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同意雲南省撤銷瀘水縣設立縣級瀘水市的批覆

民政部關於同意雲南省撤銷瀘水縣設立縣級瀘水市的批覆
民函〔2016〕17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2016年6月16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文告/2016年/6月
收錄於《民政部文告》2016年6月

雲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瀘水縣撤縣設市的請示》(雲政報〔2015〕72號)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瀘水縣,設立縣級瀘水市,以原瀘水縣的行政區域為瀘水市的行政區域,瀘水市人民政府駐六庫鎮龍江路1號。瀘水市由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管轄。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規定及時勘定,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要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走以人為本、四化同步、優化布局、生態文明、文化傳承的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創新體制機制,進一步提高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約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不增加財政供養人員,不增加「三公」經費。要嚴格執行中央關於厲行節約的規定和國家土地管理法規政策,加大區域資源整合力度,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要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加強行政區劃調整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落實各項工作措施,確保行政區劃調整有序穩妥實施。

民政部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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