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2602號決議
← | 2601(2021) | 聯合國安理會第2602(2021)號決議 S/RES/2602(2021) 2021年10月29日 發布機關: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
2603(2021) |
第8890次會議以13票贊成,0票反對,2票棄權(俄羅斯聯邦、突尼斯)通過 |
聯合國 | S/RES/2602 (2021) |
安全理事會 | Distr.: General 29 October 2021 |
第2602(2021)號決議
2021年10月29日安全理事會第8890次會議通過
安全理事會,
回顧並重申其以往關於西撒哈拉的所有各項決議,
重申大力支持秘書長及其個人特使為第1754(2007)、1783(2007)、1813(2008)、1871(2009)、1920(2010)、1979(2011)、2044(2012)、2099(2013)、2152(2014)、2218(2015)、2285(2016)、2351(2017)、2414(2018)、2440(2018)、2468(2019)、2494(2019)和2548(2020)號決議的執行作出努力,
向前任秘書長西撒哈拉問題個人特使霍斯特·克勒致敬,讚揚他為舉行圓桌會議作出努力,而圓桌會議為政治進程創造了勢頭,
歡迎任命斯塔凡·德米斯圖拉為秘書長西撒哈拉問題個人特使,敦促在前任個人特使所取得進展的基礎上,建設性地恢復政治進程,
歡迎2018年12月5至6日第一次圓桌會議和2019年3月21至22日第二次圓桌會議創造的勢頭,歡迎摩洛哥、波利薩里奧陣線、阿爾及利亞和毛里塔尼亞以認真和相互尊重的方式參與聯合國西撒哈拉問題政治進程,以確定趨同要點,
鼓勵個人特使與摩洛哥、波利薩里奧陣線、阿爾及利亞和毛里塔尼亞就此恢復協商,鞏固已取得的進展,
重申致力於協助各當事方在妥協基礎上達成公正、持久和彼此可以接受的政治解決方案,保障西撒哈拉人民在符合《聯合國憲章》原則和宗旨的安排下實行自決,注意到各當事方在這方面的作用和責任,
再次促請摩洛哥、波利薩里奧陣線、阿爾及利亞和毛里塔尼亞彼此間進一步通力合作,包括為此而增進互信,並與聯合國通力合作,促請他們更大力參與政治進程,在謀求政治解決方面取得進展,
認識到實現這一長期爭端的政治解決、阿拉伯馬格里布聯盟成員國之間加強合作,將有助於薩赫勒區域的穩定與安全,進而為該區域所有人民帶來就業、增長和機會,
歡迎秘書長努力使包括聯合國西撒哈拉全民投票特派團(西撒特派團)在內的所有維持和平行動不斷得到密切審視,重申安理會需從嚴謹戰略角度考慮部署維持和平行動,並有效管理資源,
回顧第2378(2017)號決議,其中請秘書長確保對照妥善訂立的明確基準,利用關於維持和平行動成效的數據,包括維持和平業績數據來改進對特派團行動的分析評價,還回顧第2436(2018)號決議,其中請秘書長確保關於表彰和獎勵傑出表現的決定以及關於部署、補救、培訓、暫停資金償付和遣返軍警人員或解僱文職人員的決定系根據客觀的業績數據作出,
回顧安理會第2242(2015)和2538(2020)號決議以及安理會對增加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軍事和警察特遣隊中婦女人數的期望,
認識到西撒特派團在實地發揮着重要作用,認識到西撒特派團需充分執行任務,包括發揮作用,支持個人特使推動各當事方達成彼此可以接受的政治解決方案,
深為關切地注意到停火破裂,
表示關切違反現有協定的行為,重申必須充分遵守這些承諾,表示注意到波利薩里奧陣線向前任個人特使作出的承諾,
表示注意到摩洛哥2007年4月11日提交秘書長的提案,歡迎摩洛哥為推進解決問題進程作出認真可信的努力;又表示注意到波利薩里奧陣線2007年4月10日提交秘書長的提案,
為此鼓勵各當事方進一步展現尋求解決方案的政治意願,包括本着現實態度和妥協精神擴大對彼此提案的討論並再次承諾配合聯合國的努力,還鼓勵鄰國為政治進程做出貢獻,
鼓勵各當事方與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進一步合作,確定和執行建立信任措施,藉以培養政治進程取得成功所需的信任,
強調指出改善西撒哈拉和廷杜夫難民營人權狀況的重要性,鼓勵各當事方與國際社會合作制訂和實施獨立可信的措施,確保充分尊重人權,同時銘記根據國際法承擔的相關義務,
鼓勵各當事方保持並優先做出各自努力,在西撒哈拉和廷杜夫難民營進一步促進和保護人權,包括表達自由和結社自由,
在此方面歡迎摩洛哥採取步驟和舉措,歡迎國家人權理事會在達赫拉和阿尤恩開展工作的委員會發揮作用,並歡迎摩洛哥與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互動協作,
大力鼓勵加強與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人權高專辦)的合作,包括為訪問該區域提供便利,
