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經本義 (四庫全書本)/卷11

卷十 禮經本義 卷十一 卷十二

  欽定四庫全書
  禮經本義卷十一
  無錫蔡徳晉撰
  凶禮
  喪服
  斬衰裳苴絰杖絞帶冠繩纓菅屨三年者鄭本三年二字誤在在父之室為父下
  斬者斷而不緝也凡喪服上曰衰下曰裳斬衰裳正服以三升之布義服以三升有半之布為之苴麻之有實而色黑者也麻在首在要皆曰絰首絰圍七寸二分有奇要絰圍五寸七分有奇斬衰之杖以竹為之絞帶以牡麻作繩而為帶也凡吉服先以革帶束衣次加大帶以申束之故謂之紳而喪服則以絞帶代革帶次加要絰以代大帶也斬衰正服義服之冠皆以六升之布為之冠尊稍細於衣也繩纓者冠下不用布武以一條繩通屈為武而垂其餘以為纓也菅茅屬者起下文之詞敖君善曰先儒以此絞象革則其博當二寸齊衰以下之布帶其博宜亦如之玉藻曰革帶博二寸
  
  父者身所由生家之至尊恩義之至也故服斬衰三年自天子以至庶人之通禮也 徐原一曰唐開元禮宋政和禮溫公書儀朱子家禮明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諸侯為天子
  君天下曰天子人君養教臣庶恩義同於父故臣於君亦服斬衰三年天子之喪凡畿內公卿大夫士固皆為天子服斬衰諸侯雖各君其國然於天子則猶是守土之臣也故亦為天子服斬衰唯諸侯世子不為天子服以逺嫌也諸侯之大夫為天王緦衰既𦵏除之以自有君也 徐原一曰三代時天子與諸侯各治其國故惟諸侯為天子服大夫之朝於天子者有服而國人則闕焉自秦漢以後封建廢而天下一統為郡縣事體既已不同至漢文行以日易月之制而古今之制蓋不可合矣故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俱不載
  
  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士無臣雖有地不得君稱故僕隸等為其喪弔服加麻不服斬也 髙紫超曰天子天下之尊君一國之尊父一家之尊故喪服之敘始此然不以天子先父者天之生物使之一本有父子然後有君臣喪服皆從一本而推故不得以天子先父也
  父為長子
  長子嫡長子也凡身為宗子得為嫡長子服斬以己為繼禰之宗則長子乃繼祖之宗重父所傳之正體也若身非宗子即不得為嫡長子服斬以身非繼禰之宗則長子非繼祖之宗不敢以己之正體而同於父之正體也故喪服傳曰何以三年也正體於上又乃將所傳重也庶子不得為長子三年不繼祖也而喪服小記亦曰庶子不得為長子斬不繼祖與襧也譙周以為不繼祖與禰者謂世子身不繼禰故其長子為不繼祖劉智釋疑以為庶子不為長子三年者明父之重長子以其當為禰後也其所繼者於父則禰於子則祖也二説最明 華天沐曰父之適子即得為長子三年故家禮亦但云父為適子當為後者三年然必父沒然後得為其長子重服徐原一曰長子受祖宗之重故為之服三年重服則所以定名分窒亂源用意深矣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並同孝慈録改齊衰不杖期今律文因之
  為人後者
  宗子無後則立同宗之支子為後公羊傳云為人後者為之子是也故為之服斬雷氏次宗曰此文當云為人後者為所後之父闕此五字者以其所後之父或早卒今所後其人不定或後祖或後曾祖髙祖故闕之見所後不定故也喪服傳曰為人後者孰後後大宗也大宗者尊之統也收族者也不可以絶故族人以支子後大宗也適子不得後大宗又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何如而可以為之後同宗則可為之後何如而可以為之後支子可也為所後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子戴氏聖曰大宗不可絶族無庶子則當絶父以後大宗范氏汪曰廢小宗昭穆不亂廢大宗昭穆亂矣先王所以重大宗也豈得不廢小宗以繼大宗乎徐原一曰古禮大宗無子則立後未有小宗無子而立後者也自秦漢以後世無宗子之法凡無子者即小宗亦為之置後彼豈盡為繼嗣之見哉大要多為貲産耳不知小宗無後者古有從祖祔食之條則雖未嘗繼嗣而其祭祀固未始絶也又何必立人為後始可永其祭祀哉今世之紛紛爭繼者其為大宗當斷之以律例若小宗則舉從祖祔食之禮而不為立後可也又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按此當與不杖期章為人後者為其父母一條叅考
  妻為夫
  女子在室天父適人則天夫故在室為父服斬適人則降其父服為期而為夫服斬也 賈洺州曰此下四條論婦人也徐原一曰妻為夫妾為君二條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妾為君
  妾卑不得與夫敵故稱其夫為君雖士亦然
  女子子在室為父
  女子亦子也故謂之女子子在室未嫁者也與不杖期章適人者對言 徐原一曰開元禮書儀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政和禮統於子為父內
  子嫁反在父之室為父布總箭笄髽衰三年八字鄭本在上條之下今從華本
  子女子子也嫁反謂已嫁而被出也女出嫁則恩隆於夫家故為父降服期被出則夫婦義絶而恩復隆於父母家矣故仍為父三年也總束髪也康成雲謂之總者既束其本又總其末也總布六升長六寸箭笄以小竹為笄也長尺髽露紒也猶男子之括髮斬衰括髮以麻則髽亦用麻蓋以麻自頂而交於額上卻繞紒也言衰不言裳者婦人不殊裳也華天沐曰按布總箭笄髽衰妻妾女子子喪服之異於男子者絰帶杖屨與男子同 徐原一曰開元禮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政和禮書儀無
  公士大夫之衆臣為其君布帶繩屨李微之曰士字條卿字之誤士卿士也公卿大夫仕於天子諸侯者也衆臣衆家臣也君謂公卿大夫也公卿大夫厭於天子諸侯唯家相為室老邑宰為士皆貴臣得為其君服斬衰三年其餘衆家臣雖服斬衰而稍從降榖布帶則與齊衰同繩屨則與大功同即記大夫之臣不稽首非尊家臣以避君之意也 按政和禮國官為其君布帶繩屨既𦵏除之
  右斬衰三年凡十條 附補九條天子諸侯父在為祖父有廢疾不任國政不任喪事故子受重於祖而服斬 徐原一曰此雖専為天子諸侯而言然臣庶之家父有篤疾不能執喪而代父執祖父母喪者均宜用此禮也開元禮迄今律文皆無天子卿大夫適子為天子諸侯有君道故世子不為天子服逺嫌也卿大夫全乎臣者也其適子為君服斬不嫌也大夫適子為君君謂諸侯與諸侯為兄弟者謂大夫士庶凡與諸侯有五屬之親者皆服斬蓋諸侯之尊不可以本親輕服服之也為祖後者禮孫為祖服期祖為孫服大功今父卒適孫受重於祖故祖為適孫加服期而適孫為祖亦加服三年也吳氏商曰受重者不得以輕服服是以孫及曾𤣥其為後者皆服三年受重故也呂涇野曰父卒適孫為祖父母祖卒為曽髙祖父母者何曰父母祖孫一體也父喪其子孫喪其父也祖無子何以有孫孫無祖何以有父也父亡於祖之下孫承於子之下矣故祖卒曾祖曾孫猶父子也曾祖卒髙祖𤣥孫猶父子也是以承重三年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為曾祖後者謂父與祖俱卒或有廢疾而以適曾孫受重於曾祖者 徐原一曰為曽髙祖後二條開元禮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為髙祖後者謂父祖曾俱卒或有廢疾而以適𤣥孫受重於髙祖者天子之女嫁於諸侯諸侯之女嫁於大夫為父婦人不貳斬出嫁既為夫斬而仍為父服斬者以尊君宜斬不可以輕服服之也內外宗為君內宗五屬之女也外宗姑姊之女舅之女及從女皆是也為君服斬不敢以其親服服至尊也其無服而嫁於諸臣從為夫之君嫁於庶人從為國君皆齊衰三月王朝之外內宗為天子亦如之 按此九條皆古禮見於傳記註疏者今叅考勉齋黃氏通觧原一徐氏通考而酌存之以補經文之闕註疏有諸侯之臣為王斬衰一條與經文諸侯之大夫為天子繐衰不合故削去至唐宋以來增改制度各於經文本服之下註明之雲 凡衰外削幅裳內削幅幅三袧若齊裳內衰外負廣出於適寸適博四寸出於衰衰長六寸博四寸衣帶下尺衽二尺有五寸袂屬幅衣二尺有二寸袪尺二寸凡者總五服而言外削幅者謂縫之邊幅向外內削幅者謂縫之邊幅向內幅三袧者據裳而言為裳之幅前三幅後四幅每幅要中皆為三辟積也齊緝也凡五服之衰一斬四緝緝裳者內展之緝衰者外展之負負版也謂以一方布置於背上上畔縫著領下畔則垂放之也辟領向外謂之適負之廣以出於適旁一寸為度也博廣也謂於當領之處不裁去其布但反摺之以向外而各出於肩上之兩旁左右皆廣四寸也衰博四寸當心辟領左右各四寸則當中濶八寸矣皆反摺向外則出於衰外左右各六寸矣衰綴於外衿之上長六寸博四寸廣長當心也前有衰後有負版在右有辟領孝子哀戚無所不在也衣即衰也帶即要絰也衣長出帶下一尺使可掩裳際此舉上衣之度而言蓋人身有長短不可概以尺寸計之止於束帶之處其下仍長一尺為度也衽衿交也用布一幅長二尺五寸斜裁之為二施於領下作內外衿狹頭向上以承領廣頭向下與衣齊蓋綴於衣身之旁在左者為外衽在右者為內衽也屬猶連也古者衣袂皆屬幅而特言之者嫌兇服之制或異於吉也衣者自袂之本及衣身而言之也大凡布幅二尺二寸故在衣身得二尺二寸屬幅又二尺二寸共得四尺四寸也則此袂之長亦如深衣之袂可反屈之及肘矣袪袖口也袂廣二尺二寸而袪尺二寸亦謂圓殺一尺似深衣之袪也 