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兩弟
示兩弟 作者:黎遂球 明朝 |
〈先高士於板橋先京兆蔞園築蓼水居,欲從羊城攜家偕隱,痛未逮也。遂球於壬申春日既釋禫,與仲遂璧畢婚,因令偕季遂琪將庶母還居焉。遂球且奉老母留家羊城,又當以公車遠出。愾先志之未成,悵同生之暫分,援筆爲詩,示仲季凡四首。〉
山川繞紅蓼,老父築居時。
爲厭世人事,豪吟偕隱詩。
汝今仍棣萼,吾未愧荊枝。
到處皆萍梗,終焉同聚斯。
田園聊足樂,之子勿多求。
父老世相識,母妻無隱憂。
書藏經句讀,稻熟便耘收。
未必全藜藿,前溪任釣舟。
丹青非末藝,僻尚有同清。
好遂成名士,恆言畏後生。
雲山深藉助,煙鶴與經行。
試數諸賢達,何人戀市城。
送弟如嫁妹,總緣無父傷。
承顔各養母,求祿又賓王。
形影三年弱,綢繆疊語長。
祇圖百祥降,不敢淚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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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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