甁窩先生文集/卷八
書
編輯答鄭虞卿時贊
編輯謬詢。自有當者當之。何不議定於叔向。乃有此問寡之眷耶。此祭初仍暮歌而發。當其禮壞之時。此人獨喪三年。夫子之抑子路者此。而終非人情。故繼又有踰月之訓。戴記不非其祥日素琴。以歌爲未善者。陳氏曰。琴自外作。歌由中出故也。尊試想之。漸次復吉。情禮卽然。閏月正月。非所暇論也。三年問。旣有二十五月之說。故家禮著其月數曰。自喪至此。不計閏二十五月雲。而禫則仍上文復曰不計閏幾月雲。不然。鄭玄何以曰以月數者數閏。張子亦何以曰三年之禫算閏雲耶。宋同春曾有此問。金沙溪答曰。今或有祥後不計閏。中二月而禫者。恐非禮意。京城時俗。亦多算閏。愚之所聞。惟此而已。第五賢及寒岡諸儒所不道。何敢訓人爲法。惟在博詢而處之。
答鄭寅叔賓陽
編輯惠韻。雖無詩人意趣。微覺臭味。乍自儒文中說來。擧世啁啾之中。豈易得如此吟詠乎。然後益幸夫托契於德門諸從者。初非過聞也。第有縮恧不安之懷。想有以虛心也。凡人自修。但當於本分用工。不宜妄先躐超。以創自欺欺人之說。況如古人出處。設有可疑之端。尤合講磨尋繹。益究其所未覺之纖微可也。一絲九鼎。綽有餘裕。非直先輩之所不敢瑕者。僕亦仰如星斗。寧有一毫慊意。而倉卒所吟。妄下嫌虛二字。有若不滿者然。蓋緣伊日適爾牽興。偶到佳境。心融於水石之趣。目眩乎魚釣之樂。且承示及溪景。躍然挑興。信筆之頃。不覺已謾語矣。此正程伯子所歎妄自大而卒無得者也。惟僕之頑然冥埴。自劾愧懼。倘蒙恕愚而加勉。飛塵溷埃。不害爲泰山之益高矣。釣說。果有之。向於磯上。忽然心語曰。始當動興之初。毫無膾炙之念。我以暢懷而步出者。我樂也。魚得泓深之所。跳躍於晴波者。亦渠之樂也。是時。我與魚雖乍有萌動淺深之分。其無紛拏走作之心。則眞一般也。餌者動而浮者沈。則魚始有機心。我方動貪慾。及其魚畏鉤而詐咀。我曳絲而利誘。然後魚以慾死。我以貪得。合以論之。旁生闖發之賊。屈強於方寸間。讓與魚一頭地。每每先動。得非呂東萊所謂釣者負魚。魚何負於釣者耶。仍此而有所未瑩於義利之卞。欲構一說。以爲訂頑之計。而幾微之際。乍覺有難分處。且自口腹而發端。恐落於陵之倚着。有志未就。曩因令從氏來過。偶及之矣。不料翻傳失旨。乃有此利口害物之敎。若然則已流於禪學矣。僕雖滅裂。本不欲如是背馳也。來諭利餌利食利己害物等說。倫比不貼。似悖於利用利物之聖訓。獨不見觀物篇之漁樵問答乎。利者。義之和也。初非可惡。而謀非其道然後。始歸於小人。亡其泛然看過。不究本旨耶。竊附相需之義。自取汰哉之誚。罪負罪負。仍復攀和曰。一絲淸澗弄游魚。形骸相忘我亦魚。機巧漸生芳餌動。始知人慾必先魚。亦可見其大義矣。
答鄭道亨來陽
編輯陰雨霏微。欲滴未滴。如人之陽剛不足。陰柔反乘。悄然偶坐。意思不佳。此際寵翰。未坼先慰。況以藥石砭愚。是固南來後所創見。曷任佩服。第以敎意觀之。或恐認理爲仁。喚事作物耶。昨覆於令從者。初非憐渠而欲生也。只緣幾微之際。義理難分。過則入竺敎。不及則爲於陵。區區所自勉。方在於內正外方之天理。而難於自信臆見。欲廣議於同志者。而緣兄之誤傳本旨。令從氏有利口害物之示。覆書所謂若然則已流於禪學雲者。實冤其鄙意之未暴。反爲聖門罪人。此實吾儒大頭腦。不得不瞋目分疏。不敢以唯阿巽順爲恭也。不料高明猶不諒恕。又以滿腔惻隱。爲其標榜之題目。斯固換朱號赤。改枝呼榦而已。尤恨文理未瑩。不足以勘破盛聽。益用愧懼無已。
答鄭寅叔
編輯日奉書仰覆。妄觸忌諱。雖不敢以俗態例兄。竊謂人固未易屈。屈人亦未易也。寂寥數語。果蒙嘉納。非直砭愚切着。過自貶抑。毫無物我之形。此邑何地。今日何時。而乃有此鄒魯古樸之風耶。拱手誠服。益覺不虛過一生也。欲操筆作謝。忽有張蓋官人來惹一場塵說。本源不固。作心易散。酬酢之餘。便是依舊俗吏。初頭駐着。悔不於立巖借屋也。然細究惠旨與曾所簡我者。判爲二手。豈前以俗戲之。今以情戒之耶。凡所理會。必先剖得事物界分及儒釋宗旨。然後自有可執之中。而所謂見得。亦不難矣。今詳來敎。巴攬牽合。似於名義道敎。猶有所未透者。而遽欲以依俙影裏之望。盡括宇宙之大。不免爲參錯渙散之病。亡其天稟超詣。直到極處。初不歷階級而得之。且不欲先語孟而後易象。以致野火未盡。春風又生者耶。自家病根。低一層尤卑。反欲訾醫師引年。亦恃其樂取之雅量也。萬望無拒而惠之言。若其鄙稿。胡不諒命名與語勢耶。只緣敎子之情。乍以俗談成說。夫豈可掛於人眼者。而推奬太過。至以繕寫爲敎。決非忠告責善之義。曷任愧歎。緣係貴村之未凈。溪景尙未同芳。踐世事遽如許也。臨紙只切忡悵。誨條謝在別錄。
仙區
編輯亦涵養中一事。何敢丐止。而遣辭太露。恐或爲末梢大患。忽蒙奬納。異日奇效。我耳當側。寧不欽歎。然向所誇奬。比兄書尤倍。不覺自訟。
嚴瀨
編輯乾沒。非本情。及到凈散。超然猝發。不知僭語之自生。前所云云。只恐妄率而已。初不及人品高下。而盛意只許其出處。有若小其道學者然。此老平生。果有傳後文字。可見其德業之淺深者乎。出狎萬乘。則動天門之星光。來把一絲。則扶王家之九鼎。蹟其事而想其心。則亦非掛瓢耦耕之倫。凡人論議。當於有過中求無過。不當於無過中求有過。而末俗輒吹毛。退溪先生所謂不意君又有此病者。無乃近之耶。
釣興
編輯卽所謂無物無處不大極。固不害於援此喩彼。未發之前。旣謂之渾然不動誠無爲。橫圖第一圈河圖中央白者似矣。而先天坤復之間。微有萌動之漸。中字雖以未發爲訓。其實和之對也。乍覺有難靜處。若其形而上。則便是道也。是果的確之界線耶。及其乘氣機而動。則感而遂通。已發幾。形而下。天根一生。兩分生成等喩。謹聞命。但陰陽何遽而生。吉凶何遽而兆。善惡何遽而胎。人鬼何遽而眹乎。果已生已兆已胎已眹。則何謂幾微之際乎。旣下生兆胎眹等字。又曰不陰而陽。不凶而吉。不惡而善。不鬼而人者。界分來歷。似乎半上落下。情可以置之氣圈耶。
忘形
編輯凡語。深則深言之。淺則淺言之。本非探本求源之說。只狀其時物我而已。溯其極處曰淪。於老莊則可謂之染。於大慧則或恐疑佛於空。訝老於寂耶。非敢自是而遂非。此實毫釐千里之判。幸有以更敎。
答鄭皆春萬陽別紙
編輯儒釋寂感
編輯儒釋之分。只爭虛實而已。若其論性處。釋以爲虛。儒以爲實。釋以爲無。儒以爲有。此則劈頭也。老氏曰。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以其有物有精。故陸子靜疑同於儒。惓惓於與王順伯書。朱子笑之曰。吾雖有寂然不動。其中粲然者存。不佞已自十六七。明知寂感界分。亦嘗採入於儒佛問答矣。到今旣老之後。何染於陸也。此關至難說。所係甚重。何敢以支離爲嫌。不探其本而言之乎。老子話道理甚密而過於靜嗇。列子獨超然遠擧而傷於踈曠。其後有莊周者。換骨於老。模倣於列。其習則縱橫氣像也。其文則豪偉格勢也。亞聖之闢楊墨。如治病之急則先表。而世疑其不斥老列。皆非窮源之說也。又其後佛法入中國。其初也。只有梵經四十二章。而言甚鄙俚。蓋其宏闊勝大之言。幻妄寂滅之論。自齋戒變爲義學而已。何嘗有許多誑惑哉。當時楚王英。最先好之而不曉其說。中華文士轉相附益。至於晉,宋間而益譁矣。其曰天地幻妄四大假合者。祖述於老子之無欲觀妙。有欲觀徼也。其曰六根者。掇拾乎列子之耳目口鼻所論也。竊墨氏之兼愛。以濟衆生。偸楊氏之爲我。毀親滅君。其說雖高。不過漆園之流耳。苦空詭怪。不足以動人。至達摩初見梁武。梁武未解其法。故嚇人以輪廻之說。立幟於因果之緣。面壁九年。且說人心至善。然後其爲術益巧。而其爲辭愈遁矣。韓文公歐陽公及關洛諸先生。旣皆闡明斯道。以斥其非。而皆未能打破其本。紫陽所謂終不滿人意者。深惜其強爲之說也。二蘇斥之而躬蹈。二陸惑之而湊合。獨宋景文。覘其華人所增。摘其攘於莊列。是以。朱子許之以捉得正贓。始終來歷。不過如斯。源其本。則曰玄空者。便是空無物也。曰眞空者。卻是有物也。語類曰。與吾儒說略同。但不管天地四方。前書中不動之時師亦吾也雲者。承其濂閩諸說。斥破其歧分矣。今以覆書推之。後生之不知其根者滾團爲說。則其害亦大。今改曰當其不動之時。所爭者毫末無甚遙逈。而及其遂通之後。七情生焉。吾儒所以每說和者然也。而師尤別焉則何如。
