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千三百七十九 永樂大典
卷之七千三百八十五
卷之七千三百八十六 

永樂大典卷之七千三百八十五十八陽

喪禮四十五

遼史禮志。䘮葬儀。 聖宗崩。興宗哭臨於菆塗殿大行之夕。四鼓終皇帝率群臣入柩前。三致奠奉柩出殿之西北門就輼輬車藉以素

䄄。巫者祓除之。詰旦。發引至𥙊所。凡五致奠。大巫祈禳。皇族外戚。大臣諸京官以次致𥙊。乃以衣。弓。矢。鞍勒。圖畫馬駞。儀衛等物皆燔之。至山陵葬

畢。上哀𠕋。皇帝御幄。命改大面火致奠。三拜。又東向再拜天地訖。乗馬率送葬者過神門之木乃下。東向又再拜。翼日詰旦。率郡臣命婦。詣山陵行

初奠之禮。升御容殿。受遺賜。又翼日再奠如初。興宗崩。道宗親擇地以葬。道宗崩。菆𡍼於遊仙殿。有司奉䘮服天祚皇帝問禮於總知翰林院事耶

律固。始服斬衰。皇族外戚。使相矮敦官。及郎君服如之。餘官及應承人皆白枲衣巾以入哭臨惕隱三父房南府宰相。遙輦常袞九奚首郎君夷離

畢國舅詳穩十閘郎君。南院大王郎君。各以次薦奠。進鞍馬衣襲犀玊帶等物。表列其數。讀訖。焚表。諸國所賻器服。親王諸京留守奠𥙊進賻物。亦

如之。先帝小歛前一日。皇帝䘮服上香奠酒。哭臨其夜北院樞宻使契丹行宮都部署入小歛。翼日遣北院樞宻副使林牙以所㡌器服置之幽宮。

靈柩升車。親王推之至食羖之次蓋遼國舊俗於此刑羖羊以𥙊。皇族外戚諸京州官以次致𥙊。至葬所。靈柩降車就轝。皇帝免䘮服。步引至長福岡。

是夕皇帝入陵寢授遺物於皇族外戚。及諸大臣乃出命以先帝寢幄過於陵前神門之木帝不親徃。遣近侍冠服赴之。初奠。皇帝皇后率皇族外

戚使相節度使夫人以上命婦。皆拜𥙊。循陵三匝而降。再奠如初。辭陵而還。宋使告哀儀。皇帝素冠服。臣僚皂袍皂鞓帶宋使奉書右入丹墀

內立。西上閤門使右階下殿受書匣。上殿欄內鞠躬奏封全。開封。於殿西案授宰相。讀訖皇帝舉哀。舍人引。使者右階上欄內俛跪。附奏起居訖。俛

興立皇帝宣問。南朝皇帝聖躬萬福使者跪奏來時皇帝聖躬萬福。起退。舍人引使者右階下殿於丹墀西。面東鞠躬通事舍人通使者名某祗候

見再拜不出班奏聖躬萬福再拜出班謝面天顔。再拜。又出班謝逺接。撫問湯藥。再拜賛祗候引出就幕次宣賜衣物引。從人入通名拜奏聖躬萬

福。出就幕賜衣如使者之儀又引使者入。面殿鞠躬賛謝恩。再賛。有𠡠賜宴再拜賛祗候出就幕次宴引從人謝恩拜𠡠賜宴。皆如初宴畢歸舘

元國朝典章䘮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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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年月  斬衰二年齊衰三年大功九月小功五月總麻三月{{{ca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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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舅兄弟姑之子爲外兄弟舅之子爲內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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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姨兄弟謂從母之親兄弟姊妹

殤者男女未成人而死可哀殤男女已娶嫁許者皆不爲殤也。十九至十六爲長殤十五至十二爲中殤十一至八𡻕爲下殤。

殤哭之以日易月 期哭之十三日 大功哭之九日小功哭之五日緦麻哭之三日未生三月者不哭{{{ca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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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爲三年之䘮 畏吾兒䘮事體例 一件斷了氣。後頭交穿衣服者。那害的人。自心索要衣服呵。與穿者。一件女孩兒媳婦兒每帶白孝。散頭

