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494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493(2003)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494(2003)號決議
2003年7月30日安全理事會第4800次會議通過
聯合國安理會第1495(2003)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所有有關決議,尤其是2003年1月30日第1462(2003)號決議,
審議了秘書長2003年7月21日的報告(S/2003/751),
回顧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歐安組織)里斯本(S/1997/57,附件)和伊斯坦布爾首腦會議關於格魯吉亞阿布哈茲局勢的結論,
回顧1994年12月9日通過的《聯合國人員和有關人員安全公約》所載的有關原則,
對迄今尚未查出2001年10月8日擊落聯合國格魯吉亞觀察團(聯格觀察團)一架直升飛機、致使機上九人喪生的襲擊者,深感遺憾
強調在全面解決格魯吉亞阿布哈茲衝突的關鍵問題上仍然缺乏進展,這是不能接受的,
不過,歡迎秘書長之友小組在日內瓦召開的兩次高級別會議以及隨後格魯吉亞和俄羅斯聯邦兩國總統在索奇的會議積極推動了聯合國領導的和平進程,
又歡迎聯格觀察團和獨立國家聯合體集體維持和平部隊(獨聯體維和部隊)對穩定衝突區局勢所作的重要貢獻,並強調重視它們在執行各自任務時的密切合作,
1. 歡迎秘書長2003年7月21日的報告(S/2003/751);
2. 重申所有會員國對格魯吉亞在其國際公認邊界內的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的承諾,必須嚴格遵照這些原則界定阿布哈茲在格魯吉亞國內的地位;
3. 讚揚並強烈支持秘書長及其特別代表,在俄羅斯聯邦作為調解者以及在秘書長之友小組和歐安組織的協助下,持續努力促進局勢的穩定並實現全面政治解決,其中必須包括解決阿布哈茲在格魯吉亞國內的政治地位問題;
4. 特別強調堅決支持由秘書長之友小組全體成員最後定稿和得到他們充分支持的關於「第比利斯和蘇呼米之間權限分配基本原則」的文件及其送文函;
5. 對阿布哈茲一方仍然拒不同意討論該文件的實質內容深表遺憾,再次強烈敦促阿布哈茲一方接受該文件及其送文函,敦促雙方隨後都對其給予充分和開放的考慮,就其實質內容進行建設性的談判,並促請對雙方具有影響力的各方促成這一結果;
6. 對啟動政治地位談判方面缺乏進展感到遺憾,並再次回顧,這些文件的目的是促進雙方在聯合國領導下就阿布哈茲在格魯吉亞國內的地位問題舉行有意義的談判,而不是企圖將任何特定解決辦法強加給雙方;
7. 還強調為使談判進程導致雙方均可接受的持久的政治解決,雙方都需要作出讓步;
8. 歡迎秘書長之友小組在日內瓦召開兩次高級代表會議,特別歡迎雙方代表本着積極的精神參加了第二次會議;
9. 又歡迎第一次日內瓦會議確定了推進和平進程的三組關鍵問題(經濟合作、國內流離失所者和難民的回返以及政治和安全事項),以及隨後就這些問題進行了實質性工作,包括俄羅斯和格魯吉亞按兩國總統2003年3月索奇會議商定的辦法在雙邊工作組進行的工作,以及2003年7月15日由秘書長特別代表主持、有秘書長之友小組參加的雙方初次高級別會議上進行的工作;
10. 還歡迎雙方承諾定期、有系統地就經濟合作、難民回返以及政治和安全事項繼續對話,並且同意年底之前再次與秘書長之友小組一道審查進展情況和探討未來的步驟,並鼓勵雙方履行承諾;
11. 呼籲雙方不遺餘力地克服彼此之間的互不信任;
12. 再次呼籲雙方確保使和平進程所有主要方面恢復必要的活力,包括恢復它們在協調理事會及其相關機制內的工作,立足於2001年3月關於建立信任措施的雅爾塔會議的結果(S/2001/242),堅定地合作執行當時同意的各項提案,並考慮舉行第四次關於建立信任措施的會議;
