德宗建中一則 貞元二則 憲宗元和一則 文宗太和三則〉
後唐〈明宗長興一則〉
遼〈太祖一則 太宗一則 會同一則 大同一則 聖宗統和一則 開泰一則 太平
一則 興宗重熙二則 道宗清寧三則 大康一則〉
宋一〈總一則 大祖建隆三則 乾德一則 太宗太平興國三則 雍熙一則 端拱
一則 淳化一則 至道一則〉
禮儀典第三百二十二卷
冠服部彙考六
編輯唐二
編輯肅宗乾元二年敕御史彈事仍服豸冠
編輯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肅宗本紀》,乾元 二年四月,詔御史臺欲彈事,不須進狀,仍服豸冠。 按《唐會要》,乾元二年四月六日,敕御史彈事,仍服豸 冠。舊制,大事則豸冠衣朱衣纁裳,白紗中單,以彈之, 小事則常服而已。
德宗建中元年准置朱衣豸冠於內廊
編輯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德宗本紀》,建中 元年三月「庚午,監察御史張著以法冠彈中丞嚴郢, 削郢官,著賜緋魚。」
按《玉海》,「建中元年三月,監察御史張著冠豸冠,彈京 兆尹兼御史大夫嚴郢於紫宸殿。上即位初,侍御史 朱放請復舊制,置朱衣豸冠於內廊,有犯者御史服 以彈。又令御史得專彈舉,不復白於中丞大夫。至是 著首行之,賜魚袋。自是日垂衣冠於宣政之左廊。」
貞元七年三月詔定賜衣文采十一月令常參官服本色綾袍金玉帶
編輯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車服志》,德宗嘗賜節度 使時服以鵰銜綬帶,謂其行列有序,牧人有威儀也。 按《舊唐書德宗本紀》,貞元七年三月壬申,詔:頃來賜 衣,文采不常,非制也。朕今思之,宜有定製。節度使宜 以鵰銜綬帶,觀察使宜以鴈銜威儀。威儀,瑞草也。十 一月乙丑,令常參官趨朝入闕,不得奔走朝會,須服 本色綾袍,金玉帶。
按《冊府元龜》,貞元七年十一月,令常參官入閤,不得 奔走,其周已下喪,朝會禁慘服。俄又命服衣綾袍玉 帶。初,金吾將軍沈房有弟喪,衣慘服入閤。帝問宰相 董晉等,對曰:「準式,許周以下服縵,不合衣淺色。」帝曰: 「南班何得有之?」曰:「因循而然。」又問冠冕之制,曰:「古之 服冠冕者,動有珮玉之響,所以飾步也。夫至敬之地, 步武有常,不趨而奔,致僵君前,虧敬慎也。在朝武士, 袍以綾,五品以上帶服金玉,取其文采畫飾,以奉上 也。是以禹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君親一致。昔尚書 郎含香,《老萊子》綵服,皆此義也。服純縵,非制也。」帝乃 詔各從舊制。
貞元十五年,罷褲褶之制。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貞元十五年, 膳部郎中歸崇敬以百官朔望朝服褲褶非古禮,上 疏云:「按《三代典禮》,兩漢史籍,並無褲褶之制,亦未詳 所起之由。隋代以來,始有服者,請罷之。」詔可。
按褲褶,魏晉以來,以為車駕親戎、中外戒嚴之服。晉制雖有其說,而不言其制,然既曰戒嚴服之,必戎服也。至隋煬帝時,巡遊無度,詔百官從行服褲褶,軍旅間不便,遂令改服戎衣,為紫、緋、綠、青之服,則所謂褲褶者,又似是褒衣長裾,非鞍馬征行所便者,與戒嚴之說不類。唐時以褲褶為朝見之服,開元以來,屢敕百官朝參,應服褲褶而不服者,令御史糾彈治罪,蓋以為六品以下之通服。《韻書》訓褶為褲,又為袷也。然褲,嘗也;袷,衣之交領也。則不知所謂褲褶者,一物乎?二物乎?唐?《輿服志》群臣服條內有緋褶、大口褲,則似是二物。然不知所謂緋褶者,衣乎?裳乎?當俟精識攷古之士而訂之。復考畢仲衍《中書備對》冕服條下褲褶注云:「紫、緋、綠,各從本服,白綬、中單、白羅、方心曲領,白綾褲。本品官導駕,則騎而從之。」 詳其說,所謂紫、緋、綠,即後來之公服,而非祭服、朝服也。但所謂白綬者,今之公服所無,而中單、白羅、方心、曲領,後之衣公服者亦未嘗服之。蓋古人盛服,必有中單,冕弁朝祭之服皆有之,多以白為之,而緣以朱繡之屬。意公服之初制,亦必有此。後來流傳既久,寖從簡便。而朝服之裏所衣者非中單,乃流俗不經之服,如所謂「紫袍皁褙」 之類是也。
憲宗元和十二年定百官佩劍綬之制
編輯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車服志》,元和十二年,太 子少師鄭餘慶言:「百官服朝服者多誤,自今唯職事 官五品兼六品以上散官者,則有佩劍綬,其餘皆省。」
