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第017卷

經濟彙編 銓衡典 第十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十七卷
經濟彙編 銓衡典 第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

 第十七卷目錄

 銓衡總部總論二

  明朱健古今治平略上帝王銓選 兩漢銓選 魏晉銓選 宋代銓

  選

銓衡典第十七卷

銓衡總部總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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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朱健古今治平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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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銓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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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國家安危之本,治亂之機,在於明選而已矣。聖 人知之,故以黜陟為政治之首。《書》曰:「天工人其代之。」 又曰:「爾安百姓,何擇非人。」此所以致太平而發頌聲 也。故四岳列於唐典,九官命於虞廷,而萬世建官蒞 事之統具是矣。當其時,四岳、九官、十二牧、二十有二 人,咸服在列,中外有統,而天工寅亮,未始聞其更禹 而明刑,易皋陶而治水,遷稷而典禮,易夔而敷教。蓋 各名一官,各辦一職,以盡其才,而世守其業,故上不 致枉其才,而下亦不致負其職。用之者惟知明目達 聰,以共安天下之民,視才之稱否,而不以位之崇卑 為輕重。效用者亦惟知同心一德,以共安天下之民, 究績之成否,而不以事之勞逸為美惡,乃咎繇「知人」、 「官人」之謨,則又盡性術之變以收俊乂之用。而三德 六德所由宣嚴於邦家,翕受敷施所由贊襄於有位, 豈非任官之極軌哉!嗣是自夏而商迄於成周,莫不 迪知忱恂於九德之行而禹以之籲俊。則宅乃事宅 乃牧宅乃準而官與人相得君道從此而昭明。湯以 之丕釐則用三有,宅克即宅,稱三有俊。克即俊,而實 與名相符,功德從此而懋。著文以之敬事,則克知三 有宅心,灼見三有俊心,而罔攸兼於庶獄庶慎,惟有 司之牧夫是訓用違,所謂克宅厥心,以克立茲常事 司牧之人,而克俊有德也歟。武王承之,則建官惟賢, 位事惟能,厥義德不敢替,厥容德率謀從,而所以立 政惟任人、準夫牧、作三事而已。於是近而侍御,內而 都邑,外而侯甸,遠而夷、微、盧、烝,皆得其人,周道所以 日隆也。迨周公相成王,董正治官,立六典,建三百六 十屬,悉統於太宰,而以馭群臣,則有八柄:一曰爵以 馭其貴,二曰祿以馭其富,三曰與以馭其幸,四曰置 以馭其行,五曰生以馭其福,六曰奪以馭其貧,七曰 廢,以馭其罪,八曰誅,以馭其過。「以作勸勉,則有六敘: 一曰以敘正其位,二曰以敘進其治,三曰以敘作其 事,四曰以敘制其食,五曰以敘受其會,六曰以敘聽 其情。」當其時,教敷於司徒,士造於樂正,官辨於司馬, 版掌於司士。其始也,掄材度德,不遽進也。《司馬》論進 士之賢者,以告於王而定其論。論定然後官之,任官 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而官方無僥倖之徑。其既 也,謹法馭柄,不苟容也。《司士》「歲登下其損益之數,辨 其年歲與其貴賤,周知邦國都家、縣鄙之數,卿、大夫、 士、庶子之數」,以詔王治,而以德詔爵,以功詔祿,以能 詔事,以入奠食。凡邦國三歲,則稽士任而進退其爵, 而朝廷鮮「冒濫之失。至於小宰,則月終以官府之敘 受群吏之要;大宰則歲終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 會,致其政事而詔王廢置。天子則又以三年大計百 官府群吏之治而誅賞之。故其時官得其人,能稱其 職,士不得懷餘力於心,進亦不負兼官之責於君。故 眾正效能而萬幾理,群賢豫附而泰階平」,胥是道也。 及周之衰,用人不令而政亂,小人各援其親黨以相 左右,而君子遐棄。甚者役使不均,譖毀交起,節彼「繁 霜」之刺興,「《北山雨》無正」之詩作。蓋任官之制紊,而周 道蕩然矣。齊桓公圖霸,乃任管仲為相。仲為之立五 鄉之長,五屬之大夫,使各退而修德進賢。正月之朝, 公親命之;鄉屬之賢,公親見之。凡役於官者,令官長 期而書伐以告,且令選官之賢者而復之,曰:「有人居 我官,有功休德維慎。端慤以待時,使民以勸綏。」謗言 足以補官之不善政者。公召而與之語,訾相其質,足 以比成,事誠可立則授之,又設之以國家之忍而不 疚。因退問其鄉,以觀其所能而無大厲。乃升以為上 卿之贊,謂之三選。故曰:「國有德義未明於朝者,則不 可加以尊位;功力未見於國者,則不可授以重祿;臨 事不信於民者,則不可使任大官。