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與基督教

科學與基督教
作者:赫克爾
1917年8月1日
譯者:陳獨秀
本作品收錄於《新青年/卷3》和《新青年/卷4
此文分兩部分,分別發表於1917年8月1日《新青年》第3卷第6號,和1918年2月15日《新青年》第4卷第1號。

此篇為赫克爾所著《世界之謎》(參看本誌二卷二號)二十章之一

譯者識

科學與基督教之沖突,日益劇烈,亦十九世紀特徵之一也。近世自然認識長足進步,昔之神秘的世界觀不可再事維持,日益明了,則此種沖突之劇烈,勢所必然。近世天文學、物理學及化學,皆足以證明自然法則,獨能支配宇宙。而近世動植物學及人類學,又能確實證明此法則(即指自然法則)得以適用於有機物之全體。基督教則與二元論(Dualismus)哲學相結托,否認所謂「精神生活」(Seelenleben),亦自然法則所包之說,其爭遂益烈矣。

論近世科學與基督教世界觀之沖突而難合者,莫若十九世紀神學大家斯陀羅(Friedrich Strauss,德意誌人,生於一八O八年,卒於一八七四年氏所著《舊信仰及新信仰》一書,乃於基督教教義與近世自然科學之沖突,洞察無余。且對於迷信之要求,主張保護理性(Vernunft,馬君武先生譯作《良知》,參見本誌二卷二號及三號)之權利,謂為代表富於渾一的自然觀之哲學見解,亦無不可。哈特曼( Eduird Hartmann,德意誌人,生於一八四二年,卒於一九O六年)氏亦由哲學方面論此沖突難合之理。

世人若曾讀斯陀羅及佛耶兒巴哈(Feuerbach)二氏書,並維廉·德雷伯(William Draper)之《宗教與科學沖突之歷史》,則此篇等諸贅疣。雖然,吾今評判此大戰爭之歷史的經過,亦非無用之業。蓋近代教會之對於一般科學殊於進化論,橫加攻擊,日甚一日。茲之辯論,亦非得已。加之謀政治與宗教之結合,抑壓自由思想,妨害科學研究,以行其絕,對統禦權者,大有人在也。

吾人今日之辯,非欲於基督教會加不當之攻擊。乃教會攻勢強大,僅以赴科學及理性之急而已。吾人所急應防禦者,首當施諸羅馬教(即吾國所謂天主教)。何以言之,其迷信雖與他教會無大殊異,而其實際上有強大之組織,率天下無數愚民,來攻甚猛,其危險困難乃非他之宗派所可同日而語者。以其於基督教之文明史有重大之關系,殊以其根本反對理性與科

學,吾人慾正當批評之,不得不略分其發達之時期為四:第一,最古之基督教(Urchristentum);第二,羅馬教(Papismus);第三,宗教改革(Reformation);第四,近代之偽基督教(Scheinchristentum)。

第一,最古之基督教時期,在最初三世紀。仁愛同尊之基督,以視古代文化之水平,猶遙出其下。其所知者,惟猶太之傳說而已。彼之遺書,未嘗聞也。今所據以知彼及彼之教義者,惟新約全書之重要部分,即笫一《四福音書》,第二保羅之書翰是也。《四福音書》者,乃紀元三百二十五年,尼克亞(Nicaea,乃小亞細亞 Bithynia之舊市)會議(英文謂之 Nicene Council 三二五年、七八七年兩國宗教大會議,此用第一次)集僧正三百十八人,就前三世紀間相傳之偽作及諸多矛盾之書籍中,輯錄而成者也。其選擇去取之際,眾議不合,終付諸神之靈驗,置諸書於祭壇之下,禱諸神,凡神所賜書當躍在聖幾之上,否則為人間所作不正之書。已而《四福音書》果一躍而登几上,遂據此以為基督教之真正基礎。(其實馬太馬可路加三傳,皆非基督之遺書,其死後二世紀之初所作,第四約翰傳則二世紀之中始成。四書中矛盾處,不知凡幾。)悲哉,今日信奉此《四福音書》之神奇者,尚不知有幾千萬人也。次於《四福音書》之根據,乃使徒保羅之書翰十四篇也(大半皆偽作)。其中保羅之真作〔據近代之批評,真者僅《羅馬書》《加拉太書》《哥林多書》三篇)皆出於《四福音書》之前。所載離奇難信之事尚少,且視福音書多有與合理的世界觀相調和之傾向。職是之故,近代進步之神學,不據福音書寧據保羅之書翰,以建設理想的基督教,是即謂之保羅教也。