賈洺州曰哀之言摧孝子有哀摧之志也負者負荷其悲哀在背也適者以人子哀戚之情専適於父母不兼念餘事也敖君善曰五服之屬及錫與疑皆以衰為名則是凡凶服弔服無不有此衰矣其辟領亦當同之若負版則惟孝子乃有之孔子式負版者以其服最重故耳鄭康成曰袪尺二寸足以容中人之併兩手吉時拱尚左手喪時拱尚右手斬衰三升三升有半其冠六升以其冠為受受冠七升三升正服也三升半者義服也布八十縷為升受既𦵏後受服也凡喪服所以表哀哀有盛時殺時服乃隨哀以降殺故初服粗至𦵏後練後大祥後漸細加飾斬衰裳三升冠六升既𦵏以其冠為受衰裳六升冠七升小祥又以其冠為受衰裳七升冠八升也此不言小祥後受服者可以例而推之也苴絰大搹左本在下去五分一以為帶散帶垂長三尺搹扼也中人之扼圍九寸本麻根也先將麻根安在左邊當耳上卻將餘繩從額前向右邊圍向頂後過至左邊原起處即以麻尾加在麻根上乂綴細繩以固結之帶要絰也苴絰圍九寸五分之而去其一則七寸二分也要絰交結處亦綴細繩以固結之兩頭各存散麻三尺待成服日方絞之惟五十者不散垂婦人亦不散垂杖大如絰長齊其心本在下竹桐一也絰首絰也苴杖用竹削杖用桐冠右縫外縪纓條屬厭鍛而勿灰殷以前尚質吉凶之冠辟少前後一一直縫之周尚文吉冠多為辟積不能一一直縫故並而橫縫之惟喪冠則用三辟積而直縫焉大功以上哀重其三辟積向右縫之從隂也小功以下哀輕其三辟積向左縫之從陽也外縪者吉冠前後從武上屈向內而縫之縪餘在內凶冠前後從武上屈向外而縫之縪餘在外也纓條屬者謂通屈一條繩為武垂下為纓而屬之冠也厭伏也冠從武下屈向外而縫之故謂之厭鍛以水濯之也灰以灰治之也斬衰冠六升故鍛而勿灰蓋布自七升以上始用灰也凡五服之冠皆廣三寸 黃直卿曰按五服之喪冠其制之異者有四升數之不同一也繩纓之與布纓澡纓二也右縫之與左縫三也勿灰之與灰四也其制之同者亦四條屬一也外縪二也辟積之數三也廣狹之制四也屨外納以草為屨其餘末收向外取醜惡不事飾故也總六升長六寸箭笄長尺吉笄尺二寸總六升與男子冠數同也長六寸謂總束其本而其末垂出髻後以為飾者長六寸也吉笄後夫人以玉大夫士之妻以象皆長尺二寸言箭笄長尺異於吉笄之尺二寸也
  疏衰裳齊牡麻絰冠布纓削杖布帶疏屨三年者疏粗也齊緝也疏衰裳齊即齊衰也齊衰三年正服以四升布加服以五升布為之牡麻無實之麻也首絰圍五寸七分有奇要絰圍四寸六分有奇齊衰三年之冠正服以七升布加服以八升為之布纓之制與繩纓同削杖以桐為之謂之削者舊説以為削而方之也布帶所用布之升數與冠同其制亦如絞帶然疏屨者菅蒯之屨也
  父卒則為母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罔極之恩一也然天道陽尊而隂卑人道男貴而女賤不得以母而並於父故為父服斬為母服齊父在為至尊所厭故屈而服期父卒則無所復屈故得申重服三年也言則者對父在而立文也 徐原一曰賈公彥謂父卒三年之內而母卒仍服期者妄説也經不曰父卒為母而曰父卒則為母止見父卒之後而遭母喪即服三年也豈必父服除而母卒然後行三年之服乎唐律開元禮不分父存沒俱改齊衰三年政和禮書儀家禮明集禮並同明會典改斬衰三年今律文同愚按唐上元元年武后請父在服母三年詔依行焉開元五年右補闕盧履氷上言禮父在為母一周除靈三年心喪請仍舊章於是下制令百官詳議議久不決二十年中書令蕭嵩等改修五禮又議請依元敕為母齊衰三年遂為定製此父在為母三年之始也明初猶依古禮父服斬母服齊洪武七年始加折衷著為孝慈録父母俱服斬又列國於律至今遂為定製此子為母服斬衰之始也華天沐曰天尊地卑而乾坤定父天也母地也地統乎天母統乎父隂陽之大分人道之大防也夫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然而父在為母三年嫌於無父也故不得不屈而期聖人之制服凡以順天地之理定尊卑之分而己是故為父苴杖而圓以象天也為母削杖而方以象地也為父苴絰左其本而在下為母牡麻絰右其本而在上天左陽而升地右隂而降順隂陽升降之義而示有別也知地之不同於天則知母之不同於父矣知隂之必屈於陽則知父在不得伸私尊於母矣自唐武后始創父在為母三年之説而百王之典禮以一悍妻暴母易之迄千百年而莫之能正何後世之信周公孔子不如其信武氏也然自武氏以來猶為母齊衰至明洪武時始易以斬而父母之服凡衰裳帶絰冠纓杖屨之制悉混同而無別先王制禮之意蕩然無復存焉然而人心安之蓋嘗推其故父尊而母親故人之親其父嘗不如親其母人之欲伸其私尊於母也嘗過於欲尊其父故父尊於母者天理之公也同母於父者人情之私也理之公不勝其情之私宜乎武氏之制一易迄千百世莫之能正又從而甚焉者矣子夏曰知有母而不知有父禽獸是也野人則曰父母何算焉夫父母何算野人之論也然則今有聖人作其於此必有所不安者矣 此當與齊衰杖期章父在為母一條叅考
  繼母如母
  繼母謂己母早卒或被出之後而父再娶以繼續己母者傳曰繼母之配父與親母同故孝子不敢殊也隋永寜令李公孝四嵗喪母九嵗外繼其後父更別娶後母至是而亡河間劉炫以無撫育之恩議不
  解任侍御史劉子翊駁之曰禮繼母如母與母同也又曰傳云為人後者為其父母期按期者自以本生非殊親之與繼也又曰親繼既等心喪不殊又曰如謂繼母之來在子出之後制有淺深則出後之人所後者初亡後之者始至此復可以無撫育之恩而不服重乎又曰苟以撫育之恩始成母子則恩由彼至服自已來則慈母如母何待父命又曰繼母本以名服豈藉恩之厚薄也又曰炫敢違禮乖令侮聖干法使出後之子無情於本生名義之分有汙於風俗事奏乃從子翊之議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同書儀闕家禮明集禮同明㑹典改斬衰三年今律文同
  慈母如母
  傳曰慈母者何也妾之無子者妾子之無母者父命妾曰女以為子命子曰女以為母若是則生養之終其身如母死則喪之三年如母貴父之命也鄭康成曰此謂大夫之妾也不命則亦服庶母慈己之服可也大夫之妾子父在為母大功則士之妾子為母期矣父卒則皆得伸也敖君善曰鄭注云其使養之不命為母子則亦服庶母慈己之服者謂妾或自有子或子之母有他故不能自養其子是以不可命為母子但使慈之而已庶母慈己者服見小功章 徐原一曰禮有慈母之條非謂母死絶乳使他妾乳之即為慈母也即妾子年已稍長父命之為母子則成母子矣故曰貴父之命也觀小功有為慈母後之語蓋命之為後而非但命之養己義自可見若但命之養己則自有庶母慈己及乳母二條豈必等之於親母而行三年之服乎開元禮政和禮同書儀無家禮集禮同孝慈録改斬衰三年今律文因之
  母為長子
  傳曰父之所不降母亦不敢降也 萬充宗曰母為長子齊衰三年此母専指宗子之妻非謂凡為母者皆為長子三年也據傳雲父之所不降母亦不敢降是母之服重從乎父也斬衰章父為長子傳雲正體於上又乃將所傳重也注云重其繼祖禰之正體又以其將代己為宗廟主也是父之服重尊乎祖也故傳又雲庶子不得為長子三年然則庶子之妻其服長子也亦從庶子而殺矣豈得三年乎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集禮並同孝慈録改不杖期今律文因之
  右齊衰三年凡四條 附補九條祖父卒為祖母後者謂適孫無父而為祖後者祖父在雖當為祖母承重亦降為期今祖父已卒而遭祖母之喪故得申三年也王氏廷相曰禮父在厭其母故齊衰期父卒始得為母申其私而齊衰三年是以承重者祖亦厭其祖母沒而後齊衰三年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並同孝慈録改斬衰三年今律文因之為曾祖母後者謂祖父卒而適曾孫為曾祖後今曾祖父已卒則當為曾祖母三年也為髙祖母後者謂父祖曾俱卒以適𤣥孫為髙祖後今髙祖已卒則當為髙祖母三年也為所後者之妻不言所後母而言所後者之妻以別於妾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書儀家禮俱不載統於子為母內孝慈録改斬衰三年今律文因之為所後者之母言所後者之母謂所後祖母也而所後曾祖母髙祖母亦統於其中矣天子之女嫁於諸侯諸侯之女嫁於大夫為母女子出嫁則降其父母之服然天子之女嫁於諸侯諸侯之女嫁於大夫仍為父母不降者不敢以卑者而降尊者之服也大夫士之庶子父卒為所生母大夫之妾子父在為母大功士之妾子父在為母期若父卒則皆得申三年也 徐原一曰明改斬衰三年今律文因之為慈母後者為庶母可也為祖庶母可也鄭康成曰謂父命之為子母者也父之妾無子者亦可命己庶子為後華天沐曰此言所謂慈母非必妾之無子即父妾祖妾之無子者亦可父命之為後而稱慈蓋廣傳慈母之義蓋父命之為子母則雖祖庶母亦止稱慈母惟稱慈母故可服之三年如母也 按此言為祖庶母可者謂庶孫以祖庶母為慈母可也至生祖母之服則經傳無考惟開寶禮於不杖期有父所生庶母一條朱子家禮於不杖期亦有庶子之子為父之母而為祖後則不服一條明集禮亦同但附見祖父條而令典今制俱無至漢景帝晉安帝魏廣陵王恭北海王顥宋薛伸皆為生祖母服重而明臧應奎為南京車駕主事以祖庶母喪求去例不得持重猶執私喪三年然則生祖母應服期乎應持重乎華天沐論庶子為父之母服期曰考之喪服傳妾為其子期而於孫不聞為之服庶子為其母三年而其孫亦不聞為之服庶子之子為父之母期古未有也夫禮妾母之祭不及孫故制服亦不及孫未有為之服期而廢其祭者也小記曰妾母不世祭榖梁傳曰於子祭於孫止未有廢其祭而為之服者也又論庶子之子為庶祖母承重曰古禮之亡久矣獨父卒嫡孫為祖父母承重猶見古人重嫡之義曰承重者承先祖宗祧之重也故家有三子長子卒則長孫承重其餘次子卒則次子之子不承其父之服若以承重為代父服斬雲爾則次子亦子也次子之服亦斬衰也父死子承則次子之子皆宜承其斬也今次子之子不敢稱承重以並適庶子之子顧敢承重以並祖庶母於祖母乎哉且微特祖庶母不得稱承重而已雖祖母亦不敢有其稱也禮祖父卒而後為祖母後者三年自周公迄今未之改故祖沒然後為祖母得稱承重若祖在止為之服杖期不得稱承重也況於妾母而何承重之與有春秋之法妾母之卒不赴不袝於姑子祭而孫不祭祖庶母卒稱承重是無嫡妾之辨也此二條辨析古禮最允然以情理案之父為所生母三年而其子無服似亦未安則開寶禮家禮為生祖母服期疑可從也至為生祖母持重則揆之情理而斷乎其不可行矣妾為君之長子孔仲達曰女君為長子三年妾亦為女君之長子三年妾從女君服同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同書儀無家禮同孝慈録改不杖期今律文因之 齊衰四升五升其冠七升八升既𦵏以其冠為受受冠八升九升此據降服而言也若正服五升其冠八升義服六升其冠九升亦以其冠為受見下章齊衰之絰斬衰之帶也去五分一以為帶齊衰首絰圍七寸二分要絰圍五寸七分有奇牡麻絰右本在上亦散帶垂右本在上者謂先將麻根安在右當耳上卻將餘繩從額前左邊圍向頂後過至右邊原起處即以麻尾藏在麻根下令麻根在上也餘俱解見前章
