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莊市革命委員會關於部分地名命名、更名的通知
河北省石家莊市革命委員會關於部分地名命名、更名的通知 制定機關:河北省石家莊市革命委員會 1982年5月3日 |
市革[1982]60號
各區人民政府,各委、辦、局,各企業單位:
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1982)三號文件《關於地名命名、更名的規定》,本着「符合歷史、照顧習慣、體現規劃、好找好記」的原則,在全市地名普查的基礎上,對我市部分街巷和自然村進行了命名和更名。現通知如下:
一、我市現在城市街巷一千零五十八條(包括近期將形成的規劃街道),在這次命名、更名中,對主要街道的通稱,原則上沿用「南北方向為街」、「東西方向為路」;對過長的街道分段命名或更名。對長度在二十米以上的二百七十九條無名街巷,全部進行了命名;對重名和在「文革」中隨意更名、命名以及過長的二百六十二條街巷進行了更名;有五百一十七條街巷保留原名(詳見附表)。
二、我市現有自然村一百四十九個,經普查,保留原名的一百四十七個,更名的兩個:
(1).白伏村恢復原名白佛村;
(2).白伏口恢復原名白佛口;
三、我市現有街道辦事處三十二個,保留原名的二十三個。由於街道更名或原來街道辦事處與街名不符,更名的九個:
(1).東方紅辦事處更名為長安路辦事處;
(2).栗村辦事處更名為建安路辦事處;
(3).西門外辦事處更名為華康路辦事處;
(4).石正路辦事處更名為正定大街辦事處;
(5).東馬路辦事處更名為東華路辦事處;
(6).彭村辦事處更名為彭后街辦事處;
(7).南小街辦事處更名為同義街辦事處;
(8).雙合路辦事處更名為南長街辦事處;
(9).維明路辦事處更名為興華街辦事處;
四、凡以舊街巷名稱命名的居委會和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單位名稱,也要以這次新命名、更名的街巷名稱為準,使之與駐地名稱統一,此項工作由主管區、局審定。並報市地名辦公室備案。
五、變更地名是項嚴肅的工作,今後不經市政府批准,不得隨意變更。
六、本通知自一九八二年七月一日起實行。
河北省石家莊市革命委員會
一九八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