三年無改章
編輯盛敎。至穩且悉。鄙意無容談者。然今改曰此章言人子處變之道。誠使能子樂有賢父。則志同行同。自無可改之道。記曰。三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未知如何。
答鄭皆春
編輯卽倀然偶坐。待使來甚切。覆帖何其警愚深切耶。日用無非道。物我皆理也。況此翛然孤節。所不可一日無。而亦不忍斬伐其生意者耶。敢以一律謝之曰。此君風節禿爲僧。秀色還孤萬玉層。所以古人稱五竹。不堪今日折三肱。吳氈亞籜蔬方煮。范譜餘論識未曾。可惜伯仁由我死。操文吾欲誄霜稜。卽席猝搆。殆不成趣。堪可面赤。亭址至窄。在京必植之癖。今反蘧蒢所伴。只堦上數十竿而已。今觀兄惠。實有齊宣易羊之意。恨不爲竹而移家也。前詩所詠心志殆同宋百牢。暮年何望祝頭糕。古人已有探閑詠。萬事如碁不着高雲者。非有深意。在傳。吳人曰。宋百牢我。魯不可以後宋。杜少陵詠之曰。險過百牢關。荊楚歲時記曰。九日。以片糕搭少兒頭上。祝之曰。百事皆高。兄詩旣有立幟高三字。僕以拙意和之曰。心地被寇。殆同於宋百之牢我。暮年前程。無望於祝頭之搭糕。工部詩曰。萬事如碁不着高。引分守拙。豈非僕今日事乎。今承喩問。愧懼尤切。俯詢中刑妻之屬於何條。古人亦無所誨。每從身上說。其或等夷之耶。大學治國章。亦無此論。傳首孝悌慈。所以修身而敎於家者也。修身以上。皆學。齊家治國。方是敎。此章。先拈敎之一字。然其所以爲敎者。又從身上說。一家之中有父母。故曰孝。有兄長。故曰弟。有子弟僕隷。故曰慈。至事君事長使衆而後。方從治國說。不然。許白雲何以曰孝悌慈三字。自修身上說。以求齊家之原。金仁山亦何以曰孝者事親。弟者事兄。慈者撫幼乎。若夫宜家。詩人所詠女子之能宜其家。而曾子引之。以明學者德化行於閨門之內。而使女子亦能宜家。此亦有先儒所論。槩進一步說矣。曷嘗有刑妻之義乎。竊謂此身旣修。則妻刑可知。內外孝悌慈。無所差謬。然後家可謂齊。敎可以行。經傳本意。窮源推極而說。不更立別條耶。今若以刑妻屬於慈綱。則妻是齊等。非所以可慈者也。兄之此說。旣祖於大學。則一從其微旨。渾團爲說。且知配體之可下以敬字。不可下以恤字之義。則非直此訓可萬幸於後生。德門規模。必因此造端。一家內。名分克正。推而至於御家。又推而至於敎人。將無往而非道。其幸毋忽而更詳之。魯莽一物。敢論修齊說。亦兄啓之也。須勿掛他眼。仲病殊可念也。數本生薑。自藥圃中採呈。
答鄭皆春
編輯昨書甚慰。第聞舊𧏮復發。何支離不瘳也。殊切同病之憐。示喩。覺有麗澤之義。尤荷不遺。但於序跋。似不蒙燭。豈略之使反三隅耶。器貫道者爲文。文之體用。在骨肉。肉則氣而已。班馬歐蘇是也。骨則理而已。爾雅春秋是也。若其理與氣。經書及子集中。彬彬於文質者是已。韓文公。不特文章士也。以無頭見譏。學工之必分知行。皆此也。大學言心。而序文特說性。中庸言性。而序文特說心。豈不以入德之門。骨子在敬。故性爲之主。明道之書。骨子在誠。故心爲之主歟。然蘇齋之跋。只陳補遺曲折。蓋其文體然也。僕之不學杖杖亦混。尙安敢望其軌範。而滕薜大夫。終不觀周樂乎。向日西山錄。道字爲主。故觸類而長之。此則正字爲主。故三致其意焉。序州郡者。雖以警後爲要。跋於三序之後者。獨每每疊床乎。時以地殊。文隨意變。規諷反爲第二者。所正。居一也。肝病雖同。春秋之攻補各異。水泒縱異。江海之會歸卽同。兄覩此義何如耶。無嚴二字。是固萬惡所歸。然旣名曰筆則通上下可用也。且以文勢觀之。無法之雲。則似歇而反刻。無嚴之雲。則似深而反緩。今以忠厚之言。下之於吏筆之下。則寧不意圓而語肅乎。妄意雖如此。又安知吾斧不刖足也。勿論合不合。承誨至此。顧安敢膠也。今欲改以矇甚。無乃或妥乎。京華雖曰尙文。略知相講。故見義或精。嶺俗雖曰尙質。每欲自解。故遇事輒踈。此僕之飢渴求助。而不能無憾於兄之獨善也。其幸毋泛而誨之言。堂額依副。而此壻浪得名。況無筆墨。松煤葛漬。那能盡其才也。曾有弊亭所詠。不敢有隱。謹以出處八幅。勉於企庵農景八幅。贄於古窩。文雖可愧。意實無我。勿卻亦仰。
答鄭皆春
編輯芳芽乍抽。密雲漸舒。入眼無非天地之心。盈腹亦皆性情之仁。藹然生意。隨處發見。此際覆帖帶詩而至。感領盛意。不但爲住近而慰也。適緣冠蓋來鬧。闕然酬報。雖勢實歎。未知卽況復何如。示意。何落落至此。顧此註釋。昔賢所難。風塵俗吏。敢爲之哉。只緣子壻來問。不得不答。以講義爲名者。其意可見。答問中依㨾先輩定論者。猶可安心。而亦不無刱新意逆舊註者。懍惕之餘。猶且呈覽者。謂兄可以砭愚。倉卒信筆。未及脫藁。至或有文理不成之處。逐條批評。乃其至望。及承示喩。無一言相駁。踈忽含糊。一例贊奬。末乃以玉律褒之。君子於是乎失言矣。況此結句。又何題外寄意耶。凡所謂事業。自有當者當之。必須義理盈耳充腹。自然流出。觸境皆明。泛應曲當。而後可以庶幾。其或才不權時。學未通方。則苦燥艱澁。殆不可以幹事也。此物蒙甚。口讀亦踈。刻意探賾。非不久也。愈索愈晦。遇事輒失。少試世路。七顚八倒。正退溪先生所謂臲卼不安者也。自知學術不足以供世。若其溫飽。非我素志。決意捲廢。守分窮廬。甚至於落南而不悔。向於朝紙中。伏承聖敎。簪履舊物。亦荷眷記。擧姓名於言議之表。允所請於經年之後。繼又有職牒之命。極感極悚。匪榮伊懼。靜夜無寐。惕惕靡寧。兄示適及。又以經綸等語。答西於問東之人。可謂故人知兄。兄不知故人也。二十六年之間。罷廢不過數年。而從仕未滿五歲。或當除命。懇祈血祝。不遞不止。中間州府。是槩分義事勢之萬不獲已也。苟有一毫當世之念。棄墳墓離親戚。豈人情所忍乎。身親經歷。傷虎已多。每當兄輩談理。輒以墮空爲戒者。蓋所以推己及人也。我以實效藥兄。兄以虛名例我。前日半表半裏之稟。兄亦有以自取也。耽羅狀錄及南宦博物。未嘗敢以聞於人。今又幷呈者。欲使兄知我所試。果不可以爲政也。若其居鄕雜儀與物則篇。亦乞力詆猛評。毋若前書之爲也。
答鄭叔向
