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封五王詔
永安封五王詔 作者:洪秀全 太平天国 1851年 |
辛开十月二十五日时在永安
天王诏令:通军大小兵将,各宜认实真道而行。天父上主皇上帝纔是真神,天父上主皇上帝以外,皆非神也。天父上主皇上帝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无所不在,样样上,又无一人非其所生所养,纔是上,纔是帝。天父上主皇上帝而外,皆不得僭称上、僭称帝也。继自今,众兵将呼称朕为主则止,不宜称上,致冒犯天父也。天父是天圣父,天兄是救世圣主,天父天兄纔是圣也。继自今,众兵将呼称朕为主则止,不宜称圣,致冒犯天父天兄也。天父上主皇上帝是神爷,是𠇌爷,前此左辅、右弼、前导、后护各军师,朕命称为王爷,姑从凡间歪例,据真道论,有些冒犯天父,天父纔是爷也。今特褒封左辅正军师为东王,管治东方各囯;褒封右弼又正军师为西王,管治西方各囯;褒封前导副军师为南王,管制南方各囯;褒封后护又副军师为北王,管治北方各囯;又褒封达胞为翼王,羽翼天朝。以上所封各王,俱受东王节制。另诏:后宫称娘娘,贵妃称王娘。并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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