  疏衰裳齊牡麻絰冠布纓削杖布帶疏屨期者
  齊衰期降服以四升布正服以五升布為之 敖君善曰此期服也而杖屨之屬皆與三年章同者經凡四條三為母一為妻以禮考之為母宜三年特以父在若母出故屈而為期妻為夫斬衰三年夫為妻亦宜齊衰三年以不敢同於母故不得出於期然則二服雖期實有三年之義此杖屨之屬所以皆與之同也
  父在為母
  家無二尊故父在為母降而服期蓋夫為妻期期年之外父已除服子不敢仍服衰絰以重傷父之志也然心喪之則猶三年矣 顧氏炎武曰為父斬衰三年為母齊衰三年此從子制之也父在為母齊衰杖期此從夫制之也家無二尊而子不得自専審此可以破學者之疑矣張子曰父在為母雖降為期而心喪之實未嘗不三年也傳曰父必三年然後娶達子之志也抑其子之服於期而伸其父之不娶於三年聖人所以損益百世而不可改者精矣徐原一曰雜記雲期之喪十一月而練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註雲父在為母則是古人於母既欲全父之尊而減其三嵗之期又欲達子之志而加其一時之服名雖為期其實十有五月與終喪之時相去止十月耳況又有心喪之禮則雖減十月之服而所以居喪之實未嘗異也唐人慾增為三年謂何至與伯叔母同制豈知伯叔母之期服曷嘗有祥禫之禮乎又曰唐髙宗加至齊衰三年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明集禮因之孝慈録改為斬衰三年今律文因之
  
  夫至尊妻為之服斬三年妻至親夫不得為之服齊三年者為其不可以不降於母且古禮喪三年不祭尢不得申私喪而廢宗廟之祭也故但為之服期而已敖君善曰傳曰父在為妻不杖此為妻杖謂無父者也 徐原一曰古人重妻服既為之杖又為之練禫同於父在為母所以報其三年之斬異於他服之齊衰期年者也儀禮注適子父在則為妻不杖以父為之主也庶子雖父在亦以杖即位故喪服小記曰父在庶子為妻以杖即位可也適子父沒即為妻製杖其母之存亡不論也惟雜記雲父母在不杖不稽顙而疏分別言之謂父為適婦主喪故父在不敢為妻杖若父沒母在不為適婦之主為妻雖得杖而不得稽顙也蓋杖與不杖顯有差等當杖而不杖是無故貶降其匹耦古人不為故唯適子父在不為妻杖其他無不杖者矣自唐增母服為齊衰三年宋代因之明又加為斬衰由是母服與父服並重母在為妻亦不杖家禮及律文咸由斯義也又曰小記云為父母妻長子禫又雲宗子母在為妻禫則是夫之服妻亦十一月而練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與父在為母同矣夫子之於母厭於父而不得遂則於期之外加以祥禫夫之於妻其服原止於期尚何不遂而亦加以祥禫者此欲達子之志而然也父在為母期不足以盡其情故展之至於十五月然必父於父母亦有祥禫之制其子始得依祥禫之節而行其服否則父已釋服於期嵗而子敢延至於十五月乎乃知古人體恤子心而不欲輒奪其服如此其委曲而周至也又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因之
  出妻之子為母
  出母不嫁為父守也其情可憫為之杖期宜也出母而嫁則甘自絶於我父而失身於人也不為之服亦宜矣舊説以為出母而嫁亦服杖期者非也傳曰出妻之子為母期則為外祖父母無服又曰出妻之子為父後者則為出母無服鄭康成曰繼母而為父所出則不服 髙紫超曰出妻之子為母期蓋指父沒言之父沒本應為母齊衰三年因其出也故降而期不敢欺其死父也若父在而出母沒也其惟心喪乎朱子曰出母為父後者無服此尊祖敬宗家無二上之意先王製作精微不苟蓋如此張子曰出妻不敢使子喪之禮也子於母則不可忘若父不使之喪子固不可違父當黙持心喪亦禮也若父使之喪而喪之亦禮也孔子使伯魚喪出母聖人之權也子思不使子上喪出母惟修禮而已吳肅公曰春秋之世周禮之斁者多矣其至者聖人守之其未盡善者亦微有損益焉出母之喪情之所不容恝執禮而強使恝焉非情也則亦非禮也是以伯魚行之而夫子姑聴之聖人之大也亦聖人之微也子思則自計其道之不足以及此故己之子思之嚴也亦賢聖之分也王氏栐曰張永徳父穎先娶馬氏生永徳為穎所出永徳知鄧州於州廨作二堂左繼母劉氏居之右馬氏居之不敢以出母加於繼母永徳事二母如一無間言時大臣母妻皆得入謁劉氏存日馬不敢同入禁中劉氏卒馬始得入謁太宗勞問嘉歎封莒國太夫人此可為人子事出母之法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又曰後世定禮不分適子衆子皆齊衰杖期以喪其出母所以縁人情之不得已而變通之者於古制亦無害也右齊衰杖期凡四條附三條 祖父在適孫為祖母亦如父在為母期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並同書儀無家禮今律文亦同惟會典改斬衰三年大夫之適子父沒後為妻父在為妻不杖故父沒得為妻杖其庶子雖父在亦得為妻杖也母嫁從為之服母嫁則自絶於父而母子之恩亦絶義宜無服從母而嫁受其撫育之恩則不容以恝故為之服杖期也 按天無二日民無二王子無二父妻無二夫天之道也故婦有七去惟淫不恕夫死改嫁淫心勝也違舅姑背死夫棄孤子以遂其淫心此禽獸也故子長而不從母嫁義宜無服韋𤣥成乃雲父沒則母無出義譙周雲父卒母嫁非父所絶袁準因云為父後猶服嫁母徐原一駁之謂適子之不喪出母者以凶服不得祭廟也母嫁亦與廟絶矣與廟絶即與父絶矣況父固未嘗命之嫁也此而可服安在出母之不可服乎其説當矣金世宗制子為改嫁母服喪三年子夏傳有之知有母而不知有父者禽獸是也此之謂矣然則從嫁而服杖期又為繼父服不杖期何也或曰此聖人之不得已而禮之權也夫死子幼而家貧無大功之親以相周恤其母雖嫁尚能撫育其前夫之子以成立其繼父又能為之築宮廟使主其祭祀則以恩而為之服疑亦可也然考三代之盛聖人立宗子以收族又有世祿以養之則士大夫家斷無從母而嫁者僻壤庶人之家雖有之然禮不下庶人先王豈宜以此非禮之事而立為禮況子無二父安得立繼父之名故此章繼母嫁從一條及後繼父同居不同居二條非經之本文係俗儒所纂入者當刪去也父卒繼母嫁為之服從從繼母而嫁也凡服人而人以其服反服之曰報繼母喪則子服期若子喪則母亦服期以報之也王子雍曰從乎繼母而寄育則為服不從則不服 萬充宗曰繼母不嫁則母子也嫁則路人矣奚服之有惟是父卒子孤幼無依不得已從繼母而往繼母亦不之棄而保抱攜持則其母子之恩無間於親母如是而不為服則於母子之情為不終而反之於心亦未免過恝彼繼父同居者猶齊衰三月亦惟以恩之不可忘也繼母雖非親母其撫育之恩獨可忘乎縱身為父後業從母往已不能如常禮行為後事其服自不容無也若能如禮為父後則已克自主自不從繼母往矣不從又奚服哉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家禮孝慈録會典並同書儀今律文改不杖期
  不杖麻屨期者
  不杖期正服衰五升冠八升
  祖父母
  為父母三年故為祖父母期也敖君善曰此服惟據父在者言也父卒則服式異矣傳曰父卒然後為祖後者服斬小記曰祖父卒而後為祖母後者三年汪苕文曰或問禮與律有繼母而無繼祖母之文然則繼祖母不當服與曰非也言祖母則繼祖母統其中矣蓋繼祖母與祖庶母有辨繼祖母之沒也祔於廟而祖庶母不祔夫既祔於廟為之孫者方嵗時享祀之而可以無服乎故曰言祖母則繼祖母統其中矣或問祖庶母宜何服曰其袒免乎禮大夫以上為庶母無服何祖庶母服之有然則律文服庶母期矣顧亦無祖庶母服者何歟曰疏也無恩也斯則為之袒免可也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世父母叔父母
  繼世以嫡長先生於父則繼世者也故曰世父叔説文作尗從上小言尊行之小者也祖父母服期而世叔父亦服期者與父一體服之不敢降也姑在室亦如之蓋凡女子在室之服悉與男子同也世叔母本路人以來配世叔父故生母名既名之為母則當隨世叔父而服之傳所謂以名服也 髙紫超曰世母叔母原其始而言則塗人也以其來配世父叔父而服亦同之初無隆殺何也蓋人之死喪無常有不幸夫死而遺其孤子孤女者非世母叔母為之恩勤教育必不能成立而其世母叔母之老寡無子者非依其兄弟之子則亦莫之相養而相𦵏也苟不重其服制則將相視如路人而幼孤老寡之人其顛連而失所者必多矣是故先王引而近之非母也而以為世叔母非子也而以為猶子欲其顧名思義使之彼此相收恤而無顛連無告之患也於以厚民生而善民俗豈細故哉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大夫之適子為妻
  大夫不以尊降適婦之服故子亦不敢降也父在故為妻不杖 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統於夫為妻內
  昆弟
  姊妹在室亦如之 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並同
  為衆子
  衆子謂長子之弟及妾子俱是也女子子在室亦如之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
  昆弟之子
  檀弓曰喪服兄弟之子猶子也蓋引而進之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大夫之庶子為適昆弟
  敖君善曰大夫之庶子為昆弟大功嫌於適亦然故以明之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統於昆弟內
  適孫
  適子死其嫡孫承重者祖為之期祖為孫大功常也以其繼體加隆焉故服期也 萬充宗曰祖為適孫不杖期傳曰有適子者無適孫孫婦亦如之此言適子在則長孫與庶孫同祖為之大功長孫之婦亦與庶孫婦同祖為之緦也古人子雖多惟主長子一人為後曰適子有適子則適子之長子未即為適孫必適子亡始立為適孫以為祖後也適子在既不立適孫則適子之長子婦亦不得為適孫婦蓋夫庶亦庶夫適亦適也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
