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第30篇君臣上

爲人君者,修官上之道,而不言其中。爲人臣者,比官中之事,而不言其外。君道不明,則受令者疑。權度不一,則修義者惑。民有疑惑貳豫之心,而上不能匡,則百姓之與閒,猶揭表而令之止也。是故能象其道於國家,加之於百姓,而足以飾官化下者,明君也。能上盡言於主,下致力於民,而足以修義從令者,忠臣也。上惠其道,下敦其業,上下相希,若望參表,則邪者可知也。吏嗇夫任事,人嗇夫任教。教在百姓,論在不橈,賞在信誠。體之以君臣,其誠也以守戰,如此則人嗇夫之事究矣。吏嗇夫盡有訾程事律,論法辟衡權斗斛,文劾不以私論,而以事爲正,如此則吏嗇夫之事究矣。人嗇夫成教,吏嗇夫成律,之後,則雖有敦慤忠信者不得善也,而戲豫怠傲者不得敗也,如此則人君之事究矣。是故爲人君者,因其業,乘其事,而稽之以度。有善者,賞之以列爵之尊,田地之厚,而民不慕也。有過者,罰之以廢亡之辱,僇死之刑,而民不疾也。殺生不違,而民莫遺其親者,此唯上有明法,而下有常事也。

天有常象,地有常形,人有常禮,一設而不更,此謂三常。兼而一之,人君之道也。分而職之,人臣之事也。君失其道,無以有其國。臣失其事,無以有其位。然則上之畜下不妄,而下之事上不虛矣。上之畜下不妄,所出法則制度者明也。下之事上不虛,則循義從令者審也。上明下審,上下同德,代相序也。君不失其威,下不曠其產,而莫相德也。是以上之人務德,而下之人守節。義禮成形於上,而善下通於民,則百姓上歸親於主,而下盡力於農矣。故曰:君明、相信、五官肅、士廉、農愚、商工願,則上下體而外內別也。民性因而三族制也。夫爲人君者,廕德於人者也。爲人臣者,仰生於上者也。爲人上者,量功而食之以足。爲人臣者,受任而處之以教。布政有均,民足於產,則國家豐矣。以勞授祿,則民不幸生。刑罰不頗,則下無怨心。名正分明,則民不惑於道。道也者,上之所以導民也。是故道德出於君,制令傅於相,事業程於官。百姓之力也,胥令而動者也。

是故君人也者,無貴如其言。人臣也者,無愛如其力。言下力上,而臣主之道畢矣。是故主畫之,相守之;相畫之,官守之;官畫之,民役之。則又有符節、印璽、典法、筴籍以相揆也,此明公道而滅姦僞之術也。論材量能,謀德而舉之,上之道也。專意一心,守職而不勞,下之事也。爲人君者,下及官中之事,則有司不任。爲人臣者,上共專於上,則人主失威。是故有道之君,正其德以蒞民,而不言智能聰明。智能聰明者,下之職也。所以用智能聰明者,上之道也。上之人明其道,下之人守其職,上下之分不同任,而復合爲一體。是故知善,人君也;身善,人役也。君身善則不公矣。人君不公,常惠於賞而不忍於刑,是國無法也。治國無法,則民朋黨而下比,飾巧以成其私。法制有常,則民不散而上合,竭情以納其忠。是以不言智能,而順事治,國患解,大臣之任也。不言於聰明,而善人舉,姦僞誅,視聽者衆也。是以爲人君者,坐萬物之原,而官諸生之職者也。選賢論材而待之以法,舉而得其人,坐而收其福,不可勝收也。官不勝任,犇走而奉,其敗事不可勝救也。而國未嘗乏於勝任之士,上之明適不足以知之。是以明君審知勝任之臣者也。故曰:主道得,賢材遂,百姓治,治亂在主而已矣。故曰:主身者,正德之本也;官治者,耳目之制也。身立而民化,德正而官治。治官化民,其要在上。是故君子不求於民。是以上及下之事謂之矯,下及上之事謂之勝。爲上而矯,悖也。爲下而勝,逆也。國家有悖逆反迕之行,有土主民者失其紀也。

