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王介甫第二書

與王介甫第二書
作者:曾鞏 北宋
本作品收錄於《南豐文鈔/003卷

鞏頓首介父足下:

比辱書,以謂時時小有案舉,而謗議已紛然矣。足下無怪其如此也。夫我之得行其志而有為於世,則必先之以教化,而待之以久,然後乃可以為治,此不易之道也。蓋先之以教化,則人不知其所以然,而至於遷善而遠罪,雖有不肖,不能違也。待之以久,則人之功罪善惡之實自見,雖有幽隱,不能掩也。故有漸磨陶冶之易,而無按致操切之難;有愷悌忠篤之純,而無偏聽摘抉之苛。己之用力也簡,而人之從化也博。雖有不從而俟之以刑者,固少矣。古之人有行此者,人皆悅而恐不得歸之。其政已熄而人皆思,而恨不得見之,而豈至於謗且怒哉!

今為吏於此,欲遵古人之治,守不易之道,先之以教化,而待之以久,誠有所不得為也。以吾之無所於歸,而不得不有負冒於此,則姑汲汲乎於其厚者,徐徐乎於其薄者,其亦庶幾乎其可也。

顧反不然,不先之以教化,而遽欲責善於人;不待之以久,而遽欲人之功罪善惡之必見。故按致操切之法用,而怨忿違倍之情生;偏聽摘抉之勢行,而譖訴告訐之害集。己之用力也愈煩,而人之違己也愈甚。況今之士非有素厲之行,而為吏者又非素擇之材也。一日卒然除去,遂欲齊之以法,豈非左右者之誤而不為無害也哉?則謗怒之來,誠有以召之。故曰足下無怪其如此也。

雖然,致此者豈有他哉,思之不審而已矣。顧吾之職而急於奉法,則志在於去惡,務於達人言而廣視聽,以謂為治者當如此。故事至於已察,曾不思夫志於去惡者,俟之之道已盡矣,則為惡者不得不去也。務於達人言而廣視聽者,己之治亂得失,則吾將於此而觀之,人之短長之私,則吾無所任意於此也。故曰思之不審而已矣。

足下於今最能取於人以為善,而比聞有相曉者,足下皆不受之,必其理未有以奪足下之見也。鞏比懶作書,既離南康,相見尚遠,故因書及此,足下以為如何?不宣。鞏頓首。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