深為關切地注意到撒哈拉威難民依然處境艱難並繼續依賴外部人道主義援助的情況以及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大流行的影響,還深為關切地注意到為廷杜夫難民營居民提供的資金不足,糧食援助減少帶來各種風險,
再次要求考慮在廷杜夫難民營進行難民登記,強調需在此方面作出努力,
回顧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325和2250號決議及相關決議;強調指出各當事方必須承諾通過聯合國支持的會談使談判進程得以繼續,鼓勵婦女充分、有效、切實參與會談,鼓勵青年積極、切實參與會談,
認識到現狀不可接受,並指出,為了全面改善西撒哈拉人民的生活質量,談判必須取得進展,
申明全力支持負責西撒哈拉問題秘書長特別代表兼西撒特派團團長亞歷山大·伊萬科,
審議了秘書長2021年10月1日的報告(S/2021/843),
1. 決定將西撒特派團任務期延長至2022年10月31日;
2. 強調需在妥協基礎上就西撒哈拉問題達成現實、實際可行、持久和彼此可以接受的政治解決方案,強調必須把西撒特派團的戰略重點與此目標相銜接並相應調配聯合國資源;
3. 表示充分支持秘書長及其個人特使推動談判進程,以使西撒哈拉問題得到解決,注意到前任個人特使打算邀請摩洛哥、波利薩里奧陣線、阿爾及利亞和毛里塔尼亞以同樣方式再次會談,歡迎摩洛哥、波利薩里奧陣線、阿爾及利亞和毛里塔尼亞本着現實態度和妥協精神參與整個這一進程,以確保取得成功結果;
4. 促請各當事方考慮到2006年以來作出的努力及那時以來的情況發展,在秘書長主持下秉承善意且不預設條件地恢復談判,以期達成公正、持久和彼此可以接受的政治解決方案,其中保障西撒哈拉人民在符合《聯合國憲章》原則和宗旨的安排下實行自決,指出各當事方在這方面的作用和責任;
5. 邀請會員國為這些會談提供適當協助;
6. 重申需充分尊重與西撒特派團就停火問題達成的軍事協定,促請各當事方充分遵守這些協定,履行對前任個人特使作出的承諾,避免採取任何可能有損聯合國協助的談判或進一步破壞西撒哈拉局勢穩定的行動;
7. 再次促請所有當事方按照現有協定與西撒特派團充分合作,包括使特派團可以自由地與所有對話者互動,並採取必要步驟保障執行任務的聯合國人員和有關人員安全無虞、通行無阻和隨時獲得准入;
8. 強調各當事方必須繼續致力於推進政治進程,為進一步談判做準備,回顧安理會認可了2008年4月14日報告(S/2008/251)所載建議,即各當事方必須本着現實態度和妥協精神使談判取得進展,鼓勵鄰國為這一進程作出重要、積極的貢獻;
9. 促請各當事方展現政治意願,在有利於對話的氛圍中努力推進談判,從而確保第1754(2007)、1783(2007)、1813(2008)、1871(2009)、1920(2010)、1979(2011)、2044(2012)、2099(2013)、2152(2014)、2218(2015)、2285(2016)、2351(2017)、2414(2018)、2440(2018)、2468(2019)、2494(2019)和2548(2020)號決議得以執行,確保談判取得成功;
10. 請秘書長在特派團任務期內定期並在他認為適當的時候,包括在此次延長任務期後六個月內以及在任務期再次期滿前,向安全理事會通報他所主持的這些談判的現況和進展,說明本決議執行情況、對西撒特派團行動的評估以及為應對挑戰所採取的步驟,表示打算開會聽取並討論秘書長的情況通報,為此還請秘書長在任務期結束前及早提出西撒哈拉局勢報告;
11. 歡迎秘書長採取舉措制定聯合國維持和平業績文化標準,重申支持制定全面綜合的業績政策框架,其中確定明確的業績標準,據以評價為維持和平行動工作和提供支助的所有聯合國文職和軍警人員的業績,以此推動任務得以有效和充分執行,該框架還將包含以清晰和明確界定的基準為基礎的全面和客觀方法,以確保對業績不佳進行問責,對出色業績給予激勵或嘉獎,促請秘書長如第2436(2018)號決議所述將此框架適用於西撒特派團,請秘書長爭取增加西撒特派團內婦女人數,並確保婦女充分、平等、切實參與行動各個方面;
12. 敦促各當事方和鄰國在西撒特派團進一步考慮如何利用新技術降低風險、加強部隊保護、更好地執行授權任務的同時,與特派團進行富有成效的互動協作;
13. 鼓勵各當事方與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合作,確定和執行建立信任措施,包括與婦女和青年互動協作,鼓勵鄰國支持這些努力;
14. 敦促會員國為資助糧食方案提供新的和更多的自願捐款,以確保妥善滿足難民的人道主義需求,避免口糧減少;
15. 請秘書長繼續採取必要措施,確保西撒特派團所有人員充分遵守聯合國對性剝削和性虐待的零容忍政策,並通過提交安理會的報告向安理會充分通報特派團在此方面的進展情況,敦促部隊派遣國和警察派遣國繼續採取適當預防行動,包括對所有人員進行審查,進行部署前和特派團內提高認識培訓,並酌情通過部隊派遣國和警察派遣國以及西撒特派團及時調查指控,確保充分追究此類行為的本國涉案人員的責任;
16. 決定繼續處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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