故德厚而位卑者 謂之過;德薄而位尊者謂之失。寧過於君子,毋失於 小人。」此之謂也。晉文公始蒞政,屬百官,賦職任功,舉 善授能,官方定物,正名育數,昭舊族,明賢良,尊貴寵 賞功勞。於是胥、籍、𤜶、箕、欒、郤之屬,實掌近官。諸姬之 良,掌其中官;異姓之能,掌其遠官。故政平民阜,財用 不匱。時公使趙衰為卿,辭曰:「欒枝貞慎,先軫有謀,胥 臣多聞,皆可以為輔,臣弗若也。」乃使欒枝將下軍,先 軫佐之,取五鹿,先軫之謀也。郤縠卒,使先軫代之,胥臣佐下軍。公使原季為卿,辭曰:「夫三德者,偃之出也, 以德紀民,其章大矣,不可廢也。」使狐偃為卿。辭曰:「毛 之知賢於臣,其齒又長毛也。不在位,不敢聞命。」乃使 狐毛將上軍,狐偃佐之。狐毛卒,使趙衰代之。辭曰:「城 濮之役,先且居之佐軍也。善軍伐有賞,善君有賞,能 其官有賞。且居有三賞,不可廢也。臣之倫,箕、鄭、胥嬰 先都在。」乃使先且居將上軍。公曰:「趙衰三讓,其所讓 皆社稷之衛也。廢讓是廢德也。」以趙衰之故,蒐於清 原,作五軍。使趙衰將新上軍,箕鄭佐之。胥嬰將新下 軍,先都佐之。子犯卒,蒲城伯請佐。公曰:「趙衰三讓不 失義。讓推賢也,義廣德也。德廣賢至,有何患矣。請令 衰也從子。」乃使趙衰佐上軍,若秦穆公舉人之周,與 人之一。楚莊王使蒍敖為宰,內姓選於親,外姓選於 舊,舉不失德,賞不失勞,此五伯所以狎主齊盟,豈偶 也哉?後晉悼公即位定事,立百官,育門子,選賢良,使 呂宣子佐下軍,曰邲之役,呂錡佐知莊子於上軍,獲 楚公子穀臣與連尹襄老,以免子羽。鄢之役,親射楚 王而敗楚師,以定晉國而無後,其子孫不「可不崇也。」 使彘恭子將新軍,曰:「武子之季,文子之母弟也。武子 宣法以定晉國,至於今是用。文子勤身以定諸侯,至 於今是賴。夫二三子之德,其可忘乎?故以彘季屏其 宗。」使令狐文子佐之,曰:「昔克潞之役,秦來圖敗晉功, 魏顆以其身郤退秦師於輔氏,親止杜回,其勳銘於 景鐘,至於今不育。其子不可不興也。君知士貞子之 帥志博聞而宣惠於教也,使為大傅。知右行辛之能 以數宣物定功也,使為司空。知欒糾之能御以和於 政也,使為戎御。知荀賓之有力而不暴也,使為戎右。」 欒伯請公族大夫,公曰:「荀家惇惠,荀襘,文敏,黶也,果 敢,無忌,鎮、靖,使茲四人者為之。夫膏粱之性難正也, 故使惇惠」者教之,使文敏者道之,使果敢者諗之,使 鎮靖者脩之,惇惠者教之,則遍而不倦;文敏者道之, 則婉而入;果敢者諗之,則過不隱;鎮靖者脩之,則壹。 使茲四人者為公族大夫,公知祁奚之果而不淫也; 使為元尉,知羊舌職之聰敏肅給也;使佐之,知魏絳 之勇而不亂也;使為元司馬,知張老之智而不詐也, 使為元候。知鐸遏寇之恭敬而信彊也,使為輿尉。知 籍偃之惇率舊職而共給也;使為輿司馬。知程鄭端 而不淫且好諌而不隱也,使為贊僕。後荀罃、士魴卒 蒐於綿上以治兵。使士丐將中軍,辭曰:「伯游長,昔臣 習於智伯,是以佐之,非能賢也。請從伯游。」荀偃將中 軍,士丐佐之。使韓起將上軍,辭以趙武。又使欒黶辭 曰:「臣不如韓起,韓起願上趙武,君其聽之。」使趙武將 上軍,韓起佐之;欒黶將下軍,魏絳佐之。新軍無帥,晉 侯難其人,使其什吏率其卒乘官屬以從於下軍,禮 也。晉國之民,是以大和,諸侯遂睦。君子曰:「讓,禮之主 也。」范宣子讓,其下皆讓。欒黶為汰,弗敢違也。晉國以 平,數世賴之。刑,善也。夫一人刑善,百姓休和,可不務 乎!周之興也,其《詩》曰:「儀刑文王,萬邦作孚。」言刑善也。 及其衰也,其《詩》曰:「大夫不均,我從事獨賢。」言不讓也。 世之治也,君子尚能而讓其下,小人農力以事其上, 是以上下有禮而讒慝黜遠,由不爭也,謂之懿德。及 其亂也,君子稱其功以加小人,小人伐其技以馮君 子。是以上下無禮,亂虐並生,由爭善也,謂之昏德。國 家之敝,恆必由之。鄭簡公之時,子皮欲使尹何為邑, 子產曰:「少,未知可否?」子皮曰:「願吾愛之,不吾叛也。使 夫往而學焉,夫亦愈知治矣。」子產曰:「不可。人之愛人, 求利之也。今吾子愛人則以政,猶未能操刀而使割 也,其傷實多。子之愛人,傷之而已,其誰敢求愛於子? 子於鄭國,棟也,棟折榱崩,僑將厭焉,敢不盡言。子有 美錦,不使人學製焉。大官大邑,身之所庇也,而使學 者製焉,其為美錦,不亦多乎?」僑聞學而後入政,未聞 以政學者也。若果行此,必有所害。譬如田獵射御,貫 則能獲禽;若未嘗登車,射御則敗績。厭覆是懼,何暇 思獲哉?凡此皆審於任官之道者也。獨至秦用商鞅 為政,務於富強,舉仕進之途,惟闢田與勝敵為法。斬 一首者爵一級,欲為官者為五十石之官;斬二首者 爵二級,欲為官者為百石之官。官爵之遷,與斬首之 功相稱。其言曰:「人君有爵行而兵弱者,有祿行而國 貧者,有法立而治亂者」,此三者國之患也。故人君者, 先便「請謁,而後功力之藉,則爵行而兵弱矣;民不死, 犯難而利祿可致也,則祿行而國貧矣。法無度數而 事煩,則法立而治亂矣。是以明君之使其民也,使必 盡力以規其功,功立而富貴隨之,無私德也,故教流 成。」如此,則臣忠君明,治著而兵彊矣。當是時,宗室非 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 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紛華。然究使其俗,急 首功而棄禮義,干賞蹈利,冒上凌等,致於大臣持祿 以養交,守令啗利而鬻國,其弊可勝救哉!

