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775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774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775號決議
1992年8月28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776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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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8月28日
第775(1992)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考慮到索馬里請安理會審議索馬里局勢,

重申其1992年1月23日第733(1992)、1992年3月17日第746(1992)、1992年4月24日第751(1992)和1992年7月27日第767(1992)號決議,

審議了秘書長1992年8月24日和28日關於索馬里局勢的報告,

深感關切的是索馬里全境軍火充斥,武裝盜匪橫行,

驚悉索馬里若干地區繼續爆發零星的敵對行動,不斷導致人命喪失和財物破壞,危害到聯合國、各非政府組織和其他國際人道主義組織的人員,並阻礙他們的工作,

深感擔憂這一衝突使人民遭受巨大痛苦,並擔心索馬里局勢對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

深感震驚的是索馬里境內人道主義情況的惡化,並強調急需向全國迅速運送人道主義援助物資,

重申在索馬里提供人道主義援助是安理會為恢復該地區的國際和平與安全而努力的一個重要因素,

歡迎聯合國各組織以及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各非政府組織及各國正在努力向索馬里境內的受難人民提供人道主義援助,

特別歡迎關於展開空運行動以執行救濟的倡議,

深信如果索馬里不能取得全面政治解決,就無法獲得持久的進展,

特別注意到秘書長的報告第24段,

1.讚賞地注意到1992年8月24日和28日秘書長有關索馬里局勢的涉及技術隊調查結果的報告及其中所載的秘書長各項建議;

2.秘書長按照其報告第31段的提議,成立四個地區總部;

3.授權按照秘書長的報告第57段的建議,增加聯合國索馬里行動的人數並隨後部署;

4.欣悉秘書長決定對需要優先注意的地區大量增加空運行動;

5.呼籲索馬里境內各黨派、運動和派系與聯合國合作,以便緊急部署安理會第751(1992)號決議第4和第5段所要求和秘書長報告第37段所建議的聯合國安全人員;

6.並欣悉若干國家提供物資和後勤支援,敦促按照秘書長的報告第17至第21段所述方式,由聯合國有效地協調空運行動;

7.敦促索馬里境內各黨派、運動和派系協助聯合國、其專門機構和各人道主義組織努力為索馬里境內的受難人民提供緊急人道主義援助,並再度呼籲充分尊重這些組織的人員的安全,保證他們在摩加迪沙及其周圍和索馬里其他地區有充分的行動自由;

8.再度呼籲國際社會為索馬里境內的人道主義努力提供充足的財政和其他資源;

9.鼓勵聯合國、其專門機構和各人道主義組織,包括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和非政府組織正在進行的努力,確保人道主義援助物資運送到索馬里所有地區,並強調協調這些努力的重要性;

10.秘書長與非洲統一組織、阿拉伯國家聯盟和伊斯蘭會議組織密切合作,繼續努力,尋求索馬里境內危機的全面政治解決辦法;

11.呼籲索馬里境內各黨派、運動和派系立即停止敵對行動並在全國維持停火;

12.強調必須按照其第733(1992)號決議第5段的決定,遵守並嚴格監測全面徹底的禁運,禁止向索馬里運送任何武器和軍事裝備;

13.呼籲索馬里境內各黨派、運動和派系與秘書長充分合作,以執行本決議;

14.決定繼續處理此案,直至實現和平解決。


第3110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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