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690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689(2006)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690(2006)號決議
2006年6月20日安全理事會第5469次會議通過
聯合國安理會第1691(2006)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關於東帝汶局勢的各項相關決議,尤其是2005年4月28日第1599(2005)號決議和2006年5月12日第1677(2006)號決議,
表示深切關注東帝汶動盪不安的安全局勢及其引起的嚴重人道主義後果,
譴責繼續發生針對人民的暴力行為以及毀壞財產行為,
歡迎秘書長採取的各項舉措,包括秘書長特使前往東帝汶評估實地局勢的工作,
注意到2006年6月11日東帝汶共和國總統、議會議長和總理給秘書長的信(S/2006/383),以及6月8日東帝汶外交兼國防部長給秘書長的信(S/2006/391),
重申對東帝汶主權、獨立、領土完整和民族團結的充分承諾,
繼續全面致力於促進東帝汶的持久穩定,
1. 決定將聯合國東帝汶辦事處(聯東辦事處)的任務期限延長至2006年8月20日,以便規劃聯合國在聯東辦事處任期期滿後發揮的作用;
2. 感謝並全力支持葡萄牙、澳大利亞、新西蘭和馬來西亞四國政府應東帝汶政府請求部署國際安全部隊,以及它們為恢復和維持東帝汶的治安而開展的活動,讚賞地注意到這些國際部隊的工作亦有助於向身處困境的東帝汶人民提供人道主義援助,讓人道主義人員與之接觸,並鼓勵這些國家繼續向安理會通報其活動;
3. 籲請國際安全部隊繼續同東帝汶政府以及聯合國東帝汶辦事處(聯東辦事處)密切協作;
4. 敦促東帝汶所有各方不使用暴力,參與民主進程;
5. 秘書長至遲於2006年8月7日向安理會提出報告,說明聯合國在聯東辦事處任期期滿後在東帝汶發揮的作用,要考慮到當前局勢以及加強聯合國的存在的必要性;
6. 欣見秘書長根據東帝汶政府在2006年6月8日信函中提出的請求,主動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牽頭成立獨立特別調查委員會,並秘書長就此向安理會通報情況;
7. 籲請捐助界刻不容緩地積極響應聯合國2006年6月12日發出的向東帝汶提供人道主義援助的緊急呼籲;
8. 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第5469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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