《兩漢銓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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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興,定製,凡郡國之官非傅、相,其自別駕、長史而下, 皆刺史、守相得辟除署用。又調僚屬及部民之賢者舉為秀才、廉吏,而貢於王廷,多拜為郎,居三署,無常 員,或至千人,屬光祿勳。故卿校牧守居閑待詔,或郡 國貢送,公車徵起,悉在焉。光祿勳復於三署中銓第 郎吏,歲舉秀才、廉吏出為他官,以補缺員。至於郡縣 守相高第者,則擢二千石,二千石有治行者,則擢九 卿,九卿稱職者,則擢為御史大夫。初,高、惠之時,疏節 闊目,視成周、忱、恂之制已遠,然貴廉潔,賤貪污,賈人、 贅婿及吏坐贓者,俱不得推擇為吏,而弘易簡恕,下 賢之至意怛然。故漢官為多循。景帝五年詔曰:「人不 患其不知,患其為詐也,不患其不勇,患其為暴也,不 患其不富,患其無厭也,其惟廉士寡慾易足。今訾算 十以上乃得官,廉士算不必眾,有市籍不得官,無訾 又不得官,朕甚憫之。其令訾算四得官,無令廉士久 失職,貪夫長利焉。」武帝即位,舉賢良策之。董仲舒對 言:「今之郡守、縣令,民之師帥,所使承流而宣化也。故 師帥不賢,則主德不宣,恩澤不流。」今吏既亡教訓於 下,或不承用主上之法,暴虐百姓,與奸為市,貧窮孤 弱,冤苦失職,甚不稱陛下之意。是以陰陽錯謬,氛氣 充塞,群生寡遂,𥟖民未濟,皆長吏不明使至於此也。 夫長吏多出於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選郎吏,又 以富訾,未必賢也。且古所謂功者,以任官稱職為差, 非積「日累久之謂也。」故小材雖累日,不離乎小官;賢 材雖未久,不害為輔佐。是以有司竭力窮智,務盡其 業以赴功。今則不然,累日以取貴,積久以致官,是以 廉恥貿亂,賢不肖混淆,未得其真。臣愚以為使諸列 侯、郡守、二千石各擇其吏民之賢者,歲貢各二人,以 給宿衛,且以觀大臣之能。所貢賢者有賞,「不肖者有 罰。」夫如是,諸侯二千石皆盡心於求賢,天下之士可 得而官使也。而又無以日月為功,實試賢能於上,量 材而授官,錄德而定位,則廉恥殊路,賢不肖異處矣。 於是武帝延文學儒生待詔數百人,或召見進用,或 補博士弟子,而群士嚮慕,異人並出。卜式拔於芻牧, 弘羊擢於賈豎,衛青奮於「奴僕,日磾出於降敵,斯亦 曩時版築,飯牛之儔也。」漢之得人,於茲為盛。儒雅則 公孫弘、董仲舒、倪寬,篤行則石建、石慶,質直則汲黯、 卜式,推賢則韓安國、鄭當時,定令則趙禹、張湯,文章 則司馬遷、相如,滑稽則東方朔、枚皋,應對則嚴助、朱 買臣,曆數則唐都、洛下閎,協律則李延年,運算則桑 弘羊,奉使則張騫、蘇武,將率則衛青、霍去病,受遺則 霍光、金日磾,其餘不可勝記。是以興造功業,制度遺 文,後世莫及也歟!然帝性嚴急,誅罰深,必士罕能自 全。汲黯常面質帝言:「陛下求賢甚勞,未盡其用輒殺 之,以有限之士,供無已之誅,將誰與共為治乎?」帝笑 曰:「有材不肯用,與無材同,不殺何施?」又其時外事征 伐,內闕用度,入物者補官,出貨者除罪。選舉陵遲,廉 恥相冒。已,府庫益虛,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終身,復 為郎增秩。及入羊為郎始於此。其後賦稅既竭,猶不 足供戰士,乃置賣武功爵,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 吏,吏道雜而多端,官職耗廢。及作鹽鐵,又除故鹽鐵 家富者為吏,吏道益雜不選,多賈人矣。而又令株送 之徒入財者得補郎,郎選益衰。當是時,雖招尊賢良 文學方正之士,或至公卿大夫,然法令慘急,俗騖於 功利雲。至宣帝之初,諫議大夫王吉上言曰:「今使吏 得任子弟,率多驕驁,不通古今。至於積功治人,無益 於用,此《伐檀》所為作也。宜明選求賢,除任子弟之令。」 黃龍初,詔曰:「舉廉吏,欲得其真,吏六百石位大夫,有 罪先請,秩祿上通,足效其賢材。自今以來毋得舉。」方 是時,帝勵精圖治,綜覈名實,嘗稱曰:「庶民所以安其 田裡而無嘆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訟理也。與我共此 者,其惟良二千石乎!」每拜刺史、守相,必親見咨問焉。 又以太守吏民之本,數變易則下不安,民知其將久, 不可欺罔,乃服從其教,故二千石有治效,不輒遷以 請幫助識別此字。「書勉勵,增秩賜金,或爵至關內侯。公卿缺則選諸 所表,以次用之,而侍中、尚書以功勞遷及有異善者, 厚加賞賜,故官得其才,位必久安。」漢世良吏,盛於此 時,職是故也。元帝永光元年,詔丞相、御史舉質朴敦 厚、遜讓有行者,光祿歲以此科第郎從官。成帝建始 二年,始置常侍曹尚書一人,主公卿;又有二千石曹 尚書一人,掌郡國二千石,蓋選曹之所起也。哀帝嗣 統,欲匡成帝之政,多所變動,丞相王嘉上疏曰:「臣聞 聖王之功在於得人,故繼世立諸侯,象賢也。雖不能 盡賢,天子為擇立命卿以輔之。蓋居是國,累世尊重, 然後士民之眾附焉。今之郡守重於古諸侯。往者致 選賢材,賢材難得拔擢,可用者或起於囚徒。昔魏尚 坐事繫,文帝感馮唐之說,遣使持節赦其辠,拜為雲 中守,匈奴避之。武帝擢韓安國於徒中,拜梁內史,骨 肉以安。張敞為京兆,辠劾當免,黠吏知而犯敞,敞收 殺之,其家自冤。使者覆獄,劾敞賊殺不辜,上持不下, 令以他故免,得亡命去。數十日復徵拜冀州刺史,卒 獲其用。前世非私此三人,貪其財器,有益於公家也。」 孝文時,吏居官者,或長子孫,以官為氏,倉氏、庫氏,則倉庫吏之後也。其二千石長吏亦安官樂職,然後上 下相望,莫有苟且之意。其後稍稍變易,公卿以下,傳 相促急,又數改更政事,司隸部刺史察過悉劾,發揚 陰私。