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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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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沿革
制定機關:
中華民國勞動部
中華民國103年6月26日
勞動部勞職授字第1030200694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54條;並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三日施行(原名稱: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新名稱: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109年2月27日
勞動部勞職授字第10902005792號令修正發布第11、35、38、54條條文;增訂第46-1條條文;刪除第9、10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九年三月一日施行
本作品來自
中華民國命令
,依據《
著作權法
》第九條,
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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