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雲南省撤銷思茅縣設立思茅市的批覆
民政部關於雲南省撤銷思茅縣設立思茅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3〕6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3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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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四月十一日《關於撤銷思茅縣設立思茅市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思茅縣,設立思茅市(縣級),以原思茅縣的行政區域為思茅市的行政區域,不增加機構和編制。
民政部
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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