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海南省撤銷儋縣設立儋州市的批覆

民政部關於海南省撤銷儋縣設立儋州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3〕4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3年3月3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3年/第5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1993年第5號

海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四日《關於將儋縣改為縣級市建制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儋縣,設立儋州市(縣級),由省直轄,以原儋縣的行政區域為儋州市的行政區域,不增加機構和編制。

民政部
一九九三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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