髮者。於內若有親春孩兒每做和尚。合帶的孝呵。交肩甲上掛白財帛者。俗人每散頭髮者。 一件人死呵。休推着做享𥙊的茶飯。殺馬殺牛殺羊

者。伴靈聚的人每根的。與素茶飯者。 一件棺子上貼的盡的。釘鎕釘子刻來的。太𡻕頭。雙𥙊物。單𥙊物。有者。合胲上。乳頭上。肚臍上。放的金子牽

駝馱馬根前。拿大麥盤子的。掛甲的走靈馬唱的。孝車前承應的。澆奠路𥙊的。墳上蓋荅的。立墳地的。埋葬的。或是楊了骨殖的。齋和尚念經者。已

上應合用的。都教有者。依着這體例裏。量氣力行的他每識者。一件休似漢兒體例行者。搭麻花掛孝穿園頭。都休穿帶者。燒了收骨殖呵。休似

人模樣包衆者。休暖墓兒者。休引靈者。或是摸莫那箇七條裏。休依漢兒體例。紙做來的金。銀。紙房。紙人。紙馬。襖子休做者。行御史䑓。准御史䑓咨。

承奉中書省扎付該准咬老瓦思八撒海迷失脫烈脫因納文字擇談畏吾兒田地裏。從在先傳留下底。各自體例。有來迼漢兒田地裏底衆。畏吾

兒每䘮事體例有呵。自已體例落後了。隨着漢兒體例。又䘮事多宰殺做來底勾當每。上位聴得上頭。帖薛不速蠻也䘮事裏。依各自體例行。有從

今已後這漢兒田地裏底衆。畏吾兒每䘮事裏。只依在先自已體例行者。漢兒體例體隨者。休宰殺者。從今已後。不揀那裏畏吾兒䘮事裏。自已畏

吾兒體例落後了。漢兒體例隨呵宰殺呵。那畏吾兒底家緣一半斷了者麽道。聖㫖了也。依着了底聖㫖。畏吾兒底䘮事裏。合做底體例。冩了和這

文書一處將的去也。只依這體例文字教知者。欽此。 禁䘮葬𥿄房子至元七年十二月。尚書刑部奉尚書省扎付。該准中書省咨。十一月十八

日。奏過數內一件。民間䘮葬。多有無益破費。略舉一節。紙房子等。近年起置。有每家費鈔一兩定鈔底。至甚無益。其餘似此多端。奉聖㫖。紙房子無

疑禁了者。其餘啇量行者。欽此。都省議得除紙錢外。據紙糊房子金錢人馬並綵帛衣服帪幕等物。欽依聖㫖事意。截日盡行禁斷。次請照驗施行。

禁約焚屍 至元十五年正月。行䑓准御史䑓咨。承奉中書省扎付。近准北京等路行中書省咨。北京路申。同知高朝列牒。伏見北京路百姓。父

母身死。徃徃置於柴薪之上。以火焚之。照得古者聖人治䘮。具棺槨而厚葬之。令本路凡人有䘮。以大焚之。實㓕人倫。有乖䘮禮。本省者詳。今後除

從軍邉逺。或爲羈旅。從便焚燒外。據乆居土着之家。若准本路所申相應。准此。送禮部議得四方之民。風俗不一。若便一體禁約。似有未盡叅詳。比

及通行定奪以來。除從軍應役並逺方客旅諸色目人。許從本俗。不湏禁約。外據土着漢人。擬合禁止。如遇䘮事。稱家有無。置備棺槨。依理埋葬。以

厚風俗。及據禮部呈。隨路廣院寄頓孩骨。合無明立條教。以革火焚之弊。俾民以時䘮葬。若貧民無地葬者。聴於官荒地內埋了。若無人收葬者。官

爲埋瘞。本部議得除火焚之斃。已行禁治外。其貧民無地葬者。則於官荒地埋了。無人收葬者。官爲埋瘞。似爲相應。都省准呈。仰遍行合屬依上施

行。 禁送𣩵迎婚儀從至元二十一年九月。行御史臺咨。㨿陝西漢東道按察司申。所轄城廓內。值䘮求親之家。徃徃盡皆使用祗候人等。掌打

茶褐傘蓋。銀裹校椅儀杖等物送𣩵。權勢之家。官爲差撥士庶之戶。用錢顧倩。詳此一端。實違國家置俻儀從之禮。擬合禁斷。得此。呈奉中書省扎

付。送禮部議得若品官遇有婚䘮。止依品職合得儀從送迎外。禁斷無官百姓人等。不得僣越。似爲中禮。都省准呈施行。樂人休迎出𣩵 至大

三年正月。江西行省准尚書省咨。該禮部呈。教坊司呈。至大二年十月初二日。本司官傳奉皇太子令㫖。上位承應的樂人每。依着在先薛禪皇帝

完澤篤皇帝聖㫖體例裏。死人每根底。休迎送出𣩵者。那的是有司官管辦勾當。恁與省部家文書。便教禁約者麽道令㫖了也。敬此。呈乞照詳都