文宗太和二年命公主勿著短窄衣服
編輯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文宗本紀》,太和
二年五月,命中使於漢陽公主及諸公主第宣旨:「今後每遇對日,不得廣插釵梳,不須著短窄衣服。」太和三年九月辛巳,敕「兩軍諸司內官,不得著紗縠 綾羅等衣服。」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文宗本紀》云云。 太和六年。詔定品官及諸婦服制。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車服志》:初,婦人施冪䍦 以蔽身。永徽中,始用帷冒,施裙及頸。武后時,帷冒益 盛,中宗後乃無復冪䍦矣。宮人從駕,皆胡冒乘馬,海 內傚之。至露髻馳騁,而帷冒亦廢。開元中,奴婢服襴 衫,而士女衣胡服。其後安祿山反,當時以為服妖之 應。文宗即位,以四方車服僭奢,下詔「準《儀制令》品秩 勳勞為等級,職事官服綠、青碧,勳官諸司則佩刀礪、 紛帨,諸親朝賀、宴會之服,一品、二品服玉及通犀,三 品服花犀、斑犀。衣曳地不過二寸,袖不過一尺三寸; 婦人裙不過五幅,曳地不過三寸,襦袖不過一尺五 寸。」袍襖之制:三品以上服綾,以鶻銜瑞草、鴈銜綬帶 及雙孔雀;四品、五品服綾,以地黃交枝;「六品以下服 綾,小窠無文及隔織、獨織。度支、戶部、鹽鐵門官等服 細葛布、無紋綾,未有官者服粗葛布,行官服紫粗布, 中官不衣紗縠綾羅,諸司小兒不服大巾,婦人衣青 碧纈、平頭小花草履、彩帛縵成履,而禁高髻、險妝、去 眉開額及吳、越高頭草履。」詔下,人多怨者。京兆尹杜 悰條易行者為寬限,而事遂不行。唯淮南觀察使李 德裕令管內婦人衣裦四尺者闊一尺五寸,裙曳地 四五寸者減三寸。
按《冊府元龜》,太和六年六月戊寅,右僕射王涯准敕 詳度諸司制度條件等。《禮部式》,「親王及三品以上若 二王後,服色用紫,飾以玉;五品以上服色用朱,飾以 金;七品以上服色用綠,飾以銀;九品以上服色用青, 飾以鍮石。」應服綠及青人,謂經職事官成及食祿者。 其用勳官及爵直諸司,依出身品,仍各佩刀、礪、紛帨。 「流外官及庶人服色用黃,飾以銅鐵。其諸親朝賀宴 會服飾,各依所准品。諸司一品二品許服玉及通犀, 三品許服花犀及班犀及玉,又服青碧者許通服綠。 餘請依《禮部式》。」諸部曲、客女奴婢,服通服青碧,其命 婦、客女及婢,聽同庶人,奴及部曲請許通服黃白皁。 其命婦准格客女及婢,得同庶人,其衣服婢及庶人 女婦,請兼許服夾纈。丈夫請通服黃白,如屬諸軍使 司及屬諸道,任依本色目流例。其女人不得服黃紫 為裙,及銀泥罨畫錦繡等,餘請依令式。其袍襖制度, 三品已上,伏請許服鶻銜瑞草,鴈銜綬帶,及對孔雀 綾袍襖;四品、五品伏請許服地黃花及交枝。六品已 上,朝參官許服小團「窠綾及無文綾、隔織紗、獨織等 充。除此色外,應有奇文異制袍襖綾等,並請禁斷。其 中書門下省、尚書省、御史臺及諸司三品官,並請敕 下後一月日改易。應諸嘗參官限敕下後兩月日改 革。餘非常參官,並許五月日改革。外州府以敕到日 起限。其衫布制度,內外文武常參官及供奉官、外州 府四」品已上官,絲布不得有花紋。餘請一
切禁斷。其花絲,請許通服。布及撩綾,除供御外,請委所在長史 禁毀訖當日聞奏。其不合服絲布者,請敕下後,限一 月日內,並須改易。丈夫袍襖衫等曳地不得長二寸 已上,衣袖不得廣闊一尺三寸已上。婦人制裙,不得 闊五幅已上,裙條曳地不得長三寸,襦袖等不得廣 一尺五寸已上。
後唐
編輯明宗長興三年定衣服之制
編輯按《五代史唐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長興三年正 月壬子。太常禮院奏「衣服制度。准貞觀四年八月十 四日詔曰:『冠冕制度已備今文。彝常服飾。未為差等』。」 於是三品已上服紫,四品五品已上服緋,六品七品 以綠,八品九品以青。婦人從夫之色。仍通服黃。至五 年七月一日敕:七品已上服龜甲雙巨十花綾。其色 綠。九品以上,絲布及雜小綾,其色青。又咸亨五年五 月十日敕:「如聞在外軍人百姓,有不依令式,遂於袍 衫之內,著朱紫青綠等色短衫襖子。或在閭野,公然 露服,貴賤莫辨,有蠹彝倫。自今已後,衣服上下,各依 品秩,上得通下,下不得僭上。仍令所司,嚴加禁斷。」又 武德四年七月十六日制:「三品已上,服」大科細綾及 羅,其色紫;五品已上服小科細綾及羅,其色朱;六品 已上服絲布雜小綾交梭,其色黃;七品、八品、九品流 外庶人,服細綾絁布,其色黃;白者。又永徽三年八月 十四日詔:「魚袋之制,恩榮所加,本緣品命。帶魚之法, 事章要重者。臣今詳酌,本非朝命,不得輒懸魚袋。內 外臣僚,所衣朱紫服飾」,降於近代,不越時宜,將健衣 裝,各立軍號,當司從來無例檢詳。其經商百姓等,則 不得著色樣綾羅,及紫皂雜色衣服,金色帶,亦不載 短長制度。《敕旨》:「禮院所奏,內外臣僚所衣朱紫服飾, 不越時宜,將健衣裝,各立軍號,一切仍舊。其經商百 姓,不得著色樣綾羅,及紫皂雜色衣服,金色帶等,宜 依