  其父母謂本生父母也報者為人後者為其父母期其父母亦報之以期也 敖君善曰為父固當斬衰然父不可二斬不可並行既為所後之父斬則於所生之父不得不降而為期蓋一重則一輕禮宜然也其父母亦報之以期而不降者凡服之降以正尊旁尊則不降父母正尊出為人後雖本生亦等於旁尊統不可二故也華天沐曰或問為人後者不皆親昆弟之子或小功緦麻及族人之無服者為之於其本生父母之服何如曰禮為人後者為其父母期不聞以所後者之親疎異也為人後者為其昆弟大功亦不聞以所後者之親疎異也蓋人子不得已而為人後降其親一等以伸所後之尊足矣不容計所後之親疎逺近而異其服也其所以必降其親者何也隆於所後也其所以不計其親疎者何也隆於所後亦不得薄於所生也先王之制服所以交致其情而無憾也曰降其父母之服不易其父母之名何也曰此特欲著其服不得不係之其父母也非為人後者自稱之辭也既已稱所後者謂之父母又仍其父母之稱而不易非不二統之㫖矣夫人子於所生其恩罔極一旦出而為人後誠有大不忍於其父母聖人斷之以義為降其父母之服使之同於世叔父母而其父母亦降其子而為之報以同其子於昆弟之子凡此者皆所以重大宗使割其私恩而制之以義也夫惟衆人常以恩掩義而聖人必以義勝恩使人子之不忍於其親者不得不抑而就聖人之制而猶懼人情之以私恩而干公義也烏有仍其父母之稱使名與實相違也哉然則曾子固歐陽公為人後之議所主稱親之説非歟曰非也歐曾之説主於恩者也吾折衷之於朱子朱子之説主於義者也歐曽之言曰為人後者不當易其父母之稱朱子曰今設有為人後者於此一日所後之父與所生之父並坐而其子侍側稱所後父曰父稱所生父又曰父自是道理不可朱子之所謂不可者主以理也而未嘗非情歐曾之所言者主以情也而於理有所不可矣愚按華氏論為人後者為其父母服及其稱名之義當矣或又問如宋胡寅以五日子父母棄之為叔父安國所舉遂不持本生父母服明胡廣本姓黃父母以五日子棄之江後父得而養之亦不持本生父母服若是者何如也曰父母生子棄而欲殺之固自絶於子矣然人子於身所由來不可忘也以為人後者為其父母之服服之可也故胡廣則已薄矣胡寅既以伯父之服服之則無可議也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女子子適人者為其父母昆弟之為父後者
  婦人不貳斬已嫁為夫斬故為其父母降而期也為昆弟之為父後期者婦人雖已嫁然或不安於夫家則有歸宗之禮而父之適子則小宗也故不因已嫁而降其服也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興今律文並同
  為夫之君
  夫為君服斬衰三年故妻從服期凡從服皆降正服一等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姑姊妹女子子適人無主者姑姊妹報
  無主無祭主也敖君善曰為姑姊妹女子子適人者降服大功今以其死而無夫若子若孫以為祭主深可哀憫故加一等而服期大功之服乃得加一等者以其本服如是也報者姑姊妹於昆弟姪亦不容不以其所服者服之也女子子適人者為父母自當期固不必言報矣然父母為己加一等而己於父母不復加者其亦以婦人不能貳斬也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為君之父母妻長子祖父母
  君為父母長子及父卒為祖父母皆三年臣從之皆降一等而服期君之妻則小君也故臣為之服期服母之義也 按君之父祖康成謂此始封之君其祖未嘗為君若是繼體則其父若祖有廢疾不立者賈公彥謂若曾為君則羣臣當服斬何得從服期也君之母服問雲非夫人則無服唯近臣及僕驂乗從服孔仲達謂君母是適夫人則羣臣服期非夫人君為之服緦則羣臣無服也近臣閽寺之屬僕御車者驂車右也此皆近臣之小者則隨君服緦也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妾為母君
  母君君適妻也傳曰妾之事母君與婦之事舅姑等故服期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婦為舅姑
  子為父母三年妻從夫而服降一等故為舅姑期也王平仲曰婦為舅姑期非輕舅姑也重斬也女子非夫不天從夫則父母降矣何也無二天也婦之尊舅姑也以舅姑之子為天也舅姑死而服斬是二其天也故不敢也髙紫超曰古人婦為舅姑服齊衰期蓋引而與己之親父母同則亦恩義之盡矣夫婦人之義以夫為天不容有二故雖以舅姑之尊不得並於其所天傳所謂婦人不貳斬者也華天沐曰或問古禮婦為舅姑齊衰期何也曰先王之制禮稱情而立文夫斬者斬也三年之喪如斬所以為至痛極也先王以為惟妻之於夫孝子之於親其情邇矣非可以責婦之於舅也且禮女子適人而降其父母傳曰不二斬也不二斬者不二天也夫臣之於君子之於父婦之於夫三綱也臣以君為天子以父為天婦以夫為天一也臣為君服斬而為君之父母期子為父服斬而為父之父母期妻為夫服斬而為夫之父母期稱情而為之弗可易也顧寧人曰婦事舅姑如事父母而服止於期不二斬也然而以喪未嘗不三年矣故曰與更三年喪不去徐原一曰開元禮同宋太宗時改舅斬衰三年姑齊衰三年政和禮書儀家禮因之明太祖時改姑亦斬衰三年今律文因之
  夫之昆弟之子
  禮為世叔母期故世叔母亦報之以期也其女子子在室亦如之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因之
  公妾大夫之妾為其子
  傳曰妾不得體君為其子得遂也敖君善曰二妾之子為母之服異於衆人嫌母為其子亦然故以明之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但諸禮俱雲妾為己子無公妾大夫妾
  之分
  女子子為祖父母
  女子子適人不降其祖父母者敖君善謂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也孔氏倫謂婦人歸宗故不敢降其祖也二説俱通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大夫之子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子無主者為大夫命婦者唯子不報
  大夫之子萬氏斯同以為謂適子是也子字在昆弟上者舊説皆謂己所生子是也敖君善曰大夫適子從其父亦降旁親一等世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為大夫命婦與其父尊同故不降而服期若姑姊妹女子子服亦本期也其在室者則以大夫之尊厭降為大功若適士則又以出降為小功今以其為命婦故不復以尊降惟以出降為大功若又無祭主乃加一等而為期也傳曰大夫者其男子之為大夫者也命婦者其婦人之為大夫妻者也無主者命婦之無祭主者也唯子不報者女子子適人者為其父母期故言不報也言其餘皆報也 徐原一曰經言惟子不報傳獨以女子子釋之蓋言男子則子為父三年從無報期之禮不待言而可見惟嫁女為父母期而期原其本服不得以報言也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大夫為祖父母適孫為士者
  傳曰大夫不敢降其祖與適也 馬季長曰尊祖重適自尊者始故不敢降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公妾以及士妾為其父母
  公國君也妾不得體君嫌厭於君不得服其父母故明其得為父母遂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家禮孝慈録會典並同今律文無
  右齊衰不杖期凡二十條 附補十四條及疑經一條為王后畿外諸侯畿內卿大夫士皆為王后齊衰服母之義也惟諸侯之臣為天子繐衰既𦵏除之則於王后太子疑無服為太子王為太子服斬故卿大夫士及諸侯皆從服期也 齊武帝永明十一年文惠太子薨右僕射王晏等議今至尊既不行三年之典則羣臣之期亦宜降一等便應大功但功衰兄弟之服不可以服至尊臣等參議謂宜重其衰裳減其月數並同服齊衰三月天子卿大夫適子為王后太子大夫適子為夫人太子夫人太子謂諸侯之夫人及太子也兄弟俱為諸侯與己尊同故其服不降始封之君為諸父昆弟始封君之子為諸父傳曰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諸父而臣昆弟所不臣者當以本服服之也 黃直卿曰天子之義亦當然若虞舜之與漢髙皆庶人起而為天子蓋亦不臣諸父而有服也王為適曾孫適𤣥孫徐原一曰此雖指天子而言其實諸侯以下凡立後傳重者皆同此制開元禮迄今律文並同為不傳重適子及傳重非適子不傳重適子謂有廢疾者也傳重非適子謂以庶子為後及養他人子為後者也適子父在為妻此以士之適子言也大夫之適子見本經諸侯之適子見下條 