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楚語論
作者:蘇軾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東坡文鈔

屈到嗜芰,有疾,召其宗老而屬之,曰:「祭我必以芰。」及祥,宗老將薦芰,屈建命去之。君子曰:「違而道。」唐柳宗元非之曰:「屈子以禮之末,忍絕其父將死之言。且《禮》有『齋之日,思其所樂,思其所嗜。』子木去芰,安得為道?」

甚矣,柳子之陋也。子木,楚卿之賢者也。夫豈不知為人子之道,事死如事生,況於將死丁寧之言,棄而不用,人情之所忍乎!是必有大不忍於此者而奪其情也。夫死生之際,聖人嚴之。薨於路寢,不死於婦人之手,至於結冠纓、啟手足之末,不敢不勉。其於死生之變亦重矣。父子平日之言,可以恩掩義。至於死生至嚴之際,豈容以私害公乎?

曾子有疾,稱君子之所貴乎道者三。孟僖子卒,使其子學禮於仲尼。管仲病,勸桓公去三豎。夫數君子之言,或主社稷,或勤於道德,或訓其子孫,雖所趣不同,然皆篤於大義,不私其躬也如是。今赫赫楚國,若敖氏之賢,聞於諸侯,身為正卿,死不在民,而口腹是憂,其為陋亦甚矣。使子木行之,國人誦之,太史書之,天下後世不知夫子之賢,而唯陋是聞,子木其忍為此乎?故曰:是必有大不忍者而奪其情也。

然《禮》之所謂「思其所樂,思其所嗜」,此言人子追思之道也。曾皙嗜羊棗,而曾子不忍食。父沒而不能讀父之書,母沒而不能執母之器,皆人子之情自然也,豈待父母之命耶?今薦芰之事,若出於子則可,自其父命,則為陋耳。豈可以飲食之故而成父莫大之陋乎!

曾子寢疾,曾元難於易簀。曾子曰:「君子之愛人也以德,細人之愛人也以姑息。」若以柳子之言為然,是曾元為孝子,而曾子顧禮之末易簀於病革之中,為不仁之甚也。

中行偃死,視不可含,范宣子盥而撫之曰:「事吳敢不如事主!」猶視。欒懷子曰:「主苟終,所不嗣事於齊者,有如河。」乃瞑。嗚呼,范宣子知事吳為忠於主,而不知報齊以成夫子憂國之美,其為忠則大矣。

古人以愛惡比之美疢藥石,曰:「石猶生我。疢之美者,其毒滋多。」由是觀之,柳子之愛屈到,是疢之美。子木之違父命,藥石也哉。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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