遼
編輯太祖元年即皇帝位朝服衷甲以備非常
編輯按《遼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太祖丙寅歲即 皇帝位,朝服衷甲,以備非常。其後行瑟瑟禮,大射柳」 即此服。
太宗 年始定衣冠之制北班國制南班漢制按遼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上古之人網罟禽獸食肉衣皮以儷鹿韋掩前後謂之韠然後夏葛
編輯冬裘之製興焉。周公陳《王業七月》之詩,至於一日於 貉,三月條桑,八月載績,公私之用由是出矣。契丹轉 居薦草之間,去邃古之風猶未遠也。太祖仲父述瀾 以遙輦氏于越之官占居潢河決壤,始置城邑,為樹 藝桑麻組織之教,有遼王業之隆,其亦肇跡於此乎? 太祖帝北方,太宗制中國,紫銀之鼠,羅綺之篚,稛載 而至,纖麗耎毳,被土綢木。於是定衣冠之制,北班國 制,南班漢制,各從其便焉。詳《國服》以著厥始雲。 祭 服:遼國以祭山為大禮,服飾尤盛。大祀,皇帝服金文 金冠,白綾袍,紅帶,縣魚三山,紅垂飾,犀玉刀錯絡縫 烏靴。小祀,皇帝硬帽,紅克絲龜文袍,皇后戴紅帕,服 絡縫紅袍,縣玉佩,雙同心帕,絡縫烏靴。臣僚、命婦服 飾,各從本部旗幟之色。 朝服:皇帝服實里薛袞冠, 絡縫紅袍,垂飾犀玉帶,錯絡縫靴,謂之「國服袞冕。」太 宗更以錦袍金帶,臣僚戴氈冠,金花為飾,或加珠玉 翠毛,額後垂金花織成夾帶,中貯髮一總。或紗冠,制 如烏紗帽,無簷不擫,雙耳額前綴金花,上結紫帶,末 綴珠。服紫窄袍,繫䩞鞢帶,以黃紅色絛裹革為之,用 金玉、水晶、靛石綴飾,謂之「盤紫。」太宗更以錦袍、金帶。
公服,謂之「展裹」 ,著紫。皇帝紫皂幅巾,紫窄袍,玉束。
帶,或衣紅襖,臣僚亦幅巾、紫衣。 常服。宰相中謝儀, 帝常服。高麗使入見儀,臣僚便衣,謂之「盤裹」,綠花窄 袍,綠中單,多紅綠色。貴者披貂裘,以紫黑色為貴,青 次之。又有銀鼠,尤潔白,賤者貂毛、羊、鼠、沙狐裘。 田 獵服,皇帝幅巾擐甲,戎裝,以貂鼠或鵝項鴨頭為扞 腰。蕃漢諸司使以上,並戎裝,衣皆左衽,黑綠色。 弔 服。太祖叛,弟剌哥等降,素服受之。
會同元年詔賜群臣年高有爵秩者錦袍金帶著於令
編輯按《遼史太宗本紀》:會同元年「秋九月壬子,詔群臣及 高年,凡授大臣爵秩,皆賜錦袍金帶,著於令。」
大同元年備法駕受賀於汴京定冠服之制
編輯按《遼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漢服,黃帝始制 冕冠章服,後王以祀、以祭、以享。唐收殷冔,周弁以朝, 冠端以居,所以別尊卑、辨儀物也。厥後唐以冕冠青 衣為祭服,通天絳袍為朝服,平巾幘袍襴為常服。大 同元年正月朔,太宗皇帝入晉,備法駕,受文武百官 賀於汴京崇元殿,自是日以為常。」是年北歸唐晉文 物,遼則用之。左右采訂,摭其常用者存諸篇。 《祭服》, 終遼之世,郊丘不建大裘,冕服不書袞冕。祭祀宗廟, 遣上將出征,飲至、踐阼,加元服、納後。若元日受朝則 服之。金飾,垂白珠十二旒,以組為纓,色如其綬,黈纊 充耳,玉簪導。元衣,纁裳,十二章,八章在衣,日、月、星、龍、 華蟲、火、山、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衣褾領為升 龍,織成文,各為六等。龍山以下,每章一行,行十二。白 紗中單,黼領、青褾、襈、裾、黻、革帶、大帶、劍、佩、綬,舄加金 飾。《元日朝會儀》,「皇帝服袞冕、 朝服,皇帝通天冠,諸 祭還及冬至朔日受朝、臨軒拜王公,元會、冬會服之。」 冠加金博山,附蟬十二,首施珠翠,黑介幘,髮纓翠緌 玉若犀簪導。絳紗袍,白紗中單,褾領,朱襈、裾,白裙襦, 絳紗蔽膝,白假帶,方心曲領,其革帶、佩劍、綬、襪、舄。若 未加元服,則雙童髻,空頂黑介幘,雙玉導,加寶飾。《元 日上壽儀》,「皇帝服通天冠、絳紗袍, 皇太子遠遊冠, 謁廟、還宮、元日、冬至、朔日入朝服之。」三梁冠,加金附 蟬九,首施珠翠,黑介幘,髮纓、翠緌,犀簪導。絳紗袍,白 紗中單,皂領、褾、襈、裾,白裙襦,白假帶,方心曲領,絳紗 蔽膝。其革帶、劍、佩、綬、襪、舄與上同。後改用白襪、黑舄。 未冠則雙童髻,空頂黑介幘,雙玉導,加寶飾。《冊皇太 子儀》,皇太子冠遠遊服,絳紗袍, 親王遠遊冠,陪祭、 朝享、拜表大事服之。冠三梁,加金附蟬,黑介幘,青緌 導,絳紗單衣,白紗中單,皂領、襈、裾,白裙襦,革帶鉤䚢、 假帶,曲領方心,絳紗蔽膝,襪、舄,劍、佩,綬,二品以上同。