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統於夫為妻內世子為妻世子謂天子諸侯之適子也諸侯之夫人公卿大夫之妻為天子夫服斬則妻從服期也天子之女嫁於諸侯諸侯之女嫁於大夫為母內外宗為夫人王朝之內宗外宗為王后亦如之公子之妻為其皇姑皇姑公子之生母士妾為君之衆子衆庶也繼父同居者傳曰夫死妻穉子幼子無大功之親與之適人而所適者亦無大功之親所適者以其貨財為之築宮廟嵗時使之祀馬妻不敢與焉若是則繼父之道也同居則服齊衰期異居則服齊衰三月必嘗同居然後為異居未嘗同居則不為異居華天沐曰或問禮有繼父之服父可繼乎絶族無施服母出嫁與廟絶而繼父為之齊衰乎曰此以恩服也聖人所以通人道之窮使鰥寡孤獨各得其所舉天下無顛連無告之民也夫夫死妻穉子幼無大功之親真天下之窮民而無告者也婦人不二夫禮之常也夫死妻穉子幼遇之變也而又無大功之親以相周恤則此煢煢無告之孤子係祖父再世之血食設一旦轉死溝壑棄兩世之孤斬先人之祀聖人之所大不忍也是故既立宗子之法以收族而又恐窮鄉庶姓或吾徳之所不能及且恐宗子之法久而不能無廢墜也不得已通其窮制同居繼父之服而傳為之申明其制曰夫死妻穉子幼無大功之親與之適人而所適者亦無大功之親所適者以其貨財為之築宮廟嵗時使之祀焉妻不敢與焉若是則繼父之道也嗚呼傳之言盡之矣夫其所與適人而所適亦無大功之親此其孤單獨立年老無倚與穉妻幼子窮相等耳是故兩人之窮常兩相䘏兩相倚聖人之所不禁也而苐為之教曰所適者能以其貨財為若子築宮廟不絶其先祖之血食而又為之不悖於禮恩莫隆焉是則有繼父之道矣聖人固許之為父子矣許之為父子而後天下之為繼父者能盡其心以相䘏亦惟命之為父子而後天下之待繼父者不背其恩以相棄使無適者幸而他日有子則若子歸其本宗而為異居繼父仍不敢忘其前日之恩為制齊衰三月之服以報之若不幸而所適者終於無子則以恩相終始而為同居繼父生則為之養死則為之齊衰期此亦情之不容諉義之無可辭者也然必妻穉子幼無大功之親而後許之適人非是不得藉口以適人矣必所適者以其貨財為之築宮廟以存其先祀而後謂之繼父非是不得託名於繼父矣必兩無大功之親同財而祭其祖禰而後謂之同居繼父非是不得比恩於同居矣且其所以必為之築宮廟於家門之外者神不歆非類而不敢以非禮凟也其所以妻不敢與焉者婦人不二夫而不敢以非禮干也其所以専舉築宮廟嵗祀為繼父之道者恩莫重於崇其先美莫大於尊其祖而不敢以私恩溷也此禮之作所為仁至義盡非聖人莫之能定者也 愚按傳及華氏之説其發明繼父服義詳矣蓋亦近乎情者之論也然繼父之服不合於禮先儒固多疑之傅𤣥謂父無可繼之理此禮焚書之後俗儒妄造也袁準謂此則自製其父亂名之大者近儒汪氏琬朱氏董祥辨之亦最詳而愚則更有疑焉禮同姓稱伯父叔父異姓稱伯舅叔舅惟外祖父特因母之父而稱為外王父故異姓無稱父之理齊衰之服唯施於同姓外此雖外祖父母母舅妻之父母之至戚亦不得施故異姓無服齊衰之理且世之娶失節婦為配者大抵皆貧窶之徒與夫不識理義者也彼安能為前夫之子築宮廟哉則斷以母可繼父不可繼之語而刪之信乎其可也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惟書儀無 衰四升五升六升冠七升八升九升既𦵏以其冠為受受冠八升九升十升
  疏衰裳牡麻絰無受者
  鄭康成曰無受者服是服而除不以輕服受之不著月數者天子諸侯𦵏異月也 愚按此章本不言月數而傳皆以為齊衰三月蓋以禮既𦵏而受服大夫士三月而𦵏故以為斷也康成雖有天子諸侯𦵏異月之説然又以為天子七月𦵏諸侯五月𦵏為之齊衰者皆三月藏其服至𦵏更服之𦵏後乃除愚意為天子諸侯未𦵏恐不應釋服且既釋矣至𦵏而更服相去不過一二月餘而倏釋倏服忽吉忽凶恐先王制禮不若是白虎通謂民始哭素服先𦵏三月成齊衰亦非安有聞喪不服越兩月而始服者夫帝堯殂落百姓如喪考妣三載四海遏密八音後世君徳即不古若然始喪服之至既𦵏而除又豈久乎疑此章本有七月五月三月之服傳者失之也
  寄公為所寓
  寄公謂諸侯失國而寓於他國者也既受所寓國君之惠因為之服傳曰寄公失地之君也為所寓服齊衰三月言與民同也鄭康成曰諸侯五月而𦵏而服齊衰三月者三月而藏其服至𦵏又更服之既𦵏而除之愚按為所寓之君服恐當五月 又按郝仲輿謂先王盛世何得有寄公此蓋衰世之禮其説近是而未盡也蓋封建肇於黃農厯唐虞夏商治亂不一故禹會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至周初止千八百國而已則其間失國而為寄公者必多而寄公為所寓之君服其由來舊矣周之制禮非用於一時寄公為所寓之君服既合於理而可為衰世用先王固宜存之於經而不削也
  丈夫婦人為宗子宗子之母妻
  丈夫婦人統舉五屬之外同宗之男女而言也傳曰為宗子何以服齊衰三月也尊祖也尊祖故敬宗敬宗者尊祖之義也愚按大宗至尊五屬之外皆服齊衰三月其在五服中者亦不當以功緦之服服之故無問大功小功緦麻皆服齊衰但緦麻之親則服齊衰三月而除與五屬之外同若大功小功之親則既服齊衰三月乃受以大功小功之衰以足其月數而止則此條中當有齊衰九月五月三月之服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俱無家禮有㑹典今律文亦無
  為舊君君之母妻
  傳曰仕焉而已者為舊君服齊衰三月言與民同也敖君善曰此嘗仕矣今致仕在國宜異於民乃亦齊衰三月者蓋不在其位則不宜服斬以同於現為臣者而臣於君又無期服故但齊衰三月而不嫌其與民同也然又為小君服則亦異於民矣愚按此亦宜齊衰五月 南齊建元二年皇太子妃薨前宮臣疑所服左僕射王儉議宜依禮為舊君妻齊衰三月從之
  庶人為國君
  此庶人兼在官在家之男子婦人言之也舊説服齊衰三月愚按亦宜五月
  大夫在外其妻長子為舊國君
  大夫在位則與長子俱為君服斬而妻服期今大夫去位而在外則其妻子之在國者即同於庶人為國君之服舊説以為服齊衰三月而愚意以為當五月也 徐原一曰已上三條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曾祖父母
  曾重也謂祖之上更有祖也舊説服齊衰三月漢魏至隋因之唐太宗貞觀十四年修禮官魏徵令狐徳棻等請增為齊衰五月詔從之開元禮迄今律文俱因其制 按先儒謂論服之本制至親以期斷則父母本期祖父母本大功曾祖父母本小功髙祖父母本緦今父母以恩而加隆為三年祖加至期則曾祖宜加大功髙祖宜加小功然大功小功係旁親之服不可以加至尊故曾髙二祖俱加至齊衰而曾祖父母減五月為三月者蓋重其衰麻尊尊也減其日月恩殺也髙曾父母服至三月無可復減故亦不復減也然恩之隆殺服之輕重以曾祖儗髙祖當有差等則唐太宗之增曾祖為五月雖聖人復起弗可改也已
  大夫為宗子
  傳曰大夫不敢降其宗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舊君
  傳曰大夫以道去君而未絶者服齊衰三月言與民同也 徐原一曰禮於舊君之服有三其一仕焉而已身離朝寧者前章為舊君君之君妻是也其一以道去君身違宗國者此章為舊君是也其一臣誼已絶出居他邦或改事新主者前章大夫在外其妻長子為舊國是也禮臣於君當服斬乃君降而服齊甚至身有不服者由其恩有淺深也仕焉而已者雖身猶在國較之居官食祿者其恩已輕故降而服齊猶以君臣義重而並服其母妻也以道去君者雖義猶未絶較之致仕家居者其恩更輕故但服其君而不服其母妻也出居他邦者雖恩義已絶而妻子之居本國者不可以無服故妻與長子行服而其身則不服也乃知去官從故官之品此後世之令不可以語周禮也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曾祖父母為士者如衆人
  傳曰大夫不敢降其祖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統於曾祖內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曾祖父母
  傳曰何以服齊衰三月不敢降其祖也鄧潛溪曰女子子適人者為其私親皆降唯祖曾髙父母不降為昆弟為父後者不降何也不足以二斬焉故得以全恩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俱同右齊衰無受凡十條附補記三條及疑經一條畿內之民為天子民亦兼庶人在官與在家之男女而言也舊説服齊衰三月愚意當服七月至既𦵏乃除之內外宗嫁於庶人為國君內外宗無服者按當服五月髙祖父母沈存中曰髙祖齊衰三月不特四世祖為然自四世以上凡逮事者皆當服齊衰三月髙祖蓋通稱耳愚按女子子在室及嫁者亦如之 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俱同繼父不同居者此不同居謂幼嘗同居而後不同居者也其原不同居者則無服説詳杖期章繼父同居條 呂氏坤曰萬物一本母百可也父可二乎伯父仲父叔父季父謂伯仲叔季於我父也一本而同行者也猶嫌於父而諸之外祖父同尊而異姓者也雖稱曰父而外之父沒矣可繼乎母縁父有父不縁母有也禮有繼父聖人名之乎謬矣設母三嫁三從將三繼父乎終始不同居則無服無服而父之可乎然則當以何稱曰從母之夫曰姨夫姑之夫曰姑夫姊妹之夫曰姊妹夫則母再嫁之夫當曰母夫也親不忘母尊不忘父不亦可乎愚按呂氏稱母夫之説最允禮三夫無服則於母夫亦無然姑之子姨之子姊妹之子皆有服而再嫁之母為絶屬而無服則於其子亦無服雖聖人復起不易斯言矣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同書儀無家禮集禮會典今律文俱有 衰六升冠九升無受
  大功布衰裳牡麻絰無受者
  大功者其鍛治之功粗大也
  子女子子之長殤中殤
  殤者男女未冠笄而死可傷者也傳曰何以大功也未成人也何以無受也喪成人者其文縟喪未成人者其文不縟故殤之絰不樛垂蓋未成人也年十九至十六為長殤十五至十二為中殤十一至八嵗為下殤不滿八嵗以下為無服之殤無服之殤以日易月以日易月之殤殤而無服故子生三月則父名之死則哭之未名則不哭也 按傳其文縟謂節文煩數也不樛垂謂不絞其帶之垂者以日易月謂以哭之日易服之月假令長子本服三年則哭之二十五日餘子本服期則哭之十三日也殤而無服者如不飲酒不作樂之類
  叔父之長殤中殤
  姑姊妹之長殤中殤
  昆弟之長殤中殤
  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長殤中殤
  適孫之長殤中殤
  大夫之庶子為適昆弟之長殤中殤
  公為適子之長殤中殤
  大夫為適子之長殤中殤
  此上九條子女子一條若成人則適子斬衰三年庶子女子子皆齊衰期年叔父至大夫之庶子為適昆弟六條若成人皆齊衰期年公為適子大夫為適子二條成人皆斬衰三年今以其殤故降在大功也
  其長殤皆九月纓絰其中殤七月不纓絰
