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量留料錢奏(開成五年五月)

請量留料錢奏(開成五年五月)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67

準今年二月八日赦節文,應諸色勾留官,令克下手力雜給等,與本道州府,充攝官課料。無本司起請者。臣等詳檢諸道官員,俸料不一,或正官料錢絕少,雜給雜料過多。若準赦文,手力紙筆並令克下,則正官勾留,亦領公事,所請俸料,不如攝官。既未得中,亦恐難守。本司既無起請,中書門下須與條流。

臣等商量,應諸色勾留官正料及手力課雜職課雜給雜料紙筆等錢,望各委本州都計錢數,每貫克二百文,充攝官俸料。其職田祿粟米,望令全還正官,不在計入諸色錢數之限。臣等又以諸州長馬,本是散員,判司簿尉,或須假攝。其所克留錢,望委州司酌量閑劇差署,均融多少支給,亦不要各占本色錢數。及填滿闕員,仍令每至歲終,分析申報戶部。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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