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政府公報 (民國元年2月1日)

中華民國元年二月一

ROC1912-02-01臨時政府公報04封面目次.pdf
第四

臨時政府公報第四

大總統令各部及衛戍總督曁各都督購閲本報
敎育部正副總統咨各省都督普通敎育暫行辦法及課程標準
普通敎育暫行辦法十四條
普通敎育暫行課程標準

南京去電五則 天津來電二則 廣東來電二則 蘇州來電二則 武昌來電一則 星加坡來電一則 清江來電一則 福州來電一則

衛戍總督徐紹楨呈報啓用印信
陸軍部申報收到印信啓用日期由
交通部啓用印日期由

本報價

▲每月徵費 本埠外埠 大洋 五角七角 (郵費在內)

▲每冊徵費銅元三枚

▲購閱全年 本埠五元外埠七元 (郵費在內)

▲各官署具印文請領五折徵費


公報暫定門 (無則姑闕)

令示 敎令 部令 各部指示訓令各官署告示  京府令 巡警廳令

電報

法制 法律  官制  各局所章程其他各項訂定章程

紀事 職員任免遷轉 中央雜紀 各地雜紀

抄譯外報

雜報 總統府謁見名人單 海陸軍行動統計報告 氣象報告 各官署廣告 祝詞 頌詞

令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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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總統令各部及衛戍總督曁各都督購閲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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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令:臨時政府成立,政事上一種公布性質、宜有獨立機關經營以收其効,則發行公報是也。東西洋各國莫不有之。茲經委令創設,經始出版。應令各行政機關咸有購閱該報之義務。除將暫定則例登載該報一律照辦外,爲此令該部都督、衛戍總督知照,並通飭所屬,一體遵照此令。

敎育部副總統咨各省都督普通敎育暫行辦法及課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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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敎育部總長送事:案照本部前擬普通敎育暫行辦法十四條電陳鈞案通電貴府並聲明,印文課程表隨發在案。茲經規定普通敎育暫行課程之標準十一條,將小學、中學、師範學校各種課程表分別揷入。至各地方風土財力,以及種種關繫之不同,或有不能不酌量變通者,業將可以變通之處一一明載。條文仍俟將來規定完全學制頒布遵定。爲此,連同前此電開辦法十四條,印刷齊全,備文送卽乞飭發所屬,轉發各學校,一體遵行,實爲公便。須至咨者。

普通敎育暫行辦法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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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前各項學堂均改稱爲學校,監督堂長應一律改稱校長。

一、各州縣小學校應於元年三月初四日(陰歷壬子年正月十六日)一律開學,中學校、初級師範學校視地方財力亦以能開學爲主。

一、在新制未頒布以前,每年仍分二學期:陽歷三月開學至署假爲第一學期;暑假後開學至來年二月底爲第二學期。

一、初等小學校可以男女同校。

一、特設之女學校章程暫時照舊。

一、凡各種敎科書,務合乎共和民國宗旨。淸學部頒行之敎科書一律禁用。

一、凡民間通行之敎科書,其中如有尊崇滿淸朝廷及舊時官制、軍制等課,並避諱抬頭字樣,應由各該書局自行修改,呈送樣本於本部及本省民政司、敎育總會存査。如學校敎員遇有敎科書中不合共和宗旨者,可隨時刪改,亦可指出,呈請民政司或敎育會通知該書局改正。

一、小學讀經科一律廢止。

一、小學手工科應加注重。

一、高等小學以上體操科應注重兵式。

一、初等小學算術科自第三學年起應兼課珠算。

一、中學校爲普通敎育,文實不必分科。

一、中學校、初級師範學校均改爲四年畢業,惟現在修業已逾一學期以上、驟難照改者得照舊辦理。

一、舊時獎勵出身一律廢止。初、高等小學畢業者稱初、高等小學畢業生,中學校、師範學校畢業者稱中學校、師範學校畢業生。

普通敎育暫行課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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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初等小學校之學科目爲:修身、國文、算術、遊戲、體操。視地方情形,得加設圖畫、手工、唱歌之一科目或數科目。女子加課以裁縫。

第二條 初等小學校各學年每週各科敎授時數如下:

第一學 第二學 第三學 第四學
十二 十五 十五
遊戲體操
二一 二四 二七 二七

加設圖畫、手工、唱歌之一科目或數科目時,每週各科目課一時間,其時間可減他科目之時間以充之。

女子加課裁縫宜在三、四學年。每週得課二時間,可減他科目之時間以充之,或在合計時間數外增課之。

第三條 高等小學校之學科目爲:修身、國文、算術、中華歷史地理、博物理化、圖畫、手工、體操(兼游戲)。女子加裁縫。視地方情形,得加設唱歌、外國語、農工商業之一科目或數科目。