  絰之有纓所以固絰猶如冠之有纓所以固冠也鄭康成曰自大功已上絰有纓以一條繩為之小功已下絰無纓也
  右大功殤九月七月凡九條 附補二條天子為適子之長殤中殤 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長殤中殤丈夫冠而不為殤婦人笄而不為殤男子有不俟二十而冠者冠則成人也女子十五許嫁笄而字之笄則成人也皆不為殤 袁氏準曰按家語男子十六而成童女子十四而化育此成人之大例也又按左傳國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禮也然則十五十六可以為成人矣女七嵗男八嵗而墮齒此墮齒之大例也以是而處殤之義則七嵗至九嵗宜為下殤十嵗至十二宜為中殤十三至十五宜為長殤合古十六成人十五生子之義十九以下四嵗之差傳文所記非經典也凡臣不殤君子不殤父妻不殤夫君父與夫皆至尊不得以未成人而降服也然父與夫有在殤之列者在傳雲國君十五而生子是固有年十四五而婚娶者矣律以傳文十九至十六為長殤十五至十二為中殤之文則父與夫皆有卒於殤之年者矣若如諸儒以男子冠而不為殤既冠昏不得復以殤服服之則凡有妻子者皆弗殤可也宗子孤為殤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親則月算如邦人徐原一曰大功衰小功衰者宗子成人死族人服之用齊衰今宗子而殤則服當降一等宗子服止三月無可降故不降其月數但降其衰制不用齊衰而用大功之衰小功之衰也期仍三月服之常也衣用功衰服之變也親則月算如邦人者謂與宗子有期之親者長殤大功衰九月中殤大功衰七月下殤小功衰五月有大功之親者長殤中殤大功衰五月下殤小功衰三月有小功緦麻之親者與五屬之外同長殤中殤皆大功衰三月下殤皆小功衰三月也凡與宗子有大小功之親者其宗子成人而死則於九月五月之中服齊衰三月餘則服以本服也敖君善曰此言宗子孤而為殤其服乃如是若不孤則族人之親盡者不為服而有親者則或降或降而無服亦如邦人也為殤後者以其服服之丈夫冠而不為殤此殤年雖十九以下然已冠則為成人有為人父之道故得立後而族人為之後者即為之子故當以子為父服服之所謂子不殤父也舊説為殤者父之子而以兄之服服此殤徐伯魯又以為後為為喪主皆非是宗子為殤庶子弗為後也徐原一曰庶子即宗子之弟言宗子殤庶子即為父後不另為宗子立後也然上文有為殤後之言者彼之所謂殤指已冠昏者而言此之所謂殤指未冠昏者而言已冠昏者得以立後未冠昏者不得立後也能執干戈以衛社稷勿殤可也此有功而弗殤者也邵國賢曰清之戰童汪踦以戰死魯人問於孔子喪而勿殤是故有有功而勿殤有有徳而勿殤有封拜而勿殤其亦可也 徐原一曰禮有三殤之服漢晉迄元皆因之明初集禮一書亦仍其制至洪武七年改制孝慈録盡去殤服不載而本朝律文因之士大夫遭此變者既不可盡用成人之禮又不可竟安於無服不得已多依仿古禮行之焉 衰七升冠十升無受
  大功布衰裳牡麻絰纓布帶三月受以小功衰即葛九月者
  齊衰以上其絰皆不言纓而於此言之者因輕以見重且明有纓者之止於此也受猶承也凡天子諸侯卿大夫既虞士卒哭而受服受以小功衰者謂脫大功布衰裳而以小功布衰裳受之也即就也即葛謂脫麻絰帶就葛絰帶也三月而受衰葛九月而除之婦人異於男子者不葛帶爾此章特著受月者承上章無受之後而著其別且明受衰之止於此也
  姑姊妹女子子適人者
  出嫁者降其本親之服故本親服之亦降一等檀弓曰姑姊妹之薄也蓋有受我而厚之者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曾典今律文並同
  從父昆弟
  兄之子弟之子相謂為從父昆弟其服大功凡從父姊妹在室亦如之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
  為人後者為其昆弟
  記曰為人後者於兄弟降一等報姊妹在室亦如之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庶孫
  言庶者對嫡立文也其女孫在室亦如之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適婦
  子之妻為婦長婦為適婦天子諸侯為適子之婦亦大功 徐原一曰唐初加為期年後代因之
  女子子適人者為衆昆弟姪丈夫婦人報
  衆昆弟對為父後者立文也女子謂昆弟之子為姪丈夫男姪婦人女姪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三者皆夫之期服妻從夫服降一等而為之大功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大夫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為士者子謂庶子八者皆期親今以為士而大夫降服大功朱子所謂喪服自期以下諸侯絶大夫降也 華天沐曰或問大夫之降其期以下服何也曰先王制服尊尊親親之義並重曰尊則自天子以至公侯卿大夫統此矣尊不敵親故雖天子不敢降其正期親不敵尊故雖大夫得降其旁期或曰天子諸侯於諸父昆弟有君臣之分故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宜也大夫於諸父昆弟無君臣之分所以必絀其親以伸其貴者何也曰古者諸侯之封不過百里大夫之仕於其國其父兄宗族之為士者皆其所統也不使之衆著於尊尊之義不可以為治後世士大夫之仕者離其鄉數千里故雖入為公卿出為牧伯而五服之親不聞有所降殺其時又宜爾也大夫之子以大夫而降何也曰此亦從尊尊之義推之也國無二君家無二尊父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故大夫以尊降大夫之子及公之子以厭降公之昆弟即公子也以先公之餘尊降大夫無餘尊故大夫沒大夫之子不降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為母妻
  公之庶昆弟父在為母妻厭在五服外父尊猶為餘尊所厭不得過大功大夫之庶子父在有厭從於大夫而降一等父卒則得申無餘尊之厭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昆弟皆為其從父昆弟之為大夫者
  此昆弟謂為大夫者其從父昆弟亦為大夫尊同則不降故得服其本親之服 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為夫之昆弟之婦人子適人者
  婦人子即女子子也在室期適人則降服大功也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惟書儀無
  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
  傳曰嫁者其嫁於大夫者也未嫁者成人而未嫁者也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下言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謂妾自服其私親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大夫者
  賈公彥曰大夫大夫妻大夫子公昆弟四等人皆降旁親姑姊妹一等大功又以出降當小功但嫁於大夫尊同無尊降有出降故皆大功也
  君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國君者
  國君絶期姑姊妹在室無服今嫁於國君而服大功者尊同也尊同則得服其親服敖君善曰以上條例之則夫人公子之服亦當然也 徐原一曰此二條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右大功九月凡十四條附補四條 為昆弟之女子子適人者在室期適人故降服大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大夫適子為庶昆弟庶昆弟相為亦如之夫為人後者其妻為舅姑禮子為父母三年妻從服期今以為人後者不二斬故子降服期婦亦降服大功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同惟書儀無又曰為人後者為本生祖父母服此人世恆有之事乃遍檢古今喪服書並不言及據諸家之禮文皆云為人後者於本生諸親例降一等則其為大功無疑此不論所後者之親踈而概服大功也況王彪之崔凱諸人已有前議自可依此為準又按為人後者於本宗之祖父母既當服大功矣若為人後者之子於父之本生父母當何服據賀循崔凱孔正陽陳福諸説則為後者宜降一等而為後者之子不得隨父而降一等據太康中所處遂殷之事及劉智王彪之之説則為後者之子不論父所後之親疎而槩降一等禮宜從重今古同情則遂殷王彪之大功之説固可為後世之準也蓋父於本生父母期而從父而降大功情之至義之盡也不然豈有祖父母之喪而竟降為緦麻且降為無服者哉汪苕文曰或問禮為舅姑齊衰期故為本生舅姑大功今律文既易期為三年斬矣而獨於本生如故其降等不太甚歟曰不然也兄弟之子服伯叔父母期則為人後者服本生父母如之兄弟之子之婦服夫之諸父諸母大功則夫為人後者服夫本生亦如之此固相準而制服者也何降等太甚之有女子子之適人者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報降服也 徐原一曰唐律政和禮書儀家禮明集禮會典今律文同愚按政和禮有為兄弟之子婦為夫兄弟之子婦二條古禮無文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當取以補其闕 衰七升八升九升十升冠十升十一升既𦵏以其冠為受受冠十一升十二升
