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封五王詔
永安封五王詔 作者:洪秀全 太平天國 1851年 |
辛開十月二十五日時在永安
天王詔令:通軍大小兵將,各宜認實真道而行。天父上主皇上帝纔是真神,天父上主皇上帝以外,皆非神也。天父上主皇上帝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樣樣上,又無一人非其所生所養,纔是上,纔是帝。天父上主皇上帝而外,皆不得僭稱上、僭稱帝也。繼自今,眾兵將呼稱朕為主則止,不宜稱上,致冒犯天父也。天父是天聖父,天兄是救世聖主,天父天兄纔是聖也。繼自今,眾兵將呼稱朕為主則止,不宜稱聖,致冒犯天父天兄也。天父上主皇上帝是神爺,是𠇌爺,前此左輔、右弼、前導、後護各軍師,朕命稱為王爺,姑從凡間歪例,據真道論,有些冒犯天父,天父纔是爺也。今特褒封左輔正軍師為東王,管治東方各囯;褒封右弼又正軍師為西王,管治西方各囯;褒封前導副軍師為南王,管制南方各囯;褒封后護又副軍師為北王,管治北方各囯;又褒封達胞為翼王,羽翼天朝。以上所封各王,俱受東王節制。另詔:後宮稱娘娘,貴妃稱王娘。並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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