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772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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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理事會,
重申其1992年7月16日第765(1992)號決議,
審議了秘書長1992年8月7日關於南非問題的報告,
決心幫助南非人民進行合法鬥爭,實現不分種族的民主社會,
認識到南非人民期望聯合國協助排除在恢復談判進程方面的一切障礙,
考慮到與南非境內暴力問題有關的令人關切的各領域,包括旅店、危險武器、保安部隊及其他武裝隊伍的作用、犯罪行為的偵查和起訴、大規模示威、以及政黨行為等問題,
又考慮到需要提高和加強根據《全國和平協定》設立的土著機制,以提高它們在目前和未來締造和平的能力,
決心協助南非人民終止暴力,暴力持續下去將會嚴重危害該區域的和平與安全,
在這方面特別強調所有各方必須提供合作,儘快恢復談判進程,
1.讚賞地歡迎秘書長1992年8月7日關於南非問題的報告;
2.感謝南非有關各方給予秘書長南非問題特別代表的合作;
3.要求南非政府和南非境內的所有各方緊急執行秘書長報告內的有關建議;
4.授權秘書長在南非緊急部署聯合國觀察員,由秘書長同《全國和平協定》所設立的結構協調,根據切實處理秘書長報告中所指出的關切領域的需要來確定觀察員的部署方式和人數;
5.請秘書長同有關各方協商,協助加強根據《全國和平協定》設立的結構;
6.請秘書長每季向安全理事會報告本決議的執行情況,必要時可增加報告次數;
7.呼籲南非政府、各黨派和組織、以及《全國和平協定》設立的結構,同聯合國觀察員充分合作,使他們能有交待了履行任務;
8.請非洲統一組織、英聯邦、歐洲共同體等國際組織考慮同聯合國及《全國和平協定》設立的結構協調,在南非部署它們的觀察員;
9.決定繼續處理此案,直到建立民主、不分種族、統一的南非為止。
第3107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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