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2326號決議

2325(2016) 聯合國安理會第2326(2016)號決議
S/RES/2326(2016)
2016年12月15日
發布機關: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2327(2016)
本作品收錄於《Portal:聯合國安理會2016年決議

第7838次會議以15票贊成,0票反對通過

第2326(2016)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2016年12月15日第7838次會議通過

安全理事會

回顧以往第1996(2011)2046(2012)2057(2012)2109(2013)2132(2013)2155(2014)2187(2014)2206(2015)2223(2015)2241(2015)2252(2015)2302(2016)2304(2016)號決議以及S/PRST/2005/16S/PRST/2010/26S/PRST/2015/9S/PRST/2016/1S/PRST/2016/3號安理會主席聲明,

認定南蘇丹局勢繼續對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

1. 決定把第2252(2015)號決議規定並由第2304(2016)號決議進一步規定的聯合國南蘇丹共和國特派團(南蘇丹特派團)的任務延長到2016年12月16日,還決定南蘇丹特派團將繼續包括一支任務由第2304(2016)號決議做出規定的區域保護部隊;

2. 授權南蘇丹特派團(包括區域保護部隊)使用一切必要手段來開展工作;

3. 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1.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2.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3.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訊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訊息資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