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政府代表團為將北京蘇聯展覽館內的機床和農業機器贈給我國事致毛澤東主席的信

毛澤東主席向蘇聯政府代表團致謝的信 蘇聯政府代表團為將北京蘇聯展覽館內的機床和農業機器贈給我國事致毛澤東主席的信
1954年10月5日
毛澤東主席向蘇聯政府代表團致謝的信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
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一九五四年第一號

蘇聯政府代表團爲將北京蘇聯展覽館內的機床和農業機器贈給我國事致毛澤東主席的信 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東同志:

蘇聯政府代表團很榮幸地通知您: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爲了表示友好,決定將現在北京蘇聯展覽館內展覽的機床和農業機器贈送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附清單一份。

蘇聯政府代表團

一九五四年十月五日

 本譯文與其原文有分別的版權許可。譯文版權狀況僅適用於本版本。

原文

根據2006年12月18日俄羅斯聯邦民法典第230-FZ號法律第4章,本作品不是版權保護的對象

第1259條:版權保護的對象

5.版權不適用於思想、概念、原則、方法、過程、系統、手段、技術問題的解決辦法、發現、事實、編程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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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全文:俄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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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本版權標籤不可以用於推薦的官方標誌正式文件的草案,這可能會受到版權保護。


*——聯邦級是指其他14個蘇聯加盟共和國的官方標誌和正式文件各自的法律主體的合法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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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本作品的作者以匿名或別名發表,確實作者身份不明(包括僅以法人名義發表),在兩岸四地、馬來西亞以及新西蘭屬於公有領域。但1954年發表時,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使得本作品在美國仍然足以認爲有版權到發表95年以後,年底截止,也就是2050年1月1日美國進入公有領域。原因通常是1996年1月1日,作品版權在原作地尚未過期進入公有領域。依據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有限例外,本站作消極容忍處理,不鼓勵但也不反對增加與刪改有關內容,除非基金會行動必須回答版權所有者的撤下作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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