13. 提請有關各方注意不採取可能阻礙和平進程的任何行動;
14. 強調亟需在難民和國內流離失所者問題上取得進展,呼籲雙方展現真誠的決心,特別集中注意返回問題,在開展這一工作時與聯格觀察團密切協調,並同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和秘書長之友小組協商,回顧格魯吉亞和俄羅斯聯邦在索奇達成的諒解,即索奇至第比利斯鐵路的重新開放將與首先從加利地區開始的難民和流離失所者返回同時進行,重申不能接受衝突所造成的人口變化,又重申根據國際法以及1994年4月4日《四方協定》(S/1994/397,附件二)和《雅爾塔宣言》,受衝突影響的所有難民和國內流離失所者享有安全、體面地返回家園的不可剝奪權利;
15. 回顧阿布哈茲一方對保護回返者和便利其餘流離失所者返回負有特別責任,並由聯合國開發計劃署、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人道主義事務協調廳及其他機構採取進一步措施,為難民和國內流離失所者的返回創造有利條件,包括實施速效項目,以發展他們的技能,提高他們自力更生的能力,充分尊重他們安全、體面地返回家園的不可剝奪權利;
16. 歡迎雙方對派往加利地區的聯合評估團所提建議予以積極考慮,再次促請雙方執行這些建議,尤其呼籲阿布哈茲一方同意儘快開放蘇呼米人權辦事處的加利分處,並為該分處不受阻礙地運作提供安全條件;
17. 贊同秘書長2003年7月21日報告中的建議(S/2003/751,第30段),即聯格觀察團增設一個由20名警官組成的民警部分,以加強其執行任務的能力,特別是協助為國內流離失所者和難民安全、體面地返回創造有利條件,並歡迎雙方承諾執行2002年10月至12月的安全評估團提出的建議;
18. 尤其呼籲阿布哈茲一方改進涉及當地居民的執法工作,糾正格魯吉亞裔居民缺乏母語教學的現象;
19. 譴責違反1994年5月14日《關於停火和部隊隔離的莫斯科協定》(S/1994/583,附件一)條款的任何行為;
20. 呼籲雙方公開表明,與好戰言論和支持軍事選擇及非法武裝團伙活動的表現劃清界線,並特別鼓勵格魯吉亞一方繼續努力制止非法武裝團伙的活動;
21. 歡迎科多里河谷的局勢相對平靜以及雙方重申願意和平解決該局勢,回顧安理會強烈支持雙方於2002年4月2日簽署的科多里河谷局勢議定書,要求雙方,尤其是格魯吉亞一方,繼續充分執行該議定書,確認該地區平民的合理安全關切,呼籲第比利斯和蘇呼米的政治領導人遵守安全協議,並呼籲雙方為了科多里河谷及附近地區居民的安全不遺餘力地商定一項彼此接受的安排;
22. 然而,強烈譴責2003年6月5日劫持聯格觀察團四名人員的事件,這是該觀察團成立以來的第六次劫持人質事件,尚未查明任何肇事者並繩之以法深感遺憾支持秘書長關於必須終止這種有罪不罰現象的呼籲;
23. 歡迎因為2001年10月8日擊落聯格觀察團一架直升飛機的事件而對直升飛機的飛行採取更多的保障措施,再次呼籲雙方採取一切必要步驟,查明應對該事件負責者並繩之以法,並且將這些步驟的執行情況通知特別代表;
24. 呼籲格魯吉亞一方繼續為聯格觀察團和獨聯體維和部隊在科多里河谷的聯合巡邏隊改善安全狀況,使它們能夠獨立地經常監測當地的局勢;
25. 強調雙方對於提供適當安全並確保聯格觀察團、獨聯體維和部隊和其他國際人員的行動自由負有首要責任;
26. 歡迎聯格觀察團不斷審查安全安排,以確保其工作人員享有可能範圍內最高程度的安全;
27. 決定將聯格觀察團的任務期限再延長一期,至2004年1月31日為止;如果獨聯體維和部隊的任務發生變化,則應由安理會酌情對聯格觀察團的任務進行審查;
28. 秘書長繼續定期向安理會通報情況,並在本決議通過之日後三個月報告格魯吉亞阿布哈茲的局勢;
29. 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第4800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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