吏或居官數月而退,送故迎新,交錯道路。中材 苟容求全,下材懷危內顧,一切營私者多。二千石益 輕賤,吏民慢易,或持其微過,增加成辠,言於司隸刺 史,或至上書章下。眾庶知其易危,稍失意則有離叛 之心。前山陽亡徒作亂,吏士臨難,莫肯仗節死義,以 守、相威權素奪,莫為使也。成帝悔之,下詔書,二千石 不為縱遣。使者賜金,厚慰其意,誠以為「國家」有急,取 辦於二千石,尊重難危,乃能使下。孝宣皇帝愛其長 民良吏,有章劾留中。會赦一解,尚書希下章為煩擾。 其《章》下百姓證驗無實,告者多逮死獄中,章文必有 「敢告」之字乃下。惟陛下留神於擇賢,記善忘過,二千 石部刺史、三輔縣令有材任職者,人情不能無過,宜 可闊略,令盡力者有所勸。此「方今急務,國家之利也。」 因薦儒者公孫光、滿昌及能吏蕭咸、薛脩等,皆故二 千石,有名稱,天子納而用之。大抵漢時未立資格,而 資格甚嚴,若郡縣守相之高第者然後為二千石;二 千石之有治行者然後為九卿;九卿之稱職者然後 為御史大夫;至於丞相,則非御史大夫之任職者不 遷。此其大者之有常格也。「博士高第者為尚書,次者 為御史,否則以次補。諸太學博士弟子,二歲通一藝 以上,補文學掌故;其高第為郎中、文學掌故,郡屬備 員。」此其小者之有常格也。諸官初除,必先試守,試守 一歲,然後為真,則稱號有常格矣。有市籍者不得為 官入財,為官者不得名職,則流品有常格矣。然其「間 遷轉,惟上所命,初不以品秩高下為升降,故士亦俯 首聽命,而莫敢有所請。如張釋之十年不得調,揚雄 三世不徙官,至有為太僕。」立功自高至文,而猶未離 乎舊職,則何其淹滯若此也!若賈誼「超遷,歲中至大 中大夫;公孫弘徒步數年至宰相封侯;王仲翁大將 軍長史,三歲至光祿大夫」,又何其「遷之甚速也?」彼其 黜陟進退雖未必皆當乎賢否,而其用舍一出於上, 固未始有資格之拘也。用人惟視才績,而等級次第 亦自有品節存乎其間。其以明經文學進者,則多除 博士或大夫、侍中,如嚴助、朱買臣、疏廣、平當之徒是 也;其以勇猛材武進者,則多除太僕或中郎將驂乘, 如夏侯英、公孫賀、衛綰之徒是也。張湯以律法進退, 則先以法官處之,始為內史,後為廷慰,皆法官也。黃 霸以入粟補官,則先以財賦處之,始為卒吏,後為均 輸,皆掌財也。雖其始有分別,而積功累勳,無不可任, 固未始有《流品之格》也。第至於大臣不職,去之可也, 收其印綬可也,亦何至左遷他官以奪之哉?孔光免 丞「相為博山侯,久之,復為光祿大夫,位次丞相,月餘 為御史大夫,未幾,復為丞相,以至韓安國、蕭望之、翟 方進之徒,皆以御史大夫為他官。彼嘗執天子之政 矣,嘗正百官而統其權矣,今一旦降尊就卑,使之與 僚佐比肩而治事,豈所以待大臣哉?武帝始用儒者 為宰相,革去軍功刀筆之選,誠一代之」良法矣。而其 後亦惟意所用,不專用儒生。汲黯謂「刀筆吏不可為 公卿」,蓋有激而雲。然終漢之世,清濁混淆,上下無別, 以宦官典領尚書,以儒術直祕閣,尚書郎掌代王言, 而以令史久次補之,宜乎丁邯恥以孝廉而為郎也。 使其陞遷上至公卿,而有限法,則雖流品不分,何害 哉?後漢光武改常侍曹尚書為吏曹尚書。其時選舉 於郡國屬功曹,於公府屬東西曹,於天臺屬吏曹,亦 曰選部,而尚書令總之。尚書之重始此。其所進用,以 歲月先後為之次。時帝以二千石,長吏多不勝任,有 纖過即見斥逐,交易紛擾,百姓不寧。朱浮因《日食疏》 曰:「堯舜之盛,猶加三考;大漢之興,亦累功效。吏皆積 久養老於官,至名子孫,因為姓氏。」當時吏職,豈能悉 理,論議之徒,豈不諠譁?蓋以為天地之功不可倉卒, 艱難之業當累日也。而間者守宰數見換易,人不自 保,各懷顧望,無自安之心。有司或因睚眥,以騁私怨, 苟求長短,求媚上意。二千石及長吏迫於舉劾,懼於 刺譏,故爭飾詐偽,以希虛譽。斯皆群陽騷動,「日月失 行之應。夫物暴長者必夭折,功卒成者必亟壞,如摧 長久之業而造速成之功,非國家之福也。天下非一 時之用,海內非一旦之功,願游意於經年之外,望化 於一世之後,天下幸甚。」帝下其議,群臣多同於浮。自 是牧守代易頗簡焉。又制,凡郡國守相,視事未滿歲, 不得察焉,以未久不辨知也。十二年,詔舊制,光祿勳 舉三署郎,以功高久次、才德尤異者為茂才四行。明 帝永光元年,命司隸校尉、部刺史歲上墨綬,長吏視 事三歲以上,理狀尤異者,各一人,與計偕上。至章帝 時,貢舉率非次,尚閥閱,而所徵舉皆特拜,不復簡試, 故守職者益懈,而吏事濅疏。韋彪諫曰:「天下樞要在 於《尚書》,而間者多從郎官,超升此位。雖曉習文法,長 於應對,然察察小慧,類無大能。宜簡州宰素有名者, 專心向公,奉職周密。」往時楚獄大起,故置令史,以助郎職,而類多小人,好為奸利。今者務簡,可皆停省。又 諫議之職,應用公直之士,今或從徵試,輩為大夫。又 御史外遷,動據州郡,並宜清選其任,責以言績。其「二 千石視事雖久,而為吏民所便安者,宜增秩賞,勿妄 遷徙。」書奏,帝納之。於是詔:「凡舉士,先試之以職,乃得 充選;其行尤異不宜試職者,疏於他狀。」迄和帝永光 初,奉行者少,復申詔:「在位不以選舉為憂,督察不以 發覺為務,非獨州郡。是以庶官非人,下民被傷,由法 不行故也。」然玩愒如故。尋至順帝陽嘉初,宦倖用事, 引援子弟,吏事日非,故災咎屢臻,盜賊見告,上書者 率以為選舉之失。二年,有地動山崩之異,詔問當世 之弊,為政所宜。李固對曰:「夫化以職成,官由能理。古 之進者,有德有命;今之進者,惟利與力。伏聞詔書務 求寬博,疾惡嚴暴,而今長吏多殺伐致聲者必荷遷 賞。其存寬和無黨援者,輒見斥逐。」是以淳厚之風不 宣,彫薄之俗未革,雖繁刑重禁亦何益?前詔書所以 禁侍中尚書中臣子弟不得為吏察孝廉者,以其秉 威權,容請託也。而中常侍在日月之側,聲勢振天下, 子弟祿仕,曾無限極,諂偽之徒,望風進舉。今可為設 常禁,同之中臣。夫陛下之有《尚書》,猶天之有北斗也。 斗為天喉舌,《尚書》亦為陛下喉舌。斗斟酌元氣,運平 四時。尚書出納王命,賦政四海,權尊勢重,責之所歸。 