第四條 高等小學校各學年每週各科敎授時數如下:

第一學 第二學 第三學 第四學
中華歷史
博物理化
外國語
農工商業
男二八女二九 男二八女二九 男三十〇女三一 男三〇女三一

加設外國語及農工商業之一種,宜在第三、四學年。外國語每週得課四時間,農工商業之一種得課一時間或二時間。其時間皆得減他科目之時間以充之。

加設唱歌時,每週得課二時間。其時間得減他科目之時間以充之,或在合計時間數外增課之。

第五條 中學校之學科目爲:修身、國文、外國語、歷史、地理、數學、博物理化、圖畫、手工、法制、經濟、音樂、體操。女子加家政裁縫。(未完)

中華民國財政部
出示曉諭事案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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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總統命令:南京民國首都,亟應整頓金融,以圖都市之發達。業經籌撥鉅欵,開辦中國銀行,發行劃一貨幣。惟目前軍需孔亟,應先發行南京軍用鈔票,以維持市面而協助餉糈。着財政部速籌辦理等因。奉此,當由本部督飭,製就此項軍用鈔票。自本日爲始,頒發行用。合卽出示曉諭,仰軍民人等遵照後開條欵,一律通用。毋違特示。

一、本鈔票名南京軍用鈔票。

一、本鈔票由本部擔保發行。

一、本鈔票分一元、五元兩種。

一、本鈔票發行總額以一百萬元爲限。

一、本鈔票鈐有本部印信,文曰:「中華民國財政部之印」。

一、本鈔票自發行之日爲始,經三個月後,准持票到南京中國銀行兌換通用銀圓。

一、本鈔票凡納捐上稅一律照收。

一、本鈔票凡銀行、錢莊、商店均須一律行使,如有阻難折扣情弊,一經査出,嚴罰不貸。

一、本鈔票嚴防僞造。業由本部派出稽查員多名,慎密查訪。如有査出製造或使用僞票者,無論何人,准卽解送各該管官應,從重究辦。

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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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去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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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辦直東防務大臣鑒:文電悉,初聞執事固執,今乃知其不然。南北一致賛同共和,則內憂外患無難消弭。執事所論,亦卽之所懷。然非立使帝退位,宣布共和,更無解決之方法。內閣陷於危困,乃復猶豫。於理於勢俱萬不可,切實進行,惟在公等之援助耳。至彼此協商辦法,日前已電公。文但求達我共和之目的,無所私執。公旣洞明大局,於間不容髮之際,請速圖之。孫文叩。(萬急南京去電)

信陽州統制王占元濟南統制張永成大同府統制何宗蓮河南統領張士鈺南苑統制張殿儒北京毅軍薑桂題軍門、天津張懷芝軍門、頴州朱家寳倪嗣沖新民府統制公鑒:民國義軍本爲四萬萬人謀幸福,不得已而訢諸武力。近與內閣切商帝退位辦法,己有成言,而爲滿洲少數皇族所把持挾制,遂令內閣爲難,陷於危困。南北本是一家,豈肯爲彼少數人之私而流血。民國政府但圖共和成立,救同胞於水火,他無所戀。天下之事,將與公等共之。今日芝泉亦聯銜奏請共和,可見族同胞人人同此心理。所企一致進行,無復猜貳,轉敵爲友。實在今日,否亦在今日。請熟思而審處之,幸甚。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文叩。豔。(南京去電)

天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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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急。南京臨時大總統鑒:豔電敬悉,公聯銜請共和。已認可,並非固執已見,但自武漢起事以來,南省商民被擾甚多,地方縻亂不堪。良由具政治思想者意改革政治,而假託者則以擄掠爲事,此思毋庸深諱。想公之才識,人所共仰,試將吾國人民程度細加體察,自非有正當辦法不可。竊謂中國今日,推倒政府易,而平亂難,抵制列強尤難。一或不愼,則瓜分之禍立見。公自海外歸來,原爲同胞謀幸福,設因此而召瓜分之禍,公豈肯出此。且兵連禍結,已非一日,若再遲延,不惟中國商民窘困不支,洋商損失亦鉅,外人干涉自在意中。審時度勢,頗覺危險。當此莫若留君之口,以備化除滿;留公之手,以備削平擾亂。來電謂但圖救同胞於水火,亦國民也,固惟以救民爲急,別無他意。彌見生靈塗炭,不勝焦憂,敢布區區,惟公鑒察。所陳利害,請熟思之。公旣知內閣爲難,陷於危困,卽請代籌切實辦法,尙祈示知,再行商酌。幫辦直東防務大臣張懷芝。文。(天津電)

