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913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912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913號決議
1994年4月22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914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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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4月22日
第913(1994)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以前關於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境內衝突的所有有關決議,並在這方面重申其1994年3月31日第908(1994)號決議

又回顧安全理事會主席1994年4月6日關於戈拉日德安全區局勢的聲明(S/PRST/1994/14),

重申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政治獨立以及安全理事會在這方面的責任,

深為關切戈拉日德城內和周圍地區不斷的敵對行動及其對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共和國其他地區局勢和對全面政治解決談判進程的影響,

儘可能強烈地譴責波斯尼亞塞族部隊繼續對戈拉日德安全區發動進攻,造成許多平民死亡和生靈塗炭,

又譴責對平民百姓和人道主義救濟工作者的各種襲擊,並重申要使任何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的人承擔個人責任,

還譴責波斯尼亞塞族一方未能誠心誠意進行談判並維持他們對聯合國和俄羅斯聯邦的代表所作關於戈拉日德城內和周圍地區停火安排的承諾,

同意秘書長1994年3月10日報告(S/1994/291)和1994年3月16日報告(S/1994/300)中表示關切的情況,並注意到秘書長關於安全區構想的定義和實施的建議,

決心通過各方談判協助立即實現戈拉日德以及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共和國全境的持久停火,並確保遵守停火,

重申第824(1993)號第836(1993)號第844(1993)號第908(1994)號決議賦予聯合國保護部隊(聯保部隊)的任務規定,並強調聯保部隊在執行安理會有關決議時,如有必要,將繼續充分利用這項任務規定;

讚許聯保部隊人員和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共和國境內其他聯合國機構人員不懈和無畏的行動,

譴責波斯尼亞塞族部隊騷擾和拘留聯保部隊人員及阻撓聯保部隊行動自由的一切障礙,

讚揚各方為締結全面政治解決辦法而擴大外交努力,在這方面歡迎聯合國、歐洲聯盟、美利堅合眾國和俄羅斯聯邦的代表不斷進行的國際努力,並決心加強和協調這些國際努力,結合目前外交主動行動,以期爭取所有有關各方參加全面政治解決,

斷定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共和國局勢繼續對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重申決心確保聯保部隊的安全及執行所有任務所需的行動自由,並為此目的,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


A

1.要求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共和國政府和波斯尼亞塞族一方在聯保部隊主持下,立即締結戈拉日德和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共和國全境的停火協定,進而達成停止敵對行動的協定,並要求所有各方嚴格遵守這些協定;

2.秘書長採取必要步驟,確保聯保部隊能在現有資源內監測戈拉日德局勢以及各方遵守任何停火和戈拉日德境內軍隊脫離接觸的情況,包括將當事各方的重型武器置於聯合國控制下的任何措施;

3.譴責波斯尼亞塞族部隊炮轟和襲擊第824(1993)號決議確定的戈拉日德安全區,並要求將這些部隊及其武器撤退到聯保部隊同意的不再對戈拉日德安全區地位構成威脅的距離之外;


B

4.要求停止不論何方在各安全區內及其周圍地區進行的任何挑釁行動;

5.要求立即釋放目前仍被波斯尼亞塞族部隊扣留的所有聯合國人員;

6.還要求讓聯保部隊在執行所有任務時不受阻礙地享有行動自由,並撤除限制行動自由的一切障礙;

7.確認第908(1994)號決議中的決定,至遲在1994年4月30日前對秘書長建議的增派所需部隊採取行動;


C

8.強調迫切需要加緊努力,在前南斯拉夫境內、特別是在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共和國境內達成各方同意的全面政治解決;

9.要求在美國和俄羅斯聯邦的代表同聯合國和歐洲聯盟的代表協調和密切協商之下,結合目前外交主動行動,加緊努力達成和平解決;


D

10.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並隨時準備在必要時迅速考慮採取進一步措施。


第3367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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