宜審擇其人,以毗聖政。今與陛下共理天下者,外則 公卿尚書,內則常侍黃門,譬猶一門之內,一家之事, 安則共其福慶,危則通其禍敗。刺史二千石,外統職 事,內受法則。夫表曲者影必邪,源清者「流必潔,猶叩 樹本,百枝皆動也。由此言之,間隙一開,則邪人動心; 利競漸啟,則仁義道塞,刑罰不能復禁,化導以之寖 微。此天下之紀綱,當今之急務。宜開石室,招廣群儒, 罷退宦官,去其權重,則昇平可致。」帝覽其對,多所納 用,朝廷為之肅然。久之,尚書令左雄議改察舉之制, 言曰:「漢初至今,三百餘」載,俗濅彫敝,巧偽滋萌,下飾 其詐,上肆其殘,「典城百里,轉動無常,各懷一切,莫慮 長久。謂殺害不辜為威風,謂聚斂整辦為賢能,以理 己安民為劣弱,以奉法循理為不化。髡鉗之戮,生於 睚眥;覆屍之禍,成於喜怒。視民如寇讎,稅之如豺虎。 監司背項相望,觀政於《亭傳》,責成於期月。見非不舉, 聞惡不察,言善不稱德,論功不據實,虛誕者獲譽,拘 檢者罹毀。或因罪引高,苟以求名。」而州宰不覆,競共 辟召。其捕案亡命者,會赦行賂,亦復洗滌。故使奸猾 枉濫,輕忽去就,拜除如流,缺動百數。鄉官部吏,職卑 祿薄,車馬衣服,一出於民。廉者取足,貪者充家,特選 橫調,紛紛不絕,送迎煩費,損政傷民。和氣未「洽,災眚 不消,咎皆在此。今之墨綬,猶古之諸侯,拜爵王廷,輿 服有庸,而齊於匹豎。叛命避責,非所以崇憲明理,惠 育元元也。臣愚以為守相長吏,惠和有顯效者,可就 增秩,勿使移徙。非父母喪,不得去官。其冒法干禁,不 式王命者,錮之終身,雖更赦不齒。被劾奏亡不就法 者,徙家邊郡,以懲其後。」鄉部「親民之吏,皆用儒生清 白任從政者,增其祿秩,職滿之歲,宰府州郡,乃得辟 舉。如此,則威福之路塞,虛偽之端絕,送迎之役損,賦 斂之原息,循吏得成其化,率土各寧其所。」帝感其言, 申下有司,考其真偽,詳所施行。雄本勁正,有風裁,政 事貞固。在尚書十餘年,選舉清平,多得其人,乃一時 英能承風俊「乂咸事。」若李固、周舉之淵謨弘深,黃瓊、 胡廣之政職練達,桓焉、楊厚以儒學進;崔瑗、馬融以 文章顯;吳祐、蘇章、種暠、欒、巴,牧民之良幹;龐參、虞詡, 將帥之宏規。王龔、張皓,虛心以推士;張綱、杜喬,直道 以糾違;郎顗陰陽詳密,張衡機術特妙,東京之士,於 茲盛焉。向使廟堂納其高謀,疆場宣其智力,帷幄容 其謇辭,舉錯稟其成式,則武、宣之軌豈其遠而《詩》云: 「靡不有初,鮮克有終。」良可惜哉!及孝桓之時,豎宦充 朝,重封累職,傾動朝廷,卿校牧守之選,多出其門,任 人及子弟為官,布滿天下,競為貪淫,朝野嗟怨。太尉 楊秉與司空周景上言:「內外吏職,多非其人。自頃所 徵,皆特拜不試,致盜竊縱恣,怨訟紛錯。舊典,中官子 弟不得居位秉勢,而今枝葉賓客,布列職署,或年少 庸人,典據守宰,上下忿患,四方愁毒。可遵用舊章,退 貪殘,塞災謗。請下司隸校尉、中二千石、城門五營校 尉、北軍中候,各實覈所部,應當斥罷,自以狀言三府, 廉察,有遺漏者續上。」帝從之。於是秉條奏牧守以下 五千餘人,或死或免,天下振肅焉。久之,帝幸南陽,左 右通姦利多,特敕除拜。秉疏諫曰:「先王建國,順天制 官,太微積星,名曰郎署,入奉宿衛,出牧百里。今道路 拜除,恩加豎隸。爵以貨成,化由賂敗,是以巷議刺刺, 白駒遙逝,穆穆清朝,遠近何觀?宜割不忍之恩,以斷 從欲之路。」及後綱紀墮紊,凡所選用,莫非情故。時議 以州郡相阿,人情比周,乃制婚姻之家及兩州之人 不得相臨,遂復有三互法。其後禁網益密,選用彌艱, 幽、冀二州久闕,而公府限以三互,經時不補。議郎蔡 邕上言曰:「伏見幽、冀舊壤,鎧馬所出,比年兵饑,漸至空耗。闕職經時,吏人延屬。而三府選舉,逾月不定,以 避三互。十二州有禁,當取二州而已。又二州之士,或 復限以歲月,狐疑淹遲,以失事會。愚以為三互之禁, 禁之薄者。但申以威靈,明其憲令,在任之人,豈不戒 懼,而坐設三互,自生留閡耶?昔韓安國起自徒中,朱 買臣出於幽賤,並以才宜,還守本邦,豈復顧循三互, 計以末制者乎?臣願蠲除近禁,其諸州刺史器用可 授者,無拘日月三互,以差厥中。」靈帝不省。初,安帝永 初三年,三公以國用不足,奏令吏人入錢穀得為關 內侯、虎賁、羽林郎、五大夫、官府吏、緹騎營士各有差。 桓帝則占賣官錢,各有差矣。至靈帝光和元年,初開 西邸,自關內侯、虎賁、羽林皆入錢。又私令左右賣公 卿,公千萬,卿五百萬,二千石二千萬,四百石四百萬。 其以德「應選者半之,或三分之一,於西園庫貯之。」中 平四年,賣關內侯,假金印紫綬,傳世入錢五百萬。時 開鴻都門,榜賣官爵,公卿州郡下至黃綬各有差。其 富者則先入錢,貧者到官而後倍輸,或因常侍、阿保 別自通達。是時叚閭、樊陵、張溫等雖有功勤名譽,然 皆先輸貨財而後登公位。崔烈時,因傅母入錢五百 萬,得為司徒。及拜日,帝曰:「悔不小靳,可至千萬。」烈於 是聲譽衰減。帝欲以羊續為太尉,時拜三公者皆輸 東園禮錢千萬,中使督之,名為左騶。其所之往,輒迎 致禮敬,厚加贈賂。續乃坐使人於單席,舉縕袍示之 曰:「臣之所資,惟此而已。」左騶白之,帝不悅,以故不登 公位。劉陶為京兆尹,列職當出修宮錢,直千萬,陶既 清貧,而恥以錢買職,稱疾不聽政。帝重陶之才,特原 其罪。「嗟乎!銓衡不平,則輕重錯謬;斗斛不正,則少多 混亂;繩墨不陳,則曲直不分;準格傾側,則滓雜實繁。 以之治人,則虐暴而豺貪。受取聚斂,以補買官之費; 立之朝廷,則亂劇於棼絲;引用駑庸,以助自援之黨。 乃望其風尚」草偃,庶事之康,何異懸瓦礫而責夜光, 絃不調而索清音哉!古者諸侯貢士,適者謂之有功, 有功者增爵,不適謂之有過,有過者削地。猶不能令 詩人無《大車》、「素餐」之刺,山林無《伐檀》、「罝兔」之賢。況舉 之無非才之罪,受之無負乘之患,衡量一失其格,多 少安可復損乎?夫孤立之秀,藏器以待價;瑣碌之「才, 事人以邀速。」夫惟待價,故頓淪於窮瘁矣;夫惟邀速, 故佻竊而騰躍矣。蓋梟鴟屯飛,則鴛鳳幽集;豺狼當 道,則騏驥遐遁。