省咨請敬依施行。 禁治居䘮飲宴 延祐元年七月十二日。承奉江浙行省扎付。准中書省咨。御史臺呈。准江南道行御史臺咨。俻監察御史王

奉訓呈。伏以父母之䘮三年。天下之通䘮也。死歛葬𥙊。莫不有禮。禮曰。披髮徒跣。居於𠋣廬。寢苫枕塊。哭泣於世。時歠粥。朝一溢米。夕一溢米。又曰

始死。充於有窮。既𣩵。瞿瞿如有求而弗得。既葬。皇皇如有望而弗至。經曰。食㫖不甘。聞樂不樂。此孝子哀戚之情。既葬。𥙊以其時。期而小祥。又期大

祥。三年禫𥙊。霜露既降。春雨既濡。悽愴怵惕。如將見之。此子終身所不忘。豈拘於三年哉。去古日逺。風俗日薄。近年以來。江南尤甚。父母之䘮。小歛

未畢。茹𦾥飲酒。畧無顧忌。至於送𣩵。管絃歌舞導引循柩。焚葬之際。張筵排宴。不醉不已。泣血未乾。享樂如此。昊天之報。其安在哉。興言及此。誠可

哀憫。若不禁約。深爲未冝。莫若今後。除蒙古色目合從本俗。其餘人等。居䘮送𣩵。不得飲宴動樂。違者。諸人首告得實。示衆斷罪。所在官司申禁不

嚴。罪亦及之。不惟人子有所懲勸。抑亦風俗少復淳古。冝從憲臺劄付各道禁治相應。具呈照詳得此。本臺看詳。國家以風俗爲本。人道以忠孝爲

先。可以移忠。可以事上。忠孝既立。則人道修。而風俗厚。爲治之至要也。三年之䘮。古今通制。送終營葬。人子大故。塗車芻靈。禮亦有之。至若忘哀作

樂。張筵群飲。敗禮傷俗。冝從合幹部分。定擬通行禁止相應。咨請照詳准此具呈照詳得此送據禮部呈參詳。父母之恩。昊天罔極。終身而不能報。

聖人定立中制。以爲三年之䘮。送終葬𥙊。當盡其禮。若居䘮飲宴。𣩵葬又動樂聲。實傷風化。如准御史臺所言。除蒙古色目人各從本俗外。其餘人

等。禁治相應。得此。送禮部行移刑部議擬去後。今據禮部呈移准刑部關議得。父母之䘮。至於哀戚。其居䘮飲宴。𣩵葬用樂。皆非孝道。除蒙古色目

冝從本俗。餘並禁止。敢有違犯。治罪相應。關請照驗准此。本部參詳如准刑部所擬。遍行照會相應具呈照詳。都省咨請依上施行。 䘮服各從本

俗 延祐二年八月承江浙行省扎付准 中書省咨。御史臺呈。監察御史劉承直呈。切見江淮之間習俗。䘮服有戴布幞頭。布袍。爲禮者。夫䘮禮

斬哀齊䘮以至緦功。自有官服之制。亦有輕重之差。其幞頭公服。乃人臣服之於朝廷拜賀之吉服也。今愚俗無知。乃敢以布素爲之於㐫服之餘。

揆之禮經典故。皆非所冝。理應禁捕。具呈照詳得此。送㨿禮部呈。本部參詳。方今䘮服。未有定製。除蒙古色目人各從本俗。其餘依鄉俗以麻布爲

之。外㨿江淮習俗。比依公服製造。如准御史臺所呈。禁治相應。具呈照詳得此。都省除外。咨請依上施行。 {{{caption}}}

收埋暴露𩨿骨二欵中統元年五月中書省奏准。宣撫司條欵內一件。據各路見暴露𩨿骨。仰所在官司。依禮埋瘞。奠𥙊追薦做好事。 中都西南

許葬 中書省至元六年十月二十日。孛羅速魯傳奉聖㫖。且休者。新亡歿了底。北壁東壁。休𣩵葬者飲此。 基上不得蓋房舍 至元八年正月。

尚書省准中書省咨。詼今有大司農司。孛羅文字譯該欽奉聖㫖。節該如今死人墓上。不得教傳瓦蓋房舍。在先有底依舊者。欽此。 移葬嫁母骨

殖 至元七年閏十一月二十三日。尚書省刑部來申。孫平告妻阿楊。在前與董童二爲妾。身故𣩵營了當。董童二男董拾得。盜元葬骨殖。取問得

董拾得招狀。乞明降。省府相度董拾得狀內別無惡心。止爲伊母於繼父孫平家內身死。雖有生到同産。別無已後𥙊祀兒男。此上將伊母阿楊骨

殖偷掘於伊父董童二形像一處埋葬。量情四十七下。將孫阿楊於元立墳內依舊葬埋。仰依上施行。 占葬墳墓遷移 元貞二年九月。江西行