編輯陰雨乍霽。陽氣漸王。抽芽潑雲。無非閑居趣味。散步庭除。輒有往從無由之歎。剝啄一聲。詩札遽降。忙坼擎玩。不特牙頰之生香而已。第此慨然之懷。已悉於抵伯兄書。雖不疊床。隨事相講。獨非自治之一助乎。此物亦已履歷矣。卷中所得。雖若有以通透。出而試之。窘態百出。小技如醫。亦以三世爲貴者此也。天下之事物多端。一身之酬酢至眇。先輩之段段致工者槩欲推而至於知至也。今此講義所論。雖不必箇箇皆非。想其逕庭。慙恧如罪。謂兄必有所猛鐫。所評者。只智訓一句。無一言及於是非。泛惠以褒揚之律。竊恐賢者愛人。必不當如是狹隘也。曷任歉缺。三先生所論。謹當如戒採入。以備考據之一。而跋語旋止之敎。毋乃諷之。使知其萬古藏〈曾仍所囑。已有眉書跋語。〉僭語耶。然前之所集。有如秋蟬春鶯。自鳴自樂。本非自擬於成書者。序文又何可望也。惠韻。忘慙攀和。而若其飢鴉詩。實未曉命意之攸在。尤不敢關弦。元來鉛槧。貴在言志。吾爾充腹似鄙語。煙火口食涉仙味。晴窓所詠。抑不必如此耶。金令惠我以木假山。是自金剛漂到者。其連理可貴。弟方有看雲之思長被之戀。述意和呈。唐突古體之變例。
答鄭叔向
編輯悔訟懍惕中。長牋忽投。甚矣。足下之於僕也。古人曰。人言亦益我。詆誹之言。尙欲爲鑑。柱下之史。寧害聖博。天駒伏隙。亦竊人語。紛紛遠近鏃。每以兄爲的。〈指尼黃往復事〉見群從影則射之。倘遲數年。決知其悔亦靡及。區區相愛之心。或露於闖發之隙者。亦涉交淺之戒耶。近有一種說話。自德門而翻傳。已經四五守宰。今則幾已聯矣。惟僕之惶怖矢口。已不暇言。而竊想雅度亦似終身爲羞矣。雖欲進陳於聯璧。顧此事嚴截可怕。抑何敢從以路之。增玆多口也。適當崇問之及。兼布悚縮之義。攻者。所以愛之也。順者。所以悅之也。兄覩此義何如也。
答鄭皆春
編輯題外所誨。雖有口。吾得以發諸。今有玉杯將墜於地。一人纓冠而救之。一人閉戶而不救。爲玉杯計。寧遇前一人耶。寧遇後一人耶。
與鄭皆春叔向
編輯非時冷雨。亦令人寒凜。此時僉履。能不呻病否。地步稍左。音墨乍曠。以吾心思兄。知兄亦懸懸於吾也。近來一種說飛行。謂有疑阻於兩間。丈夫窮矣。雖不能勉進所業。其可以較分挈尺。以自雄於所愛乎。第有不敎之子。妄答僞出之書。惟我溺愛。宜涉不慈。而竊想雅度亦覺非浩然矣。元來交際。貴相知心。士夫行身。當如靑天白日。無一毫幽暗之端。有萬釼割斷之警。然後方可謂之義交。曾不云乎。其曰半表半裏者。愍兄之短於誠信也。其曰兄必有終身之悔者。知兄之必遭逆界也。其曰玉杯將墜於地者。惜兄之誤入機穽也。當時水不分南北。嫌未有左右。心肝相照。事端莫礙。而重言複言。不以數疏爲慮者。所仗只此心耳。以今觀之。是果愛兄乎。惡兄乎。耿耿一念。十年如一日。每與兄一家相對。輒眷眷不已者。明知其必有此事。冀兄之樂聞也。德門諸族。不知義理。不量時世。且不識人之聽信與否。恣意幻弄。率口刱造。惟以快於心者。觸冒忌諱。終使深入之人。眩於視聽。專昧外至之物議。反致京外之喧聒。及今無可奈何之後。猶不省悔。一向藤葛。或欲推其言根。或欲力戰多口。如水益波。日甚一日。已極可憫。而今番場屋之行。又擠兄一層矣。事如不實。言如無稽。則其所以護之者。反不爲大陷乎。此等風色。必不入於只對案書之耳。猶謂之德門有人乎。方生之波。必岸上先知。古人槩憂其當局矣。萌驀不察。終至斧柯。此可與有識道。難與群從以下卞也。兄若一聞吾言。必怳然而悟。躍然而喜。終自抵於澹然之域。兄覩此義何如也。無已則有一焉。季難速歸侍。金卜還本業。季通讀誠意章。使非僻之言。無自以至前。則紛紛射影鏃。必應回怒爲歡。骨肉愛而山斗仰。其與舌戰群咻。以自苦於父母之鄕者。不亦萬萬乎。兄試想之。吾有一人可涉於偏私者乎。愛兄無如我。惜兄無如我。必欲玉成無如我。兄之至親。亦有相規如我者乎。若是而猶謂我有意而發。吾舌可結矣。雖知兄不欲出門。此係君子大節。且關門戶。一鞭相枉。兼與親舊講款。亦何所妨耶。快豁積年之抱。審知其鄙言之不可。而後聽然而笑曰。人情之外。又別有一理。弟亦何敢以淺見自是也。至誠所激。語多不擇。幸察其未盡之餘意焉。
答徐士增益來別紙
編輯遷葬服制。儀禮喪服曰。改葬緦。註。臣爲君。子爲父。妻爲夫。疏曰。父爲長子。子爲母亦同。戴德曰。妾爲君。適孫爲祖父。亦緦通典。王翼曰。女爲父母緦。又曰。前母改葬。從衆子之制。鄭玄曰。應服三年者。亦緦。此皆改葬應服之人。而出繼者。元無經見之處。旣非應服三年之人。故嫌不敢服之耶。更詳之。王肅曰。無服則弔服加麻。丘氏曰。餘皆素服布巾。若其變制之節。子思曰。旣葬而除。鄭玄曰。從緦之月數。王肅曰。葬畢便除。語類。朱子答或人曰。如今不可考。禮宜從厚。當如鄭氏。
改葬虞祭。旣曰墓而神之不智。以此推之。神已在廟。顧何可二也。此所以有後人之疑也。語類。問改葬神已在廟久矣。何得虞乎。朱子曰。便是如此。而今都不可考。看來。也須反哭於廟。先儒論議。大抵如此。然周禮。有冢人凡祭於墓者。皆屍之雲。則墓祭本義。蓋所以致其精神而非體魄之謂也。是以。南軒論墓祭曰。其義亦精。朱子亦曰。改葬。須告廟而後告墓。方啓墓。以葬畢。奠而歸。合而觀之。改葬之虞。極有微妙曲折。況是通行已久。今何更議。
新舊喪不可共卓之義。先儒已言之。蓋緣禮多妨礙故也。今旣出柩。一時行喪。則揆以情理。各設亦所不忍。鄙意作靈幄二間。一設舊喪。一設新喪。兩間隔一帳。朝夕哭奠上食。先重後輕。葬後行舊喪虞於舊喪靈座。返魂後行新喪虞於家。祭畢。卽行舊葬告祠堂禮節。則無乃或可乎。更問博於禮者處之。
葬。先輕後重。祭。先重後輕。此則旣有應行之禮。自當按行。
再答
編輯昨伻忙甚。寓中且無書冊。草草酬報矣。更思之。哀遑未暇之中。有此求助之意。尤不當引分閉口。以孤不遐之眷。玆取嶺南諸先生所論。以備參考。
破舊墳告辭
編輯退溪答金伯榮曰。今遷墓。若非專爲宅兆之故。告辭固不可專用儀節之文。合葬。是古禮。而又有遺命。則以此爲文爲當。如無遺命。只以新卜吉地。用古祔葬之禮爲文。似亦當矣。
告祠堂
編輯鄭汝仁問改葬前一日。當告於祠堂。而服衰入廟。極爲未安。姑使無服者假告否。雖服衰而不若自告否。抑亦權以墨縗入廟則何如。古人多言墨縗。而墨縗之制未詳。今欲皁紵網巾黑草笠〈國喪則用白笠〉白衣白帶白皮靴子。不知可否。退溪答曰。改葬告廟。使無服者爲之而已。不入告。亦甚非宜。其服。如來諭爲可。蓋墨縗今無。而又當國喪故也。觀乎此則當以皁紵網巾黑草笠白衣白帶白皮靴子親告。而但哀家前後喪服中以何服入廟耶。凡事不能盡如古禮。而惟行此事。不顧駭俗與否。則未知義理如何。又答金而精曰。婦人冠絰。遵禮則好。然亦當自視其家行喪禮如何。若他事不能盡如禮。獨行此一節。無益也。又駭俗也。喪禮備要。亦論喪人入廟之服。須更考退溪前後兩說及喪禮備要。且參哀家常用之服。斟量行之似當。
金鶴峯問丘氏曰。前期一日告於祠堂云云。墓所若近則此禮固也。若在遠。其告節次。當如何。或雲當先定遷墓之日。主人臨行告廟而去。或雲主人先去墓所。經營葬事。及其葬前一日。令在家子姪。代行其禮。二說是否何如。退溪答曰似兩可。
靈座
編輯金鶴峯又問初喪則有魂帛爲之主。改葬則無魂帛。於靈座中。設紙牓乎。只設靈座乎。退溪答曰。似只設靈座。
上食
編輯鄭汝仁問改墓。開出舊棺。未葬之前。當行朝夕上食否。退溪答曰。改葬朝夕上食。不可考。然今旣見柩。事象初喪者多。恐上食爲當。