保羅之人格,在人類學上甚有興味者也。其血統之關系,頗似基督。保羅之父,希臘人,其母猶太人,兩人種之特性相合而傳之此異種兒。塞米提克(Semitic)種之東洋式具體的想像,與阿利安(Aryan)種之西洋式批評的理性,巧相補助,此固明白見諸保羅之教義者也。且保羅教之勢力,得駕古之基督教而上者,亦以此故,謂為以希臘哲學為父、以猶太宗教為母所生之新現象,寧非至當。

關於基督本來之教義及目的與彼性行重要之點,諸神學者之說,日益紛歧。一方若斯陀羅、佛耶兒巴哈、鮑爾魯南諸人之歷史的批評,亦日益闡明事實,下公平之論斷。而博愛之高尚原理,及由此產生之倫理最高原則所謂《黃金律》,均與彼無關。此兩者先乎基督數百年以前之人,既知之而行之者也(參照第十九章)。

第二,羅馬教在文明史上為最宏大現象之一。其間雖經若干時代之大變動,而今日尚擁有強大之勢力。基督教徒凡四萬一千萬人中,羅馬教徒居其大半(二萬二千五百萬人)。自四世紀至十六世紀,一千二百年間,支配全歐羅巴之精神界而荼毒之者,羅馬教也。其間戕賊人間精神之自由活動,妨害科學之真理,墮落清凈之風儀,其為害於中世歐羅巴者,實不可以計數。古代燦爛之文化,至此墜地。關於認識真理之程度,殆降而鄰於野蠻。若詩歌,若美術,若煩瑣哲學,教父哲學等,精神活動之外未嘗不有所發達,而稱為中世文化者。然此等文化,皆當時威權赫赫之教會之僕婢,精神之自由研究,固橫被壓抑也。羅馬教以專事來世永遠生活之準備,及蔑視自然而絕不加以研究,為其神聖之義務。此風至十六世紀宗教改革時,始稍稍改之。

中世十二世紀間文化之退步,其受諸羅馬教之賜者,言之殊冗長也。佛雷對裏克(Friedrich II,普魯士王。生於一七一二年,卒於一七八六年)大王有言曰:「試觀前史,盡人皆知自君士但丁大帝以訖宗教改革,全世界(按古之歐洲人,恆以歐羅巴為全世界。)皆為狂氣所充滿。」此可謂知言也矣。此狂氣時代之簡潔記載,見諸布西內爾(Buchner)所著之《宗教的及科學的世界觀》,其詳則讀蘭克(Ranke,徳意誌史家。生於一七九五年,卒於一八八六年)。諸家之歷史而知之。此黑暗時代之遺物證跡,所在多有。史家所述,絕非無根之談,而羅馬教之歷史家,於此等證跡並無充分之研究,且從而變易事實,捏造奇譚,以誑愚民。

羅馬教所加之種種壓制暴逆中,尤足使吾人不可容忍者,其猛攻科學是也。彼基督教置信仰於理性之上,視理性為應盲從信仰之物,以地球上現世之生活,不過想像的來世生活之準備。以此,故反對科學之研究,且攻擊之。此在基督教教義上當然應有之事也,然其堂堂正正,猛攻痛擊,則自四世紀之初殊於尼克亞會議始。其攻擊成功之程度,梘中世紀自然認識及此項書籍程度之淺薄,即可知矣。古代文化所傳之典籍,大半殘佚。其倖存者,不僅妨害其流通,刑吏且註目所謂異端即自由思想家,發表合理的思想,當之者輒捕而燒殺之。一元論之大哲學者基阿兒達挪布魯挪(Giordano Bruno,意大利人,生於一五四八年,卒於一六OO年)、宗教改革者約翰·虎士(Johonn Huss)及其他十萬人以上所謂「真理之證人」者,皆罹此慘。獨立之思想,經驗的科學之研究,埋沒於羅馬教強力壓制之下者,凡一千二百年,中世紀科學歷史之各頁,皆告吾人以此事也。