省據臨江路申。俻新喻州申。章能定告胡文玉強葬墳地公事。抄速到關書文契宗枝圖本。乞照詳議得。胡文玊父子𠋣恃富豪。強將章能定母墳

盜掘起移。卻埋伊祖母二䘮。有傷風化。於理難容。又令人說誘章能信。將祖墳山地。不經批問親鄰。又不經官給據。故意違法成交。已上重罪。幸遇

詔恩革撥外。擬責胡文玉近限遷改強葬墳墓其地斷還章能定管業。據章能信元受胡文玊買地鈔中統一十六錠。即係違法成交。所合追沒。乞

照詳。省府准申。合下仰照驗施行。 禁約厚葬 至大元年十二月。龍興路奉江西行省扎付。備𡊮州路俻録事司申。照畧案牘塗全周呈。𠹉觀聖

經有曰。葬也者。蔵也。蔵也者。欲人之弗得見也。衣足以飾身。棺周於衣。槨周於棺。土周於槨。又觀漢史則曰。仲尼孝子。延陵慈父。其葬骨肉皆微薄

矣。非苟爲儉。誠便於體。德彌厚者葬彌薄。知愈深者葬愈㣲。丘隴彌高。發掘必速。夫聖賢豈不欲厚葬其親。厚之者。適所以薄之也。切見江南流俗。以

侈靡爲孝。凢有䘮葬。大其棺。厚其衣衾。廣其宅兆。俻存珍寳。偶人馬車之器物。亦有將寳鈔藉屍歛葬。習以成風。非惟甚失古制。於法似有未應。每

見厚葬之家。不發掘於不肖之子孫。則開鑿於強切盜賊。令死者暴𩨿露屍。良可庸哉。如蒙俻申上司禁治。今後䘮葬之家。除衣衾棺槨依禮舉葬

外。不許輙用金銀寳玉器玩裝歛。違者以不孝坐罪。似望無起盜心。少全孝道。惜生者有用之資。免死者無益之禍若准所言。誠爲敦厚風化。呈乞

照詳得此。申乞照詳。府司看詳。塗全周所言。理宜禁約。事干通例。乞照詳得此。檢會至元七年十二月尚書省准中書省咨。十一月十八日奏過數

內一件。民間䘮葬。多有無益破費。畧舉一節。𥿄房子等。近年起置有每家費鈔一兩定。至甚無益。其餘似此多端奉聖㫖𥿄房子無疑禁了者。其餘

商量行者。欽依。都省議得。除紙錢外。據𥿄糊房子金銀人馬綵帛衣服帳幙等物。欽此聖㫖事意。截日盡行禁斷。咨請照驗施行。准此。今㨿見申省

府欽依已降聖㫖事意施行。 祖先牌座事理大德四年中書省咨。江西行省咨。𡊮州路申。萍鄉州朱惠孫告豪強安王侯一之等。將惠孫元供。

養亡母蘇氏魂牌。裝捏大言。恐騙訖銀鈔。歸問間。侯震翁告朱惠孫墳墓奄內見有供養伊母蘇氏魂牌。上列冩皇妣字樣。犯上顯然。府司除外。㨿

皇妣二字。係告犯上事理。學老於禮記曲禮下篇及朱文公家禮內批𥥟得。皇妣二字。經典該載。不曾奉到上司明文。合與不合迴避。本省參詳前

字樣。儒學提舉司考𥥟出於經典。累遇詔恩。咨請照詳施行間。又准本省咨。方季二等爲潘傑供養亡祖父牌上冩皇考。恐嚇錢物。除外。所冩字樣。

咨請回示。送刑部禮部與翰林國史院講議得。儒學提舉司考𥥟出於經典理冝迴避。所犯今將已追牌座。當官燒毀。今後遍行禁止相應。都省准

擬請依上施行。 禁治停䘮不葬 延祐五年五月。福建閩海道肅政廉訪司。准本道廉訪使趙奉訓牒。檢會至元十五年欽奉條畫內一欵。節該提

刑按察司官所至之處。省察風俗。宣明教化。若有不孝不悌。亂常敗俗。皆紏而繩之。其利害可以興除。及一切不便於民。心當更張者。開申御史䑓

施行。欽此。切見江南民俗。率多逺䘮稽葬。習以成風。是省察宣明者有所未至耳。蓋𠹉聞之。惟送死可以當大事。而䘮具稱家有無。所以使貧富之葬

咸遂。人鬼之道俱安也。今閩中此風盛行。停䘮不葬。動經一二十年有一家累至三四柩者。問之則曰。年月未利。下地未得。貧乏不能勝䘮。按禮諸

侯大夫士葬。皆有月數。是古者不擇年月矣。春秋九月丁巳葬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是不擇日矣。鄭葬簡公。司墓之室當路。毀之則