愚伏答東陽尉曰。丘氏儀節。亦無上食之文。然若至經日。則闕然無事。於情未安。今所爲。亦必出於至情。而不暇問禮之有無也。朱子所謂禮宜從厚。亦謂此等處耶。
贈玄纁造明器
編輯鄭汝仁問改葬時贈玄纁造明器等事。當一如初葬時乎。雖合葬。亦當各具否。退溪答曰。改葬玄纁之類。隨力措送。雖合葬。力不及之物外。不可兼也。西厓,旅軒。亦曰明器。當依禮文用之。然朱子答陳安卿曰。某家不曾用。又答郭子從曰。禮旣有之。自不可去。然亦更在斟酌。今人亦或全不用也。家禮註曰。雖不用可也。此則惟在哀家家禮之如何耳。
改棺
編輯任卓爾問改葬重事。人多有經之者。或曰年歲久遠。且爲薄葬者。則啓墓之後。極爲無形。難可收拾。事至罔措。則別以板子。詳量初棺之長短廣狹而造棺。去地板罩蓋還斂。築以成墳爲得。或曰雖至無形。若妙手則移斂安頓。不至散處。雖百世之久。亦可移安。此兩說。未知誰善。寒岡答曰。後者之言。是也。雖百歲之久。雖無形之甚。若着手精妙。百分謹愼。則用竹片。移奉無形之形。斂襲安頓不差毫釐。
旅軒答鄭亦顏曰。文公改葬之儀。未有所考。若瓊山儀節。亦多指議其頗誤。不可盡信而全用之矣。銘旌。所以志其柩也。有柩則不容無。今啓舊墓。旣新其柩。則所銘之旌。其可頃刻無乎。其於改斂改棺之後卽設。爲得其義雲爾。玄纁。乃贈死之禮此焉而已。孝思罔極之情。附諸此物。而今見舊柩而新窆。若不用是。將何以致其永訣之誠乎。不但鄙見如是。今世改葬者。亦皆用之矣。移墓於歲久之後。則例未免拾骨。所謂拾骨者。以其所拾者骸骨而已。不可以親膚而並收其土。所以改葬者必用綿子。以將其所拾之骨。使之有所維持而無所亂雜其次序者也。惟在是重是謹。從容完密。罔有後憾。則豈非孝子之幸乎。此乃鄙人從前所經者。故因問而奉悉焉。
虞祭
編輯金鶴峯問。丘氏曰旣葬。就墓所靈座前。行虞禮云云。但言行虞禮而不言三虞。此與初喪襄事不同。故虞止於一否。緦三月內。別無行祭之禮否。退溪答曰。虞祭則只一。三月內。別無行祭節次。
寒岡答崔季昇曰。初喪時。已行三虞。改葬則只有一虞之告。還家告廟之外。別無祭祀之節。
緦服
編輯金鶴峯問。丘氏曰。祭畢撤靈座。主人以下出就外所。釋緦麻服素服而還云云。禮。衰麻不去身。改葬。若服緦則宜若不當去身。而釋之而還。何耶。在途素服。則還家當服何服而終三月乎。退溪答曰。疑仍素服。
又問。丘氏曰。改葬緦。子與妻也云云。所謂妻者。莫是子之妻否。死者妻否。但云子與妻而不及女。何也。退溪答曰。所謂妻子之妻也。女在其中。昨書不云乎。旣曰應服三年者皆緦。則子之妻。亦當服緦。而喪服註。臣爲君也。子爲父也。妻爲夫也雲爾。則丘氏所謂子與妻者。似指亡者之妻。而先生以子之妻答之。且通典。王翼曰。女爲父母亦緦雲。則何不擧此爲敎。但以女在其中答之耶。此甚可疑。
又問。丘氏曰。三月而除云云。除時。別無除服節次否。退溪答曰。未詳。崔季昇問。若終三月。則旣無靈座。服緦於何處。脫服亦於何處。其間無祭祀一節耶。寒岡答曰。還家告廟之外。別無他祭祀之節雲。而不答其服緦脫服節次。雖甚可疑。然鄙人頃當先考遷葬。破舊墳告辭時。哭而着緦。月數旣足。次朔一日曉頭。設鋪陳於正寢。哭而除之。此出於無可質問。故臆度而行之。蓋緣墓所在遠。而身有職任。不敢依愚伏說上墓除服。如此行之。未知其必是也。
又問丘氏之禮。則葬時服緦麻。旣葬。易服而還。更無服緦節次。而乃曰三月而除。所謂除者。除何服也。退溪答曰。丘說可疑。然恐有所據。豈不以旣葬非如見柩時而仍服麻。似無漸殺之意。故只服素食素。而指緦服之意在其中。至三月而止。以爲終服之節也歟。任卓爾問改葬時緦服。告廟時着之乎。至見柩後着之乎。寒岡答曰。當服於告啓墓之初。
又問遷葬時。宗孫父亡者。亦可以緦服臨之否。寒岡答曰。孫爲祖。禮不服緦。父亡代服之義。恐推不得。然禮旣無文。不敢強說。以今觀之。戴德曰適孫爲祖父亦緦。鄭玄又有應服三年皆緦之語。而先生所答如此。未可知也。
退溪答金伯榮曰。改葬之服。旣雲親見屍柩。不忍無服。則於改葬母也。獨無服而可忍乎。此甚可疑。雖然。竊意人子於父母。情非有間。而聖人制禮。則多爲父厭降於母者。家無二尊之義最重。故謹之也。其意豈不以五服最輕者緦。降緦無服。今旣以斬衰當緦。則齊衰以下。無服可當。故只以素服行之耶。觀瓊山儀節改葬服註。惟雲子爲父妻爲夫。餘皆素服布巾。而無爲母之文。然則以意加服。亦爲難矣。但今當喪改葬。當處以偕葬之禮。則改葬時。仍服斬衰。正得不敢變服之義。非如只改葬母素服未安之意。如是行之。如何。若曾擇之所問。乃指諸父昆弟之喪哭奠所服之節。與偕喪葬。禮自不同。故朱子答云云。不當與此合而爲說也。
旅軒答申活曰。改葬緦服之用。淺見亦以爲於遷母同用之爲可也。然則父喪未禫者之遷母。亦當別制緦服耶。服雖除於葬畢。行素終三月。豈非至情也哉。今按語類。問鄭氏以爲只是三年服者。改葬服緦三月。非三年服者。弔服加麻。葬畢除之否。朱子答曰。然。子思曰禮。父母改葬。緦而除。則非父母不服緦也。喪服疏亦曰。爲母亦同。退溪,旅軒。不擧此言。但以己意答之。亦甚可疑。
愚伏答金伯昷曰。改葬之緦。鄭玄以爲當從月數。王肅以爲葬畢便除。而朱先生謂禮宜從厚。當如鄭說。此是定論。不知瓊山如何便從王說。殊爲可怪。家中無此書。不得撿考。幸更考之。承重有間之說。亦不爲全無義理。但齊斬旣已代服。則此亦似當用親子之例。乃不失朱子從厚之意。來示得之矣。
鄭仁輔問。改葬緦服。丘氏以爲葬畢祭後卽除之。易素服而還。此未知何所據而云然耶。愚意旣見屍柩之後。哀痛慘怛之懷。無異初喪。而聖人制禮參商折衷。定以緦麻。則雖不可徑情踰越。葬後留其服。以時省墓之際。服以哭盡哀。庶可紓終天之痛。月數旣盡然後上墓除之。未知如何。愚伏答曰。頃於膠擾中。答上舍書。自覺率爾。反覆思之。常時上墓。禮有哀省之文。況改葬三月之內。與常時不同。擧哀一節。允合情禮。方欲更告而未及。玆承別幅之示。極當極當。乃知情之所發。能自盡者得之。而非泛然揣度者所能及也。感歎之不已。
或問竊聞改葬緦。旣葬而除。又聞重喪未除。遭輕喪則製其服而哭之。旣畢反重服。又聞齊衰之喪。旣虞卒哭。遭大功之喪。麻葛兼服之。又聞有父之喪。如未沒喪而母死。其除父之喪也。服其除服。卒事反喪服。註。若母喪未葬而値父之二祥。則不得服祥服雲。今遭母喪而將遷父墓。一子往迎前喪於遠地。一子留侍几筵。雖異於新遭輕喪者。爲父之緦。似不下於本服大功矣。但未葬。不得服祥服。則改葬之緦。與祥服有間乎。愚伏答曰。改葬之緦。蓋爲親見屍柩不可無服。故製五服中最輕之服。以執其事。穀梁所謂擧下緬也。乃此意也。今雲爲父之緦。似不下於本服大功者。恐不然矣。竊詳禮經易服之節。皆以重者爲主。故曰有三年之練冠。則以大功之麻易之。麻重而葛輕故也。又曰。斬衰之葛。與齊衰之麻同。齊衰之葛。與大功之麻同。皆兼服之。麻葛之大小同。故兼服之也。又曰。父母之喪偕。先葬者不虞祔。待後事。其葬服斬衰。蓋父喪未葬。故服斬衰以葬母也。據此數條。則以齊衰服改葬前喪。似爲不妨。恐不當必以最輕之服易之。如何如何。
偕葬
