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巡撫岑毓英奏陳調閩差遣各員飭回原省原籍片

福建巡撫岑毓英奏謝署雲貴總督恩折 調閩差遣各員飭回原省原籍片
大清福建巡撫岑毓英
光緒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1882年7月9日
發布於岑襄勤公奏稿
福建巡撫岑毓英奏陳駐臺黔軍全數回黔片

  再,臣上年奏奉諭旨,准帶各隨員到閩差遣;該員等隨同渡臺辦理防務及開山撫番事宜,均屬不辭勞瘁。今防務稍松,臣蒙恩調署雲貴總督,行將去閩;前帶隨員,除另片奏留在閩差委之知州陸樹榘、呂嘉會、通判周德溥、州判劉德恆不計外,其原有省分之二品頂戴四川盡先補用道李鳳書、鹽運使銜雲南遇缺前先補用知府全懋績、雲南補用知州遇缺盡先前補用知縣史建中、廣東補用同知直隸州知州遇缺前先補用知縣王績威,擬飭各回原省聽候補用。又無省分之鹽運使銜升用道分省補用知府楊景修、升用知府候選同知直隸州知州馬世鱗、分省補用知縣楊增芳、候選知縣韓學孟、知州銜前先補用知縣分省補用州判傅恩榮、知州銜分省盡先補用州判林汝楨、候選州判張國棟、分省盡先前補用縣丞孫文英、丁澤化共九員,均飭令回籍;應否酌留二、三員在臺差遣,由臺灣道劉璈斟酌稟覆,另行核辦。除檄飭遵照外,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謹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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