誅武溫昚等詔

誅武溫昚等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0

武溫昚聚合奸黨,託附權要,妄構異端,為其魁傑。兼有私穢,合當極法,宜重杖決一百。河南府福昌縣主簿魏萱,前睦州桐廬縣尉王延祐,相為黨與,朝夕談議,既涉非違。宜各決一頓,長流竇州。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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