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武漢大學近現代建築群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武漢大學近現代建築群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通知
武政〔2000〕71號
制定機關:武漢市人民政府
2000年7月21日
本作品收錄於《武漢政報/2000年/第8期

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了保護武漢大學近現代建築群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保持其完整的歷史風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的有關規定,經研究,現將武漢大學近現代建築群保護範圍和建控制地帶予以公布。

武漢大學近現代建築群的使用單位要切實履行保養和維修所使用建築物的法定義務,並增設有關介紹標牌,以展示其史跡、歷史掌故和珍貴的文物價值。在武漢大學近現代建築群保護範圍內,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進行與保護其建築無關的建築工程和從事危害其安全的活動。在建設控制地帶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建設危及文物安全的設施,不得修建其形式、高度、體量、色調等與武漢大學近現代建築群的環境風貌不相協調的建築或構築物。若確需修建建築或構築物,其設計方案須經市文物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後,報市規劃主管部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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