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山東省撤銷海陽縣設立海陽市的批覆
民政部關於山東省撤銷海陽縣設立海陽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6〕2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6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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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五年三月十六日《關於撤銷海陽縣設立海陽市的請示》(魯政發〔1994〕31號)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海陽縣,設立海陽市(縣級),以原海陽縣的行政區域為海陽市的行政區域。
民政部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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