諸王遠遊冠,三梁,黑介幘,青緌 。三品以上《進賢》。
冠,三梁,寶飾。五品以上進賢冠,二梁,金飾;六品以上 進賢冠,一梁,無飾。七品以上,去劍、佩、綬。八品以下同。 公服 公服,勘箭儀閤使公服,繫履,遼國常用公服 矣。皇帝翼善冠,朔視朝用之。柘黃袍,九環帶,白練裙 襦,六合靴。 皇太子遠遊冠,五日常朝、元日、冬至受 朝服。絳紗單衣,白裙襦,革帶,金鉤䚢,假帶,方心紛鞶 囊,白襪,烏皮履。 一品以下,五品以上冠,幘纓簪導, 謁見東宮及餘公事服之。絳紗單衣,白裙、襦帶鉤䚢, 假帶方心,襪,履,紛鞶囊。六品以下冠幘纓簪導,去紛
鞶囊,餘並同 常服。遼國謂之「穿執」,《起居禮》「臣僚穿執」,言穿靴執笏也。皇帝柘黃袍衫,折上頭巾,九環帶、六合靴,起自宇文氏。唐太宗貞觀已後,非元日冬至 受朝及大祭祀,皆常服而已。 皇太子進賢冠,九琪 金飾,絳紗單衣,白裙、襦、白襪,烏皮履。 五品以上,幞 頭,亦曰「折上巾」,紫袍、牙笏,金玉帶。文官佩手巾、算帶、 刀子、礪石、金魚袋。武官䩞鞢七事,佩刀、刀子、磨石、契 苾、真噦《厥計》筒、大石袋、烏皮六合靴。六品以下,幞頭、 緋衣、木笏、銀帶、銀魚袋、佩、靴同。八品、九品。幞頭、綠袍、 鍮石帶、靴同。
聖宗統和元年六月乙酉詔有司冊皇太后日給三品以上法服三品以下用大射柳之服
編輯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開泰七年十一月庚辰禁服用明金縷金貼金
編輯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太平五年二月戊午禁天下服用明金及金線綺國親當服者奏而後用
編輯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興宗重熙五年定大禮臣僚並用漢服
編輯按:《遼史興宗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重熙五年尊號 冊禮,皇帝服龍袞,南北臣僚並朝服。」蓋遼制,會同中, 太后北面,臣僚國服;皇帝南面,臣僚漢服。乾亨以後 大禮,雖北面,三品以上亦用漢服。重熙以後大禮,並 用漢服矣,常服仍遵會同之制。
重熙二十二年,詔「八房族巾幘。」
按《遼史興宗本紀》不載。 按《儀衛志》,公服謂之展裹, 著紫。重熙二十二年,詔八房族巾幘。
道宗清寧元年詔嚴冠巾及駝尼水獺裘之禁
編輯按《遼史道宗本紀》:「重熙二十四年八月,即皇帝位,改 元清寧。九月庚申,詔非勳戚後及夷離堇、副使承應 諸職事人,不得冠巾。壬戌,詔夷離堇及副使之族並 民奴,賤不得服駝尼水獺裘,刀柄、兔鶻,鞍勒珮子,不 許用犀玉骨突犀,惟大將軍不禁。」
清寧四年十二月辛丑,弛「駝尼水獺裘」之禁。
按《遼史道宗本紀》云云。
清寧十年十一月甲子,定吏民衣服之制。
按《遼史道宗本紀》云云。
大康四年十一月丁亥禁士庶服用錦綺日月山龍之文
編輯按《遼史道宗本紀》云云。
宋
編輯《宋初君臣冠服之制》。
按《輿服志》:袞冕之制:「宋初因五代之舊,天子之服有 袞冕,廣一尺二寸,長二尺四寸,前後十二旈,二纊並 貫真珠,又有翠旒十二,碧鳳銜之,在珠旒外。冕版以 龍鱗錦表,上綴玉為七星,旁施琥珀、缾犀缾各二十 四,周綴金絲網,鈿以真珠雜寶玉,加紫雲白鶴錦裏, 四柱飾以七寶,紅綾裏,金飾玉簪導,紅絲絛組帶,亦」 謂之「平天冠。」袞服青色,日、月、星、山、龍、雉、虎蜼七章。紅 裙,藻、火、粉米、黼黻五章。紅蔽膝,升龍二,並織成,間以 雲朵,飾以金鈒花鈿窠,裝以真珠、琥珀、雜寶玉。紅羅 襦裙,繡五章。青褾襈裾六,采綬一,小綬三,結玉環三, 素大帶朱裏。青羅四神帶二,繡四神盤結綬、帶飾並 同袞服。白羅中單,青羅抹帶,紅羅勒帛,鹿盧玉具劍, 玉鏢首,鏤白玉雙佩,金飾,貫真珠,金龍鳳革帶,紅襪, 赤舄,金鈒花四神玉鼻。祭天地、宗廟、朝太清宮、饗玉 清昭應宮、景靈宮、受冊尊號,元日受朝冊皇太子,則 服之。通天冠,二十四梁,加金博山,附蟬十二,高廣各 一尺。青表朱裏,首施珠翠,黑介幘,組纓翠緌,玉犀簪 導。