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蘇里河東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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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俄羅斯國
1861年6月28日
本作品收錄於《咸豐條約
一八六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咸豐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俄曆一八六一年六月十六日,白稜河口。
此約即《中俄勘分東界約記》所附交界道路記文之俄文本,因文字與漢文本不相符合,故別有漢譯,以爲異文。

遵照一千八百六十年十一月初二日北京續增條約第一條、第三條,自烏蘇里河至海,劃分大俄、大清兩國交界地圖。

此約第一條內載:自烏蘇里河口至興凱湖,兩國以烏蘇里及松阿察二河作爲交界。其二河以東之地,即右岸,屬俄國;二河以西之地,即左岸,屬中國。自松阿察河之源,兩國交界,踰興凱湖直至白稜河,即土爾畢喇,自白稜河口順山嶺至瑚布圖河口。

遵照此約第三條,應按俄國字頭,建立界牌,此河自成天然劃分兩國之界,而地理總圖上有紅綫及俄國耶、熱、皆、伊、亦,喀等字頭。除烏蘇里河口及松阿察河源已立字頭在河之左岸,即以耶、亦兩字頭爲河之名,毋庸建立界牌外,其自白稜河口,即土爾畢喇,至瑚布圖河口一帶,順山嶺,即河之分流入興凱湖及穆林河處,自成交界。再順此嶺,至嶺之會處,即綏芬河水分注穆林河及興凱湖處,作爲交界。再由此嶺會處,直向瑚布圖河口,其右流注綏芬河,正對莫河流注興凱湖之末處,直過山嶺,至瑚布圖河口,作爲交界。此段交界,於白稜河口左岸,建立喀字界牌,註明俄文、漢文字音,並交界方向。自此往西北,於前之分流處,建立拉字界牌,亦均註明。於興凱湖、穆林河間之分流處,即綏芬河之分流,一注興凱湖,—注穆林河處,建立那字界牌,其自瑚布圖河口順此河上游,至其末處,及再遠分流各處,均按條約所載字頭辦理。又於瑚布圖河口左岸,建立倭字界牌。於瑚布圖河源分流處,建立怕字界牌。於圖們河左岸距圖們河口中國二十里處,建立土字界牌。以上界牌,均照前註明俄文、漢文。

其自瑚布圖河口,順山嶺,所有琿春河及海路,至圖們江以東之地,歸俄國管轄;以西之地,歸中國管轄。所有之界,至圖們河上游中國二十里入海處爲止,並繪地圖內,以紅綫作爲兩國交界,均經註明無訛。

布哩帖咧依省總兵御前大臣廓,

管理駐防兵東悉畢爾省參將布。

—千八百六十一年六月十六日,土哩依羅格卡倫。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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