是故別交正分之謂理,順理而不失之謂道,道德定而民有軌矣。有道之君者,善明設法而不以私防者也。而無道之君,既已設法,則舍法而行私者也。爲人上者釋法而行私,則爲人臣者援私以爲公。公道不違,則是私道不違者也。行公道而託其私焉,寖久而不知,姦心得無積乎?姦心之積也,其大者有侵偪殺上之禍,其小者有比周內爭之亂。此其所以然者,由主德不立,而國無常法也。主德不立,則婦人能食其意。國無常法,則大臣敢侵其勢。大臣假於女之能以規主情,婦人嬖寵假於男之知以援外權,於是乎外夫人而危太子,兵亂內作,以召外寇,此危君之徵也。

是故有道之君,上有五官以牧其民,則衆不敢踰軌而行矣。下有五橫以揆其官,則有司不敢離法而使矣。朝有定度衡儀以尊主位,衣服緷絻盡有法度,則君體法而立矣。君據法而出令,有司奉命而行事,百姓順上而成俗,著久而爲常,犯俗離教者,衆共姦之,則爲上者佚矣。天子出令於天下,諸侯受令於天子,大夫受令於君,子受令於父母,下聽其上,弟聽其兄,此至順矣。衡石一稱,斗斛一量,丈尺一綧制,戈兵一度,書同名,車同軌,此至正也。從順獨逆,從正獨辟,此猶夜有求而得火也。姦僞之人,無所伏矣,此先王之所以一民心也。是故天子有善,讓德於天。諸侯有善,慶之於天子。大夫有善,納之於君。民有善,本於父,慶之於長老。此道法之所從來,是治本也。是故歲一言者,君也。時省者,相也。月稽者,官也。務四支之力,修耕農之業以待令者,庶人也。是故百姓量其力於父兄之間,聽其言於君臣之義,而官論其德能而待之。大夫比官中之事,不言其外,而相爲常具以給之。相總要者,官謀士,量實義美,匡請所疑。而君發其明府之法瑞以稽之,立三階之上,南面而受要。是以上有餘日,而官勝其任,時令不淫,而百姓肅給,唯此上有法制,下有分職也。

道者,誠人之姓也,非在人也。而聖王明君善知而道之者也。是故治民有常道,而生財有常法。道也者,萬物之要也。爲人君者,執要而待之,則下雖有姦僞之心,不敢殺也。夫道者虛設,其人在則通,其人亡則塞者也,非茲是無以理人,非茲是無以生財。民治財育,其福歸於上,是以知明君之重道法而輕其國也。故君一國者,其道君之也。王天下者,其道王之也。大王天下,小君一國,其道臨之也。是以其所欲者,能得諸民。其所惡者,能除諸民。所欲者能得諸民,故賢材遂。所惡者能除諸民,故姦僞省。如冶之於金,陶之於埴,制在工也。

是故將與之,惠厚不能供。將殺之,嚴威不能振。嚴威不能振,惠厚不能供,聲實有閒也。有善者不留其賞,故民不私其利。有過者不宿其罰,故民不疾其威。威罰之制,無踰於民,則人歸親於上矣。如天雨然,澤下尺,生上尺。是以官人不官,事人不事,獨立而無稽者,人主之位也。先王之在天下也,民比之神明之德,先王善牧之於民者也。夫民別而聽之則愚,合而聽之則聖。雖有湯、武之德,復合於市人之言。是以明君順人心,安情性,而發於衆心之所聚。是以令出而不稽,刑設而不用。先王善與民爲一體。與民爲一體,則是以國守國,以民守民也。然則民不便爲非矣。雖有明君,百步之外,聽而不聞。閒之堵牆,窺而不見也。而名爲明君者,君善用其臣,臣善納其忠也。信以繼信,善以傳善,是以四海之內,可得而治。是以明君之舉其下也,盡知其短長,知其所不能益,若任之以事。賢人之臣其主也,盡知短長,與身力之所不至,若量能而授官。上以此畜下,下以此事上,上下交期於正,則百姓男女皆與治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