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中國新借款

論中國新借款
作者:楊錦森
中華民國元年(1912年)12月1日
1912年12月1日
公布於東方雜誌1912年9卷第6期
本作品收錄於《東方雜誌

  中國新借款之成立。固未嘗有特優之效果。然其發起人。則已頗以其成效爲滿意。匯豐銀行初欲得中國借款專利之權。新借款發起人。獨毅然無所畏懾。奮然掊擊之。其所以能得輿論之贊許者。職是故也。發起人固甚信任中國之人。但其應否信任中國至此地步。則全視乎中國之能否利用其機會。英人對於此一問題。已有激烈之爭論。而其爭論之中。有一深堪詫怪之點。則激烈派各報紙之尤激烈者。至謂外務部之贊助六國銀行團。實又卽愛德華格雷Sir Edward Grey趨附俄羅斯政策之一端。今吾人苟詳細硏究。則主張此說之人。實皆全然不知六國銀行團之根源及其歷史者也。六國銀行團。蓋以英德經濟家之密切關係而起。以余儕鄙見論之。則其關係。誠不當如是其密切也。」匯豐銀行之與德國各主要銀行互相聯結。蓋在十五年前。其時守舊黨猶當道。法俄經濟團體是時在北京之勢力。膨脹甚巨。而列強適紛爭借款及鐵路建築權。競爭旣甚劇烈。英德經濟團體。於是勢不得不從事聯結以與法俄經濟團體抗矣。一千八百九十六年以後。各次中國借款之一大部份。均爲滙豐德華兩銀行所擔任。兩行對於鐵道建築權。初議定兩國事業。各有其範圍。英國之範圍。爲揚子江流域及其南。德國之範圍。爲山東及其鄰近各省。津浦鐵路連接兩國範圍。故作爲英德之公共事業。但德國漸不以爲滿意。至一千九百零九年。卽侵入英國在揚子江流域所佔之優勝位置。而英國之勢力範圍。其時不獨爲中國政府所承認。卽德國亦久已承認。英德兩國經濟團互相聯結之約。固曾由兩國政府批准也。英人之在中國。應享優先之權。其時英國政府。勢不得不退讓。而匯豐與德華之聯合。德華勢力。反較匯豐爲巨矣。法國經濟界。初殊不願與英德聯結。後乃強與附合。美國則宣言英德最新之組合。已使美國利權受害。自應許美國銀行家代表亦得加入。於是英德法美四國銀行團遂發生。及俄日兩國加入。四國銀行團始成六國團體。俄日兩國。對於中國皆有重要之政治關係。而以現今情勢論之。則此種國際上之組合。必不獨於財政上有絕巨勢力。卽於政治上。其勢力亦必不弱。俄日兩國據此理由以作加入之要求。固亦不爲無理也。

  記者等之深惡此一團體。未嘗隱而弗言。余儕深信爲英國所據之位置而計。爲英國人民之利益而計。英國在中國。無論在經濟上在工業上或在商務上。皆應有自斷自行之權。而不可爲他人所牽制。英國在華事業。固當有獨立之權利。此則不可以侵犯者也。當今日詆毀愛德華格雷之人。皆緘默不言如啞犬不吠之時。本報獨毅然力詆外務部之不應贊許英國爲德國自行犧牲其權利。且又從而鼓勵之。按諸匯豐德華兩銀行在一千九百零九年間所訂同盟條約。則英人爲德人而自棄其權利也。夫英國政府之自棄其行動自由。遲早必至陷入於困難之中。而政府不能先事見及。余儕誠深爲痛惜。但英國已自陷於困難之境。而人獨責其對於他國對於匯豐銀行。不當盡其應盡之責。則余儕亦不敢贊同者也。今設愛德華格雷不贊助六國銀行團。而六國銀行團之基礎。固卽英德銀行之同盟。人必責英國之失信。而德國之責英。必較他國爲尤甚也。

  激烈派一部份之掊擊愛德華格雷。實不得不謂爲狂妄。蓋此輩卽力言英德兩國無論若何不可不聯絡邦交之人。而今於中國借款一事。反責外部之贊許六國銀行團。而不知愛德華格雷苟不如是。德人卽將責英國之無信。且責愛德華格雷之深惡德人也。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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