吾人所貴乎真正之基督教,且欲於此瀕於滅亡之宗教中,救出取而加入吾人之一元論的新宗教者,果何在乎?日:「是在倫理的方面及社會的方面。基督教真正光明之方面,若人道、黃金律、寬容、博愛等原理,皆古代之文化,非基督教所始唱。而羅馬教乃髙揭此等文化為標幟,實則逆用之。其對他教徒也不以基督教的仁愛,而以狂信的嫉惡。且不獨以火以劍處異教徒,即對於同一基督教之他宗派,亦極殘忍酷虐。茍有抵抗法王之權力者,鹹遭薙滅。赫赫一世之託爾克馬達(Torquemada)者,其為異教糾察所(inquisition)所長也,僅西班牙一隅,被燒殺之異教徒,凡八千人。收沒財產以科其懺悔者,凡九萬人。荷蘭加耳五世(Karl V)時,遭殺戮者以五萬計。此時世界財帛,集於羅馬,法王資以淫樂。當羅馬教全盛時代,遭基督教愛之狂信的嫉惡而犧牲者,前後逾一千萬人。其獨身生活,秘密懺悔及其他不法之制度等暗幕中,犧性者更不知凡幾。羅馬法王,未嘗受何等之罰。一千二百年間,以「神之名造此無邊可恐之大罪惡。神果存在,胡不降罰。

(未完)

世界史之第三期,即近世也,自宗教革命始。自來備受束縛之理性,隨此革命再得自由,千二百年間為羅馬教所抑壓之科學,於焉復興。印刷之發明,亞美利加之發見,馬惹蘭(Magellan 葡萄牙之航海家,葡文作 Magalhaes)之世界周航,哥白尼(Kopernikus 波蘭天文家)之天體說等,啟發人智者已不少,一千五百十七年十月三十日,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德意誌人)揭意見書九十五條於威丁堡寺門,千二百年間羅馬教禁固理性之牢獄,至此遂啟其鐵局。

路德於翻譯聖書,頗著功績。然彼不能脫種種迷信,亦與他改革家同。盲信聖書,辯護復活贖罪宿命等事,且指斥哥白尼之新說。根富(瑞士縣名 德文作Genf 法文作Geneve 英文作Geneva)之狂信的改革者卡耳文(John Calvin法蘭西宗教革命家即卡耳文派之初祖),較之尤甚。西班牙有力之醫師隋爾吠托(Servet),以三位一體說為迷信而生遭焚戮。新教徒殘酷之行,代羅馬教而興。法蘭西「巴爾特耳米祭」(八月二十四日法文作 Barthelemy 英文作 Bartholomew day),夜間之殺戮,意大利之異教大獵,英國之內亂,德意誌之三十年戰爭,相繼而起。然被羅馬教抑壓之理性,得以有救,人間思想界開自由之路,則十六七世紀之大功也。自此哲學、科學,始有十八世紀之大進步。

十九世紀,基督教歷史之第四期也。十八世紀之晢學、科學,既臻隆盛至十九世紀,益大進步,殊以「一元論的自然哲學」之發達為其特徵。十九世紀之初,新人類學 —— 自由吠耶(Georges Cuvier 法蘭西生物學者)之比較解剖學始 —— 及新生物學 —— 自拉馬爾克(Lamarck 西生物學者)之動物哲學始 —— 之基礎始立。其次者貝爾(Bel)首唱發生學,約翰司穆勒(Johannes Miller)創立比較形態學及生理學,托多爾修望(Theodor Schwon)及修來登(Schleiden)同唱細胞之說,先是李耶耳(Charles Lyell)說明地球發生於自然之原因(此破上帝創造萬物之說也),機械的宇宙發生說,得以應用於地球,亦已確定,最後羅白爾馬耶爾(Robert Mayer)及赫耳姆霍茲(Helmholz 確定「愛力爾基」(Energie 或譯力或譯能力或許愛力無定名今姑譯音)之原理,以為本質法則之後半,其前半物質保存,則已為拉瓦茲耶[Antoine-Laurent Lavoisier 法蘭西化學家(1748-1794)]所發現,至去今四十年前,達爾文之進化論出,關於此等自然本質之新知識,乃深邃而完成。