絳紗袍,以織成雲龍紅金條紗為之,紅裏,皂褾襈、 裾,絳紗裙,蔽膝如袍飾,並皂褾襈。白紗中單,朱領、褾 襈、裾,白羅方心曲領,白襪、黑舄,佩綬如袞。大祭祀致 齋、正旦、冬至、五月朔大朝會、大冊命、親耕藉田,皆服 之。衫袍,唐因隋制,天子常服赤黃淺黃袍衫,折上巾、 九環帶、六合靴。宋因之,有赭黃淡黃袍衫,玉裝紅束 帶,皂文靴,大宴則服之。又有赭黃、淡黃䙆袍、紅衫袍, 常朝則服之。又有窄袍,便坐視事則服之。皆皂紗折 上巾,通犀金玉環帶,窄袍或御烏紗帽。御閱,服以金 裝甲,乘馬,大閱則服之。 皇太子之服,一曰袞冕,二 曰遠遊冠,朱明衣,三曰常服。袞冕,青羅表,緋羅紅綾 裏,塗金銀鈒花飾,犀簪導,紅絲組,前後白珠九旒二 纊,貫水晶珠。青羅衣,繡山龍、雉、火、虎蜼五章。紅羅裳, 繡藻、粉米、黼黻四章。紅羅蔽膝,繡《山火》二章。白紗中 單,青褾襈、裾。革帶,塗金銀鉤䚢。瑜玉雙佩,四采織成 大綬,結二玉環。金塗銀鈒花飾。青羅襪帶,紅羅勒帛。 玉具劍,金塗銀鈒花,玉鏢首。白羅襪,朱履,金塗銀釦, 從祀則服之。遠遊冠,十八梁,青羅表,金塗銀鈒花飾, 犀簪導,紅絲組為纓,博山。《政和》加附蟬。朱明服,紅花 金條紗衣,紅紗裏,皂褾襈,紅紗裳,紅紗蔽膝,並紅紗 裏,白花羅中單,皂褾襈,白羅方心曲領,羅襪,黑舄。革 帶,劍,佩、綬,餘同袞服,扶帶,勒帛,執桓圭。受冊、謁廟、朝 會則服之。常服皂紗折上巾,紫公服,通犀,金玉帶后妃之服,一曰褘衣,二曰朱衣,三曰禮衣,四曰「鞠衣。」 妃之緣用翟為章,三等。大帶隨衣色,朱裏,紕其外,上 以朱錦,下以綠錦,紐約用青組。革帶以青。衣之白玉 雙佩,黑組,雙大綬,小綬三,間施玉環三,青襪、舄,舄加 金飾。受冊、朝謁景靈宮服之。鞠衣,黃羅為之,蔽膝,大 帶、革舄隨衣色,餘同褘衣,唯無翟文。親蠶服之,妃首 飾花九株,小花同,並兩博鬢。冠飾以九翬、四鳳。褕翟, 青羅繡為搖翟之形,編次於衣,青質,五色,九等。素紗 中單,黼領,羅縠褾、襈,蔽膝隨裳色,以緅為領緣,以搖 翟為章,二等。大帶隨衣色,不朱裏,紕其外。餘倣皇后 冠服之制,受冊服之。 皇太子妃,首飾花九株,小花 同,並兩博鬢。褕翟,青織為搖翟之形,青質,五色,九等。 素紗中單,黼領、羅縠、褾、襈,皆以朱色。蔽膝隨裳色,以 緅為領緣,以搖翟為章,二等。大帶隨衣色,不朱裏,紕 其外,上以朱錦,下以綠錦,紐約用青組。革帶以青,衣 之白玉雙佩,純朱,雙大綬,章采尺寸,與皇太子同。受 冊、朝會服之。鞠衣,黃羅為之,蔽膝、大帶、革帶隨衣色。 餘與褕翟同,唯無翟,從蠶服之。 《諸臣祭服》,唐制,有 袞冕九旒、鷩冕八旒、毳冕七旒、絺冕六旒、元冕五旒。 宋初,省八旒、六旒冕、九旒。冕塗金銀花額、犀、玳瑁簪 導。青羅衣,繡山龍、雉、火、虎蜼五章。緋羅裳,繡藻、粉米、 黼、黻四章。緋蔽膝,繡山火二章。白花羅中單,玉裝劍, 佩,革帶、暈錦綬二,玉環,緋白羅大帶、緋羅襪、履。親王、 中書、門下奉祀則服之。其冕無額花者,元衣、纁裳,悉 畫小白綾中單,獅子錦綬二,銀環,餘同上;三公奉祀 則服之。七旒冕,犀角簪導,衣畫虎蜼,粉米三章,裳畫 黼黻二章,銀裝,佩劍,革帶,餘同。九旒冕,九卿奉祀則 服之。五旒冕,青羅衣,裳無章,銅裝,佩劍,革帶,餘同。七 旒冕,四品、五品為獻官則服之。六品之下無劍,佩綬。 紫檀衣,朱裳,羅為之,皂大綾綬,銅裝劍佩。御史博士 服之。平冕無旒,青衣纁裳,無劍,佩、綬。餘同五旒冕,太 祝奉禮服之。 朝服:一曰進賢冠,二曰貂蟬冠,三曰 獬豸冠,皆朱衣朱裳。宋服之制,進賢五梁冠,塗金銀 花額,犀玳瑁簪導,立筆,緋羅袍,白花羅中單,緋羅裙, 緋羅蔽膝,並皂褾襈,白羅大帶,白羅方心曲領,玉劍, 佩銀革帶,暈錦綬,二玉環,白綾襪,皂皮履。一品、二品, 侍祠、朝會則服之。中書門下則冠,加籠巾、貂蟬,三梁 冠,犀角簪導,無中單,銀劍,佩獅子錦綬,銀環,餘同五 梁冠。諸司三品、御史臺四品、兩省五品,侍祠、朝會則 服之。御史大夫、中丞則冠有獬《豸角》衣,有中單兩梁 冠,犀角簪導,銅劍,佩練鵲錦綬,銅環,餘同三梁冠,四 品、五品侍祠、朝會則服之。六品以下無中單,無劍,佩、 綬。御史則冠有獬豸角衣,有中單,褲褶紫、緋、綠,各從 本服色。白綾中單,白綾褲,白羅方心曲領。本品官導 駕,則騎而服之。 進賢冠,以漆布為之,上縷紙為額 花,金塗銀銅飾。後有納言,以梁數為差,凡七等,以羅 為纓結之。第一等七梁,加貂蟬籠巾,貂鼠尾立筆;第 二等無貂蟬籠巾;第三等六梁,第四等五梁,第五等 四梁,第六等三梁,第七等二梁,並如舊制。服同 貂 蟬冠,一名「籠巾」,織藤漆之,形正方,如平巾幘,飾以銀, 前有銀花,上綴玳瑁蟬。左右為三小蟬,銜玉鼻,左插 貂尾。三公、親王侍祠大朝會,則加於進賢冠而服之。