南京去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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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電。桂林都督榮廷鑒:北伐之軍,要撰精銳,執事勇敢無前。貴部亦早有名譽,若得爲國前驅,滿虜當不足平。惟西粵事如長城,或不必親行,祇遣精隊北伐,亦足以張我軍旅。專復。孫文。勘。

北京喀爾沁親王、喀爾喀扎薩克、和碩親王(名彥圖、科爾沁輔國公迪蘇蒙古諸王公、各台吉均鑒:本屬同種,人權原自天賦,自宜結合團體,共謀幸福。況世界潮流所趨,幾於大同,若以芸芸衆生長聽安危於一人,旣非人道之平,抑亦放棄天職。今全國同胞見及於此,群起解除專制,並非仇滿,實欲合全國人民,無分滿,相與共享人類之自由。究之政體雖更,國猶是國,故稍有知識之滿人,亦莫不賛同恐後,諒諸公明達,必表同情。以薄德,謬膺臨時總統之舉,上述各意,已一再宣佈。地遼遠,或未盡悉,而人野心勃勃,乘機待發,蒙古情形尤爲艱險,非群策羣力,奚以圖存。夙仰貴王公等關懷時局,眷念桑梓,際茲國勢佔危,浮言四煽,西北秩序,端賴維持。祈將區區之意,遍吿蒙古同胞,戮力一心,共圖大計,務堅忍以底成,勿誤會而僨事,並請速舉代表來,參議政要,不勝厚望。中華民國大總統孫文。勘。

北京駐京蒙古王、公兩先生鈞鑒:中國困於專制,國勢日僣,外侮頻仍,邊疆日蹙。先生有鑒於此,以爲強國必先籌邊,故在蒙古辦理實業公司,提倡小學敎育,在北京組織殖邊學堂,爲作人材。愛國愛鄕,至肫至摯。生等沐敎三年,愧無以報,方今革故鼎新,合滿五大民族爲一共和國家,各省民志已趨於同,惟地阻情岐,尙未聯合。近聞外人對於兩地狡焉思逞,際此危急,正先生所以報國家,而生等所以報先生之時。現新政府聯合,一視同仁,消舊時理藩不意之名,而組織一蒙藏經理局於內務部,爲對中央行政機關,一面以保全領土爲國際宣言,杜外人之野心。務望本愛國初意,勸導同人,戮力齊心,共謀幸福。竊思廷自且不保,遑可恃以爲安。西北安危,生等固當與先生共之。聞政府將派有聯絡使來亦應速派代表南來,雙方結合,始爲完善,中國前途幸甚。殖邊學生團受業唐彥保蕭澂燕丕基蕭颺曾等叩。勘。(南京去電)

天津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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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大總統鈞鑒:京保團體闌舉程家檉劉幸面稟。江紹貽劉祝波。灰。(天津來電)

廣東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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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總統鑒:共和民國,全賴先生偉力組織而成。蒞任改元,同人等謹免冠而祝曰:偉哉君,姓氏允揚,首倡革命,聲指穹蒼,經猷特具,奠我彊,生彼偉人,族之光。凡後電令,鑷興中會同人先後回,流離無亮,得蘇卓南維持其間,我輩得暫所託,望示辦法,以得供復。興中會同人宗少東溫至山楊香甫蘇卓南同叩。(廣東來電)

總統鑒:來電敬悉,嶺南同盟會並無於光復岫軋轢事情。謹覆,以慰厪念。同盟會廣東支部諝叩。艷。(廣東來電)

大總統鑒:從前繳尊處所發南方委任狀,乃運動革命權內之計。今各省己反正,自應統受各該省都督號令,方成政體,不應援昔日委任狀爲詞。卽祈電,將從前委任狀稱某某部都督者取銷,以免有恃無恐。卽盼。都督陳烱明、民軍總務黃世仲。感。(廣東來電)

蘇州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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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總統、陸軍部長鑒:辱電褒勉,並派君來慰問,感愧交縈。之潔何人,敢謂熱忱愛國。惟平日心跡坦白無他,名譽固不願犧牲,責任尤不敢放棄。知我罪我,並無居心。旣受一次之虛驚,或可增一分之膽力。此後益當堅忍自勵,冀消疑忌,仰副厚望。謹此嗚謝。軍統制劉之潔叩。儉。(蘇州來電)

大總統鈞鑒:敬電誦悉,每省派叅謀員三人。俄根據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現派三君,本係代表江蘇全省,江北地方情形自可代達。請轉電江北都督該處,如有關係地方困苦之事,可隨時轉吿三君。江蘇代都督莊蘊寬。印。(蘇州來電)

