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礙診療規範(2020年版)
精神障礙診療規範(2020年版) 作者: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11月23日於北京市 發布於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精神障礙診療規範(2020年版)的通知 |
- 第一章 器質性精神障礙
- 第二章 精神活性物質使用所致障礙
- 第三章 精神分裂症及其他原發性精神病性障礙
- 第四章 雙相障礙
- 第五章 抑鬱障礙
- 第六章 焦慮障礙
- 第七章 強迫及相關障礙
- 第八章 創傷及應激相關障礙
- 第九章 分離障礙
- 第十章 軀體症狀及相關障礙
- 第十一章 進食與餵養障礙
- 第十二章 睡眠障礙
- 第十三章 成人人格和行為障礙
- 第十四章 神經發育障礙
- 第十五章 通常起病於兒童少年的行為和情緒障礙
- 第十六章 成癮行為所致障礙
- 附錄 編寫專家組名單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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