獬豸冠,即《進賢冠》,其梁上刻木為獬豸角,碧粉塗。
之梁,數從本品 立筆,古人臣簪筆之遺象。其制削 竹為榦,裹以緋羅,以黃絲為毫,拓以銀縷葉,插於冠 後。舊令文官七品以上服朝服者簪白筆,武官則否, 今文武皆簪也。 公服:凡朝服謂之「具服」,公服從省, 今謂之「常服。」宋因唐制,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 朱,七品以上服綠、九品以上服青。其制,曲領大袖,下 施橫襴,束以革帶。幞頭、烏皮靴,自王公至一命之士 通服之。 幞頭一名「折上巾」,起自後周,然止以軟帛 垂腳。隋始以桐木為之,唐始以羅代繒,惟帝服則腳 上曲,人臣下垂。五代漸變平直。國朝之制,君臣通服 平腳,乘輿或服上焉。其初以藤織草巾子為裏,紗為 表而塗以漆。後惟以漆為堅,去其藤裏,前為一折,平 施兩腳,以鐵為之。 帶,古惟用革,自曹魏而下,始有 金、銀、銅、鐵之飾,宋制尤詳。有玉,有金,有銀,有犀。其下 銅、鐵、角、石、黑玉之類,各有等差。玉帶不許施於公服。 犀非品官通,犀非特旨皆禁。銅、鐵、角、石、黑玉之類,民 庶及郡縣吏伎術等人皆得服之。其制有金毬路、荔 支師、蠻海捷寶藏。
方團二十五兩,荔支自二十五兩至七兩,有四等,師蠻二十五兩,《海捷》十五兩,《寶藏》三十兩。惟毬路方團胯,餘悉方胯。荔支或為御仙花,束帶亦同。
《金塗,天王》,《八仙》,《犀牛》,寶瓶,荔支,《師蠻》,《海捷》,《雙鹿》,《行虎》, 《窪面》。
「《天王》八仙」 ,二十五兩;犀牛寶瓶,自二十五兩至十五兩,有二等。荔支自二十兩至十兩,有三等。師蠻自二十兩至十八兩,有二等。海捷自十五兩至十兩,有三等。雙鹿自二十兩至四兩,有九等。行虎七兩。窪面自十五兩至十二兩,有二等。
束帶則有「金荔支、師蠻、戲童、海捷犀牛、胡荽、鳳子、寶花。」
荔支自二十五兩至十五兩,有三等;「師蠻戲童」 二十五兩;《海捷》自二十兩至十兩,有二等;犀牛二十兩;《鳳子寶相花》十五兩。
金塗,「犀牛」,雙鹿,野馬,胡荽。
犀牛野馬十五兩;雙鹿自二十兩,有三等;胡荽自十五兩至十兩,有三等。
犀有上等、次等,以「牯㹀」為別。
出黔南者,在南海之下。
魚袋,其制自唐始,蓋以為符契也。其始曰「魚符」,左一 右一,左者進內,右者隨身,刻官姓名,出入合之,因盛 以袋,故曰「魚袋。」宋因之,其制以金銀飾為魚形,公服 則繫於帶而垂於後,以明貴賤,非復如唐之符契也。
太祖建隆元年行四廟冊禮定袞冕制度
編輯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建隆元年,太常 禮院言:準少府監牒請,具袞龍衣、絳紗袍、通天冠《制 度令式》:袞冕垂白珠十有二旒,以組為纓,色如其綬, 黈纊充耳,玉簪導元。衣纁裳十二章,八章在衣;日、月、 星辰、山、龍、華蟲、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衣褾 領如上為升龍,皆織就為之,山龍以下,每章一行,重 以為等,每行十二。白紗中單,黼領,青褾、襈、裾,蔽膝加 龍、《山火》三章。革帶,「玉鉤、䚢、大帶,素帶朱裏,紕其外,上 朱下綠,紐約用組,鹿盧玉具劍,大珠鏢首。白玉雙佩, 元組,雙大綬,六采,元黃、赤、白、縹、綠,純元質,長二丈四 尺五寸,首廣一尺。小雙綬長二尺六寸,色同大綬,而 首半之,間施三玉環。朱襪,赤舄加金飾。」詔可。
按《玉海》:建隆元年二月九日,禮院言,「崇元殿行四廟 冊禮,袞龍服。五月朔受朝,通天冠、絳紗袍。請中尚少 府修製。」十九日,禮院具制度令式:袞冕前後十二旒、 二纊,玉簪導、組帶,袞服,元衣纁裳,十二章,白紗中單, 黼領,青褾襈、裾,蔽膝,革帶,玉鉤䚢、大帶,玉具劍、玉佩、 元組綬,朱襪,赤舄加金飾。通天冠加金博山,附蟬,翠 緌,犀簪導。絳紗袍,白紗中單,朱領、褾襈裙,絳蔽膝,白 假帶,方心曲領,白襪、黑舄從之。
建隆二年,定袞冕以下皆用充耳。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建隆二年,太子 詹事尹拙、工部尚書竇儀議:「謹按《周禮》弁師掌王之 五冕,朱裏延紐、五采繅十有二就,皆五采玉十有二, 玉笄、朱紘。諸侯之繅旒九就,珉玉三采。其餘如王之 事,繅斿皆就。玉瑱、玉笄。疏云:『王不言玉瑱,於此言之 者,王與諸侯互相見為義。是以王言元冕、朱裏延紐 及朱紘,明諸侯亦有之。諸公言玉瑱』」,明王亦有之。詳 此《經》疏之文,則是本有充耳。今請令君臣袞冕以下 並用充耳,以合正文。從之。
