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人民政府成立布告
武漢市人民政府成立布告 政字第一號 作者:武漢市人民政府 中華民國38年(1949年) |
這份文獻需要將對應的漢字進行繁體化或正體化。請按照本是傳統漢字的原文對本文進行校對,並且特別注意一簡對多繁及異體字的情況。但是,如果不能校對原文,請不要簡單地使用機器或者人工轉換,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中文簡化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56年後,以及新加坡自1969年後,所規定施行的漢字簡化制度。 1956年前的文獻應以傳統漢字(繁體字/正體字)保存。中華民國、香港、澳門文獻和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之前的聯合國文件亦應以傳統漢字保存。 部分中國大陸1956年之後的半簡半繁文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邊界條約)應以其原文保存。 |
案奉
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及中原臨時人民政府電令:劃前漢口市、武昌市及漢陽城區等所轄地區成立武漢市人民政府,任命吳德鋒[1]為市長,周季方為副市長,遵即就職。際茲軍事管制時期,肅清殘餘蔣匪,建立革命社會秩序為首要任務,仰各界人民嚴格遵守軍事管制委員會命令,各安生業,不得自相驚擾為要。此布。
市 長吳德峰
副市長周季方
- ↑ 原件為「鋒」,實際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