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427號決議
← | 聯合國安理會第426號決議 | 聯合國安理會第427號決議 1978年5月3日 |
聯合國安理會第428號決議 |
|
一九七八年五月三日
第427(1978)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審議了一九七八年五月一日秘書長給安全理事會主席的信,
回顧其一九七八年三月十九日第425(1978)和第426(1978)號決議,
1.核准秘書長的要求,把聯合國駐黎巴嫩臨時部隊的兵員人數從4000人增至6000人左右;
2.注意到以色列部隊到目前為止的撤退情況;
3.要求以色列不再延遲完全撤出黎巴嫩的全部領土;
4.痛惜所發生的聯合國部隊遭受攻擊的情事,要求黎巴嫩境內各方充分尊重聯合國部隊。
第二〇七六次會議以十二票對〇票,兩票棄權(捷克斯洛伐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通過。 1
1 一個成員國(中國)沒有參加表決。
本作品來自聯合國官方文件。此組織之政策為於公有領域保存其大部份文獻,以儘可能廣泛宣傳聯合國出版物。
根據ST/AI/189/Add.9/Rev.2第2條(僅供英文版),下列聯合國文件在全球屬於公有領域:
-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訊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訊息資料)。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