按《玉海》,建隆二年,聶崇義上《三禮圖》,倣虞、周、漢、唐之 舊。詹事尹拙言:「袞冕而下,合畫充耳。」尚書竇儀議,從 之。
建隆三年。詔歲以端午十月。文武官皆賜時服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時服》。宋初因五 代舊制。每歲諸臣皆賜時服。然止賜將相學士禁軍 大校。建隆三年。太祖謂侍臣曰:「百官不賜。甚無謂也。」 乃遍賜之。歲遇端午十月一日。文武群臣將校皆給 焉。是歲十月。近臣軍校增給錦襯袍。中書門下樞密 宣徽院節度使及侍衛步軍都虞候以上,皇親大將 軍以上,天下樂,暈錦。三司使,學士、中丞,內客省使,駙 馬留後,觀察使,皇親將軍、諸司使,廂主以上,簇四盤 鵰細錦。三司副使,宮觀判官,黃師子大錦。防禦、團練 使,刺史,皇親諸司副使,翠毛細錦。權中丞,知開封府、 銀臺司,審刑院及待制以上,知檢院、鼓院同三司副 使、六統軍、金吾大將軍紅錦,諸班及諸軍將校亦賜 窄錦袍,有翠毛宜男、雲鴈、細錦、獅子、練鵲、寶照、大錦、 寶照中錦,凡七等,應給錦袍者皆五事。
公服錦寬袍,綾汗衫、褲,勒帛。丞郎給舍大卿監以上不給錦袍者,加以黃綾繡袍肚。
大將軍、少卿監、郎中以上,樞密諸房副承旨以上,諸 司使,皇親承制、崇班,皆四事,無錦袍。將軍至副率,知 雜御史至大理正,入內都知、內侍都知、皇親殿直以 上,皆三事。無褲。通事舍人、承制、崇班,入內押班,內侍 副都知、押班,內常侍、六尚奉御以下,京官充館閣、宗 正寺、刑法官者,皆二事,無勒帛。內職汗衫以綾,文臣 以絹,閤門祗候、內供奉官至殿直、京官、編修、校勘,止 給公服。端午亦給,應給錦袍者。汗衫以黃,縠,別加繡 袍肚、小扇,誕聖節所給如時服。
京師禁廂軍校衛士、內諸司胥吏、工巧人,並給服有差。
乾德元年議定褲褶制度楊格王處訥等上新造冠冕
編輯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褲褶之制,建隆 四年,范質與禮官議,褲褶制度,先儒無說,惟《開元雜 禮》有五品以上用細綾及羅,六品以下用小綾之制註:「褶,衣複衣也。」又案令:文武弁金飾,平巾幘,簪導,紫 褶白褲,五梁珠寶鈿帶,靴,騎馬服之金飾,即附蟬也。 詳此,即是二品三品所配弁之制也。附蟬之數,蓋一 品「九,二品八,三品七,四品六,五品五。又侍中、中書令、 散騎加貂蟬,侍左者左珥,侍右者右珥。又《開元禮》:導 駕官並朱衣,冠履依本品朱衣,今朝服也。故令文:三 品以上紫褶,五品以下緋褶,七品以上綠褶,九品以 上碧褶,並白大口褲,起梁帶,烏皮靴。今請造褲褶,如 《令文》之制。其起梁帶形制,檢尋未是,望」以革帶代之。 奏可。是歲造成而未用。〈又〉乾德元年閏十二月,少府 監楊格、少監王處訥等上新造《皇帝冠冕》。先是郊祀 冠冕多飾以珠玉,帝以華而且重,故命改製之。〈按本紀建
隆四年十一月改元《乾德》。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詔朝官出知節鎮及防禦刺史衣緋綠者借紫衣綠者借緋
編輯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太平興國二年, 詔朝官出知節鎮及轉運使副,衣緋綠者,並借紫,知 州、防禦、團練、刺史衣綠者借緋,衣緋者借紫。其為通 判、知軍監,止借緋。其後江淮發運使同轉運,提點刑 獄同知刺史州。
太平興國七年,定輿服等差。
按《宋史太宗本紀》,太平興國七年春正月壬戌,定輿 服等差 按《輿服志》,太平興國七年正月,翰林學士 承旨李昉等奏曰:「奉詔詳定車服制度,請從三品以 上服玉帶,四品以上服金帶。以下升朝官雖未升朝 已賜紫緋,內職諸軍將校並服紅綎金塗銀排方,雖 升朝著綠者,公服上不得繫銀帶,餘官服黑銀方團 胯」及犀角帶,貢士及胥吏、工商、庶人服鐵角帶,恩賜 者不用此制。荔支帶本是內出,以賜將相,在於庶僚, 豈合僭服?望非恩賜者,官至三品,乃得服之。 士庶 人車服之制,太平興國七年,詔曰:「士庶之間,車服之 制,至於喪葬,各有等差。近年以來,頗成踰僭。宜令翰 林學士承旨李昉詳定以聞。」昉奏:「今後富商大賈乘 馬漆素鞍者勿禁。近年品官綠袍,及舉子白襴下,皆 服紫色,亦請禁之。其私第便服,許紫皁衣白袍。舊制, 庶人服白,今請流外官及貢舉人、庶人通許服皁。」並 從之。
