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加強城市社區、小區封閉管理工作的通知

湖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加強城市社區、小區封閉管理工作的通知
鄂防指發〔2020〕52號
2020年2月16日
發布機關: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湖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加強農村村組封閉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農架林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各有關單位:

為堅決控制傳播源頭,遏制疫情擴散蔓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加強全省城市社區、小區封閉管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 加強組織領導

編輯

1. 完善指揮體系。建立市、區(市、縣)統籌、街道協調、社區(網格)牽頭負責的指揮體系,加強聯防聯控、群防群控。各市、區(市、縣)和街鎮在下沉到社區幹部中,要分別明確一名幹部參與社區組織協調,在社區黨組織統一領導下實施社區、小區、樓棟、門棟封閉管理工作。

2. 整合工作力量。未上班在職機關黨員幹部到所在社區報到,充實社區工作力量。動員屬地社會組織、專業社會工作機構、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志願者等各方力量參與社區防控工作,特別是發揮社區黨員、警員、醫務人員「三員」的作用,帶領各方面力量協同作戰,參與社區防控。

3. 強化工作要求。各方工作力量服從社區黨組織的統一指揮調度。以小區、樓棟、門棟為管理單元分配工作力量,落實封閉管理責任。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和紀委監委要加大督查檢查力度,嚴肅查處不作為、慢作為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行為,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二、強化社區管控

編輯

(一)封閉管理。

4. 所有小區、樓棟、門棟在保證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原則上只保留一個出入口,不具備封閉條件的應臨時性圍合或設置警戒線,安排管理人員全天候值守,加強進出人員、車輛的登記管理。嚴格控制小區人員、車輛進出,外來車輛一律不能進入小區、樓棟,外來人員(包括快遞員、外賣員等)一律不准進入小區、樓棟、門棟,小區、樓棟、門棟內住戶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准外出,每戶每3天派出1名人員外出購買生活必需品,除生活和防控救治必須營業的藥店、酒店、商店外,其他商鋪一律暫時關門,小區、樓棟、門棟封閉管理人員和社區防控人員一律佩戴袖標,對違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應急響應管理規定的,司法機關一律依法採取措施。

5. 對無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街道應組織力量負責出入口執勤,實施入口管理;對無法設立門崗管理的,要以網格為單位,劃分片區,街道要明確責任人員,明確片區責任。

6. 小區出入口處要設置體溫測量區,所有進出人員必須測量體溫。對體溫異常人員,要勸其回家自我隔離觀察,並及時向社區和相關醫療衛生機構報告。

7.對小區、樓棟、門棟內住戶遇到水、電、氣、通訊等設施故障,相關企業人員必須進小區、樓棟、門棟維修的,要在做好體溫測量等防護措施的前提下,予以放行。

(二)全面排查。

8. 加大流行病學調查力度,每個小區、樓棟、門棟輪流安排一定數量人員並有民警參加的上門調查,做到深入細緻排查全覆蓋,把疑似、確診病人的密切接觸者找出來,不落一戶、不漏一人,分類建檔,精準管理。

9. 居民每天要向社區報告體溫等健康狀況,有發熱、乏力、咳嗽等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返回居住人員要及時向社區報備,每天報告健康情況。隱瞞、謊報、遲報有關信息或阻礙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履行職責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10. 社區統籌安排工作力量,實行「一包多、分樓棟包幹」,通過上門或信息化手段做好小區居民健康情況的排查、監測和報告工作。

11. 出租戶要向社區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動態信息。承租人員已返回的,出租戶應及時督促其向社區報備。對不報告租住房屋和人員情況、不配合社區工作人員開展工作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三)加強引導。

12.社區應會同物業服務企業等加強社區、小區疫情信息公開,在小區、樓棟、門棟門口醒目位置或通過網絡公開當日小區確診、疑似病例情況,讓社區居民及時了解真實準確的疫情信息,積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自身防護。

13.社區要充分利用微信、電子宣傳屏、橫幅、公告欄、廣告欄等各種載體和形式,廣泛宣傳疫情防控和個人防護知識,回應群眾關切,釋疑解惑,引導居民正確認識疫情;倡導居民「不串門、不聚會、無事不出門」,嚴格遵守在公共場所佩戴口罩的規定,提高自我防護意識。

14. 公布社區、物業服務企業電話號碼,利用好110、120、12345等現有應急、投訴平台,完善工作機制,暢通信息渠道,做到橫向共享,縱向貫通。

(四)消殺保潔。

15. 小區、樓棟、門棟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單位要嚴格做好住宅小區、樓棟、門棟公共區域的樓道、電梯、門衛室、垃圾箱房(桶)、公共辦事區域、為民服務場所等共用部位、設施設備和公共場所的清潔消毒,加強通風換氣、垃圾分類處理、環境整治等工作。對居家隔離健康觀察家庭的垃圾按有關規定進行專門處理。對沒有物業服務的小區,街道、社區要安排專門力量或組織居民做好消殺保潔工作。

16. 對出現確診或疑似病例的小區,協助疾控部門對病人活動區域和所在樓棟加大消毒液的劑量和消毒頻次,協助疾控部門對病人和密切接觸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與防護品廢棄物進行處理,防止病毒二次傳播,將每日消毒情況向小區居民進行公示。

17. 區(市、縣)疾控部門要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指導培訓,按照消毒技術要點做好小區消毒工作。

(五)保障服務。

18.b倡導採取網上購物或社區、物業服務企業以及居民建立微信群等形式開展團購,由快遞、外賣等實行無接觸式配送。小區、樓棟、門棟應設置快遞物品指定存放點,快遞、外賣等配送物品應送至指定存放點進行臨時存放,由居民到指定地點自行領取。

19. 做好發熱隔離人員的照護工作,做好「四類人員」的集中隔離與送治工作,組織專業志願者視情況對居家隔離對象和小區居民開展心理疏導和安撫。

20.做好老弱病殘特殊群體的服務工作,與殘疾人、獨居老人、行動不便的或其他有特殊需求的社區居民進行定期溝通,協助解決特殊群體的需求和困難,保證老弱病殘特殊群體的基本生活所需。

21.公安機關要加強小區、樓棟、門棟治安管理,加大對詐騙、偷盜、造謠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查處力度。對拒不配合社區、小區封閉管理、不按要求就醫、集中隔離的人員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三、加強管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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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加強人員保障。簡化辦事流程,為社區防控工作人員、物業服務管理人員、清掃保潔工人(環衛工人)、生活必需物資的市場及物流從業人員、醫院勞務人員等及時返工返崗提供快速綠色通道,強化社區、小區封閉管理服務保障工作。

23. 加強經費保障。市、區(市、縣)兩級財政列支社區、小區封閉管理的專項經費。研究制定對積極參與社區、小區封閉管理工作企業和人員的獎補政策,落實加(值)班工資津貼。

24. 加強物資保障。區(市、縣)統一做好社區防控物資保障,省、市統籌管理的防控物資要在優先保障醫療機構的前提下向社區傾斜,強化社區一線工作人員安全防護。

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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