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18年第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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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18年12月18日安全理事會第8430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建設和平和保持和平」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 「安全理事會回顧其第1645(2005)、2086(2013)、2282(2016)、2413(2018)和2419(2018)號決議及其S/PRST/2017/27、S/PRST/2018/1和S/PRST/2018/10號主席聲明。
- 「安全理事會認識到,應將專家諮詢小組報告提出的「保持和平」廣義理解為構建社會共同願景的一個目標和過程,確保顧及社會各方面、各階層民眾的需求,包括開展活動以防止衝突爆發、升級、延續和復發,消除衝突根源,協助衝突各方停止敵對行動,實現民族和解,走向恢復、重建和發展,並強調保持和平是一項共同任務和責任,需要由政府和其他所有國內利益攸關方承擔,應貫穿聯合國在衝突所有階段開展的應對活動的三個支柱和所有方面,且需持續得到國際關注和援助。
- 「安全理事會回顧其第2413(2018)號決議,其中除其他外,歡迎秘書長關於建設和平和保持和平的報告的提出,表示注意到大會決定邀請聯合國相關機構和機關,包括建設和平委員會,在大會第七十三屆會議期間,按照既定程序進一步酌情推進、探討和審議秘書長報告所載建議和備選方案的執行工作。
- 「安全理事會重申《聯合國憲章》賦予其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首要責任,重申安理會承諾在開展所有維持和平及建設和平活動的過程中恪守《憲章》宗旨和原則,包括對各國政治獨立、主權平等和領土完整原則的承諾和尊重,重申各國需要遵守根據國際法承擔的義務。
- 「安全理事會重申各國政府和當局在確定、推動和指導建設和平和保持和平的優先事項、戰略和活動方面負有首要責任,歡迎並進一步鼓勵建設和平委員會正在進行的工作,以促進政治、和平與安全進程中的國家自主權。
- 「安全理事會重申致力於提高聯合國在從預防和解決衝突到衝突後建設和平的各個階段處理衝突問題的成效,並認為必須根據具體情況保持對策的連續性,利用聯合國可加利用的一系列工具來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
- 「安全理事會認識到,發展、和平與安全和人權相互關聯,互為作用。
- 「安全理事會確認,有效建設和平必須有整個聯合國系統的參與,為此強調整個聯合國系統必須聯合開展分析和有效的戰略規劃工作。
- 「安全理事會肯定建設和平委員會已取得的進展,特別指出建設和平委員會作為專門的政府間諮詢機構可在協調國際建設和平工作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是召集關鍵行為體(諸如包括東道國和相關國家在內的會員國、聯合國相關行為體以及國際金融機構、區域組織和民間社會)的一個獨特平台,以支持國家確定的建設和平優先事項,旨在加強建設和平活動的協調、宣傳和資源調動。
- 「安全理事會承認根據安理會第1645(2005)和2282(2016)號決議與建設和平委員會大力進行協調、統籌與合作的重要性,重申打算定期請建設和平委員會提供具體的有針對性的戰略諮詢意見,並審議和借鑑這些意見。
- 「安全理事會注意到安理會與建設和平委員會之間非正式互動對話作為委員會發揮諮詢作用的有益途徑的重要性,包括與預防和解決非洲衝突特設工作組開展對話。
- 「安全理事會鼓勵建設和平委員會應安理會要求,就建設和平委員會和安理會所審議國家的建設和平和保持和平方面問題,向安理會提供簡明、有針對性、針對具體情況和適用的建議,尤其是在相關任務討論前這麼做,補充而不是重複秘書長提交安理會的報告,傳達國家建設和平優先事項的落實情況,包括為此而注重維和行動授權任務的建設和平方面,這或可有助於維和行動的組建、審查和縮編和特別政治任務的任務授權。
- 「安全理事會強調需要進一步發揮建設和平委員會的作用,藉以推動和支持採用統籌一致的方法來執行多層面維持和平任務,並在此方面表示注意到建設和平委員會就延長中非穩定團任務期限所提意見的良好做法。
- 「安全理事會重申,維持和平的形式既有主要是監測停火的傳統維持和平特派團,也有旨在開展建設和平工作和消除衝突根源的綜合多層面行動,歡迎維持和平行動對建設和平和保持和平綜合戰略所作的貢獻。
- 「安全理事會確認建設和平委員會發揮作用,在與維持和平行動和特別政治任務撤出有關的過渡期間酌情應安理會要求向安全理事會提供諮詢意見,重點是執行旨在幫助為長期和平與安全奠定基石的撤出戰略。在這方面,安全理事會回顧建設和平委員會在聯利特派團在利比里亞縮編和聯塞特派團在塞拉利昂縮編期間提出了有用的建議,並確認該平台可用於審議過渡期工作的最佳做法和經驗教訓。
- 「安全理事會鼓勵建設和平委員會繼續使其工作與安理會的日程保持一致,並在安理會相關會議舉行之前儘早與相關行為體接觸,以匯總不同看法。
- 「安全理事會歡迎建設和平委員會與非洲聯盟等區域和次區域組織合作,強調必須根據第1645(2005)和2282(2016)號決議,在相關國家同意的情況下與相關區域行為體就具體的區域和國家問題進一步接觸。
- 「安全理事會強調,為確保社會各階層的需要都得到考慮,推動國家建設和平進程和目標的關鍵是包容各方,包括婦女充分和有效的參與。安全理事會還強調婦女充分和切實參與防止和解決衝突及衝突後重建工作與這些工作的有效性和長期可持續性之間存在重要聯繫,並鼓勵建設和平委員會繼續在此方面作出努力。
- 「安全理事會重申青年可為預防和解決衝突發揮重要作用,是維持和平和建設和平工作持久進行、包容各方和取得成功的關鍵因素。
- 「安全理事會確認建設和平委員會發揮作用,協助各國努力落實建設和平優先事項、籌集自願捐款和促進國際援助的協調一致。
- 「安全理事會強調必須利用各種來源支持聯合國建設和平活動,包括通過增加自願捐款和加強與關鍵利益攸關方的夥伴關係,着重指出建設和平基金的重要作用,並在這方面建議進一步探索如何使建設和平委員會與建設和平基金更密切地合作,除其他外,這可使委員會總結提煉建設和平良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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