朝而窆。不毀則日中而窆。是不擇時矣。古之葬者。皆於國都之北。兆域有常處。是不擇地矣。經曰。䘮與其。易也寧戚。苟能盡其哀痛之情。稱家有無。

貧而薄葬。曷害於禮。且𥿄衣瓦棺猶可全其孝愛。況留停於家者。已具有棺衣耶。而不貧之戶。不即營葬。輙作佛事。欲爲死者妄徼冥福。先賢有言。

天堂無則已。有則君子登。地獄無則已。有則小人入。今不以君子之道待其所親。而以小人目之。豈得爲孝愛乎。移飯僧所費。爲營葬之資。固不患不

勝䘮也。矧有附廓僧寺。係焚修之地。公然頓寄靈柩。尤爲非冝。夫父子之親。兄弟之愛。夫婦之恩。人皆有之。不幸遇其死亡。隨家厚薄。以時而葬。則

爲畫孝愛之道。停棺不舉。曠歲歴月。使其流蟲出汁。過者掩鼻。於汝安乎。生者安。則死者亦安矣。掩骼埋肉。王政所先。今民間死者。各有親屬。及至

暴露不葬。深乖古者之典。尤傷天地之和。是冝明白開諭。限以月日。使依期埋葬。以厚人倫之道。以長孝愛之風。其於教化。豈小補哉。咨請照驗施

行。更爲備申憲臺照詳行下各遵一體施行。大德五年七月。欽奉聖㫖節該官人每有氣力富豪。與自己父祖修理墳塋立碑石。動軍夫。官司氣

起蓋修理。有今後官人每。不揀是誰與自己父祖起建墳塋碑石。休動搖官司軍夫者。這宣諭了。動搖軍夫的每。有罪過者。通制 大德二年䑓

呈。官豪勢要。遇有㐫䘮。𣩵葬。多令巡院諸司准備路𥙊。當該官吏轉委頭目人等所用器盒鋪陳綵結𥙊物。多於管內科取。因而擾民。今後若爲

親識䘮葬。自行備禮致𥙊者。聴從其便。嚴行禁治。母得使令巡院諸司准備。都省准呈。 至大四 年正月。刑部呈。准陸妙真出𣩵。於銘旌上書冩千

秋百𡻕字樣。陰陽教授。於地里新書並塋原總録內。照得雖有該載上項字樣。理合迴避。參詳陸妙真所犯。然無情故。終是不應。今後合行禁治。大

德典章晉寧路總管府契勘本路。一父母兄長初亡。𣩵葬之際。綵結䘮車。翠排壇面。鼓樂前導。號泣後隨。無問親踈。皆驗賻禮多寡。支破布帛。少不

如意。臨䘮爭兢。及追齋累七。大祥小祥。𥙊祀之日。遇其迎靈。必湏置俻酒食。邀請店鋪親朋人等。務以奢靡相尚。遂用百色華麗采叚之物。紛然陳

列。裝錦綉梳洗影樓。金銀珍翠壇面。雜以僧道。間以鼓樂。服䘮之人隨之於後。迎遊街市以爲榮街。既至。作齋寺觀。復用采結金橋之類。其齋食。每

個有近一斤者爲美齋。此皆虛費於生民。其實無益於死者。或有居䘮無異平日。似此之類。名色多端。不可殫舉。苟不如此。上下爲之慳吝。莫不鄙

笑。風俗之壞。以至於此。不惟於被䘮之家。生死之際。兩無所益。又富者傾資破産。貧者負債取錢。甚者不能辦給。以致䘮亡不能得葬。爲此。行下臨

汾縣録事司。儒學教授。會集宿儒耆老。講究回呈。切詳此端。皆由無學之人。恃其豪富。凢遇䘮事。不以哀戚爲念。而以奢侈爲務。普破布帛。豈論親

踈。綵結轝樓寳粧壇面。布設路𥙊。亂動音樂。施引靈柩。逺繞正街。爲孝者。雖有哀容。揚揚自得。又以追齋累七。食品數多爲之孝道。繼有一等愚民。

極口稱羨。殊不知葬者。蔵也。又不問死者。於禮安否。以習染爲常。其來也漸。合無分後有䘮之家。管要依庶人之道。三日以裏出送。不得綵結與車

神樓路𥙊及不得用大樂壇面。親者依輕重破服。踈者但助送死之資。不破孝服。最可止徃。由當街巷出送。至於復三頭七。只合詣墓𥙊奠。不可設

筵邀客。䘮主哀哀之際。奚暇及此。其後願作齋者。不過餕饀粉𦎟而已。不得用脫食油餠裹蒸之類。不惟枉費其物。即今災餘。乆旱。食用踴貴。治䘮

之家。實是生受。親知之人。禮冝津助。又安忍以弊俗相逼破其家産哉。呈乞照詳得此。總府議得。准擬如有違犯之人。許諸人陳告到官。䘮主並奢

靡行禮之人。各決三十七下。 一儒學司縣講究回呈。爲人子弟者。凢遇尊長不幸。湏當䘮服行孝。或有不知居䘮禮者。腰雖絰帶。輙入酒肆茶房。