武昌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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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總統鑒:哿電悉。宜昌鹽厘抵借商款,原每年係一百兩,嗣因收不敷解,滿淸部議改爲七十五萬兩,餘數大約係由中央指撥湊足。然此項抵款,名雖就近解交稅務司,其實政府仍於別項收欵撥補鹽釐,以濟用。至鹽總局應交之欵,係由督銷局將應解釐撥交稅務局,而省又將應解寗省一半鹽,加課扣除互抵。現在民國對於滿政府債約,在義師未起以前者,自應承認。但鄂省鹽釐,名義上爲抵押品,實際上仍不失爲省進項。將來籌議歸還,仍請中央政府統籌全局,辦理所有欠解數目,皆係各該局就近撥解。關於宜昌鹽欠解數目,己電飭委員查復。其鹽督銷本係寗省轄,卽請飭令調査。承詢特復,元洪敬。印。(武昌來電)

星加坡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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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總統鑒:新政府成立,總統得人。本會全體公認永福爲代表,來祝賀。同盟會長陳楚南全體。(星加坡來電)

清江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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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總統、蘇州都督鈞鑒:前奉大總統寒電,江北民政總長一席,應由尊處地方公舉。當卽通電淮、各縣,各派代表來,准於元月二十八日公舉。茲奉總統宥電,擇江蘇參議員凌文淵等來函,江北民政總長遺缺,如何選舉或委任,請與都督交渉。而最近之海門睢寗宿遷阜寗山陽海州淸河安東等縣,業己遵示,各派正式代表投文到,計二十七日到者更多。擬展期二日,候示舉行。乞都督電後,再行投票公舉,以符各縣渴望共和之盛心。江北蔣雁行。宥。(清江來電)

下關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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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總統韻鑒:昨已陳述贛省因難情形,無同志者佐理其間。蒙面允介紹軍政各種人材,以資臂助,感佩無極。鐵城等卽赴編制細則,希卽示下。並請通知胡漢民君,以便隨時指示方爲禱。吳鐵城蔡公時黃席珍叩。感。(下關來電)

福州來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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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急。大總統鈞鑒:聞參議員陳承澤辭職,經道仁等公同推舉,直電張繼君充任此職。査叅議員資格,不必定本省之人,張繼閩中人士所推服,舉以代表閩省,實符衆望。謹此奉聞,應賜查照。都督孫道仁、政務總長彭壽松叩。沁。(福州來電)

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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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戍總督徐紹楨呈報啟用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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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戍總督爲呈報事:竊紹楨
大總統委任南京衛戍總督,旋於正月十四日奉
令派員賚送印信一顆,遵卽敬謹祗領,即日啓用。除移行外,理合將啓用南京衛戍總督印信日期,呈報
鈞府鑒核。爲此具呈,伏乞
照驗施行,須至呈者。

陸軍部申報啟用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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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部爲申報事:竊照臨時政府成立,組織各部本部於正月初九日,奉鈞處頒發木質關防一顆,敬謹受領,業於即日啓用。合將任事及啓用關防日期,具文申報,卽祈 照驗施行,須至申者。

財政部呈報收到印信啟用日期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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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奉到
頒給印信一顆,文曰:「中華民國財政部之印」。謹於本日啓用,布吿成立。辦公處暫行附設尊府內,理合呈明。

交通部呈報啟用印信日期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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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
呈報事:案本月二十三曰,奉到
大總統令,並頒發印信一夥,文曰:「中華民國交通部之印」。遵於二十六日敬謹啓用。爲此呈報
鈞案,仰祈
察核施行。
右呈
大總統。

本報暫定則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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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報爲臨時政府刋行,故定名爲臨時政府公報

二 本報以宣布法令、發表中央及各地政事爲主旨。

三 本報暫定門類六:曰令示、曰電報、曰法制、曰紀事、曰抄譯外報、曰雜報,其子目見前。

四 本報日出一冊,如遇國家紀念日、政府停止辦公時,本報亦休刋一日。

五 政府對於各地所發令示或宣布法律,凡載登本報者,公文未到,以本報到後爲有效。

六 凡各官署皆有購閱本報之義務,唯具印文請領者,皆照定價五折徵納,餘叧詳前價目表。

本報特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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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因開辦伊始,發布各件不多,故報材未富。自後政令日繁,表示自夥,應儘所有楬載,固無葉數多寡之限制也。特白。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1月29日至4月5日的《臨時政府公報》(南京臨時政府)。依據《大清著作權律》第三十一條,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不適用著作權保護,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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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999年7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古籍標點等著作權問題的答覆《權司1999第45號》,認為僅加標點不足以有創作性,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利用他人的智力勞動,至少應當支付相應的對價。此處民法通則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與著作權是分別的話題。
  3.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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