編輯退溪答金伯榮曰。幷有喪。所以先輕而後重者。蓋葬是奪情之事。人子之所不忍也。特不得已而爲之。故先輕耳。若改葬則所謂奪情之義。比於新喪者。則似有間矣。前日問及時。所以謂與幷有喪之禮少異者。此也。蓋今日之事。旣與曾子問之意不同。則疑可以不拘先輕之例也。然此出於臆見。正犯汰哉之誚。爲未安。其後歷考諸禮。當喪而改墓合葬之禮。幷無據證。而創行臆見。寧比類於幷有喪之例而行之。庶不乖禮意。故繼而有先輕後重之雲。正所以救前言之失也。第其日適會病冗。未盡其曲折耳。
愚伏答全淨遠曰。幷有喪葬。則先輕而後重。其奠及虞。先重而後輕。此聖人之訓也。釋之者曰。葬是奪情之事。故先輕。祭是奉養之事。故先重。其義甚明。但今不能一依禮意。不免同日而葬。則旣於奪情之義無取。而先發輕喪未安。議者之寧欲先發重喪。以應男先之義。亦不爲無見。然聖人旣明言先輕後重。則有不可違易。況啓殯之際。先啓輕喪。視載旣訖而後。還啓重喪之殯。雖時刻之間。猶有尤不得已於重喪之意。行乎其間。發引在途。至山下棺。莫不皆然。恐當從禮經之文爲是。又按鶴峯問同葬父母則先輕後重。奪情故也。改葬啓墓時。亦當先啓母。出棺改斂時。亦當先斂母否。退溪答曰。皆當先。據此則在山改葬。尤無取於奪情之義。而猶且云然。又曰。與其無據而刱行臆見。寧比類於幷有喪之例而行之。庶不乖禮意。今只得先輕後重。尤無可疑。
裵子章問發引時。何喪當先歟。寒岡答曰。恐府君當先。
申晉甫問發引時。父母喪當何先後。而下棺時。亦何先後耶。旅軒答曰。葬如先後。其期則先輕後重。常例也。若同日發引。則似當尊喪在先。下棺亦如之。
改葬一節。古禮無所見。但有改葬緦三字而已。其後諸儒或有服制所論。若其儀節。未或見焉。丘氏始著遷葬儀。而以其多有不中理處。退溪亦曰。恐難全用。沙溪喪禮備要所編。爲世遵用。寒岡遭母喪。改葬其先府君。答裵子章書曰。略草改葬儀。與本喪同時。節目頗詳。此與哀家葬禮正相類。考諸文集。若無所載。則求見於本家。似當。其他疑晦難定者。問於知者。亦可。
答徐士增問目
編輯葬後上食時。或有闔門啓門者。此禮何如。
生時飮食。侍者無隱避之禮。三年几筵。孝子有常侍之義。而虞卒哭吉祭也。漸有神之之道。故雖有闔門之節。若其上食。卽象生也。又況家禮亦無葬前後所別。今之行者。未知其可也。
改葬而將合葬。則啓先墓時。當有告辭。先儒或有所製歟。
聞有沈相國守慶所製。而旣非朱子所定。不必蹈襲。措辭添入。亦何不可耶。
禮曰。改葬畢。就墓所靈座前。行虞祭。丘氏儀曰。行虞於墓。神主旣在家廟。則所謂靈座指何。而若行於墓。則反違於就靈座行虞之文。今何適從歟。
所謂靈座。卽靈幄設位所也。旣已親見屍柩。則便是初喪。退溪曰。設靈座。朝夕上食。沙溪曰。朝夕哭奠。當如初喪。蓋所以伸其情也。雖已下棺。未撤靈座。就而行祭。有何可疑。竊詳禮意。其曰墓而神之不智雲者。極爲微妙。緣係俗禮。雖有墓祭。亦或有墓幕行禮之時。改葬。大禮也。舍墓而行於靈座者。似有深義。鄙家曾行於墓所靈座。然嘗見語類。有問曰改葬。神已在廟久矣。何得虞乎。朱子曰。便是如此。而今都不可考。看來也須反哭於廟。此則以虞爲不可也。但禮。王肅曰。改葬服緦。旣虞而除之。朱子又曰。改葬。須告廟而後告墓。方啓墓。葬畢奠而歸。是故。丘氏採入於儀節。今之士大夫皆遵行。此則行虞來歷。而以其神之在廟。尙疑其行虞。況舍靈座而行於墓乎。有可以認得處。故並論行虞曲折。
人之用手。右役而左逸者。以陰爲陽之役也。賓主尙讓。故自卑於阼階而敬客於西也。朝廷之東西班。以其左陽爲上。右陰爲下歟。神道之尙右。兵事之尊右。以其凶類而言歟。拱手之尙左。讀祝之跪左。以其吉類而言歟。同姓西面。異姓東面。諸侯東階。諸伯西階者。以其陰陽之貴賤歟。或左或右。序立非一。何知其意義歟。
儀禮註曰。食以右手。取其強也。冠於阼階。以著代也。吉事尙左。凶事尙右。若其東西班次。皆有意義。如是而足矣。必欲牽出其彷彿文字。捏合於左右陰陽。則旣近於鑿。且非急務。何如何如。
婦拜舅姑。於家禮則拜於堂下。於儀禮則拜於堂上者。何歟。其或婦之初來。其禮當以嚴敬爲主。故拜於堂下。平常時則須以篤恩爲主。故拜於堂上歟。
來敎亦善。然禮儀之際。節必尙嚴。閨門之內。恩常掩義。且以情理言之。子之於父母。婦之於舅姑。何等尊高耶。相其地形。臨時致敬。故鄙家子婦。或有庭拜之時。古今爲禮者。何嘗不以下爲恭耶。
向聞魂魄之敎。而竊有未會於心。朱子曰。氣曰魂。體曰魄。又曰。魂是氣。體魄是質。然則氣之精者魂。故隨神往來。體之精者魄。故並精出入歟。
旣曰魄是體質。則有何出入之氣乎。所以云云者。特言隨氣運用之妙耳。
朱子曰。雖上智有人心。雖下愚有道心。蓋理氣渾融。元不相離。心動爲情也。發之者氣也。所以發者理也。非氣則不能發。非理則無所發。初未嘗有理發氣發之殊也。然而七情之發。有爲道義而發者。如欲孝其親。欲忠其君。見孺子入井而惻隱。見非義而羞惡。過宗廟而恭敬之類。此所謂道心者也。有爲口體而發者。如飢欲食。寒欲衣。勞欲休。精盛思室之類。此所謂人心者歟。以爲道心雖不離於氣。而其發也爲道義。故屬之性命。人心雖亦本於理。而其發也爲口體。故屬之形氣。未知此義何如。
人心。卽覺於形氣者。飢食渴飮。人情之所未免。故雖上智。不能無人心。但自人心而收之。則道心也。道心。卽覺於義理者。惻隱羞惡。天理之所固有。故雖下愚。不能無道心。但自道心而放之則人心也。蓋理氣雙行。情慾易流。收而全之。則人心不危。放而徇之。則道心愈微。赤子者。未汩此心也。大人者。不失此心也。聖人之心。如止水。如明鏡。卻與天理渾然爲一。尤當於界分體認。
性具於心而發爲情。性旣本善。則情亦宜無不善。而情或有不善者。何歟。其所以善者。是本性之直出者。其所以惡者。乘氣而橫生者歟。理本純善。而氣有淸濁。當其未發。氣未用事。故純善。及其發也。善惡始分。所以善者。淸氣之發也。所以惡者。濁氣之發歟。不然則一人之身。或有善言善行。或有惡言惡行。何歟。
何爲其不然。理皆精粹。故性無不善。氣有淸濁。故質或不齊。天理全時。善言善行。人慾橫處。惡言惡行。聖人。純善無惡。
先儒曰。水氣升於上。水至木杪。則爲滋液。火氣見於上。火至木杪。則爲華實。此則以五行從母氣而然歟。
水本是陽之濕氣。而以其初動爲陰所陷。不得遂。故陰勝而爲水。火本是陰之燥氣。而以其初動爲陽所掩。不得達。故陽勝而爲火。水而爲滋液。火而爲華實者。謂之功用則可。謂之從母。則或近於巧耶。
先儒曰。草。陰也。木。陽也。故草盛於春。而木則至夏而成。草實於夏。而木則至秋而實。此則以其陰躁陽遲而然歟。
不必如此言之。禽獸。落地便走。人生。老大始充。此亦謂之陰陽耶。只緣小者速而大者遲耳。
先儒曰。陽氣自下而始。陰氣自上而始。試觀草木之在溪澗者。先受生長之氣。在山頂者。先受肅殺之氣。以此驗之。則不必待復卦姤卦。而陰陽之始。庶可得其影像。未知如何。
陽自下而升。陰自上而降者。蓋論其性情也。若其草木之生。得潤徑發。遇寒先衰。抑其處勢然也。陽坡草木。乘春而萌。陰崖花竹。到夏方達。將以姤復。分一山耶。殊不可知也。
木火陽。金水陰者。所謂五氣順布。四時行焉者也。此則以五行運之序言之歟。水木陽。火金陰者。此所謂天一生水。地二生火。天三生木。地四生金者也。此則以五行生屬言之歟。水陰盛火陽盛。木陽穉金陰稚者。此所謂五行之生。各一其性者也。此則以五行生稟言之歟。
