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山西省撤銷汾陽縣設立汾陽市的批覆

民政部關於山西省撤銷汾陽縣設立汾陽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6〕5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6年8月20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6年/第25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1996年第25號

山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汾陽縣撤縣設市(縣級)的請示》(晉政發〔1994〕72號)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汾陽縣,設立汾陽市(縣級),以原汾陽縣的行政區域為汾陽市的行政區域。

民政部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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