近世基督教,對於自然新知識之大進步,乃出如何態度乎?保守的羅馬教,與進步的新教懸隔日益甚,前者固執盲信,欲使理性全然服從於教義之下。自由之新教則反之,趨向一元論的萬有神教。於此而求調和,欲以由經驗證明之自然法則及遵此法測推演之哲學的論斷,與夫精練之宗教形式相結合。此兩極端之間,產生無數之調和策,人人皆知獨斷的基督教,已失其根底。其信而可存者,唯其可貴之倫理的內容(按此乃指博愛等義),為一元論的新宗教之要素而已。然基督教之外部形式,今尚存留,與夫政治上實際之要求相結合,發達於一種宗教的世界觀之學者間。此所謂偽基督教也。

一方,羅馬教棄其從來之假面,對於科學,斷然布告最後之宜戰,而是則合理的自然認識進步之所利也。第一,千八百五十四年十二月,法王布告瑪利亞不交而妊獨斷。第二,其後十年即千八百六十四年十二月,法王發布通牒宣告近代文明及精神的開化之罪。此通牒附錄之提要中,舉凡明逾觀火之近世科學真理、哲學原理、及理性的定理一一咀咒之。第三,最後千八百七十年七月十三日,法王狂妄,至於極端,竟宜告其自身並以前之法王,皆「完全無疵」。此宣告公布後五日,即千八百七十年七月十八日,適為法蘭西對於普魯士宣告開戰之日,其後二閱月,此戰爭之結果,法王支配世界之權完全破壞窪提堪(Vatican 法王殿名)之會議,討論法王「完全無疵」之教義時,出席者六百一人中,贊成者四百五十一人,僅居全數四分之三,其避此危險之投票贊成而未出席之僧正,則為數甚多也。然彼善弄奸智之法王,竟獲勝利,天下無數愚民,皆默受之。

羅馬法王之歷史,其事實固屬確鑿無疑,自公平有識者觀之,無一不欺妄虛誕也。法王欲以之力圖獲得精神及世俗界之絕對主權。而對於博愛、寬容、真理、潔白、安貧、克已等真正基督教高尚倫理之命令,則全然棄之。若悉捕歷代法王及候補法王諸僧正,檢之以真正基督教之道德,即可知其大半為卑劣無恥之騙術家,犯罪者。歷史上之事實,明白如斯,而今日數百萬信徒,依然信仰法王之「完全無疵」,即新教教徒,亦或赴羅馬拜法王,豈不大可異耶。又德意誌之國會,定德意誌國民之運命者也,而自稱為此「神聖騙術家」之奴僕,甚矣其信仰之盲昧,其政治上之無能力也。

法王三大布告中,其最有趣味者,千八百六十四年之通牒及其提要也。蓋以其宣告理性及科學,必服從於「完全無疵的法王」之命令,而不可有獨立之活動故。自由思想界對此無邊厚顏之行為,躍然奮起,其激昂之程度,殆與此通牒之內容相匹敵。

處女瑪利亞由聖靈懷胎之教義,不僅為羅馬教之所重,其他宗派信以為神聖之義者,今日尚有數百萬人也。諸多信徒,於此復有更進一層之意義,即彼等以為瑪利亞之母,亦曾由聖靈而受妊與瑪利亞同,是也。倘從此說,則此聖靈並通其母女,其自身且為自身之舅矣,此種神話,亦非基督教所固有。古代他種宗教,殊如佛教所傳者,近來由比較神學及批評神學之所證明,此類傳說,基督前數千年已流布於印度、波斯、小亞細亞、希臘等處矣。類如王女或地位高貴之處女,非由正當結婚而產子者,每以「神」或「半神體」為此私生子之父。於是瑪利亞之懷妊,遂以為聖靈之所為也。

此等私生子之身心,往往勝於常人之故,路可以遺傳說明之。近世文明社會之道德,雖以不有正當兩親為恥辱,而在古代及中世,此等稱為俊秀「神奇」之私生子,則殊受異常之崇重也。

處女瑪利亞懷妊之事,就福音書所言者,猶太之處女瑪利亞,雖許嫁於木工約瑟夫,然非由彼之協力。乃由聖靈而懷妊,此馬太路加之所一致也。馬太傳曰:「其夫約瑟夫正直人也,不欲顯辱之,計秘與遠離。」主之使者,顯於夢中語之曰:「彼女所孕者,由於聖靈也。」約瑟夫聞之而心始安(見《新約·馬太傳》第一章第十九節及二十節二十四節)。路加傳言之更詳,天使曰:「聖靈將臨汝,至上者之權能將庇汝。」瑪利亞答曰:「我乃主之使女也,願爾之言應於我身」(見《新約·路加傳》第一章三十五節及三十八節)。