舉善而教,則不仁者遠;姦偽榮顯,則 英傑潛逝,高概恥與闒茸為伍,清節羞入貪饕之貫。 舉任並謬,則群賢括囊;凶邪相引,則小人道長。頌聲 所以不作,怨嗟所以嗷嗷。高幹長材,恃能勝己,屈伸 語默,聽天任命,亦焉得不墮多黨者之後,而居有力 者之下乎?故時人語曰:「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父別 居。寒素清白濁如泥,高第良將怯如雞。」又云:「古人慾 達勤誦經,今世圖官勉治生。」蓋疾之甚也。於時懸爵 而賣之,猶列肆也;爭津者買之,猶市人也。有直者無 分而徑進,徒手者「望塗而收跡。其貨多者其官貴,其 財少者其職卑。故東園積賣官之錢,崔烈有銅臭之 嗤,上為下傚,君行臣甚,清貧之士,何故有望哉!」是既 然矣,又邪正不同,憎於非黨。行迕於軌,則恐旁窺之 議;己達不循道,則患言論之不美。乃其搆合虛誣,中 傷清德,毀累橫生,莫敢救拔。於是曾、閔獲商臣之謗, 孔、墨蒙盜跖之詬,正直者填笮乎泥濘之中,巧偽者 軒翥乎虹霓之際矣。而凡夫淺識,不辨邪正,謂守道 者為陸沈,以履經者為膠滯,俗之隨風而動,逐波而 流者,安能納身於義行,苦思於學問哉?是莫不棄檢 括之勞,而赴貨賂之速矣。斯誠有漢之所以傾,來代 之所宜深鑑也。

《魏晉銓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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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初,毛玠與崔琰並典選舉,用皆清正之士,由是天 下士莫不以節廉自勵。時有長吏還者,垢面羸衣,常 乘柴車。魏武嘆曰:「孤之法不如毛尚書,使吏部人人 如玠,風俗之易何難?」和洽言於公曰:「天下大器,在位 與人,不可以一節儉也。儉素過中,自以處身則可,以 此格物,所失或多。今朝廷之議,吏有著新衣乘好車 者,即不謂之廉潔。至令士大夫故汙辱其衣,藏其輿 服,朝府大吏,或自挈壺飧以入官寺。夫立教觀俗,貴 處《中庸》,為可繼也。乃崇一概難堪之行,以御殊塗,勉 而為之,必至疲瘁。古之大教,在通人情而已。凡激詭 之行,則容偽矣。」乃下令禁之,勢稍衰止。魏文帝時,吏 部尚書陳群以選用不盡人材,乃立《九品官人》之法, 其武官之選,則俾護軍主之。自明帝太和之後,俗用 浮靡,遞相標目,有四聰八達之稱。司徒董昭言:「古之 有天下者,莫不貴朴忠之士,疾虛偽之人,謂浮言華 貌,敗俗傷化也。今年少不以學問為本,而專交遊為 業;國事不以孝弟清修為首,而以趨勢游利為先。至 乃往來禁奧,父通探問,此法之所不取,而刑之所不 赦也。」帝曰:「善。」詔郎吏通一經以上任牧民者,亟登用, 其浮華不務本實者罷之。會詔以侍中盧毓為尚書 吏部,尋詔曰:「選舉毋取有名,名如畫地作餅,不可啖也。」毓對曰:「名不足致異人,可以得常士。常士慕善畏 教,方乃有時名,名非所當疾也。臣愚既不足以得異 人,但當循名按實,徐有以驗其後耳。」毓選舉先性行 而後才言。或問之,毓曰:「才所以為善也,故大才成大 善,小才成小善。今稱有才而不為善,是才不中器與 不才同。故所舉皆一時名德焉。」晉興,依魏九品之制, 內官則有吏部尚書、司徒左長史,外官則州有大中 正,郡國有小中正,皆掌選舉。凡吏部選用,必下中正, 徵其行實,世籍乃行。其後中正任久,愛憎由己,而九 品之制漸壞,遂計官資,以定品格。天下惟以居位者 為貴,無復銓衡之實。尚書劉毅以為「今立中正,定九 品。不精才實,務依黨利;不均稱尺,務隨愛憎。所欲與 者獲虛以成譽,所欲下者吹毛以求疵;或以貨賂自 通,或以計協登進。是以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慢 主罔時,實為亂源。宜罷中正,除九品,棄魏氏之弊法, 立一代之美制。」司空衛瓘亦表請「除九品,復古鄉舉 里選,使舉善進才,各由鄉論。人知善否之教,不在交 游,則華競自息,各求於己。又宜準古制,使朝臣共相 舉任。」帝雖善之,而皆不能用。是時山濤為吏部尚書, 每官缺輒擬數人,隨帝意所欲,然後明奏。而所用者 或非舉首,眾情不察,以濤任意輕重,或出譖言,而濤 行自若。一年之後,眾情始服。嗣是任選十有餘年,其 所甄拔,各為題目,時稱《山公啟事》。濤罷,王戎領吏部。 戎始為甲午年制,凡選舉皆先理百姓,然後拔用。然 未嘗進寒素,退虛名,但與世浮沉,戶調門選而已。及 劉頌為吏部,復建九班之制,令百官在職不遽遷。時 仕者務速進,故尼不行。至惠帝之後,權在群下,政出 多門,勢位之家,更相薦援,有如互市。每朝會,貂蟬盈 坐,時人為之諺曰:「貂不足,狗尾續。」名器之濫,一至於 此。及三王起義,又制《己亥格》。其後論功雖小,亦皆依 用。元帝時,陳頵典法、兵二曹,與《王導書》曰:「中華所以 傾弊,四海所以土崩者,正以取才失所,先白望而後 實事,浮競驅馳,互相貢薦,言重者先顯,言輕者後敘, 遂相波扇,乃至凌遲。今宜張明賞罰,拔卓茂於密縣, 顯朱邑於桐鄉,然後大業可舉,盛治可期耳。」然俗弊 已久,終不能革。簡文帝時,眾官漸多,而遷徙每速。王 彪之曰:「得賢之道,在於蒞任,蒞任之道,在於能久。天 下凡庸之族眾,賢能之才寡,才寡於世,而官多於朝, 得不賢鄙共進,清濁同官,官眾則闕多,闕多則遷速, 前後去來,更相代補,所以職事未修,朝風未澄也。職 事之修,在於省官,朝風之澄,在於並職。官省則選清 而得久,職並則吏簡而俗靜,選清則勝人,久於其事, 事久則中才,猶足有成。」今內外百官,較而計之,固應 有並省者矣。凡餘諸官,無綜事實者,可令大官隨才 而領之,或因缺而省之,委之以職分,責之以有成,能 否因考績而著,清濁因黜陟而彰,庶官之選差清,蒞 職之日差久,無奉祿之虛費,簡吏寺之煩役矣。然士 風趨競,禮教陵遲,大人溺於成俗,執政撓於群言,衡 石為之失平,清濁安可復分哉!