  繐衰裳牡麻絰既𦵏除之者
  凡布細而疎者謂之繐繐哀裳以四升有半之布為之其冠則八升也
  諸侯之大夫為天子
  諸侯之大夫於天子為陪臣既不可以服斬又不可以無服故為之繐衰細其緌恩輕也升數少服至尊也既𦵏除之天子七月而𦵏故在大功九月下小功五月上傳曰何以繐衰也諸侯之大夫以時接見於天子徐原一曰按諸侯之臣不服天子卿大夫之臣不服諸侯其常也此特因常接見於天子而然其衰制亦在五服之外
  右繐衰既𦵏除之凡一條衰四升有半冠八升七月既𦵏除之
  小功布衰裳澡麻帶絰五月者
  澡者治去莩垢也上章多以一絰包二此則言帶者欲見與絰不同故也帶在絰上者小功以下絰帶斷本此殤小功中有下殤小功帶不絶本故進帶於絰上以見重也不言布帶文略也不言屨者當與下章同吉屨無絇也
  叔父之下殤
  適孫之下殤
  昆弟之下殤
  大夫庶子為適昆弟之下殤
  為姑姊妹女子子之下殤
  此五條皆期服再降而為小功
  為人後者為其昆弟從父昆弟之長殤此節宜作二條其昆弟下疑脫之長殤為四字
  為夫之叔父之長殤
  此三條皆大功降小功
  昆弟之子女子子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殤此期服再降而為小功
  為姪庶孫丈夫婦人之長殤
  丈夫謂男姪男孫婦人則女姪女孫也此俱大功降為小功
  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子之長殤
  此俱期服因位尊再降而為小功
  大夫之妾為庶子之長殤
  此大功降而為小功 傳曰中殤何以不見也大功之殤中從上小功之殤中從下妻為夫之親服齊衰之殤中從上大功之殤中從下
  右小功殤五月凡十二條衰冠十升無受
  小功布衰裳牡麻絰即葛五月者
  鄭康成曰小功輕三月變麻因故衰以就葛絰帶而五月也間傳曰小功之葛與緦之麻同舊説小功以下吉屨無絇也
  從祖祖父母從祖父母報
  從祖祖父母曾祖之子祖之昆弟也從祖父母祖之昆弟之子父之從父昆弟也報者謂兩相為服也其從祖祖姑在室者亦如之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又曰政和禮為兄弟之孫為同堂兄弟之子為夫兄弟之孫為夫同堂兄弟之子四條即包於從祖祖父母從祖父母內省文互見也
  從祖昆弟
  從祖父之子曰從祖昆弟乃父之從父昆弟之子祖之昆弟之孫同出曾祖者也其服小功從祖姊妹在室亦如之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
  從父姊妹孫適人者
  從父姊妹及女孫在室大功故出適小功也湛甘泉曰父兄弟女何以小功也從父而推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惟書儀無從父姊妹
  為人後者為其姊妹適人者為其下疑脫姑字
  湛甘泉曰姊妹期也何以小功以為人後降也以適人又降也陳氏銓曰姑不見者同可知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惟書儀無
  為外祖父母
  母為父母期子從母服降二等而為外祖父母小功也記曰庶子為後者則為外祖父母從母舅無服不為後如邦人又曰母出則為繼母之黨服母死則為其母之黨服為其母之黨服則不為繼母之黨服又曰為母之君母母卒則不服又曰為慈母之父母無服又曰出妻之子為外祖父母無服 徐原一曰按外祖父母之名總之則一分之則有十三子為母之父母一也前母子為後母之父母二也後母子為前母之父母三也庶子為適母之父母四也庶子為繼適母之父母五也庶子為生母之父母六也為人後者為所後母之父母七也為人後者為所生母之父母八也庶女之子為母之適母九也女之子為母之生母十也慈母之子為慈母之父母十一也出妻之子為母之父母十二也嫁母之子為母之父母十三也凡若此者其在於古有服有不服今則無有不服所不服者惟庶子為生母之父母而已獨怪後母之子於前母之家猶已外家也乃以為恩不相及而不服甚至晉滿武秋為曹彥真前母之兄而相見如路人不亦可異之甚乎蔡漢江思悛以為人疑服繼母之黨不服前母者以不相及也繼祖母亦有不相及者而皆與其黨為親何至前母而獨疑之其論當矣又曰己母被出則服繼母之黨虞喜謂縱有十繼母惟當服次其母者之黨不知次其母者久亡此從服也所從亡則已曷為服之竊謂當服在堂繼母之黨耳華天沐曰或問古禮庶子為其生母之黨服歟曰本經無文於記有之庶子為父後者為其外祖父母從母舅無服不為後如邦人然則庶子不為父後者為其生母之黨服可知也曰今制於生母之黨不為服可歟曰可古者諸侯娶一國之女則二國同姓以姪娣媵大夫士娶亦各有妾媵姪者妻之兄弟之女娣者妻之妹故無甚賤之妾其庶子安得不為其黨服今雖士大夫家無娶士族為妾者故今之為妾微微故不得不畧之也古為其妾緦今無服其亦以此歟
  從母丈夫婦人報
  母之姊妹為從母丈夫婦人即為從母服者之男子女子也報者從母報之也 或疑從母適本宗之服晉邵戢曰按從母嫁於無屬名者即與嫁他姓不異則宜服從母嫁於他姓之服矣汪苕文曰先王之制禮也在父黨則父之昆弟為重而於父之姊妹則恩殺矣故服諸父期而服姊妹大功在母黨則母之姊妹為重而於母之昆弟則恩殺矣故服從母小功而服舅緦先王所以分內外別男女而無嫌疑者也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夫之姑姊妹娣姒婦報
  長婦謂穉婦為娣婦娣婦謂長婦為姒婦敖君善為夫之姑姊妹從服也乃小功惟從其夫之降服也記曰夫之所為兄弟妻降一等此為從服故姑姊妹言報娣姒婦固相為矣亦言報者明其不以夫爵之尊卑而異也婦人於夫之昆弟亦當從服以逺嫌之故而止之故無服鄭康成曰夫之姑姊妹不殊在室及嫁者因恩輕畧從降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又曰政和禮女在室及適人者為兄弟姪之妻按禮夫之姊妹報即此兄弟之妻夫之姑報即此姪之妻也特古文簡而今文詳耳
  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為從父昆弟庶孫姑姊妹女子子適士者
  從父昆弟及庶孫本服大功今以為士故降服小功姑姊妹女子子適人者本降服大功今以適士故再降而服小功也徐原一曰此下二條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大夫之妾為庶子適人者
  庶子謂適夫人庶女子也在室大功出適士降小功其嫁於大夫亦大功不降也
  庶婦
  庶婦衆子婦也 唐太宗貞觀十四年修禮官魏徵令狐徳棻奏衆子婦舊服小功今請與兄弟子婦同為大功從之朱子曰禮經嚴適故適婦大功庶婦小功但兄弟子之婦則正經無文而舊制為之大功乃更重於衆子之婦雖以報服使然然於親疎輕重之間亦可謂不倫矣故魏公修禮而正之然不敢易其報服大功之重而但升適婦為期乃正得嚴適之義升庶婦為大功亦未害於降殺之差也徐原一曰唐貞觀加為大功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錄會典今律文並因之
  君母之父母從母
  君母父之適妻也從母君母之姊妹也言妾子為君母之父母姊妹與適妻子同也傳曰何以小功也君母在則不敢不從服君母不在則不服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家禮孝慈録㑹典並同今律文無
  君子子為庶母慈己者
  君子謂大夫其子謂適妻子也慈養也傳曰君子子者貴人之子也為庶母何以小功也以慈己加也梁天監七年勅禮官議皇子慈母之服祠部郎司馬筠議宋朝五服制皇子服訓養母禮依庶母慈己從小功按曾子問雲子游曰喪慈母禮歟孔子曰非禮也古者男子外有傳內有慈母君命所使教子也何服之有鄭氏謂此指國君之子也若國君之子不服則王者之不服可知又喪服經雲君子子為庶母慈己者傳曰君子子者貴人子也鄭氏引內則三母止施於卿大夫然則慈母之服諸侯之子尚無況乃施之皇子謂宜依禮刋除髙祖以為不然曰禮言慈母凡有三條一則妾子之無母使妾之無子者養之命為母子服以三年齊衰章所言慈母是也二則適妻之子無母使妾養之慈撫隆至雖均乎慈愛但適妻之子妾無為母之義而恩深事重故服以小功小功章雲庶母慈己者明異於三年之慈母也其三則子非無母擇賤者視之義同師保而不無慈愛故亦有慈母之名師保既無服則此慈母亦無服矣內則擇於諸母與可者使為子師其次為慈母其次為保母擇母是擇於衆妾中而為此三母也子游所問自是師保之慈非三年小功之慈也故夫子得有此對豈非師保之慈母無服之證乎鄭氏不辨三慈混為訓釋引彼無服以注慈己謬矣經言君子子者雖起於大夫自斯以上彌應不異故傳雲君子子者貴人之子也總言貴無所不包則知慈加之義通乎大夫以上矣宋代此科不乖禮意於是筠等請依制定適妻子之子母沒為父妾所養服之五月貴賤並同以為永制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家禮並同書儀無孝慈録加為杖期
  右小功五月凡十二條附補五條 為適孫之婦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惟書儀無為不傳重適婦及傳重非適婦不傳重適婦謂夫有廢疾他故及死而無子者也傳重非適婦謂無適子以庶子傳重或養他人子為後者也為從父昆弟之子昆弟之孫徐原一曰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同政和禮以及書儀無為所後者之妻之父母姊妹 衰冠十升十一升十二升即葛五月無受
  緦麻三月者
  緦麻緦布衰裳而麻絰帶也謂之緦者治其縷細如絲也以七升有半之布為之其麻則澡治莩垢之麻也
  族曾祖父母
  族祖父母
  族父母
  族昆弟