以二氣言。則互爲其根者。氣也。分陰分陽者。質也。以五行言。則質分於萌驀之初。氣行於運用之間。以氣而論其所行之序。則木火爲陽。金水爲陰。以質而原其所生之始。則水木爲陽。火金爲陰。蓋以言其質。則水火。以陰陽之盛而居先。木金。以陰陽之穉而居後。以言乎其氣。則木火以陽而居先。金水以陰而居後。此皆先儒之論。今何疊床。惟在自得之如何耳。
答學子問目
編輯誨條。皆經史奧義。不佞何知。但千里馳問。厚意難孤。忘慙仰副。未知其必可也。若其課讀所詢。曾不云乎。四書熟而後觀其心得之如何。或詩或書。或禮或樂。或春秋或子史。惟當隨宜開發。然倘無踐履之實。終有玩喪之戒。爲學之道。內治爲上。虛名可怕。若一毫求知於人。則非惟傷德。終必大害。所不可不知。
易。無極而太極。
若有一箇物。存主於冥漠之中。無其形而有其理也。
伊川曰。乾。聖人之分。坤。學者之事。
知大始之體者。乾也。而聖人純粹。與天爲一。故可欲之善屬焉。作成物之用者。坤也。而學者積習以復其初。故有諸己之信屬焉。曰分曰事。境界可想。
敬義先後。
涵養在敬。裁製在義。或曰必有事焉。當用敬否。伊川曰。敬是涵養。有事當集義。
程子曰。聖人無復。故未見其心。
羣陰剝盡。一陽初動。故天地生生之心。可於復見之。而聖人純善無惡。安有陰剝之時也。所以常見其仁。未見其復也。
詩。周南繫周公。召南繫召公歟。
周南。天子之事。故繫之於周。周。王室也。召南。諸侯之事。故繫之於召。召。諸侯長也。而後人加公字。
詩序誰作。
皆謂子夏所作。而程子曰。其文似繫辭。似是孔子所爲。
書。三墳五典。是三皇五帝之書。而尙書只有二典。何歟。
孔子刪書。斷自唐虞。蓋以唐虞以前。世道鴻荒。難可盡信也。
朞三百六十六日。而註曰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何如是不同。而所謂朞者。指何。所謂四分日之一者。何謂。
自今年冬至。到明年冬至。是謂朞也。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者。一朞之常數。而堯典擧大數。只曰三百六十六日。其曰四分日之一者。謂全日之外。又分一日中四分之一也。註中四分度之一及十九分度之七雲者。亦同。但天舒日縮。四分度之一外。又餘小分之九。十年則九十分也。計百三十年而積差二日。此則書註外。又有此數也。
氣盈多。
是爲天之過於日也。日與天。一年一會。則天之所過之度。合爲五日四分日之一者。是謂氣盈。其曰多者。有餘之謂也。
朔虛少。
是爲月之不及於日也。月與日。一月一會。則月之不及之度。合爲五日二分日之半強者。是爲朔虛。其曰少者。不足之謂也。
如日法九百四十而一得六。不盡三百四十八。
日法者。以九百四十分。爲一日之法也。蓋謂以其全日外。餘分五千九百八十八算之。每以九百四十分爲一日。則當得六日。其外餘分。只有三百四十八。此固不可以爲全日。故但曰不盡。
日行之數
每日日行起於度端。終於度端。〈朱子曰。今日子時在角。明日子時只在那角上。〉在天爲不及一度。〈天則每日周天。又過一度故也。〉自今年冬至。至明年冬至日寅末。進而與天會於昨年所會之次。是一歲日行之數也。
月行之數
月行尤遲。每日不及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至晦日辰末。退而與日會於前月所會之次。通計十二月。得三百五十四日三百四十八分。是一歲月行之數也。
閏率
天所過數五日二百三十五分者氣盈之多也。月所退數五日五百九十二分者。朔虛之少也。合氣盈朔虛。則十日八百二十七分。是爲一歲閏率。通計三年。當得三十二日六百單一分也。三年一閏。則二十九日計除之後。尙餘三日及六百一分。而至十九年七閏之後。氣朔分齊。更無餘分。是爲一章。
此雲左旋。而詩十月之交註曰右旋。曆家則曰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何歟。
順之則支。逆之則簡。故曆家只取零度。謂之右旋。詩註。卻從曆家說。
金籐祝辭曰。元孫不若某之多才多藝。不能事鬼神。此周公之言歟。
張南軒曰。金籐之事則有之。而冊祝事則妄傳。
儀禮命名及註疏。
本周公所作。古無其名。以其中有禮有儀。故後世名之。及周之衰。諸侯將踰法度。惡其害己而滅籍。魯高堂生,漢後倉,戴德,戴聖,慶普等。傳之河間獻王。得古禮於孔壁。鄭康成註之。賈公彥疏之。至宋朱子。爲儀禮經傳通解。門人楊復爲儀禮圖及儀禮旁通圖。其曰集傳集註者。此書之舊名也。
獻王所得古文。失於何時。
班固作漢書時。猶藏秘府。鄭玄輩尙能引用於註疏。其後遂失焉。雖未知何代何年。朱子曰。當時儒者專門名家。一經之外。不暇講讀。況在上者。又無禮樂之主。先儒謂聖經不亡於秦火而壞於漢儒。其說亦好。
士冠禮。冠始何代。
略說雲。古人冒而句領。註雲。三皇時。以冒覆頭句領遶頂。世本雲。黃帝造冕旒。蓋前此。以羽皮爲冠。至是乃用布也。今之濟州之人。苦其獰風。皮服皮冠。皆不去毛而表出之。豈其貿貿之俗。不約自同耶。
筮日不筮月者。何義。
夏小正雲。二月。綏多士女冠子娶妻時也。旣有常月。故不筮。
字曰伯某甫。仲叔季。惟其宜。
伯仲叔季。長幼之稱。如孔子爲尼甫尼父。五十後稱爲仲尼者是也。孔子有庶兄曰孟皮。古禮。嫡長子曰伯。庶長子曰孟。而孟皮之字曰伯尼者。仁山金氏曰。疑孔子伯之也。蓋兄弟四人。則伯仲叔季。依次稱之。夏殷質則稱仲。周人文則稱叔。若管叔蔡叔是也。殷質二十冠。字之時。便兼伯仲叔季而稱之。周文未呼伯仲。至五十乃加而呼之。故檀弓曰。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謚。周道也。
士婚禮。大夫不再娶。今可行否。
奠鴈者。取其不再偶也。曷嘗有死復嫁娶之約乎。大夫不再者。蓋有妾嬖可主內事。而大夫以下。不得已而許者。奉公姑行祭祀。不可以無主故也。禮意雖如此。今之大夫。無幷取之媵娣。設有妾嬖。亦難配體。所以難行也。
內則。子事父母。婦事舅姑。皆云鷄初鳴問寢。此正父母舅姑寢寐之時也。毋乃或近於驚覺而致其心之不安歟。
不敢怠緩。故雖以鷄鳴爲期。待候於寢門之外。候其起問寢可也。而亦不可喧譁有聲。使知其來而致有不安之心也。然古語曰。觀其臥起之早晏。以占其家之興替。蓋晏起則志惰而事不成。所以有齊妃之箴也。父母亦必依禮早起。故據禮而言之也。
父母舅姑。旣食恆餕。註曰。每食餕而盡之者。末有原也。曾元曰。無者將以更進也。此事何如。
餕而不更進者。常也。若値稀貴之物。父母所嗜而未可以他得。則謹藏更進者。或也。然有更進之心而答曰無。以沮其欲與之心者。曾元所以不及於曾子也。
程子曰。灑掃。是形而上之道。童子常視無誑。方敎以聖人事也。
此皆進一步說。故曰應對至於一貫。又曰。毋欺。可以終身行之。
父母存。不許友以死。疏曰。親亡則許友報仇。故周禮。友之讎。視從父兄弟雲。父母旣沒。則可許友報仇而死歟。