《宋代銓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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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設官分職,其入仕有貢舉、奏廕、攝署、流外、從軍凡 五等;而其選人自京府、留守、節」度、觀察判官,下至令、 錄、簿、尉,凡七等。吏部銓惟注擬州縣官、幕職,兩京諸 司六品以下官皆無選。文臣少卿、監以上,中書主之, 京朝官則審官院主之,武臣刺史、副率以上內職樞 密院主之,使臣則三班院主之。其後分典選之職為 四:「文選曰審官東院,曰流內銓,武選曰審官西院曰 三班院。」元豐定製而後,銓注之法悉歸吏部,於是吏 部有四選之法:以審官東院為尚書左選,文臣之升 朝者歸焉;流內銓為侍郎左選,初仕幕職州縣官歸 焉;以審官西院為尚書右選,武官之升朝者歸焉;三 班院為侍郎右選,自副尉至從事歸焉。初,太祖始削 外權,命文臣往蒞藩郡,然內外所授官,多非本職,唯 以差遣為資歷。建隆四年,詔選朝士,分治劇邑,以重 其事,常參官宰縣自此始。先是,選格未備,乾德二年, 命陶穀考正選法之違複者而補其缺漏,定其經式, 自是銓法漸有倫矣。帝又慮銓曹惟用資歷,而才傑 或沉滯,詔吏部取赴選人歷任課績多而無缺失者, 進中書引驗拔擢之。令選人應格者,到即赴集,不必 限四時。又令諸道節度、觀察使於部內官選才識優 茂、德行敦篤者各二人,防禦、團練使各舉一人,遣詣 闕廷,觀其器業而進用焉。凡被舉擢官,於誥命署舉 主姓名,他日不如舉狀,則連坐之。太宗時,選注者往 往得引對親擢,又時或臨軒注選,謂宰臣曰:「朕欲擇 一河北轉運使,閱班部多不詳操履,朕何自悉知?今 後臣僚授任,並詳具履歷狀乃引對,庶朕得考觀其 行能。」時帝尤嚴牧守之任,詔諸道使者察部內履行 著聞、政術尤異、文學茂異者州長史,擇判司、簿尉之 清廉明幹者,具名以聞,驛召引對,授之知縣。聽政之 暇,每取兩省、兩制清望官名籍,擇其有德譽者悉令 舉官。所舉之人,須析其爵里及歷任殿最以聞,不得有隱。咸平間,祕書丞陳彭年請用唐故事,舉官自代。 馮拯等請令臺省六品以上、諸司四品以授訖,上表 讓一人以自代,其表付中書門下,每官缺,以見舉多 者量授之。遂著為令。至真宗時,選人須三任六考,有 奏薦功賞乃得遷,無功薦有至四十年不遷者。仁宗 即位曰:「此豈人情之所樂耶?其亟代之。」於是銓注、引 見,率常至旰食時中書可否多用例,學士劉沆言曰: 「近臣保薦辟請,動踰數十,浮薄權豪,交相薦舉,有司 以之貿易,遂使授非公選,多出私門。又職掌吏人,遷 補有常,而或減選出官,超資換職,堂除便蒙先次差 遣之類,此近臣保薦之弊,一也。《審官》、吏部銓三班當 入川廣,乃求近地,當近地,又求在京及堂除升陟省 府館職、檢討之類,此近臣陳丐親屬之弊,二也。其敘 錢穀管庫之勞,捕盜招安之賞,常格雖存,僥倖尤甚。 以法則輕,以例則厚,執政者不能持法,多以例與之, 此敘勞干進之弊,三也。願詔三事毋用例。事行。」眾頗 不悅,而諫官孫洙亦言資格之弊,傷治為甚。因是舉 官擢人,悉詔近臣舉廉幹吏,選任毋拘資格,至文行 之士,錢穀之才,刑名之學,各因時所求而薦焉。天聖 後,進者頗多物議,始戒近臣非受詔毋輒舉官,又下 詔風厲,毋薦舉為阿私。慶曆中,宋興六十有餘年矣。 天下承平久,磨勘法用而銓壅,大臣任子恩彌濫。天 子優游寬容,賢不肖並進。范仲淹參大政,上言:「今者 文資武職,不限內外,不問勞逸,輒磨勘序遷,雖甚猥 鄙,而卿監丞郎可坐而至也。此豈黜幽陟明意哉?而 亦諸司因循不自奮之由也。請自今二府臣僚有大 功善加爵命為特恩,其餘不許非時進秩。其京朝官 有高才異能、奇略嘉謨為上著信,及外任以善政聞 者,自以特恩改擢,自餘須在職三年,始與磨勘。其武 臣磨勘年,委樞密院比文資定奪以聞。」又曰:「古公卿 以德任官,士世祿不世官,《春秋》譏世卿重官材也。祖 宗朝任子法,臺省六品、諸司五品以上,登朝歷兩任 乃聽,則猶有限度也。自祥符中,天子以世隆、平、嘉,與 臣下同,其大慶許大臣任子歲一人,遂沿不改。經二 十年,則一家兄弟子孫京官多至二十人,蓋濫極矣。 請自今兩府遇國大慶,許任一子,餘不得陳乞。」又曰: 「今刺史、縣令,古之諸侯,百姓之舒慘休戚繫焉,故歷 代盛時,靡不重之。今獨累資考以授懦弱者多縱吏 以蠹民,強幹者每近名而賊物,則國本殘矣。」時論是 之。英宗時,御史中丞賈黯言:「皇祐中,始限監司奏舉 之數,其法益密,而磨勘待次者已不減六七十人。皇 祐及今,纔十年耳,而猥多至於三倍。向也法疏而其 數省,今也法密而其數增,此何故哉?薦吏者歲限定 員,務充數而已。