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538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537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538號決議
1983年10月18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539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1983年10月18日
第538(1983)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聽取了黎巴嫩代表的發言,

回顧其第425(1978)426(1978)號決議及其後關於聯合國駐黎巴嫩臨時部隊的所有決議,

又回顧其第508(1982)509(1982)520(1982)號決議以及關於黎巴嫩局勢的所有其他決議,

重申強烈支持黎巴嫩在其國際公認疆界內的領土完整、主權和政治獨立,

研究了秘書長關於聯合國駐黎巴嫩臨時部隊的報告,並注意到報告中的結論和建議,

注意到黎巴嫩常駐代表給秘書長的信,

黎巴嫩政府的請求,

1.決定將聯合國駐黎巴嫩臨時部隊現在的任務期限再臨時延長六個月,即至1984年4月19日止;

2.要求所有有關各方與聯黎部隊充分合作以全面執行其任務,即安全理事會第425(1978)號和426(1978)號決議以及各項有關決定中所規定的任務;

3.秘書長就這方面的進展情況向安全理事會提出報告。


第2480次會議以13票對0票,2票棄權(波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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