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台日紙的『新舊文學之比較』

讀臺日紙上的「新舊文學之比較」
作者:賴和 1926年
這篇文章的作者署名「懶雲」,作於1926年1月9日,刊載在1926年1月24日的《臺灣民報》第89號。


不論什麼事,無過於比較研究的趣味,所以這種工作我很不厭倦,猶其是這種著作,很能吸引我熱烈的歡迎,但我向來的態度,總不能捨去先入的主見,能夠虛心地,以比較其長短,推求其優劣,很是抱憾。雖然一點點,少堪自信,就是至少亦能斂卻幾分意氣,不敢憑著感情議論,只在擁護自己所認為美好的而已。若有人譏誚我說:「這是沒有能力,可以排擊所認為惡劣者的消極態度」,那我亦只有承受著罷。3、4兩天,臺日紙有這一篇論文,因為是平生的所好,就詳細讀過了幾番,遂生出以下的文字:

一、新文學運動,純然是受著西學的影響而發動的,所以有點西洋氣味,是不能否認,又且受著時代的洗鍊尚淺,業績猶未完成,也是事實。她的標目,是在舌頭和筆尖的合一,當然這也說是模倣,但各樣的學術,多由時代的要求,因著四圍的影響,漸次變遷,或是進化或是退化,新文學亦在此要約之下,循程進化的,其行跡明瞭可務,所以欲說是創作,寧謂之進化,較為適當。若說新文學中,沒有創作品,這在少具文學知識的人們,自能判斷,不用多說,橫書與直書的分別,在現狀下的新文學尚沒有橫書的必要性,但將來音字採用的時候,就有橫書的必要了。到那時,這項怕就是,頂要緊的比較點了。

二、舊文學的工具,本來不十分完備,且其對象在士的階級──所謂讀書人──不屑與民眾──文盲──發生關係,所以只能簡潔,亦自不妨簡潔典重。新文學的工具雖尚未完備,比較多些一點,且以民眾為對象,不能不詳細明白。自然在舊文學者眼中,就覺其冗長了。所謂認識自我,不過是先秦、楚辭、漢賦、唐、宋,大家的一種便套而已。又謂洋氣極重,這恐是神經過敏的異常感覺,不知新文學的趨向,是要把說話用文字來表現,再少加剪裁修整,使其合於文學上的美。這樣若還染有洋氣,就是漢文化的破產,漢人種的不肖,不能怨尤了。至謂用ABC來代甲乙丙,這純由作者個人,習慣上和便宜上所生的結果,於本質沒有關係,自然沒有做比較標準的價值,用韻對偶已有極詳細的討論在前了,不用我說。

三、既往時代的舊文學,自有其存在的價值,不在所論之刊,只就現時的作品(臺灣)而言,有多少能認識自我、能為自己說話、能與民眾發生關係。不用說,是言情、是寫實、是神秘、浪漫、是……大多數──說歹聽一點──不過是受人餘唾的「痰壺」罷。由來文學就是社會的縮影,所謂可異的新文學家的所「主」,不就是現社會待解決、頂要緊的問題嗎?在這種社會裡,生活著的人們,能夠滿足地,優游自得,嘯詠於青山綠水之間,醉歌於月白花香之下,怕只有舊文學家罷?唉!幸福的很!所羨的很!

至於描寫的優劣,在乎個人的藝術手腕,不因新舊的關係,若同一成熟完美的作品,我敢斷定新的,較有活氣、較有普遍性、較易感人、較易克完文學的使命。一事還須別說幾句,就是音字的併用。在現狀下,有許多沒有文字可表現的話語,這是在佛典輸入時代,舊文學曾有過一番經驗,那時有無新造的字,固不能知,大部分是用固有的字音,來翻譯梵語,有另加口傍,以別於本來的字義。但到現在不僅意義不明,不明句讀的所在也有,翻譯可勿說,只像「欸乃」的讀做「矮魯」,如此且尚不能明白,必待解講,始知是行船時,船夫一種的呼喊。又像山歌的餘音(如噯喲兮)種種樂具的聲音,不用音字,是不能表現,所以一篇文章中,插有別種的文字,是進化的表識,若嫌洋字有牛油臭,已有注音字母的新創,盡可應用。

苦力也是人,也有靈感,他們的吶喊,不一定比較詩人們的呻吟,就沒有價值。中西人的會餐,已是既有的事實,把牠描寫出來,不也是一種藝術嗎?可是不上舊文學家的眼也自沒奈何。

四、臺灣的新文學,雖不是創作,卻是公明正大的輸入品,決不是贓物。這點光耀,謹讓舊文學諸大師們去享受,因為他們的勞力,創作了臺灣現代瘡爛的固有文化,養成了一般人們懦順的無二德性。

最奇怪就是臺灣的新文學家,有幾個能讀洋文,偏偏他們的作品,染有牛油麵包臭,真真該死。又且年輕欠缺修養,動便罵人,實大不該,罵亦須罵得值,像那詠著聖代昇平,吟著庶民豐樂的詩人們,真值得一罵?以後要十分謹慎,不可過於輕快者。

新文學就新發見的世界,任各有能力的人,去自由墾植、廣闊地開放著,純取世界主義,就是所謂大同者也,不過碰著荊棘的荒埔,不能不用力斫拔排除。

五、此段所云,盡是文學家的創作心理,猶其是就變態心理引了許多例,這心理狀態不論是新舊文學者,皆有共通性,不曉得是在比較什麼?若說舊文學家盡是感傷的,新文學家皆在發狂狀態中,這是非醫者的診斷,本沒有價值,不用提起。舊文學家之皆為感傷的,也不盡然,還是頹廢樂天的居多,像道學先生的程夫子,也有「世事無端何足計,但逢佳節飲重醅(倍)」的消極態度,餘可勿論。

六、七、這兩段已不是比較的話,本無庸說及,但有一點不能不說,文學自有其存在的價值和使命,不能把道德律,來範圍其作品,來批評其價值,因為文學根本不是載道的東西(卻能利用做宣傳的工具,然已失其真價)。

新舊的接近,不知誰被進化,現在的臺灣雖尚黑暗,卻也有一縷的光明可睹,若說到禮教文物的中華,那舊殿堂久已被陳獨秀的72聲的大砲,所轟廢了。

1996年1月1日,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43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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