所謂四福音書者,乃由內容矛盾諸種福音書中,任意選出,既如前所述矣。所謂不正之福音書中,所載關於耶穌之性行殊於其誕生,為歷史上難信之事,雖與四福音書無所異。然其中有一歷史上之記事,此即「Sepher Toldorth Jesua」之所確定者,以之解釋基督不自然的懷妊及誕生之疑問,甚簡單而自然也。歷史家雖多冷淡視之,然此疑問之解釋,實在其中。其記事曰:「駐屯猶太之卡喇布裏亞(Calabria在意大利東南部原為希臘殖民地,紀元前二百六十六年為羅馬所征服,此時出軍駐屯猶太乃羅馬政府所派遣也)軍之隊長約瑟夫龐兌拉(Josephus Pandera)其人者,誘惑卑勒罕姆(Bethlehem基督誕生地Palestine一村落也)村一希伯來少女米爾亞姆(Mirjam),是為「耶穌之父」 —— 瑪利亞希伯來語作米爾亞姆!

此項記事,不幸與傳來之神話適合,以甚簡單而自然之方法,發此秘密。其職在神學者,罔不努力秘之。然對此重要之記事,試以批評的研究,不可謂非客觀的真理探討者之正當權利,純粹理性研究者之神聖義務也。由「至上者蔭庇」之超自然的誕生,固純然屬諸神話,而為既知之科學原理所否拒。然則猶太之木工約瑟夫為基督真父之說,為近代合理的神學所主張,此說果如何乎?此說蓋與福音書中種種章句不相容,即基督自身亦確信。為「神之子」決不以約瑟夫為其生父。約瑟夫以聘定之瑪利亞非由彼而懷妊。意欲離婚,因天使之慰論而和解,約瑟夫與瑪利亞之同衾,乃在耶穌生後,此非《馬太傳》第一章中所明言乎。

若由人類學之見地,嚴檢基督之人格,則羅馬軍之隊長龐兌拉,實為基督之真父,偽福音書之說,似足徵信。世恆視基督為一純粹猶太人,其實其高貴之人格與夫「愛之宗教」,決非塞米提克風,而屬於阿利安種,且為希臘人之特徵也。

基督真父之名為龐兌拉,其事起源於希臘,殆無可疑。故其名或有書作龐多拉(Pandora)者。據希臘話,龐多拉為世界最初之女子,耶皮美托司(Epimetheus)之妻也。原為火神(Vulkan)以土所造之神人物,諸神賦之以美容,蔔弱美托司(Prometeus)由天盜取神火——-即理性——父神大怒,遺龐多拉持送含藏一切災難至可恐怖之「龐多拉瓶」於人間,以為降罰(按希臘神話言 Prometous 以土造人由天盜火賦以生命,父神Mercruy大怒縛之Caucasus山令鷙鳥食其肝,並遣龐多拉降罰於人間雲)。歐洲四大基督教國民所下米爾亞姆情史之判斷,其見解之異,有足觀者。日耳曼人種之嚴格的道德觀念,全然排斥此情史。正直之德意誌人,謹慎之英吉利人,其盲信由聖靈誕生之不可解的傳說也同。畢竟此等嚴格而過於謹慎之上流社會——英國尤甚—固不解當時上流社會男女風俗之真相耳。而拉丁人種,對於如斯之謹慎,則冷笑之,男女關系之了解,頗以輕易出之,是以愛好瑪利亞之情史也。法蘭西、意大利所謂「吾儕愛之婦人」——瑪利亞事的喜悅之一種特別禮拜,使人追想此項情史,殊覺天真爛漫也。

基督誕生,羅馬教會視為重大事件,且以起於此事之奇跡信仰,為最強武器,持與近代之世界觀相抗。以客觀的史學之意義言之,吾人對於此問題,亦有辨明之必要。然純粹原始基督教之倫理的價值,即「愛之宗教」,在文明史上有高尚之勢力,固與神話的教義不相關。神話之根據所謂「天啟」者,實與現代自然認識確證之結果,不相容也。

   本譯文與其原文有分別的版權許可。譯文版權狀況僅適用於本版本。

原文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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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42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國本地版權期限更長,但對外國外地作品應用較短期限規則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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