可以死。可以無死。死。尙雲傷義。況以父母遺體。輕爲友仇而死。則是軻政之俠也。安可謂之孝也。情之親疏而義以輕重。所謂死生之友。則許身之謂也。許以死而不死於可死之時。則傷義。殉其義而死於親在之時。則傷孝。經文本義。欲使先知此義。而疏之所云。太無斟量。從兄弟之讎。豈至必死哉。援此浪死。則所失尤大。必須常常涇渭。酌其義之大小。惟以孝不孝爲權。則凡所交際。亦可例推。
學義。國語曰。民生於三。事之如一。惟其所在致死焉。若或幷値則何先。
父子主恩。君臣主義。師弟有恩有義。酌其所値之輕重。
弟子職。對客無讓。
壓尊不敢抗禮
表記。仁右道左。
左爲陰。故當然之則屬焉。右爲陽。故運用之妙屬焉。然分別近鑿。恐非聖人言。
鍾律五音
舌居中爲宮。如牛鳴。窌口開張爲商。如羊離羣。舌縮卻爲角。如雉登木。舌柱齒爲徵。如負豕覺駭。撮口聚爲羽。如鳥鳴樹。夫音者。中於宮。觸於角。祉於徵。章於商。宇於羽。故四音。爲宮紀協之。五行。則角爲木。商爲金。宮爲土。徵爲火。羽爲水。五常。爲仁爲義爲禮爲智爲信。五事。爲貌爲言爲思爲視爲聽。以類言之。宮爲君。商爲臣。角爲民。徵爲事。羽爲物。
四聲
音出於陰。聲發於陽。律有闢翕。呂有唱和。闢翕交而平上去入生焉。唱和交而開發收閉成焉。平聲哀而安。上聲厲而擧。去聲淸而遠。入聲直而促。然稟賦別而性情分。風土殊而呼吸異。東方喉聲。何我諤各之類是也。西方舌聲。丁的寧泥之類是也。中央牙聲。更行李客之類是也。南方齒聲。誌食止示之類是也。北方唇聲。邦賓崩密之類是也。又有辨聲要訣。一曰唇上。〈碧班邠約〉二曰舌頭。〈當滴帝丁〉三曰撮唇。〈呼虎烏汙〉四曰捲舌。〈伊幽乙英〉五曰開唇。〈披頗潘坡〉六曰齊齒。〈時實始成〉七曰正齒。〈征眞志只〉八曰穿牙。〈資捲挲牢〉九曰引喉。〈句拘鴉厄〉十曰隨鼻。〈豪好赫亨〉十一曰上齶。〈囂妖婚轎〉十二曰平牙。〈秦乍詵生〉十三曰縱唇。〈休朽求九〉十四曰送氣。〈査浣宅張〉十五曰合口。〈甘含咸監〉十六曰口開。〈何我可羹〉大抵唇聲之幷餠。舌聲之靈曆。淸也。齒聲之陟珍。牙聲之迦佉。喉聲之綱各。皆濁也。
我東亦有雅樂歟。
赤縣之外。風土自別。偏狹之地。方音已薄。雖以李相國,崔簡易之博洽。猶不諧樂府。況其下者乎。晉人以七絃琴。送高句麗第二相。王山嶽增損其制。作六絃。其後克宗作平調,羽調,界面調。被之六絃。高麗侍中蔡洪哲。作淸平樂,水龍吟,金殿樂,履霜曲,五冠山,紫霞洞。鄭敍作鄭瓜亭。翰林諸儒作翰林別曲。我國鄭道傳。作與民樂,洛陽春,步虛子,豐安曲,靖東方,倡義詞,鳳凰吟。尹淮作致和平。鄭麟趾作滿殿春,醉豐亨。此所謂東方樂府。而雅樂則無聞。昔在世宗朝。朴堧爲名者。每當坐臥。手於心胷之間。作戛聲形。嘯於口吻之中。爲律呂聲。積十年乃成。世宗深加倚重。使作雅樂。官至一品。人皆曰應時而生。
我國諺文。亦合於反切之法歟。
世宗朝。設諺文廳。命鄭麟趾,申叔舟,成三問等製諺文。曰初終聲八字。初聲八字。中聲十一字。其字體。依梵字爲之。本國及諸國語言文字所不記者。悉通無礙。洪武正韻諸字。亦皆以諺文書之。遂分五音而別之。曰牙舌唇齒喉。牙音有輕重之殊。舌音有正反之別。字亦有全淸次淸全濁不淸不濁之差。此本自反切而創。故名曰反切。然亦有不適者。蓋緣方音異於中土而然也。
春秋。日食有常度。而亂世爲災。治世不爲災。何歟。
猶寒暑有常。而氣盛則不病。氣衰然後有害。
論語。仁爲一篇大旨。而篇中無的訓。夫子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其他答問。亦各不同。後學於何識得。
孔門敎人。每以切於人者。衍就故特以立人達人言之。非謂仁訓本如是也。若便說仁。則人不認得。故但曰仁之方。猶雲忠恕違道不遠也。蓋仁道至廣。無與爲對。大不足以名之。愛不足以體之。覺不足以盡之。聖字不可以形容。公字又不襯實。程子所謂自古元不解仁雲者。悶而歎之之辭也。至朱子。以心之德愛之理爲訓。則可謂顚撲不破矣。
觀過知仁
旣謂之過則安可謂之仁也。只謂觀其厚而知仁之過。觀其薄而知仁之反。如鬻拳之兵諫。過於忠。鄠人之割股。過於孝。陽城之不娶。過於友。愛雖非中道。豈非厚之類乎。易牙之殺子。樂羊之食子。吳起之殺妻。豈非薄之甚者乎。此謂推其類而知之也。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人性本善。而拘於形氣。蔽於物慾。故言不必善。及其將死也。血氣已竭。思慮已絶。故始見其本善。
上蔡曰。心有知覺之謂仁。明道曰有病者。何歟。
欲撮其發見而警學。故雖有此語。南軒曰斷殺。伊川曰覺。不可訓仁。
愛之於仁。猶浪之於水歟。
浪固風之激也。雖無波。不害爲水。而愛者。仁之用也。非愛。無以見仁之施。猶非甘無以知糖之味。故以糖之甘比焉。
孔子不言神。
旣曰不測。則人必不知。何可滔滔地輕輕說與。此所以論語無之。至繫辭然後不得已有數處所訓。
孟子。可欲之爲善。
天道流行。繼之者善。受而在物。成之者性。渾然之理。粹然在中。而善者其苗脈也。由是而知所可欲。則可謂善人。故伊川曰。與元者善之義同理。
於仁以親親。於義以尊賢爲大者。何歟。
自性之發而論之。則親親爲先。以事之制而言之。則尊賢是急。
生之謂性。
告子以知覺運動爲性。則是氣也。杞柳湍水之喩。食色內外之卞。皆不外乎此。所以有玉雪犬牛之訓也。
久假不歸。惡知其非有。
假而至於欺人。欺人而至於自欺。則朱子之訓曰不自知其非有者。斥其無實也。初雖強作。久而習成。則南軒之解曰。舍舊從新者。進之於善也。然或者以爲眞有。則章句非之。
助長。雖爲學者大患。不篤則忘廢。何以用工。
杜預曰。優而游之。使自求之。厭而飫之。使自得之。若江河之浸。膏澤之潤。渙然氷釋。怡然理順。然後爲得。程子曰。此句煞好。
中庸。喜怒哀樂未發之前。不可求中。
旣雲求則便是思也。思非已發乎。發則爲和。不可言中。故程子曰若言存養於未發之時則可。求中於未發之前則不可。
位天地育萬物。亦有體用之可言。用工之先後歟。
天地位然後萬物可育。觀此則體用可知。而朱子曰。敬而無失。則極其中而天地位。義之與比。則極其和而萬物育。非不明也。但不如龜山之言曰中故天地位。和故萬物育之尤爲包涵也。
程子曰。中者。性之體。和者。性之用。張南軒曰。中也者。所以狀性之體段。而便曰中者性之體則不可。若曰性之體中。而其用則和。斯可矣。二說何如。
中字至難說。中庸之中。道也。未發之中。性也。但以在中之義。喚作中外之中。則伊川曰未安也。以天下大本而言。則有前說。以不偏不倚無過不及而言。則有後說耶。所不敢議也。
有時而心。有時而性。
寂然不動而性之體自全。感而遂通。則心之用已著。
鳶飛魚躍。亦有理氣歟。
退溪曰。飛躍。氣也。所以飛躍。理也。
性。一也。而有愛恭宜別之殊。何歟。
觸感各異。故所發不同。如隙中日光。長短方圓。各隨其形。何嘗有定照也。
大學。序文所謂孔子誦而傳之。何書。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於至善。此蓋古先民之言。而孔子傳之。其下。曾子述孔子之言。
