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10年第1號

安全理事會主席的聲明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10年1月13日安全理事會第6257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聯合國與區域和次區域組織在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領域的合作」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回顧其以往有關決議和主席聲明,強調聯合國與區域和次區域組織按照《聯合國憲章》和區域和次區域組織有關規約建立有效夥伴關係的重要性。

  「安全理事會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重申《聯合國憲章》規定安全理事會對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負有首要責任,並進一步回顧,按照《聯合國憲章》第八章的規定,在涉及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的事項中與區域和次區域組織進行合作,可以加強集體安全。

  「安全理事會打算考慮進一步採取步驟,促使聯合國與區域和次區域組織在衝突預警、預防衝突、締造和平、維持和平和建設和平領域進行更加密切和更為面向行動的合作,確保其努力協調一致、相互配合和發揮集體效力。在這方面,安理會歡迎目前聯合國與區域組織之間業已存在的強有力的合作舉措。

  「安全理事會讚揚秘書處正在做出努力和貢獻,以鞏固與區域和次區域組織的夥伴關係,並歡迎2010年1月11日和12日舉行的秘書長同區域組織和其他組織負責人務虛會。安理會打算在今後與區域和次區域組織進行非正式的互動對話。

  「安全理事會重申致力於和平解決爭端,確認區域和次區域組織對和平解決地區爭端和開展預防性外交做出的重要貢獻,因為它們能很好地了解許多衝突和其他安全挑戰產生的根源。安理會強調利用區域和次區域組織在這方面的現有和潛在能力的重要性,包括通過鼓勵有關區域的國家通過對話、和解、協商、談判、斡旋、調解和司法解決爭端,以和平方式化解分歧。安全理事會決心通過更好地與區域和次區域組織開展互動與合作,來加強聯合國對和平解決爭端的支持。

  「安全理事會請秘書處和所有具備維和能力的區域和次區域組織加強它們的工作關係,進一步探討它們的合作怎樣才能更有助於完成聯合國的任務規定和目標,以確保形成協調一致的維和框架。安全理事會強調區域和次區域組織加強其維和能力的重要性和向這些組織的努力提供國際支持的價值、尤其是按照2006 年《非洲聯盟十年能力建設方案》向非洲聯盟提供支持。

  「安全理事會確認區域和次區域組織可在衝突後建設和平、恢復、重建和發展進程中發揮的作用,並肯定建設和平委員會與區域和次區域組織開展互動和合作的重要性。安理會鼓勵委員會繼續與區域和次區域組織保持密切協商,以確保衝突後的建設和平和恢復有更加協調一致和統籌兼顧的戰略。

  「安全理事會確認,需要酌情同區域和次區域組織密切合作,以便協調一致地有效執行安理會的決議,包括適用於各種衝突局勢的專題性決議。

  「安全理事會鼓勵秘書處與區域和次區域組織進一步就各自在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領域的能力和經驗教訓開展信息共享,繼續匯編最佳做法,尤其是調解、斡旋和維和行動方面的最佳做法。安理會還鼓勵加強區域和次區域組織在這方面的相互合作與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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