如郡守歲許薦五人,而歲終不滿其 數,則人人以為遺己,當舉者避謗畏譏,欲止不敢,此 所以舉多而真才實廉,未免混於無能也。宜明詔天 下,使有人則薦,不必滿所限之數。」天子納其言,下詔 舉京官者視原數率三分減一。神宗即位,欲更制度, 始刊削舊例,務從簡便,因廢南曹而併歸於銓,悉罷 內外長吏舉官法。明年,令吏部定選格,其法隨所在 職事,以人任功狀,循格以俟擬注。元祐初,左司諫王 巖叟言:「自罷辟舉而通選格,可以見功過,而不可以 見人才。」中外病之,於是遂復內外舉官法。及司馬光 為相,奏設十科取士:一曰行義純固可為師表科,二 曰節操方正可備獻納科,三曰智勇過人「可備將帥 科,四曰公正聰明可備《監司科》,五曰經術精通可備 講讀科,六曰學問該博可備《顧問科》,七曰文章典麗, 可備著述科,八曰善聽獄訟、盡公得實科,九曰善治 財賦、《公私俱便科》,十曰練習法令、《能斷請讞科》。每歲 須於十科內舉三人,仍具保狀,任中書置簿記之。」異 時有事須才,即執籍按科隨試官闕,則取常試有效 者授職,若任官無狀坐繆舉者。紹聖初,改定銓試格, 崇寧以後,又復元豐制。迄重和之際,賄賂公行,隨其 厚薄,為注闕之高下,而取償於蒞官之後。有剛正無 賂者,則定差之牘,脫漏言詞,隱落節目,待其參會,已 半年所矣,是以闕多而不調者眾,銓法大壞。高宗紹 興元年,起居郎胡寅言:「今典章文物,廢墜無幾,百司 庶官不可缺者,莫如吏部。姑置侍郎一員,郎中二員, 胥吏二十人,則所謂磨勘、封敘、奏薦、常程之事,可按 而舉矣。」詔令三省議除其弊,嚴立賞禁,仍遷能吏以 主之,御史加糾察焉。於是三省定立八事,曰注擬、藏 闕、申請、徼倖、去失、艱難、刷闕、滅裂、關會淹延、審「量疑 似,給付邀求,保明退難,令長貳機柅之,一遵故事,分 歸部銓。」又復文臣銓試,以經義、詩賦、時務、斷案、律義 為五場,願試一場者聽。自渡江後,文籍散佚,會廣東 轉運司以所錄元豐、元祐吏法來上,乃詔僕射朱勝 非詳加考定,書成,為《吏部七司敕令格式》焉。然自建 炎以來,兵興多事,須才日急,特廣開薦舉名目,不一 而足。或以朝班多闕,詔郎官以上薦士二人,或以中 原士夫流徙東南,媒寡援疏,多致沉滯,令侍從搜訪 以聞。或以人才聚於兩浙,屬吏薦員甚狹,增部使者薦舉改官之額。孝宗時,命內外選在任、閒居待次官, 舉可任監司、郡守之人,以資序分二等:一見今可任, 一將來可任,注「籍於三省,以憑除擢。」又令「曾歷軍功 觀察使以上,各舉其人通習典章,可掌朝儀;練達民 事,可任郡寄;諳曉財計,可裕民力;持身廉潔,可律貪 鄙,詞辨不屈,可備奉使。」凡五等。隆興三年,禮部尚書 趙雄請令侍從、臺諫、兩省於知縣資序以上,歲薦堪 充郡守,通判資序以上,歲薦監司,仍用漢朝雜舉之 制,三省詳加考察。詔如所請。帝曰:「薦舉本欲得人,又 恐干請,反長奔競。」龔茂良言:「三代良法,亦不免於弊。 今欲精選監司、郡守,非薦舉何由知之?」帝曰:「若今雜 舉,則雖眾論僉允,又經中書考察而後除授,亦博採 遴選之道也。」孝宗以歲舉京官數濫,於是內外薦舉 改官俱減員數,通籍之數省矣。至寧宗時,詔毋得減 年參選,著為令。又令內外薦舉並具實跡以聞,自是 濫舉之弊稍革。理宗紹定元年,臣僚上言:「銓曹之患, 員多闕少,注擬甚難。自乾道、嘉定以來,嘗命選部職 官窠闕,各於元出闕年限之上,與展半年用闕。歷年 寖久,入仕者多,即令吏參注之。籍文臣、武臣不下萬 七千餘員,大率三四人共注一闕,宜其膠滯壅積而 不可行。乞命吏部於元展限之上更展半年。」從之。總 而論之,宋初官人之法,文臣屬中書,武臣屬樞密。太 宗分中書之權而置審官院,神宗分樞密之權而置 審官西院,遂以文臣之審官為東焉。於後合東、西審 官之權而歸之左右尚書,文臣之差注,吏部若專其 責矣。然監司、郡守及御史省郎以上,皆中書主之;正 將、副將、准備將以上,皆樞密主之,此堂除所以為重 本也。祖宗以來,資格甚嚴,其用某人也,必曰「嘗歷某 資也。」由守而憲,由憲而漕,由漕而三路使,而三司副 使方除待制。自熙寧大臣超用新進,有邑宰資序而 為監司、郡守者,有選人未改官而亦預俊拔者。官制 既行,資序止於吏部,朝廷所除,由於臨時,而資格壞 矣。夫待常才以資,待非常之才以望。如徒以資而已, 則盛德善行、瑰奇俊偉之士,或拘格而遲回。然專捨 資用望,則狂謬之流、矯抗之士,或以虛名進矣。其用 望之弊,當有甚於資也,然資格終不可廢也。昔範文 正公為《百官圖》以進,指,其遷進遲速次序曰:「如此則 為敘遷,如此則為不次。噫必有范公而後可以用資?」 寇忠愍欲擢指揮使,吏以例籍進,公曰:「若用例,一吏 職耳,安用我輩?噫必有寇公而後可以用望?否則資 望俱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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