  族曾祖父者髙祖之子曾祖之親兄弟也族祖父者族曾祖父之子也族父者族祖父之子也族昆弟者族父之子也相承四代於我皆緦麻之親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庶孫之婦
  賈洺州曰適子之婦大功庶子之婦小功適孫之婦小功庶孫之婦緦麻是其差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今律文並同孝慈録會典俱無會典五服圖有之
  庶孫之中殤
  鄭康成曰庶孫者成人大功其殤中從上此當為下殤言中殤者字之誤耳
  從祖姑姊妹適人者報
  在室小功適人則降服緦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從祖父從祖昆弟之長殤
  此本小功長殤降一等故緦麻中下殤無服故不見也
  外孫
  女子子之子為外孫車氏垓曰外孫為祖服小功者由母外而推之也故重外祖為外孫服緦麻者由女而推之也故輕敖君善曰此服亦男女同外孫為外祖父母小功不報之者亦以其為外家之正尊歟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令律文並同
  從父昆弟姪之下殤
  為從父昆弟與姑為姪本大功長殤中殤降為小功而下殤則降為緦麻也
  夫之叔父之中殤下殤
  此本大功中下殤降二等故服緦夫之姑亦如之
  從母之長殤報
  此本小功長殤降一等故緦
  庶子為父後者為其母
  傳曰何以緦也與尊者為一體不敢服其私親也然則何以服緦也有死於宮中者則為之三月不舉祭因是以服緦也敖君善曰為父後者或當為適母後故不服妾母蓋子之於母情雖無窮然禮所不許則其情亦不可得而遂今因有三月不舉祭之禮乃得略申其服焉觀此則孝子之心可知也何以不齊衰三月也尊者之服不敢用於妾母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並同書儀無孝慈録加斬衰三年
  士為庶母
  庶母謂父有子妾也傳曰大夫以上為庶母無服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並同孝慈録加至不杖期
  貴臣貴妾
  貴臣室老士也貴妾姪娣也蓋公卿大夫之君為其臣妾之貴者服緦也鄭康成曰天子諸侯降其臣妾無服士卑無臣而士妾又賤有子則為之緦無子則已 按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妾服唐李晟夫人王氏無子妾杜氏生子願詔以為適子及杜之卒也贈鄭國夫人而晟為之服緦準古禮士為有子妾服緦之制也徐原一曰古人為貴妾緦禮有明文而後世制禮者無之自是缺典豈可因其缺而謂貴妾必不當制服乎且庶子為其母古禮有服三月者有服九月者有服期年者後世直増之為斬哀至於古禮貴妾之條士妾有子之條則反削之而不服此豈近於人情耶俞氏汝言曰禮大夫為貴妾士為有子妾皆緦麻三月今適子庶子皆為庶母期而為妾無服似亦遺漏宜為有子妾補服
  乳母
  呂氏坤曰此乳母蓋僱他人之婦乳哺三年恩亦如母故以母呼之昔韓昌黎蘇東坡於乳母皆𦵏而為之銘為之緦者是也舊説以為父妾謬之甚矣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從祖昆弟之子
  為族父緦麻故族父為從祖昆弟之子亦緦麻乃報服也其女子子在室亦如之 徐原一曰開元禮無正條統於族父報之內政和禮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如儀禮惟書儀無
  曾孫
  孫之子為曾孫曾祖為之服也為子期為孫大功則為曾孫宜小功乃在緦麻者以曾孫為已齊哀三月故已亦為之緦麻三月不得過於為己之月數也不分適庶者以卑逺略之且不可使庶者無服也其曾孫女在室亦如之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父之姑
  此但為己適人者言之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惟書儀無
  從母昆弟
  謂姊妹之子相為服也其從母姊妹亦如之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姊妹之子為甥亦兼男女而言也 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女子子之夫為壻馬季長曰壻從女而為已服緦故報之以緦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妻之父母
  馬季長曰壻從妻而服緦也 徐原一曰按小記世子不降妻之父母而服問公子為妻之父母無服豈諸侯可以厭公子不可以厭世子耶蓋縁世子得遂其妻服而公子於妻則在五服之外縓冠麻衣既𦵏而即除彼於妻既不服則妻之父母又何服之有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家禮及會典妻亡而別娶亦同
  姑之子
  姑謂外兄弟姊妹也車氏垓曰為出嫁姑服大功者由吾父之同氣也故重於姑之子女服緦麻者由其父之異姓也故輕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母之昆弟為舅 徐原一曰唐貞觀加為小功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乂並同貞觀
  舅之子
  舅之子謂內兄弟姊妹也車氏垓曰內兄弟與外兄弟皆服緦麻者親同服亦同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夫之姑姊妹之長殤
  此本小功長殤降一等故服緦 陳氏銓曰夫未二十而娶故有姊殤夫雖未二十娶則成人
  夫之諸祖父母報
  諸祖父母謂從祖祖父母從祖父母夫為之服小功者也故妻從服降一等而為緦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唐律為從父兄弟子之婦為夫從父兄弟子之婦政和禮為兄弟孫之婦為夫兄弟孫之婦四條即夫之諸祖父母所報之人也
  君母之昆弟
  君母昆弟妾子從君母而服之君母卒則不服也敖君善曰庶子從君母之服止此不及其昆弟之子與從母昆弟異於因母也若為父後則服之蓋其禮當與為人後者同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統於甥為舅內
  從父昆弟之子之長殤
  昆弟之孫之長殤
  此二條皆小功長殤降一等而為緦也
  為夫之從父昆弟之妻
  同堂娣姒降於親娣姒故緦麻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右緦麻三月凡三十二條附補十一條 為從父昆弟之孫車氏垓曰此即堂兄弟之孫也為堂兄弟之子小功則宜為其孫緦麻也為昆弟之曾孫車氏垓曰此姪孫之子也為姪孫小功則為其子宜緦麻也𤣥孫車氏垓曰曾祖父母為曾孫服緦麻而髙祖父母亦同若當承重者則服不杖期徐原一曰上三條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為從父昆弟之女子子適人者在室小功適人則降服緦麻徐原一曰家禮今律文同諸書無為昆弟之孫適人者孫女孫也在室小功適人則降服緦麻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書儀無為所後者妻之昆弟昆弟之子姊妹之子為夫之曾祖父母髙祖父母徐原一曰夫為曾髙祖父母齊衰三月妻不服齊衰而服緦麻者妻從服降一等齊衰三月無可降故月數則同夫而服式則用緦也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為夫之外祖父母從母報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並同今律文無為夫之從父姊妹報在室及適人皆同 徐原一曰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士妾有子而為之緦無則已孔仲達曰大夫貴妾雖無子猶服之士妾賤無子則不服 按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妾服詳見本章貴妾條內改𦵏緦鄭康成曰謂墳墓以他故崩壊將亡夫屍柩者也改𦵏者明棺物毀敗改設之如𦵏時也其奠如大斂從廟之廟從墓之墓禮宜同也服緦者臣為君也子為父也妻為夫也必服緦者親見屍柩不可以無服也 司徒文子改𦵏其叔父問於子思子思曰禮父母改𦵏緦既𦵏而除不忍無服送至親也非父母無服無服則弔服而加麻茅順甫曰緦以三月服之常也而改𦵏之緦不必三月也子思雲既𦵏而除蓋覆墓後則不必更服矣衰冠十五升抽其半無受 公子為其母練
  冠麻麻衣縓縁為其妻縓冠葛絰帶麻衣縓縁皆既𦵏除之練冠以九升若十升布練熟為之麻者緦麻之絰帶也麻衣以十五升為衣如深衣然其異者縁耳縓淺絳色也縓縁以縓色布為領及純也間傳雲練冠縓緣是冠仳亦以縓也縓冠之縓亦當作練字之誤也為妻之衣冠一與為母同惟以絰帶之麻葛為輕重耳妾與庶婦厭於其君公子為之不得伸故權為制此服也朋友麻鄭康成曰朋友有同道之恩相為服緦之絰帶其服弔服也弔服則疑衰也敖君善曰疑衰亦十五升而去其半蓋布縷皆有事者也 愚按以上二條本在五服之外以所服之麻即緦之絰帶故以類附焉大夫弔於命婦錫衰命婦弔於大夫亦錫衰
  禮經本義卷十一
<經部,禮類,儀禮之屬,禮經本義>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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