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環縣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四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玉政發〔2016〕28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做好我縣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利用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浙江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縣政府決定將泗邊小鹿巡檢司城遺址等4處歷史文化遺產列為第四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保護方針,認真落實保護措施,切實承擔文物保護職責,確保文物安全。

附件:第四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玉環縣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4日

附件:第四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名稱 年代 地址
泗邊小鹿巡檢司城遺址 明洪武廿年
(1387年)
沙門鎮泗邊村
平環橋 清光緒四年
(1878年)
沙門鎮白嶺下村
戚繼光平倭紀念碑 民國廿二年
(1933年)
玉城街道犁頭咀村
教場頭媽祖宮 民國十二年
(1923年)
坎門街道後沙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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