及行吉禮。而赴吉筵。公然飲酒食肉。習以成俗。見者恬不爲怪。㝡其事切詳此端。初由無恥之人。亡其父母長上。未及卒哭。輙行吉禮。君子見之而

不責。小人見之而爭効。此以俗之弊。及乎如此。今後應有父母長上䘮服者。毋得入酒館茶房。及行吉禮。赴吉筵。如此不惟中禮盡孝。庶使災余之{{{caption}}}

民省浮華之費。總府議得依准所呈。如有違犯。諸諸人捉拿到官。擬斷三十七下。

嫡妹慈養母入卒從子爲父母既葬除之繼母歸弟及男從嫁若後改䘮總麻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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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䘮三年庶母乳母父母去從僧尼道士三月庶母慈已五月女冠身故並持全服

五服䟽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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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勘無差

妻爲夫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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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親服圖

本族三

殤服圖{{{caption}}}

殤者男女未成人而死可哀之者。男子已娶。女子已

許嫁。皆不爲殤也。年十九𡻕。至十六𡻕。爲長殤。十七

至十六𡻕。爲中殤。十𡻕至八𡻕。爲下殤。七𡻕己下。爲

無服。本服期者。哭之以十三日。服大功者。哭之以九

日。服小功者。哭之以五日。服中脈者。哭之以三日。哭

之謂殤服。以日易月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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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族三殤降服圖四父繼父同居。兩無大功親。義服期年。謂繼父無

子孫。及自己亦無伯叔兄弟之類。是名兩無大功親。繼父同居。兩有大功親。義服三月。

謂繼父自有子孫。及自己亦有伯叔兄弟之類。是名兩有大功親。雖同住。亦爲別居。繼

父不同居。謂令卻異居。義服三月。。謂先曾隨母子繼父不曾同居。曾與繼父同居。令繼

父家內即無服。六母。舊觧有五母。新制內說此六母。嫡母。謂妾之子呼父正妻爲嫡母。。繼

母。謂親生母被出。或亡。其父再娶之妻爲繼母。慈母。謂父有兩妾。一妾無子。有子之妾

身亡。父命無子之妾恩養此於。是名慈母。養母。謂無兒養同宗之子也。此子呼所養母

爲養母。乳母。諸從乳養之母。。庶母。是父衆妾中一妾之子。其子呼泉妾爲庶母者也。

永樂大典卷之七千三百八十五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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