物有知止二節。移下於格致章。則可無闕文。董文靖王黃宋方蔡及晦齋,蘇齋所見皆同。而退溪,愚伏兩先生非之。何歟。
身居堂上然後可辨堂下人曲直。議論安敢到。然程子恐聖經之失眞。朱子慮後學之有弊。晦齋有程子之意。退溪有朱子之意。
諸子。氣質二字。何始於宋儒歟。
孔子不云乎。性相近也。性本無二而曰相近。則其非氣質之謂乎。孟子所論。亦多此意。特不明言。至程,張始爲標題耳。
程子曰。義理與客氣常相勝。只看消長分數。
點檢所發。知其天理人慾孰多孰少。而存之遏之。則是爲君子小人分路處。
七情之中。惟怒最難。
程子曰。小人之怒。出於心。作於氣。形於身。及於物。以至於無所不怒。是所謂遷也。若君子之怒。如舜之去四凶。蓋可怒在彼不在己。
君子豈無欲哉。而莫非天命之流行。則不可以人慾言也。常人亦豈無善哉。而其所謂善者。未必非人慾也。
天理流行。則九百之粟。百鎰之饋。皆理也。私慾橫行。則絶裾之忠。割股之孝。亦欲也。乍見孺子之入井。則其所惻隱之心。非市恩於孺子父母也。非邀名於遠近聽聞也。若市恩或邀名。則雖毀膚傷體而拯之。亦欲也。推其惻隱而擴其天理。則爲君子。長其名利而濟其私慾。則爲小人。不過曰公私而已。
呂季克所謂吾心所愧者必其私。其所無負者。必夫禮雲者善矣。而南軒斥之者。何歟。
禮出於人情。人情若正。則孰非天理。而天理未及存。人慾未盡遏。而但把己意。謂出天理。則必將認私爲公。任情作理。故斥之以殊無統紀。又曰。所安是釋氏。
程子曰。克己所以治怒。明理所以治懼。
怒者。易於忿激。懼是氣不充。無私則得中。內固則表實。
上蔡曰。透得名利關。方是少歇處。
語意太活。聖人渾厚之言。似不如是急迫。然以此謂之少歇。則其有遠大之思可見。
南軒曰。要將箇敬來治心則不可。又曰嚮晦入宴息乃敬。何其相反歟。
主一之謂敬。無適之謂敬。戒謹省察。以爲存養之要則可。強把敬字。苦苦攻治。則是二之也。不幾於助長乎。嚮晦宴息。亦箇此敬。試看未發已發之時。果有可忽之端乎。
邵子臨終諧謔。須臾而盡。程子曰。以聖人觀之。則亦不是。此言何謂歟。
常人醉後倍加恭謹者。蓋是內不足。故有意撿勑也。聖人安於死。寧有強諧之理。
氣化形化之說。先儒言之盡矣。人之初生。果是氣化。則三代以後。未聞無母而生。何歟。
程子曰。萬物之始。皆氣化也。旣形然後以形相禪而有形化。形化長則氣化漸消。蓋草木始雖無種而生。旣生之後。自相子母。如新衣有蝨。則明是氣化。又能卵育。則明是形化。昔在麗末。有山湧出於耽羅海中。初無草木。望如硫黃雲者。其時國使田拱之所畫也。曷嘗有種。而今有草木焉。有禽獸焉。以此觀之。程子所訓。其不信矣乎。今之原野。或有無種之草木。又有蟲鳥之翻生。若夫雉雀之爲蜃蛤。鳩鼠之爲鷹鴽。人所目見。麟亦無母而生。是非明驗耶。先儒曰。無情化爲有情。有情化爲無情。此亦剛變爲柔。柔變爲剛之妙理也。
先儒曰。螟蛉蜾蠃。自是異物。而祝之久則能肖。此亦何理歟。
祝之久而至誠無僞。則感而通之者。理氣也。況於聖愚之分。均是一理。均是一氣。何無欲肖之心乎。尤當體認於誠。
先儒曰。聖人無夢。而高宗夢傅說。孔子夢周公。又曰。學者先看夢寐。言其心法而今日困極。則夢不成。烏在其心定歟。
夢在心成在氣。猶水本靜而爲風所激則浪也。是故有所謂想者。新舊事相感之謂也。有所謂因者。念衣而夢食。念貪而夢富之類是也。亦或有臟氣相形者。聖人氣淸。故虛而無夢。然兆眹而先見。則得傅說。存誠於行道。則夢周公。此如天本無爲。而有時而動者。亦理也。若夫常人。心無定力。志不堅固。此所以觀其夢之眞妄。驗其學之淺深。而其或困而不成者。只是昏氣之蔽隔也。
卜筮之能應。祭祀之能享。亦只一箇理。〈程子〉
所謂鬼神。旣非世俗所指者。而亦非有知覺言語也。天地間。化化生生。無非造化之跡也。以吾之氣。感彼之氣。卜之而應。祭之而享者。只是一理。今之僞卜淫祠。是何等理氣。非妄則惑也。
南軒拆廟可繼梁公。而朱子非之。何歟。
有庳之傲。武后之逆。僧伽之雜。濫厠舜廟。親祭而駭之。投諸江波者。何等快活。而獨非之乎。但民不覺悟而致有怨畔。則其害反有甚於淫祠。故朱子非之。
禽雀。食偶遺之穀。而不食故與之物。何歟。
人之有意無意。物皆知之。故曰色斯擧。
家語曰。曾子耘瓜。誤斷其根。曾晢大杖擊背。曾子仆而更蘇。欣然而笑曰。大人用力敎參。得無疾乎。乃退援琴而歌。以示其體康。此事何如。
曾晢曾參。皆賢者也。斷根非誠。杖背無端。此所謂盡信書。不如無書也。
解經甚難。何以則知其味歟。
易之爲卜筮書。人孰不知。而聽人說而傳於人。則心疑而語澁。因其象而識其微。則津津乎其味也。的的乎其言也。
先輩文集中。有晦菴酒失等語。朱子亦有酒失歟。
南軒答書曰。來者多雲會聚之間。酒酣氣張。悲歌慷慨。如此等類。恐皆平時血氣之習未能消磨者。不可作小病看云云。兩賢交際之篤。此足可見。安可謂之酒失也。
史記。反風起禾。熒惑退舍。果有是理歟。
於理固有之。但成王景公。恐不足以動天者。亦有先儒說。
狄梁公之不毀伍廟。未見其非。而南軒盛氣而駁之。何歟。
君與父。幷立於綱常。固不可偏重者也。楚王執奢而召員曰來。免而父。夫父得罪於君。將不免死。猶且不招自詣。冀以感悟。如其不諧。同死於一時可也。而今反逆其怒而逃之曰。將以復讎。是促其父之死也。韓人被戮於魏王。則食肉寢皮。以洩不窮之恨者。固是切迫不可已之怨忿。而顧以楚國世臣。假手於讎邦。蹂躪其宗國。鞭撻其君屍。其忍若是而猶不知死。退待屬鏤之劍。尤不可知也。此吾向年所著者也。近觀南軒所論。其曰逃之而勿仕。終身蔬食。又曰。梁公乃與大禹太伯。一例存之。偶未之思耳。又曰。今勑額在吳。以慰吳人之思可也。使員有靈。其敢饗之於玆地乎。承此諭問。幷錄前所言者以復焉。
長平坑卒。程子曰命也。所謂命者。若是其可泥歟。
命之理微。故夫子罕言。四十萬之遇伯起。命也。或當刑而生。或爲相而餓死。或先貧而後富。或先貴而後賤者。莫非命也。旣曰命則有此不同者。亦不足怪。此皆程子之說。然所謂命者。非如君侯之令某人爲某官。某日刑某罪之謂也。莫之爲而爲。莫之致而致。蓋人之所遇者命。不可謂之天有定命。天若有定命。以分於人人。則天固不大而反有私也。安可謂之天也。
陸杭飮羊祜饋藥
康子饋藥。子曰。未達不敢嘗。
社倉青苗同異
社倉。以穀而散。以穀而斂。且欲濟民。故使士夫主之。民樂假貸。永久無弊。青苗。以錢而散。以穀而斂。且欲利公。故使官吏主之。雖不勒奪。暗中病民。所以爲義利之分也。
介甫亦窺於性理者。何狼狽至此。
其所行事。皆竊取先王之近似者而爲之。青苗亦周官泉府之遺也。初非所以病民者。而強貸而規利。故終歸逆理。當其爲鄞縣也。貸穀而便民。則謂可以行之無弊。遂竊竊然自任其智。異於己者。謂之流俗。附於身者。視爲忠言。於是乎羣小蝨附而順適之。且復必欲其說之行而斥其異。必欲其事之濟而用其佞。乃敢力天下而抗公議。擯賢能而任諂奸。此亦時運使然。豈獨安石也。想其天資亦高。豈不知明道惠卿之爲霄壤哉。罪在於執拗而好勝。求逞其技能。又不知一縣之異於天下。甘作無忌憚之小人。若曰心欲誤國。其魂必不肯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