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廣東省江門市城區、郊區更名及遷移政府駐地的批覆
民政部關於廣東省江門市城區、郊區更名及遷移政府駐地的批覆 民行批〔1994〕11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4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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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四年五月三十一日《關於江門市城區、郊區更名及遷移政府駐地的請示》和有關補充報告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將江門市城區更名為江海區,區人民政府駐地從環市二路17號遷至東海路338號;郊區更名為蓬江區,區人民政府駐地從港口路26號遷至建設二路18號,遷移所需經費自行解決。
民政部
一九九四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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