太平興國年,更定文武官賜時服之制。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太平興國以後, 文官知制誥,武官上將軍、內職諸司使以上,皆賜錦。」
藩鎮觀察使以上,天下樂暈錦;尚書及步軍都虞候以上及知益州、并州,次暈錦,皆五事。學士、丞、郎,簇四盤雕錦。刺史以上及知廣州,翠毛錦,皆三件。待制以上,橫班諸司使,翠毛錦;知代州,御仙花錦。諸司使領郡,宜男錦;諸司使,雲鴈錦,駙馬錦,如丞、郎增至四事。益州鈐轄錦,從本官增綾褲。
朝官供奉官以上,皆賜紫地皁花欹。正京官殿直以 下,皆賜紫大綾,在外禁軍將校,亦賜窄錦袍,次賜紫 綾色絹。
雍熙元年賜內外官衣帶有差
編輯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雍熙元年,「兩省 五品以上,御史臺尚書省四品以上,各賜襲衣、犀帶、 魚袋。其為五使,則皆賜金帶,仍各加器幣。」
文武行事官、各賜金帛。牧伯在外者、遇大禮不賜
使相、節度使自鎮來朝,入見日,賜衣五事,金帶、鞍馬。 朝辭日,賜窄衣六事,金束帶,鞍勒馬一,散馬二。
節度使減散馬
「為都部署者,別賜帶甲、鞍勒馬一;觀察使為都部署, 副都部署赴本任知州,賜窄衣三事,金束帶,鞍勒馬。 防禦、團練使、敕史為部署、鈐轄,賜窄衣三事,金束帶; 赴本任,賜窄衣三事,塗金銀腰帶。」為知州、都監,賜窄 衣三事,絹三十疋。諸司為鈐轄者,賜窄衣、金束帶。文 武官內職出為知州軍、通判、發運、轉運使副、提點刑 獄、都監、巡檢、砦主軍使及任使繁要者,「僕射賜窄衣 三事,絹五十疋;尚書丞、郎、學士、諫舍、待制、大卿監及 統軍、上將軍、諸司使,減絹二十疋;少卿監至五官正、 大將軍至副率、諸司副使,減絹一十疋;中郎將、京官、 內殿承旨至借職、內常侍,減衣二事,又減絹一十疋。」 《窄衣》起二月給紫羅衫,起十月給紫「欹正綿襖。」
給公服者單夾亦然
諸道衙內指揮使、都虞候,入貢,辭日,賜紫羅窄衫、金 塗銀帶。〈又〉雍熙初,郊祀慶成,始許升朝官服緋綠,二 十年者敘賜緋紫。〈又〉雍熙元年,南郊後,內出魚袋以 賜近臣,由是內外升朝文武官皆佩魚。凡服紫者飾 以金,服緋者飾以銀,廷賜紫則給金,塗銀者賜緋亦 有特給者。京官、幕職、州縣官賜緋、紫者亦佩,親王、武 官、內職將校皆不佩。
端拱二年禁雜色人服紫及婦人高冠高髻
編輯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端拱二年詔縣 鎮場務諸色公人並庶人、商賈伎術不係官伶人,只 許服皁白衣、鐵角帶,不得服紫。文武升朝官及諸司副使、禁軍指揮使、廂軍都虞候之家子弟,不拘此限。 幞頭巾子自今高不過二寸五分,婦人假髻並宜禁 斷,仍不得作高髻及高冠。其銷金、泥金、真珠裝綴衣 服,除命婦許服外,餘人並禁。
淳化二年御史臺請復重戴之制詔兩省尚書省五品以上皆用之
編輯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重戴,唐士人多 尚之,蓋古大裁帽之遺制,本野夫巖叟之服,以皁羅 為之,方而垂簷,紫裏,兩紫絲組為纓,垂而結之頷下。 所謂重戴者,蓋折上巾又加以帽焉。宋初,御史臺皆 重戴,餘官或戴或否。後新進士亦戴,至釋褐則止。太 宗淳化二年,御史臺言:「舊儀,三院御史在臺及出使 並重戴,事已久廢,其御史出臺為省職及在京釐務 者,請依舊儀,違者罰俸一月。」從之。又詔兩省及尚書 省五品以上皆重戴,樞密、三司副使則不。
至道元年許士庶工商服紫更定皇太子祭服
編輯按《宋史太宗本紀》,至道元年六月己亥,許士庶工商 服紫。 按《輿服志》:至道元年,太常禮院言,南郊,皇太 子充亞獻,合著祭祀服。準制度,袞冕以組為纓,色如 其綬,青纊充耳。元衣纁裳凡九章,每章一行,重以為 等,皆織為之。白紗中單,黻領,青褾襈,裾,革帶,金鉤䚢, 大帶,素帶不朱裏,亦紕以朱綠,紐約用組,黻隨裳色。 二「章,朱組雙大綬,四采,赤白褾襈純朱質,長一丈八 尺,三百二十首廣九寸。小雙綬長二尺六寸,色同大 綬而首半之,間施二玉環。朱襪,赤舄舄加金飾,餘同 舊制。侍從、祭祀及謁廟,加元服、納妃則服之。」詔依上 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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